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中标结果公示(浙江大学2022)
浙江大学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J-2263263-03G(招标文件编号:ZJ-2263263-03G)
二、项目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协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4671号
中标(成交)金额:25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上海协通(集团)有限公司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
安捷伦
8900
1套
259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治明、钱坤、耿昌盛、郑遗凡、李超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全过程代理费按标准收费的50%收取,采取差额累进计费方式,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28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联系方式:袁老师 13067736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
联系方式:谢凯枫 0571-897318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凯枫
电 话: 0571-8973184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质谱仪
采购单位
浙江大学
行政区域
杭州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11日 20:42
评审专家名单
魏治明、钱坤、耿昌盛、郑遗凡、李超荣
总中标金额
¥259.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凯枫
项目联系电话
0571-89731841
采购单位
浙江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袁老师 13067736604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谢凯枫 0571-89731841
附件:
附件1
ZJ-2263263-03G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11.21发布稿).docxZJ-2263263-03G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11.21发布稿).docx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项目编号:ZJ-2263263-03G招标文件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浙江大学采购人:浙江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二、采购文件12一、总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第四章用户需求32第三章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24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21五、开标与评标1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五、评标细则及标准44四、评标程序43三、评标纪律42二、评标组织42一、总则42第五章评标办法426.5采购需求偏离表586.4报价明细表526.3开标一览表516.2投标函506.1投标文件封面4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8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6.8商务(资格)文件616.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06.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9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预算金额:260.0000万元(人民币)2.项目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1.项目编号:ZJ-2263263-03G一、项目基本情况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1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5.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备注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1项260.000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采购,详见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17室)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五、公告期限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301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1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购买文件时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标书发票开票资料、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表word版(如邮件报名需附上报名费汇款单,单位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资料发至466740141@qq.com)。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7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3067736604联系人:袁老师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名称:浙江大学质疑联系人:王麟;电话:0571-81061839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传真:0571-89731841联系电话:0571-89731841联系人:谢凯枫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一、总则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2项目地点杭州3项目编号ZJ-2263263-03G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内容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7资金来源/8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260.0000万元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0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可自行前往,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11投标答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必须在2022年11月 28 日17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至0571-81061837。截止期后的或逾期购买采购文件的疑问将不予受理、也不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有权澄清和修改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1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地址: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301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1室)。时间:见招标公告。1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送达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开标程序: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具体如下:第一阶段: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301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1室)。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时间为准);地点:同第一阶段开标地点。注:第一阶段评审过程中作无效标处理的,报价文件直接退还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随带开标委托代理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台胞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效)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1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不足该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18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19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0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其烦的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3、该招标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提供来源经核实为合法的除外)索取的依据。