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管理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2022)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ITEN-ZB-20220995(招标文件编号:SITEN-ZB-2022099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民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沪太路4889弄4号楼1-104号
中标(成交)金额:519.598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民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服务场所共分为四部分,总面积17329.44㎡。包含综合管理服务、安保服务、消防管理、收发管理、保洁服务、会务接待服务、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工作。服务人数不少于68人。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为一招三年首年) 注:根据政府采购指南,本次服务采购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的方式,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采购合同。次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前一年(如采购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可相应调整服务费用)服务供应商需年度服务考核达标,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服务供应商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映佳、吴持平、陈刚、**芳、沈海鹰、陈燕婷、魏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代理费金额参考(计价格 [2002]1980号文)服务类计费标准,以首年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07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原因: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上海民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评分排名第一。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感谢各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标活动的积极参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313号        
联系方式:魏庆华 021-53023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            
联系方式:包秋禾 021-63234076-1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秋禾
电 话:  021-63234076-10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01日 09:30

评审专家名单
王映佳、吴持平、陈刚、**芳、沈海鹰、陈燕婷、魏庆华

总中标金额
¥519.5989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包秋禾

项目联系电话
021-63234076-109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3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魏庆华 021-53023448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包秋禾 021-63234076-1091

附件:

附件1
(最终稿)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最终稿)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ITEN-ZB-20220995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2022年11月3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2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4日13: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ITEN-ZB-20220995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550万元(第一年)最高限价(如有):550万元(第一年)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场所共分为四部分,总面积17329.44㎡。包含综合管理服务、安保服务、消防管理、收发管理、保洁服务、会务接待服务、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工作。服务人数不少于68人。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为一招三年首年)注:根据政府采购指南,本次服务采购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的方式,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采购合同。次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前一年(如采购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可相应调整服务费用)服务供应商需年度服务考核达标,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服务供应商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采购人将重新招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4)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3日9:00起至2022年11月10日15:30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方式:(1)须提供资料: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加盖公章)。(2)凡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24日13: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第四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313号联系方式:021-5302344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4联系方式:021-63234076-10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包秋禾电话:021-63234076-1091,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编列内容规定编列内容规定编列内容规定编列内容规定编列内容规定采购预算人民币550万元(第一年)人民币550万元(第一年)人民币550万元(第一年)人民币550万元(第一年)人民币550万元(第一年)人民币550万元(第一年)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550万元(第一年)550万元(第一年)550万元(第一年)550万元(第一年)550万元(第一年)550万元(第一年)1