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器材 双人漫步机 肩关节训练器 三人扭腰器 单人骑马机 双人大转轮 上肢牵引器 腿部按摩器 棋盘桌中标结果公示(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
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谈判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9日
受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隆回财采计【2022】000083 , 委托代理编号:HNCJ-LH-2022-034
3、信息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4日; 谈判日期:2022年12月8日
4、采购预算:人民币398360元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供应商谈判情况:
包号
供应商信息
最终报价(元)
评审结果
1
广州洪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79000
第一成交供应商
湖南舒骅体育健身设施有限公司
379480
第二成交供应商
沧州鑫星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390000
第三成交供应商
四、 规格、品牌、数量、总价及交货方式: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品牌/产地
数量/单位
1
双人漫步机
1.65m*1.1m*1.2m、MX-1029
米骁、上海
33套
2
肩关节训练器
1m*1.1m*1.3m、MX-1003
米骁、上海
33套
3
三人扭腰器
1.5m*1.4m*1.3m、MX-1066
米骁、上海
33套
4
单人骑马机
1m*0.4m*1.2m、MX-1038
米骁、上海
33套
5
双人大转轮
0.95m*0.7m*1.9m、MX-1031
米骁、上海
14套
6
上肢牵引器
0.6m*0.4m*2.3m、MX-1015
米骁、上海
33套
7
腿部按摩器
0.55m*0.5m*1.6m、MX-1013
米骁、上海
14套
8
双人翘翘板
2m*0.5m*0.8m、 MX-1005
米骁、上海
33套
9
棋盘桌
1.75m*1.75m*0.6m、MX-1021
米骁、上海
33套
报价(元):379000元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
成交供应商
广州洪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博
电话:1387395933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永宁大道东白岗新区二街44号301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玖仟元整(¥379000元)
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谈判小组职务
陈四军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长
肖爱梅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刘小梅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2002]1980号文件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向采购人收取人民币6200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地 址: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3)联系人:袁先生
(4)邮 编:422200
(5)电 话:13574971880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隆回县金水路35号
(3)联系人:陈先生
(4)邮 编: 422200
(5)电 话: 15367630638
(6)电子邮箱:873264212@qq.com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文化局项目034.zip文化局项目034.zip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双人漫步机),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米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31299_万元,资产总额为_20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肩关节训练器),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米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3129万元,资产总额为_2080万元,属于(小州洪型企业);3.(三人扭腰器),属于(制造业)行中制造商为(上海米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买为,资产总额为2080万元,属于(小3129元型企业;4.(单人骑马机),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米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31299_万元,资产总额为20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双人大转轮),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米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3129万元,资产总额为20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肢牵引器),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米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3129万元,资产总额为20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腿部按摩器),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庆云金龙体育器材有2万元,资产总额为2020万元,属于限公司),从业人员43人,营业收入为2742(小型企业);8(双人翘翘板),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米晓体育用品有限公9万元,资产总额为2080万元,属于(小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3129型企业);第85页)于)行业:制治有为(上海来身你资用品有限公司)人人人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文机构,不存在程限限东为大企业的精格,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贵任。企业名称(盖章):广州洪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2月8日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采购人: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采购代理编号:HNCJ-LH-2022-034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2]000083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二、采购需求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3第一章谈判邀请3目录2022年11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八、谈判说明5七、询问及质疑5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5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5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一、说明13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13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8第二章谈判须知8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5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5七、政府采购政策23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1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7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三、响应文件14二、谈判文件13第一节合同协议书33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3第二节技术要求27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26第三章采购需求26八、其他规定25附件1-3分项报价明细表46附件1-2分项报价说明46附件1-1报价表45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45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44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42六、采购需求的响应52附件5-1资格更新证明材料51五、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51四、授权委托书(格式)49三、保证金48二、谈判响应声明(格式)47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6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55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55八、采购需求偏离表54七、合同条款偏离表53附件6-1响应一览表52附件12-1报价表62十二、最后报价62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61十、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60附件9-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58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57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第一章谈判邀请附件12-3分项报价明细表63附件12-2分项报价说明63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4、采购项目预算:398360元3、委托代理编号:HNCJ-LH-2022-034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2】000083¨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说明:二、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采购需求1批398360元398360元¨¨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文体用品等。¨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其他说明。¨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八、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金水路35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十、询问及质疑3.递交地点: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金水路35号)。2.谈判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30分。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拒收。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2年11月24日起至2022年12月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红章)],到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金水路35号)领取谈判文件。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1、谈判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十一、谈判说明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地址: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1)名称: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1、采购人信息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电话:135749718801、联系人姓名:袁先生(1)名称: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6)电子邮箱:/(5)电话:13574971880(4)邮编:422200(3)联系人:袁先生附件1:(6)电子邮箱:873264212@qq.com(5)电话:15367630638(4)邮编:422200(3)联系人:陈先生(2)地址:隆回县金水路35号年月日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否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3574971880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人: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地址: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联系人:袁先生电话:13574971880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隆回县金水路35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5367630638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文体用品等。