2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计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100万(含)以内0.75%100万-500万部分0.55%500万-1000万部分0.40%1000万-2000万部分0.25%注:依据上述费率,采取差额累进方式计取代理费,超过2000万元的按2000万计取。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缴款账户:(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100万(含)以内0.75%100万-500万部分0.55%500万-1000万部分0.40%1000万-2000万部分0.25%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100万(含)以内0.75%100万-500万部分0.55%500万-1000万部分0.40%1000万-2000万部分0.25%22公告发布媒体浙江大学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3其他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条款。2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25支持中小企业一、说明1、企业类型(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企业参加货物采购活动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须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有关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1.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 % 的扣除。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26其他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允许邮寄,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17室。谢凯枫,18969103881,(建议顺丰,寄出后把邮寄单号和单位名称发到466740141@qq.com的邮箱),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邮寄到位。开标结果,结束后通过邮件通知。27特别约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承诺在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合同签订,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项目取消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按要求提供《合同签订时间承诺函》作无效标处理。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1“采购人”系指浙江大学。2.定义1.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1.适用范围3.2对投标人的限制3.1合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通过的。3.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2.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设计、制作、供货、安装、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或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备件、配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2.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非联合体供应商。4.1投标费用4.相关说明3.2.4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3.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2.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二、采购文件4.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拟派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采购文件的澄清5.4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文件进行解释。5.3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5.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5.1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5.采购文件构成7.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1在投标截止期前15天,由于各种原因,不论是自己主动提出还是答复供应商的澄清要求,采购人可能会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或完善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的修改6.3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文件与补充文件一起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6.2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6.1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传真至0571-81061837,同时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466740141@qq.com(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7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后,经采购人同意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提出答疑或质疑。7.6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5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4为使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7.3在补充文件发布后,如果供应商认为制作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供应商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其中报价文件需要单独装订成一册。(投标人不按照此要求装订文件的将被做无效标处理)9.投标文件构成8.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8.1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中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为资格证明材料所需内容:9.1资格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9.2商务技术文件(2)特定资格条件: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商业信誉: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参考格式见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人拥有的其它资质、荣誉证书;(如有,出具复印件加盖公章)廉政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评分索引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9.2.1商务文件服务方案;提供初步的编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9.2.2技术文件与商务资信标评分有关的其他材料。采购需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曾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如有,须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涉及评分项的,证明材料需满足评分细则的相关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如有)针对本项目能提供的特色服务、增值服务说明;(如有)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进度、质量、人员到位等方面的服务承诺;(如有)服务承诺;项目班子配备情况;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报价明细表;开标一览表;投标函;9.3报价文件10.投标函投标人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投标人如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规定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在填写声明函前,须先自查本企业是否满足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的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查)。