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民生保险 其他保险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



一、项目编号:TCC2022-1119Z

二、项目名称: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中心支公司
铜川市新区正阳路公交公司智能调度中心综合楼1-2门面房1-3层
361,39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
服务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中心支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保险服务
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1包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361,397.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海军(采购人代表)、张亚萍、寇红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国家计委2002年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2011年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采用现金、转账或汇款方式向陕西同昌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
0.54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
联系方式:0919-3181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同昌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佳和中心 A 座 702 室
联系方式:18189276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18189276056

陕西同昌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6日

相关附件:

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TCC2022-1119Z-01-磋商文件定稿版.docx
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TCC2022-1119Z-01-磋商文件定稿版.docx

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铜川市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中标(成交)明细细受受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铜川市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TCC2022-1119Z)项目,)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中心支公司、中标(成交)总价:总价:361397.00元元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中心支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服务类序序号号品目名品目名称称标的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标准数量数量计量计量单位单位单价单价(元元)总价总价(元元)1其他保险服务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1包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00项361,397.00361,397.00-第1页-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同昌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竞争性磋商文件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C2022-1119Z-01项目名称: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C2022-1119Z-01项目基本情况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金谟西路4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二〇二二年十一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是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1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361397.00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供应商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展本项目保险业务的,需经其总公司或所属省级公司授权同意,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一元民生保险业务单独核算(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1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方式:现场获取;地点: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金谟西路40号;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地点:铜川市新区斯正街枫林湾酒店6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赠送。采购人信息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本项目投标单位可以多个标段报名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介绍信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其他补充事宜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佳和中心A座702室名称:陕西同昌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919-3181145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名称: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温馨提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粗体及划线部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温馨提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粗体及划线部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电话:18189276056项目联系人:高工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18927605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所叙述的相关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项目概况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联系方式:0919-3181145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同昌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佳和中心 A 座 702 室联系方式:181892760561.1.4项目名称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1.1.5项目编号TCC2022-1119Z-011.2.1资金性质其他财政资金1.2.2预算金额单项预算:1元/人总预算:361397.00元(备注:若投标单项报价高于或低于采购单项预算,投标总价高于总预算的均按无效文件处理。)1.3.1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1.3.2保险期限1年。即从本保险签单生效日至下一年次日止。1.4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展本项目保险业务的,需经其总公司或所属省级公司授权同意,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一元民生保险业务单独核算(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1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转包与分包履约不允许2.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3.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3.3磋商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5.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3.5.2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右上角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个别较大的图表可用A3纸编制),并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包括所有响应文件内容,内容应与正本相符,且应保证能正常打开,否则视为无效。3.5.3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供应商应自行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印章)。3.5.4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应使用打印或不易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在规定的位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每页均应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除供应商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6.2现场携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的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6.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和地址2022年12月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铜川市新区斯正街枫林湾酒店6楼会议室3.6.4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4.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磋商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无磋商确认函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本项目的资金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本项目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磋商投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保险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采购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要求、保险期限本项目的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保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费用承担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果磋商须知前附表有要求,投标供应商还应按照要求提交证明文件的原件。如果未能提供原件或者提供原件不全的,其磋商投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关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语言文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转包与分包履约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所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除供应商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踏勘现场《******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写。