四川省慰问品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委员会2022)
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730-226012CD0910(招标文件编号:0730-226012CD0910)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市武侯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门巷6号附1号1层(自编号0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市武侯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
包含对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度工会会员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提供节日慰问品服务。
满足磋商文件中对慰问品发放标准以及慰问品类型、售卖标准等具体服务要求。
签订合同起1年
达到磋商文件中对慰问品发放标准以及慰问品类型、售卖标准等具体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旭东、牛怀秀、王跃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础,下浮10%收取(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计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形式为下浮优惠率成交,成交下浮优惠率为2.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委员会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同井村3组16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8-83618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巫先生、孙女士;联系电话: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614、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巫先生、孙女士
电 话: 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614、6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
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委员会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2年11月23日 17:0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旭东、牛怀秀、王跃跃(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巫先生、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614、608
采购单位
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同井村3组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8-83618337
代理机构名称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巫先生、孙女士;联系电话: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614、608
附件:
附件1
11.8(定稿)磋商文件【中政】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pdf11.8(定稿)磋商文件【中政】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pdf
采购编号:0730-226012CD0910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成都)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委员会共同编制2022年1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方法第七章采购合同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委员会委托,拟对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730-226012CD0910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3.采购人: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委员会。4.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35.7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1个包,拟采购节日慰问品供货商一名。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22年11月9日09时至2022年11月15日17时,登录中航招标网(http://bid.aited.cn)完成免费注册,然后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购买并完成支付标书款,即可下载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本项目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支付标书款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提示:1.付款时请使用网银支付,暂不接受支付宝、微信和手机APP付款;2.我公司将为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开具电子发票,并推送至供应商下单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地址正确;3.网站注册咨询电话:4006722788,项目具体事宜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0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2。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委员会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同井村3组166号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8-83618337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邮编:610095联系人:巫先生、孙女士联系电话: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614、608传真:028-86266722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35.7万元;报价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统一下浮优惠率,下浮优惠率以各发放标准金额为基准价(例如:发放标准金额100元,下浮优惠率10%,则采购人支付90元,购买100元的慰问品)2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实质性要求)否5是否需要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6报价有效期(实质性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7供应商应提交的文件(实质性要求)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3、电子文档1份;8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件作为无效处理。1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截止时点及使用规则(实质性要求)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止时点:同资格审查时间。使用规则:磋商小组将于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属于联合体的,其中任意一方的信用信息不满足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2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13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巫先生、孙女士联系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614、60814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邮件通知)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60215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部分的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巫先生、孙女士联系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614、60816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代理机构可转达),其他部分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巫先生、孙女士联系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614、608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质疑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并使用财政部下发的《质疑函》范本。17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采购人纪检监督部门。18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础,下浮10%收取(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计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委员会。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本项目不适用)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8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总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30%3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下浮优惠率最高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报价/评审基准价)×100×30%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服务的便利性20%20供应商在成都市(包括区市县):拥有10家及以上销售网点得基本分10分,满足前项要求的基础上每多一家或单个销售网点商场面积≥4000㎡得加1分,最多加10分,本项共计20分。提供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3内控管理15%15根据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及从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供货能力展示;项目管理机构、职能组织运行、健全性文明管理制度进行评审:①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提供相关质量管理体系制度);②提供文明管理制度(包含人员工作态度、服务态度、遵纪守法等);③提供公司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包含员工守则、岗位执勤、员工培训等),具有稳定可靠项目管理机构构架,提供健全的职能组织运行图及说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体系及制度完全满足上述所有要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无法满足项目实际实施或有欠缺的扣5分,未提供不得分。4项目实施方案及措施26%26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要求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配置专门的服务人员(提供具体的服务人员安排及岗位设置方案)、具备有针对性且可操作性的后续服务措施方案、根据采购的需求具有成熟完善的应急响应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等)、针对本项目能够提供具体的服务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车辆等),完全满足上述所有要求的得2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6分,无法满足项目实际实施或有欠缺的一处扣3分,未提供不得分。方案自拟5履约能力9%9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1个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七章采购合同(样本)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委员会2023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采购人名称(甲方):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委员会供应商名称(乙方):合同类型: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货物(2023全年节日慰问品)序号货物名称固定单价数量备注1慰问品(元旦节)300元/人以采购人每个节庆节点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以洗漱用品、米、面、油为主或其他物品。2慰问品(春节)500元/人以采购人每个节庆节点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以糖果、特产、米、面、油、腌腊制品等年货为主或其他物品3慰问品(清明节)100元/人以采购人每个节庆节点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以水果为主或其他物品。4慰问品(劳动节)400元/人以采购人每个节庆节点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以洗漱用品为主或其他物品。5慰问品(端午节)200元/人以采购人每个节庆节点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以粽子为主或其他物品。6慰问品(中秋节)200元/人以采购人每个节庆节点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以月饼为主或其他物品。7慰问品(国庆节)400元/人以采购人每个节庆节点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标的及合同价款(结算价)以水果、米、面、油为主或其他物品。第二条慰问品(元旦节):元/人慰问品(春节):元/人慰问品(清明节):元/人慰问品(劳动节):元/人慰问品(端午节):元/人慰问品(中秋节):元/人慰问品(国庆节):元/人本合同商品总价款为人民币35.70万元(大写:叁拾伍万柒仟元整),实际总价款根据甲方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结算价以乙方中标价为准。该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供应、包装运输、人工劳务、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等的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项目要求(一)乙方所提供的慰问品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食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如:普通月饼、粽子、米、面、油、水果、生活用品等。(二)乙方所有售卖网点所售卖的货物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三)乙方所有售卖网点所售卖食品类货物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四)乙方所有售卖网点所售卖的腌腊制品肉类货物质量须符合GB2730-2015(腌腊肉制品)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五)乙方销售网点销售货物至少包括采购清单中所列所有货物。(六)乙方各节庆前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数量的慰问品。(七)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同井村3组166号】。第四条付款方式1.据实结算,甲方每节庆收到慰问品(具体数量按照甲方实际人数为准)及乙方出具的发票及相关结算依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100%支付。2.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乙方转至成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供应商应根据每个节庆慰问品对应货物内容出具发票,如:食品、生活用品、月饼、粽子等慰问品发票)。3.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唯一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户名:成都市武侯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账户:51001406137050053008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5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20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2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20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6.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7.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争议解决办法(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其他(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二)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三)甲乙双方授权以下人员作为在本合同中的联系人。双方在合同中所涉审计慰问品供货、退换、沟通协调等事项均由以下联系人代表双方进行。一方变更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四)送达条款:本合同尾部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为本合同有效通讯地址,将作为各方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需变更,应当3日内将变更的地址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若按原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八条附件(一)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项目修改澄清文件。(三)项目响应文件。(四)成交通知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地址(住所):,地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慰问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