11.3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力,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需求,增加或减少相关的采购数量,相关的价格风险供应商自行考虑。11.2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11.1为方便采购人,供应商应针对不同的报价内容进行分项报价,方便合同结算。11.投标报价10.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0.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12.投标货币(3)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内。(2)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用须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价格单列的内容,若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采用时,采购人可扣回相应费用。11.5其它需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11.4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允许以开标后调整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但按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经供应商确认同意的除外)。1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有限期约束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限期。14.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14.投标有效期本项目不作要求。13.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用人民币报价。15.3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正本中依据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须为原件。副本可复印正本内容。其中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字迹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15.2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文件包含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其中报价文件需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可以合并成一册或视文件厚薄分成多册。投标文件建议胶装(卡纸或铜版纸作封面,不建议硬质纸板做封面),不得出现散页、活页。15.1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装订成册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6.2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16.1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否则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5投标文件每册目录所示页码应该是该册唯一的页码,其唯一的页码应该与目录所示的页码相吻合。供应商应针对评标细则逐条编制响应内容并标注对应页码,否则采购人不承担因为该项错误导致找不到目录所示内容而漏评或因标书编制质量而被扣分的责任。15.4除供应商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修改处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3)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2)供应商名称:采购人地址:“(1)采购人名称:密封袋均应注明:17.投标截止期16.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在包封外层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__年___月___日__第二阶段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限报价文件)”的字样,并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填入开标日期和时间。(4)“在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限商务、技术文件)项目编号: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8.迟交的投标文件17.3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7.2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7.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20.无效投标的认定19.4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19.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19.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19.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评审时,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商务资信和其他评审要求等,评标委员会将逐项进行审查、比较,对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条款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20.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阶段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投标须知9.1条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20.1资格审查阶段20.3报价文件评审阶段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投标有效期、交货期(工期)等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响应采购文件标注“*”条款要求的;未按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内容弄虚作假的;五、开标与评标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报价响应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包括投标文件中标明:免费或赠予)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本项目按照先拆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后拆封报价文件的顺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21.3开标程序:供应商如是法人代表的,只须按前款提供并出示相关证明、证件即可;如是法人代表授权一个以上代表参加投标的,应按实参加,并在相应文件上同时签署。21.2开标大会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称供应商代表)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驾驶证、市民卡等一律视为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1.1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21.开标(5)拆封供应商报价文件,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4)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供应商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应当将其中的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否则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其投标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3)按供应商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即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采购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含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下同)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供应商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采购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2)对供应商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采购响应文件密封情况;(1)开标大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本次评标工作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定标前将保密。22.2评标纪律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依法组建由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相关专家等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1评标组织22.