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3.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5.1款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二、谈判文件第6.3款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11.3款采购项目预算预算总价:398360元(超过此限价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第11.6款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采购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等,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第12.1款保证金þ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保证金金额:/元账户名称: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支行账号:85230309000028752第13.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4.1款分包不允许分包第15.2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文档1份(U盘)装订要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编制页码及序目;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6.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人: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2】000083委托代理编号:HNCJ-LH-2022-034包或品目名:/在2022年12月8日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人名称:第18.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金水路35号)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第22.4款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供应商资格性符合规定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3、供应商报价符合报价要求。第28.3款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1)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采购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数量的乘积与项目的合计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3)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分项采购清单中的合计不吻合时,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分项采购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报价。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34.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35.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名称: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5367630638地址:隆回县金水路35号第36.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递交至采购人。缴纳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七、政府采购政策第40.1款节能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þ否节能产品(非强制采购):给予5%的价格扣除;□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第40.1款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否☑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分、价格/分;(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第40.2款两型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给予5%的价格扣除第41.2(1)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享受10%的价格扣除。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享受10%的价格扣除。第41.2(2)项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比例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第44.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八、其他规定第46.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按合同第46.1(2)项质量保证金/第46.2款其他规定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3)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定义1.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38.1款规定,否则,其响应无效。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4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谈判的费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谈判文件的组成二、谈判文件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现场勘察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章采购邀请6.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6.3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3)保证金(2)谈判响应声明(格式)(1)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9.响应文件的组成8.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8)采购需求偏离表(7)合同条款偏离表(6)采购需求响应(5)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4)授权委托书(格式)10.供应商的资格更新证明材料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9.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最后报价(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10)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附加服务的费用。11.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1.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谈判文件第三章提供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1.报价要求10.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1.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1.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1.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1)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2.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谈判保证金。12.谈判保证金(不要求提供)(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3)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4.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分包的,供应商分包承诺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4.分包1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有效期(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5.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5.1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谈判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4.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2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6.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15.4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7.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7.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6.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6.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2)供应商名称;(1)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18.1供应商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9.1除本章第14.1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19.供应商资格审查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4.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0.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0.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0.谈判小组19.2如果供应商不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时,响应文件无效。21.谈判程序20.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2.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2.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2.响应文件审查21.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21.2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21.1谈判程序: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最后报价、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23条进行。22.4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谈判小组应拒绝其参与谈判,但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变动内容的除外。(4)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3)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4.3每轮谈判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谈判。24.谈判的规定23.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澄清(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对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谈判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也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6.最后报价25.2供应商参与谈判,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5.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2.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5.退出谈判27.异常报价26.3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谈判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谈判的。(1)谈判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26.2下列情形,谈判小组确认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可以不与供应商谈判,直接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8.3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28.2供应商最后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并列。28.