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的中标公告
苏州鼎诚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SZDCA2022-WJ-G-003-A
二、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段号:一标段
标段名称:芦墟产城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供应商名称:苏州科仕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顺达商业广场43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1273950.00)
标段号:二标段
标段名称:黎里古保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供应商名称:苏州科仕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顺达商业广场43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零伍佰元整(¥670500.00)
标段号:三标段
标段名称:北厍智造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供应商名称:苏州柒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顺达商业广场1幢427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陆佰元整(¥195600.00)
标段号:四标段
标段名称:南站新城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供应商名称:苏州柒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顺达商业广场1幢427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零肆佰元整(¥1304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段号:一标段
标段名称:芦墟产城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品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交付期限
1
充电 插座(充电桩)
BLGW-WNP+BLCZ-3WNP
杭州柏来
组
95
3320.00
296400.00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2
充电桩遮阳及避雨装置(单挑)
8M*3M
科仕奇
组
95
5150.00
489250.00
3
配套设施
地面硬化/27m2
科仕奇
组
95
3620.00
343900.00
视频监控/200万像素
深圳远瞻
组
95
780.00
74100.00
烟感/85分贝
焰井科技
套
190
150.00
28500.00
灭火器/6KG
鸣宇消防
具
190
220.00
41800.00
标段号:二标段
标段名称:黎里古保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品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交付期限
1
充电 插座(充电桩)
BLGW-WNP+BLCZ-3WNP
杭州柏来
组
50
3120.00
156000.00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2
充电桩遮阳及避雨装置(单挑)
8M*3M
科仕奇
组
50
5150.00
257500.00
3
配套设施
地面硬化/27m2
科仕奇
组
50
3620.00
181000.00
视频监控/200万像素
深圳远瞻
组
50
780.00
39000.00
烟感/85分贝
焰井科技
套
100
150.00
15000.00
灭火器/6KG
鸣宇消防
具
100
220.00
22000.00
标段号:三标段
标段名称:北厍智造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品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交付期限
1
充电桩
柏来BL12-KGN
杭州柏来
套
15
3200.00
48000.00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充电 插座
营润YRL-FH
温州营润
2
充电桩遮阳及避雨装置(单挑)
柒未QW-7型 8M*3M
苏州柒未
套
15
4620.00
69300.00
3
配套设施
地面硬化/27m2 柒未QW-C20
苏州柒未
组
15
3450.00
51750.00
视频监控/200万像素 乔安JA-Q7M
深圳乔安
组
15
970.00
14550.00
烟感/85分贝 森驰S06
深圳市烟感
个
30
120.00
3600.00
灭火器/6KG 鸣宇FZX-ACT6
鸣宇消防
具
30
280.00
8400.00
标段号:四标段
标段名称:南站新城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品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交付期限
1
充电桩
柏来BL12-KGN
杭州柏来
套
10
3200.00
32000.00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充电 插座
营润YRL-FH
温州营润
2
充电桩遮阳及避雨装置(单挑)
柒未QW-7型 8M*3M
苏州柒未
套
10
4620.00
46200.00
3
配套设施
地面硬化/27m2 柒未QW-C20
苏州柒未
组
10
3450.00
34500.00
视频监控/200万像素 乔安JA-Q7M
深圳乔安
组
10
970.00
9700.00
烟感/85分贝 森驰S06
深圳市烟感
个
20
120.00
2400.00
灭火器/6KG 鸣宇FZX-ACT6
鸣宇消防
具
20
280.00
56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国良、刘莹、张会利、候建勇、陈荣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服务费率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注: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次一标段中标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贰万零壹佰元整(¥:20100.00)。
本次二标段中标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零陆佰伍拾元整(¥:10650.00)。
本次三标段中标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壹佰伍拾元整(¥:3150.00)。
本次四标段中标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中标信息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曹中豪
联系电话:0512-63135821
联系地址:苏州市汾湖高新区芦莘大道1118号
(二)、代理机构:苏州鼎诚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太宇、池辛夏
联系电话/传真:0512-63619715-8002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F幢1021室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2022年11月24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苏州柒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充电桩及配套设施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充电插座(充电桩),属于工业;制造企业分别为杭州柏来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市营润电气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分别31、42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948、1500万元,资产总额分别为4200、200万元1,均属于小型企业;2.雨棚及硬化,属于工业;制造企业为苏州柒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30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3.灭火器、视频监控、烟感器,属于工业;制造企业分别为鸣宇消防设备制造(江山)有限公司、深圳市乔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烟感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分别为35、46、31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00、3600、800万元,资产总额分别为1800、2200、300万元1,均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苏州柒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1月05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优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苏州柒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充电桩及配套设施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充电插座(充电桩),属于工业;制造企业分别为杭州柏来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市营润电气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分别31、42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948、1500万元,资产总额分别为4200、200万元1,均属于小型企业;2.雨棚及硬化,属于工业;制造企业为苏州柒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30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3.灭火器、视频监控、烟感器,属于工业;制造企业分别为鸣宇消防设备制造(江山)有限公司、深圳市乔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烟感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分别为35、46、31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00、3600、800万元,资产总额分别为1800、2200、300万元1,均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苏州柒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1月05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优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苏州科仕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充电插座(充电桩)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杭州柏来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1人,营业收入为2948万元,资产总额为42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硬化及雨棚属于工业;制造商为苏州科仕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90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摄像头、烟感、灭火器属于工业;制造商分别为深圳远瞻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焰井科技有限公司、鸣宇消防设备制造(江山)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分别32、26、35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100、500、1000万元,资产总额分别为2800、1600、1800万元,均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2年11月20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优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苏州科仕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充电插座(充电桩)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杭州柏来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1人,营业收入为2948万元,资产总额为42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硬化及雨棚属于工业;制造商为苏州科仕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90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摄像头、烟感、灭火器属于工业;制造商分别为深圳远瞻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焰井科技有限公司、鸣宇消防设备制造(江山)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分别32、26、35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100、500、1000万元,资产总额分别为2800、1600、1800万元,均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2年11月20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优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