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中标结果公示(利辛县公安局2022)
利辛县公安局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LX2022CG089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公安局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陶村村
成交金额:陆拾贰万柒仟元整(¥62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利辛县公安局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项目 服务范围:利辛县公安局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项目,对制毒物品及可能被制毒污染的场所、设备进行销毁和清洗。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本次服务时限30日历天(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谷玉会、李颖、蒋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11205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日
3.开标日期:2022年12月8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2年12月2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0558-8807021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辛县公安局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世纪大道与前进路交叉口公安大厦
联系方式:夏建军 18956811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联系方式:张芸西19956736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建军 张芸西
电话:18956811119 0558-8863610 199567361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2022年12月8日
1.采购文件.pdf采购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docx
利辛县公安局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项目(项目编号:BZLX2022CG089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人:利辛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利辛县公安局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利辛县公安局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ZLX2022CG089号2.任务书编号:JC34162320220464号3.项目名称:利辛县公安局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6.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元7.采购需求:利辛县公安局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项目,对制毒物品及可能被制毒污染的场所、设备进行销毁和清洗。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3.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分别为:/。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6、HW34、HW35处置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2.获取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http://ggzy.bozhou.gov.cn),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0元整,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2年12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五、开启1.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谈判地点: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辛县政通路与前进路交叉口路西)利辛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四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二)服务热线1.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4008804959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三)注意事项1.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注册用户参与,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4.获取响应文件须知(1)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免费注册用户,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2)点击网上参与后,及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谈判,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3)只有成功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获取时间(即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参与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参与表为依据。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利辛县公安局地址:利辛县城关镇世纪大道与前进路交叉口公安大厦联系方式:夏建军189568111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联系方式:0558-88636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建军张芸西电话:189568111190558-8863610199567361064.质疑联系方式质疑联系人:夏建军张芸西电话:189568111190558-8863610199567361062022年12月2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1.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1.1.2采购人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联系人: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电话: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联系人: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电话: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3.2服务期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2.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12:00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供应商无权再因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疑、投诉。2.2.2采购人澄清的时间2022年12月7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上发布。所有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网上系统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3.1构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3.3谈判有效期开标截止之日起60天。3.4.1谈判保证金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3.4.3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包括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1.竞争性谈判不成功(或谈判现场拒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2.未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的退付: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的退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须补齐),履约期满后退还至其汇出账户。4.如有质疑、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供应商须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供应商须上传加盖印章或签名的扫描件。4.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4.1.2是否退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谈判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有关人员参加谈判会的要求:/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其他证明无效。5.2开标程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6.1.1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的构成:3人以上单数(含3人)。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6.3.2是否授权竞争性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1-3名。7.2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7.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可以为银行转账、银行汇款、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7.4知识产权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各供应商需及时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文件等与谈判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谈判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1.各供应商需及时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文件等与谈判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谈判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格式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格式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利辛县公安局:关于贵方年月日发布关于“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特此声明!日期:年月日格式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者反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承诺书(格式)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果是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电子签章年月日十一、第二轮报价表(格式)第二轮报价表(格式)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轮报价表致: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中心编号为BZCG[2020]号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已研究了该文件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项目做出第二轮报价:一、本公司承诺:1.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2.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3.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谈判文件、补充函、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4.本公司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补充函以及本公司承诺的所有内容。二、第二轮报价本公司第二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三、服务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四、服务承诺(如有可另附页)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报价表不须装入响应文件,谈判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使用。十二、其他资料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果是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利辛县公安局的利辛县公安局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利辛县公安局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9人,营业收入为4711万元,资产总额为924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他去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签章)2022年12月07日三、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编号:BZLX2022CG089号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序号分项名称服务费报价依据报价(元)备注1处置服务费危险废物约141.64吨,制毒设备约50件,按市场指导价计700000/2运输费用危险废物约141.64吨,制毒设备约50件,按市场指导价计4000013现场作业费用危险废物约141.64吨,制毒设备约50件,按市场指导价计30000///11报价总计报价总计报价总计770000/供应商: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龚德明(盖电子签章注:l.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谈判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3.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项目名称:利辛县公安局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项目未通过情况投标人名称未通过原因(具体依据)安徽省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险废物及制毒设备销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