评标(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4.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2.4评标程序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22.3评标办法23.废标22.4.5编写评标报告。22.4.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2.4.3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22.4.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废标后,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24.3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预中标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其预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预中标公示单位,或由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24.2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公告中标、成交结果,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24.中标人的确定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25.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25.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推荐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经批准按其他方式执行。25.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4.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5.合同授予24.5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采购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预中标公示单位,或由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24.4供应商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7.1履约保证金在合同部分约定。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或电汇或银行汇票(最终由采购人确定)形式支付。27.履约保证26.3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26.2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和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采购人可根据25.2的原则另行选择中标人;26.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关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通讯录作为合同附件。26.签订合同29.1供应商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下同)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29.质疑与投诉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前附表。28.采购代理服务费27.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6或27.1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3)供应商如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如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于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9.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29.2.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供应商如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30.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采购结束。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30.采购结束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29.3供应商投诉29.2.3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5)提出质疑的日期。本次采购涉及的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及招标(或磋商)现场供方的询标记录(或补充承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部分则按有利于需方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货物集中采购合同(本项目合同模板不得更改。因时间周期紧张,请各供应商按以下合同模板,结合自身采购文件内容提前完成公司内部合同审核,在《合同签订时间承诺函》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第三章采购合同供方:合同编号:需方:采购编号:采购方:浙江大学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机构:自行组织采购采购标项:(如无则不填)合同签约地:杭州合同打印日期:1、质量功能标准需符合厂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双方商定的技术指标。第三条质量保证可根据采购时的约定修改币种名称和(或)是否含税。注:1.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货物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质保、售后等供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第二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 价(元)合计金额(元)1详见附件1供应商《报价明细表》台套 可增加合 同 总 价(人民币,含税)¥ (人民币: )货物交付地点(送货前再确认,可经双方同意后变更至校内其他地址):最晚不迟于(合同签订取得免表收到信用证)后自然日。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具体指标详见第一条所述之相关文件。第四条技术性能指标2、供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国产商品是合同签订后或至多签订前半年内生产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型号、指标、性能等)不符,需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方承担。2、在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供方必须向使用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培训。1、供方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其与使用单位事先直接联系约定,将所供商品安全运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请填写详细地址其他地点(需要准确到楼宇办公室):医院楼室浙江大学校区楼室第七条保证金及货款4.如货物确实内在存在质量瑕疵,即使通过了本条第1款的验收,需方仍有权在任何时间包括质保期内或质保期满后使用寿命期内提出异议,不受30天验收时间的限制,如果查明确实属于内在质量存在问题,供方仍应对此负责。3.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后,货物所有权及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始转移给需方。2.验收标准详见第一条所述之相关文件。1.供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需方负责在30日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双方另行约定再次验收条件及时间。因此导致逾期的,供方按照第九条第2款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条验收第三期款:开箱验货后,支付合同金额的0%;第二期款:某个支付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0%;第一期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境内供货,需方向供方的付款计划安排如下:2.本项目为1.境内供货的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货物原产地和制造商:由外贸代理公司与供方指定的境外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如供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未能履行所签订外贸合同的条款时,则供方指定的该境外公司名下的所有合同法律后果、责任和风险转由供方承担,供方无条件接受。供方指定的境外公司详细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境外供货,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委托以下公司为本项目的外贸代理公司:第五期款:验收后,支付余款;第四期款: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金额的0%;需方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即付外贸代理公司10%货款,在外贸代理公司办出本合同涉及进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并开出信用证或电汇支付后,付余款至外贸代理公司。