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2022)



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校园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CGH-ZB-202211015(招标文件编号:ZCGH-ZB-202211015)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校园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优士创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观音惠园1号楼3层302
中标(成交)金额:85.3303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优士创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玉林、王军齐、傅德辉、刘荘民、王瑞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20】1980号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35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安街47号        
联系方式:010-81001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22号            
联系方式:010-53383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兴龙
电 话:  010-5338377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校园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05日 16:16

评审专家名单
张玉林、王军齐、傅德辉、刘荘民、王瑞宝

总中标金额
¥85.3303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兴龙

项目联系电话
010-53383779

采购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东安街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81001381

代理机构名称
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53383779

附件:

附件1
中标公告.docx中标公告.docx

附件2
招标文件-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校园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pdf招标文件-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校园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pdf

附件3
中标明细.pdf中标明细.pdf

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校园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招标文件采购编号:ZCGH-ZB-202211015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2022年1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含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货物类)第六章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校园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亦庄开发区万源街22号天宇大厦B座4层标书售卖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ZCGH-ZB-202211015项目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校园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项目批复情况:主管部门审批通过,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85.837367万元最高限价:85.837367万元采购需求:产品名称简要技术需求用途数量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校园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教学1批否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开发区万源街22号天宇大厦B座4层标书售卖室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携带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售价:免费获取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30分整(北京时间)五、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30分整(北京时间)六、开标地点: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26号(世纪阳光假日酒店4层第二会议室)七、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政策:①节能产品强制采购;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④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⑤政府采购信用担保;⑥进口产品管理;⑦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与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安街47号联系方式:010-810013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22号联系方式:010-533837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兴龙电话:010-5338377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声明: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和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内容具体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安街47号联系方式:010-81001381联系人:王主任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22号联系方式:010-53383779联系人:刘兴龙3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ZCGH-ZB-202211015项目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校园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项目批复情况:主管部门审批通过,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85.837367万元最高限价:85.837367万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30分整(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30分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26号(世纪阳光假日酒店4层第二会议室)5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此条款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此条款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无需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性审查阶段进行网上查询和打印留存,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明: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上资格性要求,所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资格性证明文件格式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按照要求进行签字),不满足以上资格性要求的投标在评标时将不予认可。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元整。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采用以下形式:支票(北京地区投标人)、汇款、投标担保函原件。其他形式均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任何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同无效)1)支票(支票抬头: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或留空);2)汇款(以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确保款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到账,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账户名称: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天华支行账号:318171209463(仅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使用)以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注明所递交项目的项目编号,如分包则需注明包号(例如:ZCGH-ZB-2022XXXXX,第X包)3)投标担保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形式来满足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的相关要求。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30分整(北京时间)。(以任何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需保证于2022年12月05日09:30分整(北京时间)前全额到账)7分包/转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8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内(从开标当日起计算)。9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必须为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的PDF扫描件(含签署和盖章)。每套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0政府强制采购政策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财库〔2019〕19号)文件要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11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文件不得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12报价范围及说明1.货物价——以货到采购人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完税价为标准,包括制造或组装货物所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费。2.安装、调试、验收费用。3.培训费。4.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费。5.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它费用。13是否涉及进口■不涉及□涉及14联合体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项目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串通投标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接收质疑方式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4事实依据;3.5必要的法律依据;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10-53383779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开发区万源街22号天宇大厦B座4层18踏勘、答疑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无。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集合时间:/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19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20其他重要声明招标文件中标注“★”号项条款为本项目必须满足的实质性条款,不满足此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委托的负责本次招标采购的单位。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5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4.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4.1就本招标文件而言,投标人在合同项下需要提供、安装的、包括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统称“货物”;由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以及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统称“服务”。4.2投标及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应为合法来源地,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4.3“原产地”是指货物设计、生产和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性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采购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采购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8—资格性证明文件(格式)8-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此条款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8-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8-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此条款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8-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3: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请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1.农、林、牧、渔业,2.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建筑业,4.批发业,5.零售业,6.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7.仓储业,8.邮政业,9.住宿业,10.餐饮业,11.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14.物业管理,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提供)(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1—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附件12—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投标人须提供的技术响应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文件及投标人视项目要求须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优士创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中标信息: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校园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一、采购编号:ZCGH-ZB-202211015中标公告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校园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服务费金额:1.5359万元;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玉林、王军齐、傅德辉、刘荘民、王瑞宝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中标金额:¥853,303.00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观音惠园1号楼3层302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无八、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20】1980号文”收取名称: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10-81001381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安街47号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中心小学采购人信息电话:010-53383779项目联系人:刘兴龙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10-53383779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22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播及监控更新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