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采购人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联系人:魏庆华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313号联系方式:021-53023448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联系人:魏庆华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313号联系方式:021-53023448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联系人:魏庆华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313号联系方式:021-53023448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联系人:魏庆华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313号联系方式:021-530234482采购人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联系人:魏庆华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313号联系方式:021-53023448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联系人:魏庆华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313号联系方式:021-53023448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联系人:魏庆华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313号联系方式:021-53023448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联系人:魏庆华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313号联系方式:021-530234483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包秋禾联系方式:021-63234076-109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单位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包秋禾联系方式:021-63234076-109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单位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包秋禾联系方式:021-63234076-109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单位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包秋禾联系方式:021-63234076-109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单位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包秋禾联系方式:021-63234076-109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单位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包秋禾联系方式:021-63234076-109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4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5项目现场勘察(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本项目组织集中踏勘未在指定时间参与集中踏勘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踏勘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待。踏勘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时踏勘集中地址:斜土路313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浦区税务局14楼会议室集合。浦区税务局14楼会议室集合。6样品不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接受不接受7分包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8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9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9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10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5%,微型企业扣除15%。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在招标文件允许范围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5%,微型企业扣除15%。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在招标文件允许范围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5%,微型企业扣除15%。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在招标文件允许范围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适用11支持监狱企业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5%。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5%。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5%。12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13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详见下文详见下文详见下文14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enten512@163.com疑问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17:00时澄清或修改时间如有将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enten512@163.com疑问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17:00时澄清或修改时间如有将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enten512@163.com疑问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17:00时澄清或修改时间如有将另行通知1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11月24日13:30地点: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第四会议室时间:2022年11月24日13:30地点: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第四会议室时间:2022年11月24日13:30地点: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第四会议室,716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11月24日13:30地点: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第四会议室17其他唱标内容根据开标一览表唱标18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扫描件)21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2信用查询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查询截图。