外贸代理公司见境外公司发货单后以信用证或电汇方式支付90%货款,验收合格后以电汇方式支付余款。联系人Email: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姓名:境外公司名称:运输方式、装运港和目的港:1.如供方提供的货物全部或部分验收不合格,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10天内将不合格的货物撤出现场,并向需方支付不合格货物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第九条违约处理详见第一条所述之相关文件。第八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4.履约保证金(如有)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在无质量及服务问题的情况下由供方发起办理无息退还的手续。3.境内供货合同付款至100%前,供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合格报告和原产地证明等材料。因供方未按约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导致需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需方逾期付款,供方不得因此向需方主张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6.供方存在违约情形的,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款项或供方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等供方应付需方的全部费用。如保证金被扣减的,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补足之日起3日内补足。5.供方或供方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的,应承担需方因实现权利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担保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4.供方保证其交付的全部货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需方因此遭受任何第三方的追索、索赔或诉讼的,则因此加诸于需方的一切责任及全部债务均由供方承担并清偿,供方并愿意赔偿需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3.需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应向供方支付欠付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2.供方逾期供货,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为终局。第十一条争议解决3.供方应当对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需方的信息、文件、资料、数据,以及需方提供的数据等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2.供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需方的联络和安装现场协调事宜。1.需方负责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相应文本中的约定提供货物的存放和现场施工条件(电、水、工作时间及工具和材料的存放房间)。--以下无正文,转签章页--双方同意,本合同及其附件,将根据要求进行公示。第十三条合同公示3.本合同一式陆份,合同签订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供方、需方、采购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共页。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电话88981919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70095016Q抬头:浙江大学开票资料本页无正文,为《货物采购合同》签署页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或合同章)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采购方:(浙江大学集中采购合同专用章)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2、需方签字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需方认可的单位负责人注:1、上表内容,请打印前输入完整,不要手写合同需要公示,此页请单独一页,以方便公示时删去。账号:1202024609908808891开户行:工行杭州市浙大支行双方信息需方签字人信息姓名:工号:手机:Email: 供方签字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Email:需方联系人信息(如与签字人相同,可不填)姓名:工号或学号:手机:Email:供方联系人信息(如与签字人相同,可不填)姓名:身份证号:手机:Email:(一)本项目预算人民币260.0000万元,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报价且应在项目预算之内,不符合此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一、投标报价第四章用户需求报价明细表附件1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2以下无345可增加总价元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时,以下不需要填写。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谈判等方式采购,表中报价为初次报价 万元时的明细清单,实际按最终报价 万元进行相应折扣处理。另,供应商现场承诺免费赠送的货物如下:1以下无2可增加以上费率不含额外代收费。额外代收费指在办理进口及减免税过程中因故不能按约定的常规方式办理导致的额外支出,如以下费用:外贸代理费用包括外贸代理公司的服务费和代收费用,均包含在中标商人民币报价中。为规范计费,将代收费用分为常规代收费和额外代收费两类。杭州进港杭州地区安装及约定的常规方式产生的代收费特指为常规代收费,服务费和常规代收费根据单个外贸合同的金额按下表费率包干计算:③、如需采购方办理进口及减免税手续,由采购方指定外贸代理机构办理,代理费包含在中标商人民币报价中。代理费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②、中标商与境外供应商约定外币计价的,汇率风险由中标商自行承担。①、不管是否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人民币报价直接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代理金额(单票)招标代理公司所有项目1.4万USD以下[1.4-5)万USD1.800%[5-10)万USD1.350%[10-20)万USD1.080%[20-50)万USD0.630%50万USD及以上0.450%如遇以上未涉及的收费,参照以上协商处理。5)、因供应商指定货代导致的额外费用。4)、特种设备检测费、能效检测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办理费用;特殊物品生物卫生检验备案费等其它特殊收费;因特殊原因导致额外增加的仓储费,如入冷冻仓库和危险品仓库的仓储费;需要使用特殊运输车辆(如避震车、冷链运输等)的费用;试剂类产品额外增加费用。3)、海运进口换单费超出300元/票的部分(此条款针对个别海运进口的供应商,在发货当地选择价格特别低廉甚至0成本运费的方式,从而把物流成本转嫁到国内段,以换单费等形式向国内客户收取的情况)。2)、货物到港地为杭州以外的异地目的港,或者货物最终目的地为杭州以外的异地地点时,需要产生的额外运费、保险费和搬卸费。1)、将一次性支付变更为多次付费的,由提出方承担增加的银行费用。如一个成交项目需要分开签署多份外贸合同的,每个合同根据合同金额所处区间确定代理费率。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70095016Q抬头:浙江大学货款由需方负责支付,需要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1)国产设备及境内直接供货的进口设备:详见合同条款。二、付款方式额外代收费用包含在中标商人民币报价中,外贸代理公司在结算时需向收费人列出明细及单据,并接受浙江大学采购中心的监督。(见发货单后)以(信用证□电汇)方式支付90%货款,(2)境外供货的设备:外贸公司付给境外公司的付款方式如下:行号:103331004223账号:1904220104000001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浙大支行紫金港支行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电话8898191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浙大支行紫金港支行帐户名称:浙江大学履约保证金账户:需采购方办理进口手续的进口设备货款,由采购方委托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与中标商指定的境外公司签订外贸合同按合同付款。(验收合格后)以(□信用证电汇)方式支付余款。(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以(信用证□电汇)方式支付0%货款,本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是指:仪器质谱部分采用碰撞/反应池安装于两个独立的四极杆质量分析器(均可实现精确至1amu的单位质量过滤)之间的技术、或采用电场和磁场聚焦形成双聚焦技术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仪器由ICP-MS/MS主机、高基体样品分析附件、激光剥蚀固体进样系统、惰性进样系统、化学工作站、自动进样器和相应的附件、备件组成。系统组成硬件参数备注:其中标注“*”为本项目必须满足指标。三、技术要求银行账号:190422010400000141.2.1.4.Scott双通道石英雾室,配置高效半导体控温装置,控温连续可调,制冷温度可达-5℃。