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8.提出成交供应商27.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9.确定成交供应商(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40、41条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8.4最后报价的评审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0.2符合上款情形的,本章本节相关条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0.1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0.谈判的特殊情形29.3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谈判终止33.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3.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3.保密及串通行为3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2.重新评审(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4.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35.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函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5.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5.询问及质疑3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签订合同36.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6.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36.1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6.履约担保35.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38.1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38.预留采购份额七、政府采购政策3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7.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优先采购39.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强制采购规定,其响应无效。39.强制采购(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1.2价格折扣比例4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1.价格评审优惠40.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该部分产品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0.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未标注符号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对该部分产品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2.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41.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1.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6“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累加计算。42.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4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42.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认定。(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3.1符合本章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3.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八、其他规定45.1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45.融资、担保44.1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竞争。44.采购进口产品(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6.2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2)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1)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46.1合同价款支付46.其他规定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均需按谈判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的标的。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标的预算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1批详见“第二节”398360元398360元¨¨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商务要求二、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村级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第二节技术要求序号采购项目图片(仅供参考)采购规格数量单位1双人漫步机1、产品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2、≥1.65m*1.1m*1.2m;3、主管直径60;4、主副管壁厚3.0mm;5、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3套2肩关节训练器1、产品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2、≥1m*1.1m*1.3m;3、主管直径114;4、主管厚度3.0mm;5、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3套3三人扭腰器1、产品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2、≥1.5m*1.4m*1.3m;3、主管直径114;4、主管厚度3.0mm;5、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3套4单人骑马机1、产品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2、≥1m*0.4m*1.2m;3、整体厚度3.0mm;4、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3套5双人大转轮1、产品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2、≥0.95m*0.7m*1.9m;3、主管直径114;4、主管厚度3.0mm;5、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中标资格)14套6上肢牵引器1、产品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2、≥0.6m*0.4m*2.3m;3、主管直径114;4、主管厚度3.0mm;5、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3套7腿部按摩器1、产品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2、≥0.55m*0.5m*1.6m;3、主管直径114;4、主管厚度3.0mm;5、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中标资格)14套8双人翘翘板1、产品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2、≥2m*0.5m*0.8m;3、主管直径114;4、主管厚度3.0mm;5、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3套9棋盘桌1、产品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2、≥1.75m*1.75m*0.6m;3、主管直径114;4、主管厚度3.0mm;5、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3套体育器材安装要求执行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安装;埋入地下的器材立柱,应可靠地固接支承盘或横向支承;室外健身器材安装各支承立柱混凝土地基坑的水平尺寸应该大于或等于400毫米*400毫米;器材立柱底部以下应有大于或等于100毫米厚度的混凝土支承层;距器材地基外部边缘0.5米范围的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室外健身器材安装后,安装地面垂与各支承立柱和主体应保持垂直,垂直度公差应不大于1/100。4.1采购标的数量:1批,详见本章“第二节;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第二节采购清单中的“技术参数”部分本项目购置的货物必须满足相关的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行业标准。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采购的项目主要根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和配置。5.1.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5.1验收标准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4.4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后,采购方将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4.3采购项目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详见附件)4.2采购项目交付时间:本项目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并交付验收。5.2.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5.2.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5.2.1货物的验收由双方代表在采购人的指定地点根据上述5.1的规定进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维保验收报告单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5.2验收要求5.1.3安装验收: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5.1.2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7.1.2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保证采购人能够正确进行货物操作和使用。7.1.1成交供应商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经调试合格直到设备正常运行,其费用由成交人负担,费用计入投标总价。7.1安装、调试与试运行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质量保证期: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质期为8年,在质保期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人免费提供相关服务,并及时排除故障,解决相关问题。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7.2.3培训所需费用,包括交通住宿和其他杂费由成交人负担,包含在报价中。7.2.2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操作和维护措施及故障应急措施。7.2.1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成交供应商应就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设备操作,免费培训采购人技术人员,采购人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在培训开始前一个月提出推荐的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及人员根据需要确定),以取得采购人同意。7.2培训7.1.4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质量问题,成交人应派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必须发生安装材料均由成交人负责。7.1.3安装施工期间中标方的人员食宿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如果因成交人产品的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2.3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人上门保修,即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2.2在质保期内成交人完全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提供设备终身免费维护及任何时期成交人都能保证提供免费更新软件(如有)、同一型号设备的技术改进及应用技术咨询服务。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护服务,只按厂价收取材料费,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2.1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无偿提供保养和维修服务。