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2022)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1021259(招标文件编号:2022102125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赛文斯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杨树岗村151号
中标(成交)金额:2295.216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赛文斯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项目服务地点共有14处,其中办公区12处:分别是局机关办公区(徐庄路11号院1号楼双裕西楼)、万柳中路8号办公区、万泉庄22号楼办公区、硅谷亮城10号楼上地办公区、东冉村北街9号办公区、北部办公区、金雅园办公区、田村税务所、羊坊店税务所、中关村税务所、万寿路税务所、八里庄税务所;活动中心1处:翠微路17号老干部活动中心;青年公寓1处:海淀区月泉路逸城东苑9号楼清河公寓。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标准要求,使本项目可以正常运行。
合同签订后3年。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浙先、李兆英、李玉峰、肖健、刘淑英、王晶华、康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服务类标准,按照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188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徐庄路11号院1号楼双裕西楼
联系方式:阴老师 010—88546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312室
联系方式:吴利010-6718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利
电 话: 010-671877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15:27
评审专家名单
杨浙先、李兆英、李玉峰、肖健、刘淑英、王晶华、康健
总中标金额
¥2295.21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利
项目联系电话
010-67187788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徐庄路11号院1号楼双裕西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阴老师 010—88546504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3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利010-67187788
附件: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11.14_4560.pdf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11.14_4560.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12.8.jpg中小企业声明函-12.8.jpg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21021259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2022年11月目录目录............................................................................................................................................................1第一部分商务部分...............................................................................................................................2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5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27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37第二部分技术部分.............................................................................................................................60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661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21021259标讯区域:中央行政区域:北京项目联系人:吴利项目联系电话:010-67187788二、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阴老师010—8854650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徐庄路11号院1号楼双裕西楼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三、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利010-67187788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312室四、标讯信息:(一)基本情况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品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900万元/年,2700万元/三年。超过总预算或每2年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二)采购项目的名称、合同履行期限或项目概况介绍: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项目概况: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项目服务地点共有14处,其中办公区12处:分别是局机关办公区(徐庄路11号院1号楼双裕西楼)、万柳中路8号办公区、万泉庄22号楼办公区、硅谷亮城10号楼上地办公区、东冉村北街9号办公区、北部办公区、金雅园办公区、田村税务所、羊坊店税务所、中关村税务所、万寿路税务所、八里庄税务所;活动中心1处:翠微路17号老干部活动中心;青年公寓1处:海淀区月泉路逸城东苑9号楼清河公寓。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312室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30分整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315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7)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七)其他补充事宜:代理机构汇款信息户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崇文门支行帐号:1109188167106010000000003(八)公告期限: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编列内容填写或选择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采购预算人民币900万元/年,2700万元/三年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无有,金额:同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1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核心产品无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2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徐庄路11号院1号楼双裕西楼联系人:阴老师电话:010—88546504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10-67187788联系人:吴利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5项目现场勘察5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312室3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10-67187788联系人:吴利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5项目现场勘察53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10-67187788联系人:吴利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5项目现场勘察5不组织3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10-67187788联系人:吴利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5项目现场勘察5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6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7分包不接受□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8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9节能产品9信息安全认证□是10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本项目不适用10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期)内的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否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6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期)内的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否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61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本招标文件中与小微企业相关的优惠政策条款均不适用。