23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本项目不适用24定标原则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其他:报价较低单位排序优先25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服务周期: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为一招三年首年)注:根据政府采购指南,本次服务采购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的方式,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采购合同。次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前一年(如采购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可相应调整服务费用)服务供应商需年度服务考核达标,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服务供应商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采购人将重新招标26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按月支付,月度下旬对服务进行考核验收,合格后凭发票支付。27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828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代理费金额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计费标准,以首年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29其他规定无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1.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1.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3.1.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授权委托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项目现场考察,10术防范,随时掌握大楼的情况和动态,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对大楼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登记制度,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必须从指定的出入口进入大楼。对斜土路313号大楼其中的1个主出入口实行12小时保安管理,其中的1个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保安管理。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有专人值班,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并做好值班记录。对办税服务厅进行日常巡逻,并设立固定岗,维持办税服务厅正常的秩序,回答来访者的简单询问(3)办公楼(区域)来人来访人员通报、登记、证件检查等。(4)积极配合***门工作,完善监控室管理制度。(5)贯彻执行***门关于保安保卫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条例。(6)坚决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不文明及违法行为。(7)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积极开展防盗、防火宣传。(8)保安巡逻范围包括区域的公共道路、绿地带、设备用房和各办公楼的各楼层。(9)处理各种突发事件。(10)实施三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消防管理人员熟练掌握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定期对有关设备设施进行测试和检查,确保消防系统的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11)定期巡视、试验、维修、更新消防器材和设备,指定有关人员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12)建筑物内严禁焚烧物品。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13)保安人员上班时着统一的制服,配戴工作证。执勤人员佩带对讲机、警棒、电筒等装备。保证非机动车辆停放排列整齐、进出车道畅通、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主要出入口的交通秩序良好及协助周边道路的车辆停放持续维护。对大楼内的安全保卫工作隐患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排除。(14)保安人员应配合做好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办公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级防疫要求,做好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办公场所出入口防疫信息查验,做好办公场所巡查。(15)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统一着装,常用设备、易耗品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服务标准:建立办公楼(区域)传达、保安、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办公楼(区域)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环境,严格证件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区域)。环境秩序良好,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办公区域安全状况进行24小时监控,监控记录保持完整,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做好安全防范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点、要害部位每小时至少巡逻1次,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确保门卫安全措施落实率100%、技术防范监控措施实施率100%。确保重要活动接待的安全措施保证率达到100%。,86确保残障人员的无障碍通行。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100%、消防培训100%、火警响应率100%。确保对火警处理、治安事件、暴力事件、停电事件、跑水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安全管理控制率达到100%,事件响应率达到100%。防汛、防台、停水、停电等处置应急方案。保安人员应符合岗位标准、持证上岗。精神面貌振作,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未受过行政处罚,无犯罪记录、大额债务未清偿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体型端正、身体健康。45周岁人员以下应占40%以上。)保安人员安排。