磋商文件《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节能产品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计分;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计分。同一标段的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投标报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计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计分。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供应商须知;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磋商文件的组成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需对磋商文件(除质疑外)需要询问或澄清的,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超过该时间收到的询问或需要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响应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做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响应文件格式。评审办法及标准;电子文档应包含所有响应文件内容。电子文档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当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或补充通知与磋商文件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内容为准。本项目将根据磋商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磋商轮次,最终一轮磋商报价为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并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供应商所报的磋商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本项目磋商单价指固定综合单价,后期根据实际人数,据实结算,投标人按项目要求进行报价并承担风险。各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的综合单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任何选择性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磋商报价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成交后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服务范围内容、保险期限;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最后报价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其余轮次的报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首次磋商报价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自主报价。填写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必须与磋商文件提供的一致;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供应商的各轮次磋商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算金额,否则,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设定了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各轮次磋商报价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不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有效期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中,关于保险期限、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2)供应商被认定为在本次磋商中提供不真实材料的,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真实性原则响应文件应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文件的正本应使用打印或不易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在规定的位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每页均应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除供应商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误投或过早启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投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的标记格式: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印章)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注: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启封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是否退还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和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递交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原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小组成员到位后,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磋商小组组长,并由磋商小组组长牵头组织本项目磋商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程序及原则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起响应文件、磋商和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文件公正评审的;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在磋商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五条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开启响应文件程序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在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的;宣布磋商小组的组成;介绍参加本次磋商会议的领导及来宾;宣布本次磋商会议工作纪律;介绍本项目基本情况;由工作人员开启录音录像设备;开启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但不限于):由监标人宣读监标词;磋商响应文件开启;集中查验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代表共同签署《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宣布本次会议工作人员名单;介绍参加本次磋商会议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是指,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所有提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退场后,不要远离会场并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后续磋商和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必要澄清;开启响应文件结束。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确认;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物有所值原则:通过首轮的磋商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其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中恪守以下原则:磋商原则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在与单一供应商进行反复磋商的基础上,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五部分“评审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有权对整个磋商和评审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磋商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磋商过程的保密处理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事项。维护磋商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成员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响应文件;在磋商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磋商活动不受外界干扰;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推选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响应文件的无效性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转送。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磋商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开启响应文件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供应商的提交的报价超过预算的;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报价的;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和未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未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份数不够的;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响应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磋商小组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3个成交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成交供应商程序本项目投标单位可以多个标段(如有)报名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不得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之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资格。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结果复函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纪律和监督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件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签订合同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已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竞争性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部分“评审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竞争性磋商。对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竞争性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争性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争性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争性磋商工作。