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2)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将被拒绝;3)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投标人所提供服务须由中小微企业承接,非中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具体详见本表第12条的相关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5%,微型企业扣除15%。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支持监狱企业□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5%。□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监狱企业”须提供由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除比例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除比例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本招标文件中与小微企业相关的优惠政策条款均不适用。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5%。□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优惠):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其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定。12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13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同类型项目(物业服务内容所在页及合同签署盖章页复印件,如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证明为同类型、无法识别签署时间则不予认定)。1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日1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315会议室策的节能环保产品的,对节能环保产品在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服务项目)业绩(附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服务周期页、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16开标时间、地点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315会议室17其他唱标内容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8策的节能环保产品的,对节能环保产品在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服务项目)业绩(附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服务周期页、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16开标时间、地点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315会议室17其他唱标内容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8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万元);提交方式为下列形式之一:支票、汇票、本票、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担保函。户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崇文门支行帐号:1109188167106010000000003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1份(含保证金退还申请,用于唱标)电子文件1份(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件,投标文件Word版,请尽量以刻录光盘形式递交,需单独密封21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含保证金退还申请)□电子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9注: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19、20条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时会拒收。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9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管理考核办法为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工作,促进服务提供单位能够切实履行物业承包协议,更好的落实管理措施,使设备管理、会务、保洁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创建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二、考核对象:物业服务公司。三、考核目的:督促物业公司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保证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会议服务管理顺畅,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优美,不断完善保洁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四、考核项目(一)卫生保洁1.室外保洁:院内、道路、院内停车场等。2.室内保洁:办公室、会议室、走廊、过道、电梯间、墙面、立柱、护栏和其他公共区域等。(二)会议保障保持会议室的卫生,保障会议期间会议室的使用及会议的服务品质。(三)设备管理、维护及日常维修落实办公区日常设备的管理、维护和巡检,做好日常维修工作,保障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五、量化考核(一)日常考核本局每半年将不定期派出专人对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人填写工作检查记录由服务提供方被检查人签字认可并由检查人整理保存。根据平时检查结果,本局有权针对出现的问题对服务提供方实施处罚,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责成服务提供方限期整改。(二)年度考核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定期对物业公司服务情况进行考核。782.根据每半年满意度测评结果,考核领导小组将每次综合考核结果通报物业公司。对发现问题需罚款的,由办公室负责从物业公司服务费中扣减。综合考核评定结果达到160分为合格,低于160分为不合格。低于180分时将对物业公司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进行警告。(总分数:200分制)(1)全年评定合格的则续签下一年合同。(2)全年两次考核的平均数作为本年度考核结果,若全年考核评定结果低于160分则甲乙双方自动解除合同,且税务局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六、本考核办法作为合同必要条款,与服务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9保洁、会议服务日常考核检查内容考核检查内容处理方法备注安全通道无违规占用、无杂物堆放等现象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服务费100元建筑物内公共楼道、步行梯、卫生间、大堂、门厅、会议室保洁及时,无死角。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服务费100元办公楼整洁、外墙、院内路面、绿地、停车场、楼梯入口台阶保洁及时,无死角。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服务费100元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备内部垃圾及时清理,外表无污迹,垃圾箱周围无散落垃圾、污迹等。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服务费100元雨、污水管井的井底无沉淀物,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物,盖板无污迹。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服务费100元地面地漏完好无堵塞,无大面积积水,明沟、暗沟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服务费垃圾中转站、收集箱垃圾不能溢出,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明显污物,有效控制蝇、蚊等害虫滋生。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服务费100元值班室保持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服务费100元不服从分配、顶撞领导,对所分配的工作处理不及每次扣服务费200元保洁工作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不及时、不每次扣服务费300元排水畅通,无垃圾、无溢流现象,沟盖板安装牢固、100元平稳。时、不到位或置之不理者。到位或置之不理者。80排水畅通,无垃圾、无溢流现象,沟盖板安装牢固、100元平稳。时、不到位或置之不理者。到位或置之不理者。80因会议工作流程掌握不熟悉造成影响会议进行及其他工作的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服务费100-500元工作人员必须服务态度端正,佩带明显标志(工作牌)、穿工服、讲文明礼貌用语、服从并接受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者,对公司进行一次警告,发现三次扣服务费500元服务场所内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事件发生,严禁盗窃和人为破坏行为。每发现一次扣服务费500元发生重大失责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终止合同81保洁、会议服务考核细则及扣分标准序号序标准内容规定分值评分细则1.服务提供方的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着装规范,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一风严谨。10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1分;着装及标志一次不符合扣1分;基础管理202.定期向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办公室)报送阶段性保洁工作总结和计划。10基本符合5分,不符合0分(一)环境卫生管理501.