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基地基础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孝感市农业科学院2022)
孝感市农业科学院云梦基地基础建设项目(二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TXZFCG-磋2022-112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901-2022-00979
三、项目名称
孝感市农业科学院云梦基地基础建设项目(二期)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三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春云路1幢1层
中标(成交)金额:77.48(万元)
工程类
名称:云梦基地基础建设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天 项目经理:李威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81994635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宋俊波,吴薇,刘敏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2-04
2、评审地点:孝感市天仙路西湖明珠清风苑4栋2单元0505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2、收费金额:0.77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感市农业科学院本级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长征路34号
联系方式:13986465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天仙路西湖明珠清风苑4栋2单元0506室
联系方式:15334088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磊
电话:15334088773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磋商文件.pdf磋商文件.pdf
相关合同
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孝感市农业科学院(单位名称)的孝感市农业科学院云梦基地基础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孝感市农业科学院云梦基地基础建设项目(二期)(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湖北三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4人,营业收入为_512.54643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2.业为一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一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之单位名称(盖章):湖北三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H时间:2022年12月3日273扫描全能王创建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政府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附件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下述文件为通用部分,具体内容及排序均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为主)1、投标函;2、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5、清单(明细)报价表;6、资格证明资料;7、施工组织设计;8、项目管理机构;9、评标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资料10、其他资料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协议的责任和义务。2.供应商己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的话)。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天。4.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开户行:,帐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小写:大写:合同履约期限(单位:日历天)质量要求项目经理备注注:1.本表为开标所用,其内容、金额必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2.本表中投标总报价为合同结算价,招标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3.本表必须按要求由供应商本项目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作废标处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签字有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粘贴: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应单独另附一份,供开标现场专用。附件五:清单(明细)报价表项目名称:说明:1.所有价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3.供应商必须详细填写此表,以便评委对投标总价的构成进行分析判断,未如实填写或填写不详细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导致投标被拒绝。4.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中的各不同工程量分别报出单价和合价(如有)。5.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单价要求合理。投标报价表中费用缺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的,其投标无效(★)。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含税)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服务、材料、配件及辅材等,如在施工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其他费用是指供应商认为不可缺少,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提及的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等全部工作.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六:资格证明资料附件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格式自拟。附件八: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备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需);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相关证明(如需);其他主要人员应附岗位证、职称证。附件九: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资料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时间:_____年月日附件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签章):时间:年月日附件十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注: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的案件。与经营活动有关,但尚未裁决或终审判决的案件请单独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内容:案件当事人、基本案情)。附件十四、其他材料工信部联企业〔2011〕0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云梦基地基础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