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投诉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供应商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质疑质疑与投诉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竞争性磋商程序正常进行。对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招标服务费指定银行账户: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采购代理服务费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拒绝商业贿赂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必须实名举报。供应商应保证提出的投诉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督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中国银行:招标服务费名 称:陕西同昌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大街支行账 号:8111701012800662830担保机构选择参考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担保机构名单。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担保函的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履约、融资等环节可自愿选择采取信用担保的形式。信用担保:关于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说明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第号采购结果及相关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平等、诚信、协作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供应商(全称):采购人(全称):合同条款及格式磋商文件未提及事宜,参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附则合同价款甲方按市公安局提供的市域辖区内户籍人口数作为参保人数,向乙方投保,乙方按辖区出具保单,提供自然灾害救助、见义勇为救助、拥挤踩踏救助、火灾爆炸救助、传染病救助、恐怖活动救助、精神病人伤人救助、重大恶性案件救助、高空坠物伤人救助、煤气、毒气、燃气泄露伤亡救助、危房塌陷事故救助、溺水事故救助、公共设施漏电事故救助、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救助、环卫工人意外事故救助、包村干部伤害事故救助、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交通事故救助、安置费用救助、窨井井盖事故救助、救灾人员伤亡救助等保险服务。合作模式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增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降低政府风险管理成本,全力创新我市保险机制和社会治理方式。目的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灾害救助体系,切实增强政府灾害救助能力,发挥保险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切实做好年月-年月全市一元民生保险工作,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和权益,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承保出单、财政资金划转等具体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合同款的支付:按照实际参保人数,据实结算,一次性付清。款项结算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固定综合单价:1元/人。参保人数:361397人。协调政法、***门负责对被保险人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认定。协调***门负责提供辖区内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协调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投保单盖章及协助理赔申报等工作。协调财政部门负责保费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等工作。协调卫健部门负责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灾害发生后的救死扶伤工作,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协调宣传部门深入广泛宣传,确保保险政策家喻户晓。甲方协调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等单位,对该项业务在投保人数、投保盖章、财政资金划转等方面予以配合。甲方协调各方,确保一元民生保险项目顺利推进。甲方权利和义务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一式伍份),发票(按合同总价直开采购人),服务商持成交通知书、发票、合同、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与采购人结算。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甲方协调按保险条款列明的灾害类别由县政府、气象等部门出具灾害证明;因见义勇为、其他政府救助类责任等导致死亡的,协调县级及县级以上政法委、公安局出具见义勇为认定证明、事故证明。死者亲属出具书面申请、死亡证明、户口注销单等材料。协调提供理赔资料,确保案件及时处理。保单出具后,一个月内,乙方开具保险发票,甲方协调市财政局全额统一划转资金。协调保费划转,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账协议签订后5日内,甲方根据辖区内(公安局口径)人数,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每人1元(财政专项列支),与乙方签订投保单并盖章,乙方按投保单统一出具保单。协调提供投保资料,确保承保顺利出单。乙方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和案件上报工作。乙方分支机构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内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及时将事故灾害有关情况及理赔办案情况报送市金融办和有关部门。乙方按合同规定出具保单,收取保费。乙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协调市保险监管部门,对乙方理赔服务规范性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年度评价。监督检查,做好服务评价因上述责任事项致伤住院治疗或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协调县级及县级以上伤残评定机构出具伤残等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由伤者提供。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对方资料和成果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服务商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报告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保密条款乙方做好理赔信息通报。乙方每月向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等部门报告赔案处理情况及信息统计报表。若遇到群体性重大保险责任事故,要及时报告要情概况,并在理赔案件结束3个工作日内报告信息情况。乙方收集理赔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支付到被保险受益人账户。乙方收集资料,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所需理赔资料,并向申报人提供必要的帮助。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产品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将按违约终止合同。乙方履约延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提交铜川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实生效。甲方名称: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住 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总预算:361397.00元(若投标单项报价高于或低于采购单项预算,投标总价高于总预算的均按无效文件处理。)参保人数:361397人单项预算:1元/人项目名称: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保险责任范围一年。即从本保险签单生效日至下一年次日止。保险期限铜川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口。被保险人保障内容附加险在保险期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伤残或死亡的。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因自然灾害或抢险救灾导致伤残或死亡。自然灾害包括: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主险:重大恶性案件救助。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导致人身伤亡。精神病人伤人救助。居民在承保区域内由于被诊断、鉴定为精神病人的故意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恐怖活动救助。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导致人身伤亡。传染病救助。居民在承保区域内感染《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或保险单载明的狂犬病等其他传染病病种。火灾、爆炸救助。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拥挤、踩踏救助。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参加群众性活动中因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救助。公共设施漏电事故救助。溺水事故救助。危房塌陷事故救助。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经事故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危房塌陷导致人身伤亡。煤气、燃气、毒气泄漏及水暖管爆裂伤亡救助。在保险期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煤气、燃气毒气、泄漏,以及水暖管爆裂导致人身伤亡。高空坠物伤人救助。在保险期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亡。救灾人员伤亡救助。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参与事故现场救助的人员(含专业消防人员)在救助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窨井井盖事故救助。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窨井盖缺失、沉降等原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安置费用救助。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交通事故救助。包村干部意外伤害事故救助。环卫工人意外事故救助。安置费用理赔: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承保区域内因保险责任范围范围内的事故,导致房屋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等,不包括室内装潢及室内财产)损毁,每户赔偿限额0.1万元。建档立卡脱贫户每户安置费用再补贴0.1万元,每户限额赔偿0.2万元。伤残理赔: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事故导致残疾的,根据伤残等级,按1%-100%比例赔付,最高限额每人5万元。医疗费用理赔:在保险期间内,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事故致伤进行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对未报销差额按照90%的比例赔偿;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事故致伤进行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对符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按照70%比例赔偿,在保险期间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0.5万元。