清洁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15洁人员和责任范围的扣1分,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1分二3.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灭杀。15卫生消毒灭杀扣1分4.院内办公楼内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栏、天台、共用玻璃窗等保持洁净;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及垃圾运输工具。未实行责任制的扣1分,无专职清每发现一处垃圾扣1分,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扣1分,未定期进行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积水等废弃物。82及垃圾运输工具。未实行责任制的扣1分,无专职清每发现一处垃圾扣1分,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扣1分,未定期进行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积水等废弃物。82(二)会议管理301.仪容仪表规范,遵守劳动纪律,精神6基本符合4分,每发现不合格一次2.熟悉会议服务流程,并严格按照程序提供服务。6基本符合5分,每发现不合格一次扣0.5分3.保证会议室的卫生。6基本符合5分,每发现不合格一次扣0.5分饱满,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扣0.5分4.做好培训会议物品的管理。6基本符合5分,每发现不合格一次扣0.5分5.会议室、报告厅卫生的日常清理。6基本符合5分,每发现不合格一次扣0.5分83设备管理维护及日常维修考核检查内容考核检查内容处理方法备注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损失及事故。赔偿所有损失并解除合同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赔偿所有损失并解除合同上班时间未经允许私自外出者。一人次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服务费100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扣服务费200元),一人累计3次,勒令物业公司调换人员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服务费100元)锅炉房、配电室等设备管理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擅离岗位。发现一次对公司警告,发现第二次解除合同遇设备故障发生,接到电话未及时到场维护者扣服务费100元扣服务费100元扣服务费200元,被投诉两次以上者,勒令物业公司调换人员夜班及周六、日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交接班记录完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如有违者,扣服务费200元发现一次抽烟的,扣服务费所有办公区内禁烟50元日常维修不及时、无故拖延遭税务局投诉者。如有违者,扣服务费100元机、喝酒、打牌等)。84发现一次抽烟的,扣服务费所有办公区内禁烟50元日常维修不及时、无故拖延遭税务局投诉者。如有违者,扣服务费100元机、喝酒、打牌等)。84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看电视、玩手夜间及周六、日值班必须保持配电室地面干净,桌面整洁。如有违者,扣服务费100元设备管理、维护及日常维修年度考核细则及扣分标准序号标准内容规定分值评分细则设备用房等工作区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其他杂物,标识完整、规范,无吸烟现象;着装规范统一、服装整洁,工牌佩戴规范,无怪异发型。201、工作区域地面有杂物,规定物品未按序摆放,标识缺失、破损的每例扣3分,三处以上扣10分;2、未在规定区域吸烟的,每例扣5分;3、未按规范着装,佩带工牌的,每例扣5分。设施管理、日常维修及巡检维保落实到位401、未制定年度设施管理及巡检维保计划的扣10分;2、不定期抽查设备管理及巡检维保工作及记录,人员履职期间脱岗的扣10分,记录填写不完整的每次扣5分;制定年度维护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有考评;有完整的设备管理及维护巡检培训记录。201、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无培训计划扣10分;2、依据培训计划抽查三次培训实施记录表,不完整的每次扣5分,三次以上扣10分;3、抽查2名员工课题培训情况,每有一处不3、维修人员履职期间扣款100元的每次扣2分,扣款200元的每次扣4分;经理、主管未落实内部控制及检查的每次扣5分;能掌握培训内容的扣3分,三次以上扣10分;1、未建立工作手册文件,扣10分;定期向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2、工作手册文件不完整,每处扣3分,三处市海淀区税务局办公室)报送规定的203、未按工作手册开展工作、填写相关记录的,853、维修人员履职期间扣款100元的每次扣2分,扣款200元的每次扣4分;经理、主管未落实内部控制及检查的每次扣5分;能掌握培训内容的扣3分,三次以上扣10分;1、未建立工作手册文件,扣10分;定期向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2、工作手册文件不完整,每处扣3分,三处市海淀区税务局办公室)报送规定的203、未按工作手册开展工作、填写相关记录的,853、维修人员履职期间扣款100元的每次扣2分,扣款200元的每次扣4分;经理、主管未落实内部控制及检查的每次扣5分;能掌握培训内容的扣3分,三次以上扣10分;1、未建立工作手册文件,扣10分;定期向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2、工作手册文件不完整,每处扣3分,三处市海淀区税务局办公室)报送规定的203、未按工作手册开展工作、填写相关记录的,85档案资料。及以上扣10分;3、维修人员履职期间扣款100元的每次扣2分,扣款200元的每次扣4分;经理、主管未落实内部控制及检查的每次扣5分;能掌握培训内容的扣3分,三次以上扣10分;1、未建立工作手册文件,扣10分;定期向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2、工作手册文件不完整,每处扣3分,三处市海淀区税务局办公室)报送规定的203、未按工作手册开展工作、填写相关记录的,85每处扣3分;工作记录与现场核实不符的每处扣10分;备注:限期改正督办服务单位工作中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合同现象以及未按税务局提出要求提供服务等情况,税务局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的通知文书,整改期限到期后,税务局会同乙方共同对整改项目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规定(约定)标准的,税务局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不提供任何违约补偿。因乙方原因致税务局损失的,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税务局全部损失的,税务局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七、物业公司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人员配置计划表,加强管理,确保人员到位率达到100%,海淀税务局对物业公司配置人员及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工作标准不符合要求,按规定考核标准从物业服务费中扣减。第六部分其他一、物业服务期限物业服务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分期签订。合同分期为:第一期: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第二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中标物业公司在上一年考核中无重大过错并考核合格,且无其他影响合同签署的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将与其续签下一期服务合同。一年期内考评不合格,税务局可随时终止合同。★二、物业服务管理费,主要包含:1.人工成本费。2.管理成本费。3.设备管理与日常维护、巡检产生的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另:物业公司应配置相应的巡检、维修用车)。4.维修工具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865.保洁成本费(含工具及易耗品)。6.物业服务人员用餐及费用:在采购人食堂就餐人员,早餐4元、午餐4元、晚餐(仅提供给值班人员)2元由物业人员个人负担;物业服务地点无食堂的由物业公司自行解决。7.其他成本费(1、会议音响保养调试、维修及会场保障(不含维修所需配件);2、电梯维保检测费;3、垃圾清运费;)三、采购人承担的费用1.日常维修产生的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2.采购人干部使用的洗手液、面巾纸、卫生纸等由采购人承担。四、费用结算服务费用按每月实际上岗人数进行结算,服务期内如遇服务地址发生变更,物业人员应服从采购人分配。如遇到服务期内采购人办公地点减少的情况,物业服务人数需按变化后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服务费用按实际调整后的物业服务人员结算,采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五、服务人员住宿物业项目只提供值班值守人员的住宿,不提供其他人员住宿。六、物业单位中标后需安排部分服务人员于2022年12月31日前五日内入场,熟悉工作环境、流程及开展交接工作,确保2023年1月1日人员全部到岗。87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投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的)(说明: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被视为未提供该声明函。供应商应保证该声明函与实际相符,否则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单位名称)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赛文斯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60人,营业收入为11473.60万元,资产总额为1035.6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企业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万元,属于(/);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们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赛文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2月7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8/5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