斜土路313号大楼日班保安配置9人次(参考数量),夜班保安配置3人次(参考数量),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应配备24小时值班保安,保安配置3人次(参考数量)。斜土东路336号、新桥路68号保安人员安排,参照斜土路313号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执行。以上保安人员具体配置数量,如何调配、调动,班次、轮休、岗位及工作安排方案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保安管理要求,充分了解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工作特点和日常工作实际需要以及结合自身物业管理经验编制合理优化方案,力求准确、高效,同时人员配置、工作时间等要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保安人员的常用装备、易耗品由保安公司提供)(六)公共绿地和室内绿化、摆花的养护和管理1.绿化管理范围包括:乔木灌木养护、容器绿植养护、公共区域绿化租放、绿植景点布置、临时应急绿化布置。2.专业的绿化管理,每天烧水,修剪养护树木、花草等,行使正常的养护和管理工作。3.提供室内绿化、摆花等服务。提供的花卉植物质量必须优良,符合要求,每周定时派人养护或调换,做到每次养护管理工作,员工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鲜花每逢星期一早上更换(特殊情况除外)。具体要求办税服务厅、大会议室的绿色植物,大型植物6-10盆,中型植物6-8盆,小型植物若干。科所长室,大型植物1-2盆,中型植物2-3盆,小型植物若干。一般办公室,大型植物3-4盆,中型植物4-6盆,小型植物若干,其中小型植物高度为低于0.5米植物,中型植物高度应在0.5米(含)-1.5米,大型植物高度应不低于1.5米。摆放范围斜土路313号、斜土东路336号。如有特殊需求,费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4.费用结算:所有绿化维护费用及易耗品计入投标报价。5.服务标准: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修剪及时,叶面干净,具有光泽,无积尘,无枯枝败叶,无病虫害,无杂草;盆器及托盘完好干净,托盘无积土。室外绿化养护应达到绿地及花坛内各种植物存活率100%。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完好无损。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黄土不外露,有整体的观赏效果。植物季相分明,生长茂盛;草坪保持平整,修剪后高度不超过5厘米,草屑及时清理;乔木修剪科学合理,剪口光滑整齐,树冠完整美观,无徒长枝、下垂枝、枯枝,内膛不乱,通风透光;绿篱修剪整齐有型,保持观赏面枝叶丰满。花灌木修剪及时,无残花;绿地内立,87视应无明显杂草,土壤疏松通透;草皮无病斑,植物枝叶无虫害咬口、排泄物、无悬挂或依附在植物上的虫茧、休眠虫体及越冬虫蛹;绿地内无垃圾,乔木无树挂;绿地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室内时花、苗木、盆栽及室内摆花等应按时浇水养护,清理、擦拭,保证其鲜亮、造型美观、无枯枝败叶。有专业或资质要求的工作岗位,其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与上海市相关要求。(七)接待、会议服务1.服务范围:为办公楼(区域)内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提供服务,包括接待信息接收、接待资源准备、司梯服务、引位服务,本物业共计会议室5个,分别位于斜土路313号16楼2个,15楼1个;13楼1个;斜土东路336号6楼1个。每个办公室按平均每周提供1-3次服务计算。2.会务及礼仪服务,对大楼内的会议区会议室提供标准会务及礼仪服务。(会务服务人员需要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女,年龄4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文化基础、经过相关的专业培训,身高适中、气质佳,同时担负保密义务)。(1)按照不同的会务标准需要,制定详细、合理、人性化服务方案,能体现不同特点,分类型、分档次、力求满足各种需要。(2)对临时、紧急会务召开必须具备足够的应变反应能力,同时保证服务质量。(3)各部门、各岗位应确保协调配合一致,包括保安部门、保洁部门等的支持、供应。3.服务内容:(1)会场布置、会议材料复印、发放,席卡与会场标识布置、主席台布置、会务资发放、与会人员登记、会议礼仪接待、引导服务等。(2)视频、音响保障。(3)会议期间开水供应及相关服务(4)会议后会场整理、保洁服务4.服务标准:建立会议室管理制度,制订会议服务规程并认真落实,做好会议室的音响服务,礼仪接待周到、规范。保证会议期间茶水供应并定时续水,会前会后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会场布置及时。(八)档案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管理人员人事档案、用户档案和各类行政文件、合同的存档工作。2.健全所有建筑物、公用设施、设备的图纸资料,及时增加修改资料。3.建立设备、设施、保洁、车辆等日常运作管理档案。4.所有资料及管理资料分为图、档、卡、册四类,安放于防火、防潮、防蛀之专用档案箱内。服务标准:所有有关办公区域管理档案资料须做到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完好,撤离时全部移交办公区域方。(九)收发服务,881.建立收发中心,传递报刊、杂志、信件、快递派发送至每一部门。2.代叫快递公司3.提供订票、订报、订饮用水及送水等服务服务标准:报刊、杂志、信件派发及相关服务及时、准确、有记录。(十)公共关系管理1.主动联系本办公楼(区域)水、电、气的供应、管理部门和环卫、公安等部门,建立良好关系和应急协调机制。2.主动联系本办公楼(区域)公共设备制造供应商,了解设备大修、维护情况,建立良好关系和应急协调机制。。3.制作材质好、外观美的名牌、标牌、告示牌、警示牌等指示牌,与办公区域整体设计相呼应。4.物业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开展力所能及的便民延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务服务、保密纸回收服务、楼宇邮件(品)安检消毒服务等。服务标准:对外与各相关部门建立良好联系,在有事情况下能够获得及时支持与帮助。对内定期了解和满足业主需求,提高服务管理水准。(十一)前期介入1.详细审阅、熟悉所有办公楼(区)的设计图纸,并从物业管理及用户角度对物业管理提出专业管理意见、改进方案。2.迅速熟悉办公楼(区)机电设备系统、楼宇智能化管理系统、网络系统、IT基础设施的性能、规格、造型、布置提出专业管理意见和建议。3.详细了解业主的目前物业状况,并从物业管理及用户角度提出专业意见和改进方案。4.对业主提供的图纸、资料、档案等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5.制订进驻验收标准及物业接收计划,草拟工作日程并调配工程人员按工程进度及质量标准逐步进行验收。服务标准:迅速熟悉管理区域情况,一旦入驻即能立刻提供业主所要求的管理与服务,处理各类日常事务和应急事务。(十二)报价范围1.中标单位提供规定的全部管理服务所产生的材料费、卫生用品、人工费及酬金(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单位委派人员工资或酬金、工作餐、社会统筹保险金、公司管理酬金、税金及因聘用此类人员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包括随时能与有关负责人联系的手机等通讯费用),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投标方应考虑投保足够份额的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在合同期间发生的服务人员保险责任均应由中标方承担。2.有关水质检验、计量表具、压力表、真空仪、电梯年检、消防年检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不包括在投标总价中。,893.建筑物及设备日常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括在投标总价中。4.本项目物业管理所需日常消耗材料费用部分以暂定价方式计入投标总价,业主方将对日常消耗材料的采购以及此项费用预算进行管理。投标单位应编制日常消耗材料规格、价格等明细以及领用制度等要素。