死亡理赔: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事故导致死亡的,每人赔偿5万元。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责任的,每个被保险人累计赔偿限额为5.5万元(每人死亡或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0.5万元)。理赔标准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就近在事故发生地保险承保机构报案。及时申报保险承办机构要成立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理赔工作领导机构,设立24小时专线服务电话,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并向社会公开理赔服务承诺。理赔程序一元民生保险由市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投保人,与经过政府采购招标后确定的保险机构签订投保合同,保险费按铜川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口每人一元缴纳,所需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保险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签订保险合同的起讫时间为准。投保办法被保险人就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申报理赔时,需提供加盖上述医疗报销机构公章的票据复印件。因上述责任事项致伤住院治疗或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供诊断证明、病历、医院结算清单。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属工伤范围内的伤残等级鉴定报告,由市人社部门出具;其他被保险人伤残等级鉴定报告,由卫健委指定一家具有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按保险条款列明的灾害类别分别由各县市区及气象等相关部门出具灾害证明;因见义勇为导致死亡的,由县级及县级以上政法委出具见义勇为认定证明。其他保险责任导致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索赔事项对发生在我市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承保机构在接到报案后2小时内,会同当地民政等相关部门赴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并及时将事故灾害有关情况及理赔方案报送市金融办。对发生在我市以外国境以内(港、澳、台除外)应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事故,由保险承保机构委托当地分支机构负责查勘定损。现场查勘铜川市一元民生保险伤亡理赔比例表在赔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保险承保机构向市金融办报告赔案处理情况。理赔信息通报保险承保机构应尽快收集所有理赔资料,资料收集齐全后,保险承保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拨付到保险受益人账户。保险赔付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均由保险承保机构协助收集。项目伤害程度赔付比例一死亡100%二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100%三二级伤残80%四三级伤残65%五四级伤残55%六五级伤残45%七六级伤残25%八七级伤残15%九八级伤残10%十九级伤残4%十一十级伤残1%违约责任若因成交单位原因未能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人承担和赔偿。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所列)与使用单位就服务实施方案、计划、培训、仪器设备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合同实施按照合同签订的实际参保人数,据实结算,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评审办法及标准户籍在铜川的居民,以户籍所在地为准确定承保、理赔机构;户籍不在铜川的居民,以事故出险地为准,确定承保、理赔机构。为优化一元民生保险工作机制,提升承保、理赔效率,有效扩大赔付规模和赔付率,根据各区县户籍人口分布情况,将耀州区、新区(361397人)设为一标段。其他事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按下表所列举的审查标准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供应商若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其基本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将不具备磋商资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基本资格审查响应文件初步评审评审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方法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后续磋商环节。按下列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若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其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将不具备磋商资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符合性审查基本资格审查标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后续磋商环节。评审要素评审标准供应商资质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依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其磋商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政策性扣减范围政策性扣减符合性审查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条规定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格式应符合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符合性审查报价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条规定符合性审查保险期限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规定符合性审查磋商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条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采购人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拟采购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报价×(10%-20%)”进行扣减;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情况:政策性扣减方式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有效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磋商小组可以拒绝其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文件的澄清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磋商小组将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供应商进行磋商的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期间,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磋商,代表人数不超过1人;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磋商环节;磋商方式磋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第二轮磋商,对第一轮磋商结果不满意,磋商小组可以再次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与第一轮磋商相同。磋商小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第一轮磋商,磋商小组对进入第一轮磋商的供应商再次进行评审、质疑和澄清。在此阶段,磋商小组依据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磋商步骤磋商小组逐一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对进入最后一轮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应在最后一轮磋商前告知所有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是否是最后一次磋商。后一轮磋商报价高于前一轮磋商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后一轮磋商报价无效,以前一轮磋商报价进行评审。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磋商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磋商报价的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特殊情况处理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响应文件的各项评审因素,而不以单项评审因素的优劣评选出成交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详细评审最终报价仅向采购人及监督人员宣布,并由监督人员确认。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审标准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评分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待磋商小组商榷后再进行复会。当供应商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磋商报价分的计算。评审因素内 容权值%磋商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企业实力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总公司2021年度末偿付能力报告,进行评比:1.总公司2021年末,偿付能力达到150%且偿付能力第一名的得3分。2.偿付能力达到150%且偿付能力第二名的得2分。3.偿付能力达到150%且偿付能力第三名及其以后的得1分。4.偿付能力低于150%不得分。(未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总公司2021年度末偿付能力报告不得分)。3企业实力提供中国银保监会拥有两个主险条款备案的证明材料,每一个计2分,共计4分,未提供者不计分。4服务方案有规范、健全的业务承揽(反商业贿赂)、出单、保费收取、报案、查勘、收集资料、理赔、财务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等制度(或办法)。按其响应程度计0-15分。15服务方案出险报案后的响应时间,现场施救、应急措施、理赔服务承诺、赔付时效,视其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按其响应程度计0-15分。15服务方案提供全程定期上门服务,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积极宣传安全防灾知识和保险政策。按其响应程度计0-15分。15服务方案供应商在该项目所在标段内设有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及网点能够全部覆盖的得3分,只能覆盖部分的得1分,未能覆盖的不得分。(以提供当地营业执照和保险经营许可证为准)3服务能力设有全国统一的服务专线和专业电话服务系统,保证 7*24 小时专人接听,可提供报案、救援和咨询等专业服务。按其响应程度计0-9分。9服务能力保险公司应对采购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有计划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保险专业知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和交流。按其响应程度计0-9分。9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成立现场服务小组,勘查现场、材料搜集、定损理赔等服务能力。按其响应程度计0-9分。9服务能力供应商对被保险人的增值服务,依据承诺增值服务方案优劣进行比较、排序打分。第一名的得5分,第二名的得3分,第三名及其以后的得1分。5相关从业经验提供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已完成履约),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每提供一份计1分,满分3分,未提供得0分。