1.2.1.3.耐高盐、高效同心石英雾化器。1.2.1.2.高盐进样系统,配置2路气体即补偿气和稀释气体,软件实现两种气体在线切换;稀释气体拥有5种不同稀释比,可实现4倍、8倍、25倍、50倍、100倍的稀释条件自由切换。1.2.1.1.低样品流速的高性能样品导入系统及高基体样品接口锥。1.2.1常规液体进样系统进样系统1.2.2.4光学观察和成像系统:彩色高清晰显微成像系统,光学放大15-32.5倍,放大倍数可连续调节;光学分辨率<2µm;具有透射光、同轴光和环形光等多种照明方式,高亮度LED光源,三种模式的光线亮度0-100%可独立调节,由软件控制;1.2.2.3光斑尺寸范围:4-110μm1.2.2.2.配置水冷系统1.2.2.1.Nd:YAG固体激光源,波长213nm1.2.2激光剥蚀固体进样系统1.2.1.5惰性进样系统:仪器必须配置聚四氟乙烯(PFA)的雾化器及雾化室、耐氢氟酸的炬管以及一套铂金截取锥及铂金采样锥以用于含氢氟酸样品的分析。气路设计:整机必须配置不少于9个高精度质量流量计(MFC),控制包括等离子体气、辅助气、雾化气、补偿/稀释气、有机加氧气及氦气、氢气、氨气、氧气等多路碰撞/反应气体;1.3.4.等离子体炬的位置调整,由计算机自动三维(X/Y/Z方向)控制;1.3.3.射频线圈冷却采用水冷设计。1.3.2.功率范围600-1500W,射频频率需小于等于27.12MHz;屏蔽矩设计消除二次放电,等离子体真正接地,彻底杜绝意外放电打坏射频线圈,提供屏蔽炬实物图证明。1.3.1.数控式固态射频发生器,变频设计。离子源1.8.2碰撞反应池配备4路或4路以上质量流量计,要求He气最高流速达12mL/min,H2气最高流速达10mL/min,提供He和H2气最高流速软件截图证明。1.8.1具有温度控制的多级杆碰撞/反应池系统,池内温度范围50~100℃,0.1℃连续可调,须提供池温控参数的软件截图;适合于多种工作气体,可实现不同气体和工作模式的全自动切换,反应气切换时间小于6s。碰撞反应池系统一级质谱(Q1,碰撞反应池前的四级杆质量分析器):采用与主四极杆长度规格完全一致的双曲面四极杆,驱动频率不大于3.0MHz,可实现精确质量数筛选,分辨率优于1.0amu,软件中可直接设定目标元素质量数;Q1质滤器前后端各配备1根四极杆预杆聚焦.离子透镜:采用双提取透镜和双离轴偏转透镜的设计,透镜维护时无须关闭高真空系统。接口:不施加任何电压的采样锥和截取锥组成的两锥接口,若采用三锥接口设计并且超截取锥上面施加电压,必须额外提供20套超截取锥备用。为减少高基体样品进入真空腔的总量,保持质谱系统的长期稳定,减少真空腔内的维护工作,要求锥孔在保证灵敏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小,采样锥孔径不大于1.0mm,截取锥孔径不大于0.45mm。1.10.4检测器:11个数量级动态线性范围双模式电子倍增器,在模拟和脉冲模式之间实现自动切换;1.10.3真空系统:保证高灵敏度及低背景,具有高性能真空系统,四级杆和碰撞反应池具有独立的真空系统及分子涡轮泵,拥有3个真空泵,包括2个内置分子涡轮泵和1个外置机械泵,并提供2个分子涡轮泵证明图,若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必须提供20升机械泵油以备更换。1.10.2仪器主机质谱部分采用两级四级杆质谱技术,一级质谱的质量分析器安装在离子透镜系统和碰撞反应池之间,二级质谱的质量分析器安装在碰撞反应池和检测器之间,一级质谱的分辨率至少达到1.0amu,二级质谱的分辨率优于0.5amu;两个四级杆长短一致,均可实现单位质量分辨,均可选择并可以同时选择元素质量数(提供元素选择软件截图证明)。1.10.1仪器质谱部分采用双聚焦扇形磁场技术,即:电场和磁场聚焦形成的双聚焦技术,物理分辨率不小于5000。仪器主机采用的质量分析器技术,符合下列技术之一:二级质谱(主四级杆质量分析器Q2,碰撞反应池后的四级杆质量分析器):物理双曲面四级杆,驱动频率不低于2.8MHz,可实现精确质量数筛选,分辨率优于0.5amu,要求第二级四极杆质滤器的长度必须与第一级完全相同,并提供官方彩页示意图证明。操作软件:激光打印机。配置要求:Intel®四核3.2GHz;8G内存;500GHDD;16倍速DVD;22英寸液晶显示器。ICP-MS原厂配置的计算机系统。计算机配置:1.10.5自动进样器:样品数量>200位,同时具备四面透明防尘罩,侧面拥有独立排风装置设计,可实现自动进样器内部自洁净并实现正压小环境。软件具有快速半定量功能,并能以热力图的形式展示半定量结果,及全元素半定量数据导出;批量数据表功能质量控制标准的在线显示与控制数据直接输出到Excel表格(随机配置)或LIMS数据系统。虚拟内标法(VIS)通过在已有的多个内标元素之间的插入一个“虚拟”的内标进行校正,虚拟内标更接近目标元素质量数,更可靠地校正各种样品基体效应。单杆(MS)和串联(MS/MS)两种质谱方式的自动切换,在软件界面明确显示并选择一级质谱(Q1)所要筛选的质量数。全自动工作条件调谐(AutoTuning)。操作系统:Windows10操作系统。高质量数:Tl(205)或U(238)≥400M中质量数:Y(89)或In(115)≥700M低质量数:Li(7)≥200M在氧化物产率小于2%的前提下,满足以下灵敏度【cps/ppm】(以提供的官方指标为准):性能指标:软件预置方法开发助手,只需输入待测元素,自动推荐测试模式(反应气体种类,积分时间),快速完成方法开发。氧化物产率(CeO+/Ce+):≤2%背景:≤0.2cps(在质量数9和238amu,即元素Be和U处测定实际背景)Bi(209)或U(238)≤0.05pptY(89)或In(115)≤0.05pptLi(7)或Be(9)≤0.1ppt检测限【3*sigma,ppt】S≤200pptP≤50ppt碰撞反应池检出限长期稳定性(RSD):≤3%(2hrs)短期稳定性(RSD):≤3%(20min)双电荷产率(Ce2+/Ce+):≤3%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及激光烧蚀固体进样系统提供仪器现场及厂家免费培训,人数不少于5人/次,培训内容:仪器分析原理、操作、基本维护及常见故障的诊断和排除。整机质保期2年,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仪器厂商必须免费保修服务。在接到用户要求对仪器设备进行维修通知时,应在4小时内给予响应,如需工程师上门,必须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五、售后服务四、配置清单(如有)Se≤1ppt序号名称数量1ICP-MS/MS 主机12原装操作软件13原装进口循环冷却水机14自动进样器(ICPMSMS)15离散进样系统16耐氢氟酸惰性进样系统1套(包含聚四氟乙烯雾化器、PFA雾化室、耐氢氟酸炬管、铂采样锥和铂截取锥)17高基体自动稀释装置18原装ICP-MS调谐液19内标溶液110多元素标准溶液111单细胞进样系统112单纳米颗粒分析软件113色谱联机软件114激光烧蚀系统115三维成像软件(软件终身免费升级)116激光烧蚀系统冷冻样品池1一、总则第五章评标办法1.除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技术规格和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相当于或高于所明确品牌的产品参加响应,同时在需求偏离表中作出详细对比说明。注:六配件与耗材(除主机安装及招标要求之外)列表序号名称数量1镍采样锥202镍截取锥 203石英炬管54石英同心雾化器55蠕动泵进样管1206蠕动泵废液管727蠕动泵内标管1208采样锥石墨垫片159PFA样品管25米10机械泵油10升11自动进样针4根12屏蔽垫片413石英连接管214石英屏蔽炬套215放大器116三通217UPS不间断电源(10KVA,1小时)1套18工作站电脑2套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三、评标纪律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依法组建由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相关专家等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评标专家对供应商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四、评标程序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0.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符合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资格性检查。3.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供应商接到评委会或评标委员会授权的评标工作人员的澄清要求或通知的电话后,请在20分钟之内赶到通知的指定地点接受澄清,如未能在30分钟之内达到指定地点的,视同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对此所作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作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澄清有关问题。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评标方法和标准;(2)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7.完成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的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5.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评标细则进行打分。1.资信技术部分(70分)五、评标细则及标准(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商务分(7分)业绩5【客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5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本项业绩不得分。交货期2【客观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交货期延期:每延迟一周(不到一周按一周计)扣0.5分,扣完为止。技术分(63分)响应产品的响应程度38【客观分】不符合(负偏离)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响应无效;响应产品全部满足采购文件明确的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要求,得38分;技术性能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采购需求偏离表技术要求中响应规格与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经评标小组讨论后可被认定为负偏离。响应产品技术支持资料5【主观分】技术支持资料完整性及响应产品技术响应程度。