物业管理日常消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计算方式:以每年度耗用量计算)类别主要内容清洁、保洁材料各类清洁工具消耗品、清洁剂、地毯清洗剂蜡水等、办公区域卫生间用卷筒纸、办公区域卫生间用擦手纸、垃圾袋、洗手液、卫生消毒杀虫用品、专用清洁设备的租借、自有清洁设备的维保、其他费用保安保安用品物耗、消防用品补充更新、其他常规维护保养照明灯具、泛光照明灯具、照明系统电子整流器、水过滤器活性碳、设备润滑费用、制冷剂添加、损耗工具、龙头阀芯、龙头配件、小便斗电磁阀、坐便器配件、坐便器、五金配件(锁、铰链、拉手等)、闭门器、管线水泥、黄沙等建材、石材及胶水、装饰面维修材料、木材和油漆、石膏析和矿面板、污水处理消毒剂、BA系统零部件、消防报警系统零部件、门禁系统零部件、图像监视系统零部件、其他5.上述各项材料费用暂定总价(含税)应不低于人民币22万元/年;常规维护保养(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及外立面玻璃清洗、垃圾清运费、大理石护理、绿化外委)费用计入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及实际情况自行测算并在分项报价表中单独列项。日常消耗材料费用,采购人按照实际发生与物业管理方结算。如发生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终止,物业管理方必须提前30日与业主方办理各项费用结算,否则业主方有权从约定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提前扣除这部分费用。6.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书和委托管理合同的约定进行物业管理(如:达不到规定要求,管理维护水平下降,业主单位投诉多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等),否则业主方有权提出赔偿,并进行财务审计,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十三)注意事项1.大楼设备专业维保情况中标单位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的关系及分管范围:中标单位受招标方委托,对专业维保范围具有管理权,对于权威部门认定或招标方认为必须要由专业公司专业维护保养的设备或分项系统的维保工作及维保单位(如大楼变电站、电梯、消防、安保、广播、热泵空调机组、会议系统等及其维保单位),具有协作配合、监督检查、记录及信息反馈责任,并在日常工作中(即维保单位工作日和维保范围外)履行这些设备的操作、维护、运行、清洁、管理和服务维护事宜。这些设备遇到紧急情况与维保单位联系抢修事宜。,902.请各投标单位根据“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提出关于会务、礼仪及领导活动区域等特色服务的设想及建议。3.针对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投标单位可以提出其它特色服务的设想及建议。4.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应符合规定,保安、高压配电、电梯维护、空调系统、会议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绿化、外立面玻璃清洗等专业服务可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业务需经过业主方同意,服务期间未经业主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5.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现场,熟悉大楼现场及周围地形,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招标单位将一律视为已确认所有现场条件和预计到了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现场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对有关这一类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不予考虑。6.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物业管理总负责人与各专业管理、技术负责人应承担过类似规模的物业管理的同类职位。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上岗证书。从事服务岗位的人员均需持健康证书,物业管理单位有检查该岗位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措施。并将本项详细资料编入资格证明文件中。7.中标单位应承诺在今后有关单位针对业主方各项物业管理方面的评比、评级结果不得低于市场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等级标准。中标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或第三方或中标供应商的财物损坏、人员伤亡及因中标供应商未按约提供服务造成的采购人或第三方或中标供应商的其它损失,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和赔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则中标供应商应于此类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采购人赔偿,且采购人有权在支付给物业管理方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若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的原因从而需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及责任承担任何责任时,则中标供应商应于此类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采购人先行赔偿。)物业管理单位在聘用、任命、调整、调换、替换有关主要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之前需征得业主方同意,业主方同时具备对有关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8.物业管理单位的项目经理或其主要部门负责人不得兼职或兼任其他职务。9.物业管理单位投报的所有参与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人数、职责、资质、人事费用等内容经业主方核准确认后在物业管理服务期内不作变动,管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疫情管理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属地化疫情防控要求,如遇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单位自行承担任何少报,漏报而带来的经营风险。10.中标方的投标书是合同的当然组成部分,合同约定中未详尽的物业管理方的义务依中标方的投标书为据。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91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费用.此外,采购人本次招标所产生的服务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岗位配置岗位人员配置参考区域岗位人数备注内勤1周一至周五,8小时局长室接待1周一至周五,8小时,专人专岗会务接待3周一至周五,8小时工程领班1周一至周五,8小时;必要时随时到岗维修技工3周一至周五,8小时;双休日各1人保洁领班1周一至周五,8小时;必要时随时到岗斜土路313号物业经理1周一至周五,8小时;必要时随时到岗保洁员17周一至周五,8小时;双休日各1人保安队长1周一至周五,8小时;必要时随时到岗监控424小时南门824小时1-4楼大堂4周一至周五,8小时北门2周一至周五,8小时小计47新桥路68号保安员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新桥路68号小计4维修技工1周一至周五,8小时;必要时随时到岗保安领班1周一至周五,8小时;必要时随时到岗门岗524小时斜土东路336号管理员1周一至周五,8小时;必要时随时到岗监控424小时保洁领班1周一至周五,8小时;必要时随时到岗保洁员4周一至周五,8小时小计17说明:投标人物业管理服务一线管理人员不得使用退休返聘人员。