注:业绩证明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责任。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评审总得分为详细评审标准中各评分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响应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本采购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无效响应文件的认定复核与核对评审结果磋商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保险期限、质量、承诺等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和无法辨认的;响应文件未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内容出现漏项、缺项的;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资格性认定错误的;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报告签署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核对评审结果,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小组在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评审报告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编制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做出逐一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导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磋商响应文件铜川市2023年度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C2022-1119Z-01正/副本磋商函(格式自拟,目录内容须与正文内容一致并有详细页码)目录日期: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盖章)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质疑的权力。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该报价不受市场因素的影响。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电子文件份。在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根据贵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致:(采购人名称)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质疑的权力。我方承诺本次参与磋商的所有报告均不存在侵权问题,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磋商有关的一切服务。电话:邮政编码: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磋商报价一览表年月日帐号:开户银行:电子邮件:传真:供应商:(盖章)3.后期具体参保人数按市公安局提供的市域辖区内户籍人口数确定。2.此表中任何信息与响应文件其他处不一致时以此表为准。注:1.本表价格应按磋商总价填写,同时应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中仍有此表且一致。单位:元(人民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单价(元/人)1参保人数(人)磋商总价(大写)磋商总价(小写)保险期限(日历日)说明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授权期限: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备注: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表不需提交)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展本项目保险业务的,需经其总公司或所属省级公司授权同意,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一元民生保险业务单独核算(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特定资格,提供以下资料但不限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附件三)。供应商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二);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书(附件一);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1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盖章)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本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致:(采购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附件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磋商事宜,在此郑重声明:致:(采购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我公司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我公司承诺在磋商过程中,保证不予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磋商资格,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招标方.磋商小组行贿。我公司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我公司近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我公司近3年来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形存在。我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全部真实有效。附件三:申请人关联关系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特此声明!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3、申请人管理关系说明申请人上属被控股单位:申请人下属控股单位:2、申请人控股关系说明申请人单位负责人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申请人关联关系书面声明供应商:(盖章)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管理职责(行政、人事等):申请人上属被管理管理:管理职责(行政、人事等):申请人下属管理单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及商务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商务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服务、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除本表中所列的偏离项目外,其他所有服务及商务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投标,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声明: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的服务及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供应商:(盖章)说明:供应商可根据情况自行添加相关证明材料。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人员配置日期:年月日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拟任职务供应商:(盖章)注:供应商可根据情况自行添加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姓 名年 龄学 历职 务专业拟在本项目任职证书编号工作经历时 间担任过的项目名称但任何职主要工作内容发包人相关从业经验(格式自拟)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方案说明书,参照磋商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各条款的要求,结合服务内容及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方案。磋商响应方案说明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备注:本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项目业绩情况表业绩序号第 项 / 共 项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保险期限限承担的工作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供应商:(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企业不填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附件4: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非监狱、戒毒企业不填写)备注: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果被举报经查实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备注:投标人提供的《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戒毒企业,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戒毒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1.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货物分项报价表》中提供相应数据。说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附件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承诺书(二)承诺书(一)供应商承诺书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致:陕西同昌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日 期(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致:陕西同昌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日 期(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承诺书(五)承诺书(四)承诺书(三)致:陕西同昌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近三年因服务质量问题的不法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本公司承诺:本次采购标的物为正品行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日 期(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致:陕西同昌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日 期(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不向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不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磋商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承诺单位:(盖章)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不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磋商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本页以下无内容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有利于展现企业实力的相关材料。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邮编:电话:地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元民生保险 其他保险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