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零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不能返修的整件免费更换。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只收配件费不收人工费。(2)售后服务要求(1)所供设备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质量“三包”。7.3售后服务的要求4)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如不能在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在规定内时间解决故障,采购人有权自行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3)备件服务:质保期内如遇到重大故障或其他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应在48小时内提供设备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2)成交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其售后服务方式、能力和承诺,售后服务不能违背其服务承诺或改变服务方式,应随时解答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并向用户提供技术支援。1)成交人应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有必要,并在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检查、排除产品所出现的故障。(3)售后响应2.4如因维修导致设备无法使用,质保期应相应顺延,直至恢复正常使用后继续计算。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2、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问发生的意外自负。1、本维保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如一旦成交,均由成交人负责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8、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采购合同编号:2.合同金额(6)联系电话:。(5)项目负责人:。(4)是否分包:否。(3)项目内容:(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合同履行¨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1)验收主体:。4.合同验收(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3)方式:(2)地点:(2)本合同协议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5.组成合同的文件(3)验收标准:。(2)验收方式:。(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合同订立地点: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代理机构1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6.合同生效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1.定义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备案时间:年月日合同备案:隆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公章)账号:开户银行:(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1合同当事人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合同的适用范围(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货物的验收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货物包装要求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9.1质量标准9.质量标准和保证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运输和保险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9.2保证(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权利瑕疵担保(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保密义务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知识产权保护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合同价款支付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5.违约责任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合同的变更(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7.2合同的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7.1合同的中止17.合同中止与终止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8.合同转让和分包(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不可抗力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1.法律适用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0.2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解决争议的方法24.合同生效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合同未尽事项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通知二、谈判响应声明(格式)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目录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六、采购需求响应五、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四、授权委托书(格式)三、保证金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十二、最后报价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十、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符合性审查索引表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年月日供应商序号谈判文件条款号审查内容及标准响应文件及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报价表附件1-1报价表报价其他内容报价合计:小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分项报价说明附件1-2分项报价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1-3分项报价明细表2.附件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三章第二节要求进行编制。注: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产地(服务类删除该列)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产地(服务类删除该列)单价小计备注12345…报价(元):二、谈判响应声明(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四、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三、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一、我方已详细审查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参加采购项目第/包谈判,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四、授权委托书(格式)2.鼓励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供应商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谈判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其中:预算金额不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1星信用;预算金额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10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2星信用;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3星信用。注: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原件或电子增信证明复印件。三、保证金(不要求提供)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注:此表须另备一份,在开标现场供监督人查验身份。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附件5-1资格更新证明材料五、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注:此表须另备一份,在开标现场供监督人查验身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六、采购需求的响应注: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0.1款规定,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本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更新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响应一览表附件6-1响应一览表日期:年月日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节能产品进口产品¨¨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七、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年月日序号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八、采购需求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六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日期: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43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附件9-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优先采购产品清单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内容注明“详见证书附件”的,应提供其附件,以证明认证证书与响应文件一致。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两型产品小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4.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需填写一种。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注: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两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1.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提供第三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报价表(最后报价)附件12-1报价表十二、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报价其他内容各分项报价合计:小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交货期:日历天附件12-2分项报价说明说明:最后报价相关内容和表格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需单独准备2份,谈判现场进行最后报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注: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分项报价明细表(最后报价)(货物、服务类适用)附件12-3分项报价明细表2.附件1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三章第三节要求进行编制。注: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分项报价说明(最后报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产地(服务类删除该列)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产地(服务类删除该列)单价小计备注12345…报价(元):附件:体育器材配置地点及数量日期:年月日序号体育器材配置地点数量联系人电话备注1隆回县羊古坳镇白山口村9件套魏维138299556572隆回县花门街道太平洲村9件套周玉勇189288928843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四角田村9件套谭徳春173639639914隆回县荷香桥镇黄杨山村9件套谢军173739429085隆回县小沙江镇光龙村9件套廖飞135749247886隆回县小沙江镇白银村9件套罗光文183907866197隆回县花门街道七里村9件套钱泽民137869161098隆回县花门街道合龙村9件套范积良139739274689隆回县七江镇南冲村9件套陈善中1823066589110隆回县金石桥金桥居委会9件套李康红1387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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