四、其他规定事项,921.中标单位作为物业管理全权受托责任人,可以将法律、法规规定及委托方许可的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服务公司提供服务的分项服务内容进行分包,但此类分包不得免除中标单位的管理职责。受托方应在拟分包前将发包事项及候选发包单位提交委托方(招标单位)审核,委托方对候选发包单位拥有推荐权和否定权。另拟分包内容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并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履行不得“围猎”税务人员的义务,明确违反承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其亲属),自甲方及甲方主管机关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参与其政府采购活动。3.应做好与前任物业企业的交接方案以及本项目合同终止时的移交方案。例如现场交接查验、费用结转、物品移交、图纸档案移交、工具器材移交、办公场所交接安排等。五、考核办法《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参考格式)1.接受业主方考核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将对中标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的物业管理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2.组织形式由甲方相关的单位组成考评小组,负责对乙方进行考核。考评小组组长由甲方分管领导担任,负责考核的总体管理,督查以及考评结果的审核。3.考评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要求。行业法律法规要求。4.考评形式考核分为月度考核(不定期)及年度考评两种。5.月度(不定期)考核月度(不定期)考核实行扣分制,具体分为指标考核及日常工作质量考核。月度考核由甲方与物业管理工作相关的部门负责考核。月度考核以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方式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93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考勤检查:主要岗位人员名单交业主方备案,乙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考勤系统向甲方开放,甲方根据需要随时抽查。人员流动性及在岗位考核:主要岗位、重要岗位人员的离职或辞退须交业主方备案,月度考核时须对人员稳定性是否实现控制目标进行考核。考评小组以外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乙方的不符合项可报告考评小组,由考评小组进行调查经确认后纳入考核依据;人员流动性及在岗率考核:主要岗位、重要岗位人员的离职或辞退须交业主方备案。月度考核时须对人员稳定性是否实现控制目标进行考核。考评小组以外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乙方的不符合项可报告考评小组,由考评小组进行调查经确认后纳入考核依据。,94物业管理工作质量评价表序号质量目标目标值基本分完成情况考评值备注1房屋、设备、设施保养及时率100%52房屋、设备、设施及时报修率100%23房屋、设备、设施及时修复率(不可抗力及采购原因除外)90%64房屋、设备、设施修复合格率99%35房屋、设备、设施完好率95%36水、电、空调正常供应率(市政原因除外)100%67通讯系统完好率(电话、网络、会议系统)99%28VIP安全接待率100%39突发事件正确处理率100%310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0511环境保洁95%412施工管理有效率100%313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完好率、开通率95%714客户投诉处理及时率100%215客户投诉率(仅限于对中心投诉)≦0.5‟316技术员工上岗持证率100%317服务质量合格率95%1218保安工作合格率98%1519绿化成活率98%220会务管理满意率98%221多媒体演示完好率95%2考核说明月度考核总分≥95分,为“优秀”。月度考核总分≥90分,为“达标”。月度考核总分<90分,为“不达标”。在合同项下的责任范围内,在考核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考核为不合格(该月度考核分数和考核次数不计入年度考核)。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影响基地正常对外开放及重要VIP接待活动);严重影响业主方对外形象及利益的(以不正当行为占有客户、用户和业主的财产、泄露有关保密信息而导致业主形象或利益受损)。月度考核总分≥95分,为“优秀”。月度考核总分≥90分,为“达标”。月度考核总分<90分,为“不达标”。在合同项下的责任范围内,在考核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考核为不合格(该月度考核分数和考核次数不计入年度考核)。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影响基地正常对外开放及重要VIP接待活动);严重影响业主方对外形象及利益的(以不正当行为占有客户、用户和业主的财产、泄露有关保密信息而导致业主形象或利益受损)。月度考核总分≥95分,为“优秀”。月度考核总分≥90分,为“达标”。月度考核总分<90分,为“不达标”。在合同项下的责任范围内,在考核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考核为不合格(该月度考核分数和考核次数不计入年度考核)。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影响基地正常对外开放及重要VIP接待活动);严重影响业主方对外形象及利益的(以不正当行为占有客户、用户和业主的财产、泄露有关保密信息而导致业主形象或利益受损)。月度考核总分≥95分,为“优秀”。月度考核总分≥90分,为“达标”。月度考核总分<90分,为“不达标”。在合同项下的责任范围内,在考核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考核为不合格(该月度考核分数和考核次数不计入年度考核)。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影响基地正常对外开放及重要VIP接待活动);严重影响业主方对外形象及利益的(以不正当行为占有客户、用户和业主的财产、泄露有关保密信息而导致业主形象或利益受损)。月度考核总分≥95分,为“优秀”。月度考核总分≥90分,为“达标”。月度考核总分<90分,为“不达标”。在合同项下的责任范围内,在考核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考核为不合格(该月度考核分数和考核次数不计入年度考核)。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影响基地正常对外开放及重要VIP接待活动);严重影响业主方对外形象及利益的(以不正当行为占有客户、用户和业主的财产、泄露有关保密信息而导致业主形象或利益受损)。月度考核总分≥95分,为“优秀”。月度考核总分≥90分,为“达标”。月度考核总分<90分,为“不达标”。在合同项下的责任范围内,在考核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考核为不合格(该月度考核分数和考核次数不计入年度考核)。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影响基地正常对外开放及重要VIP接待活动);严重影响业主方对外形象及利益的(以不正当行为占有客户、用户和业主的财产、泄露有关保密信息而导致业主形象或利益受损)。上海民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七、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服务商为上海民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6人营业收入为18524.3万元,资产总额为693.9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2年11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