技术支持资料完整性高且响应产品技术响应程度高的得5分;技术支持资料完整性一般或响应产品技术响应程度一般的得3分;技术支持资料不完整或响应产品技术响应程度低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响应产品性能5【主观分】响应产品整体性能的优越性、技术的先进性和配置的适用性。所投产品的整体性能强、技术先进、配置完整的得5分;所投产品的整体性能有缺陷或技术不先进或配置未齐全的得3分;所投产品的整体性能差或技术缺乏创新或配置不完整的得1分;安装方案5【主观分】根据对本项目提供的安装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可行、合理的得5分;方案较详细、较可行、较合理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5【主观分】根据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可行、合理的得5分;方案较详细、较可行、较合理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验收方案5【主观分】根据对本项目提供的验收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可行、合理的得5分;方案较详细、较可行、较合理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关于价格分计算的说明: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即30%)×100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报价部分(满分30分)对符合规定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条不适用)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投标文件中须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如有)技术资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详细评议后,每人一份评分表,进行独自评分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价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的最终总得分为技术资信及报价部分得分的总和。技术资信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由评标委员会当场统一计算。价格部分由评标委员会详细评议后,按评分细则进行统一评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6.1投标文件封面3.采购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编制。2.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格式的字体、编排,表格的内容可以做适当调整。1.投标文件由供应商根据照采购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说明:投标函6.2投标函___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投标单项报价表投标一览表根据采购人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致:(采购人)3、供应商已详细审解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2、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据此,供应商同意如下内容:资格证明文件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地址邮编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7、我方承诺:我方不得将本次招标或合同的有关资料向第三方透露。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5、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我方不是贵方的附属机构。4、遵从本投标有效期为天。6.3开标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电子邮箱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注:1.“报价方式”以一次报清,完成本项目清单及技术规范所需的所有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 元(大写 )交货期(日历天)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注:各供应商应根据报价内容对报价明细表进行充分分析报价,并提供相应的报价分析表,相应的报价表格应符合规范规定格式及填写规定。6.4报价明细表年月日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 (元)备注合计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6.4.1中小企业声明函年月日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4.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后。2.本项目所属行业见前附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小微型企业或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衣、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L300万元及以2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2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2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标准·YY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大学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4.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若供应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属于依法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说明: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函,如提供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采购人:浙江大学采购需求偏离表6.5采购需求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投标规格是否偏离(提供说明)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服务要求技术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风险。2.偏离说明是指对投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招标要求)、负偏离(低于招标要求)、无偏离(满足招标要求);1.逐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说明: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供应商: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有效、清晰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粘贴或扫描处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特此授权。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该授权代理人作出的所有承诺说明,我单位均予于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8商务(资格)文件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有效、清晰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粘贴或扫描处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执业资格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1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2)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合格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函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没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方(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条件做如下承诺:(采购人):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6.9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如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我单位承担。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货物配置清单(不含报价)6.10其他材料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序号名称数量品牌型号配置产地备注浙江大学:合同签订时间承诺函6.11合同签订时间承诺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签署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在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合同签署,逾期未完成合同签订的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