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地胶中标结果公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22)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多功能活动厅PVC地胶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DL066022K15631(招标文件编号:DL066022K15631)
二、项目名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多功能活动厅PVC地胶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鼎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大同生态产业园C栋办公楼1-110
中标(成交)金额:30.97398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南京鼎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多功能活动厅PVC地胶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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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传统、吴勇、居学根、吴畏、任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646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联系方式:025-86636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朱玉峰 025-86636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玉峰
电 话:  025-8663606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多功能活动厅PVC地胶采购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矿产品、建材和化工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12日 15:21

评审专家名单
刘传统、吴勇、居学根、吴畏、任菲

总中标金额
¥30.97398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玉峰

项目联系电话
025-86636061

采购单位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5-86636030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玉峰 025-86636061

附件:

附件1
【林火楼配套工程】【地胶标段】招标文件第一稿 11.18发布稿.docx【林火楼配套工程】【地胶标段】招标文件第一稿 11.18发布稿.docx

附件2
地胶声明函.jpg地胶声明函.jpg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项目编号:DL066022K15631招标文件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多功能活动厅PVC地胶采购第四章采购需求22第三章评标标准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2022年11月一、项目基本情况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多功能活动厅PVC地胶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为: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委托,就其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多功能活动厅PVC地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第六章附件34第五章主要条款及格式251.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之内1.5采购需求:详见货物清单及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1.4最高限价:32万元1.3预算金额:32万元1.2项目名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多功能活动厅PVC地胶采购1.1项目编号:DL066022K156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3.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3.4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3.3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仅提供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为: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3.2招标文件服务费3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8日17时至2022年11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4.3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4.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大厅4.12022年12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7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6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6.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6.2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包”开标、评标。6.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名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7.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6因疫情原因,为避免人员聚集,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当日项目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进入开标区,供应商代表原则上不超过2人。6.5勘察现场或答疑:无6.4供应商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6室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5-86636030联系人:宋老师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子邮箱:zhuyf@jcec.cn电话:025-86636061项目联系人:朱玉峰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5-86636061/138518575922.2“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招标人(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定义1.1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适用法律一、总则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3、政策功能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3.6进口产品政策3.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招标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4、招标文件组成二、招标文件构成3.7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4.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招标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仅供供应商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4.3招标代理机构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7.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7.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7、联合体投标6.6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9.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6)所述材料不得有缺失或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8.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8.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审时不予认可。8、投标文件的组成(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3)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9)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8)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7)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6)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3)服务承诺;(2)《技术条款偏离表》;(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1.5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等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符合本须知3.1条所述情形的,须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中注明。11.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1.2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1.1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4、投标有效期13、投标保证金:/12.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1.7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11.6《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投标费用15.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15、投标文件签署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4.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7.3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17.2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供核对。17.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100%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8.1逾期送达的;18、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7.5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7.4投标文件提倡按照A4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A4幅面折叠成A4幅面;投标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0.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0.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诚实信用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19.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21.4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21.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2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1.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开标22.1评标委员会22、评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招标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1.6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1.5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二)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2.1.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2.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2.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评标程序22.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2.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22.2.2.1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6)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2.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2.3澄清有关问题。(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2.3.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2.2.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2.2.5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22.2.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2.3.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前款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3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2.3.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3.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22.3评标方法和标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23.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3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确定中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4、编写评标报告23.7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23.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3.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项目预算金额2%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签订合同六、签订合同25.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5.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7、质疑七、质疑和投诉26.5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26.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7.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7.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6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7.5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8.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8.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8.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8、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联系电话:025-86636139(招标代理机构质量管理部门)、025-86636853(招标代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第三章评标标准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投标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最终得分(小数点保留两位)402技术保障措施具有完整的项目实施设计方案,结合功能需求,满足、便利、安全、环保、便于维护的要求。根据项目清单结合现场勘查情况提供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必须包括:设计平面图及效果图;评审小组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分档评分,方案清晰、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15分; 方案清晰、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较强得 10分;方案清晰、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5分;评价为差不得分。152技术保障措施供应商根据要求提供样册或样品,评审小组结合现场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或样册进行打分,完全符合现场要求、匹配度最高的得6分,符合要求、匹配度一般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62技术保障措施供应商提供免费进场维修时间承诺函:在免费保修期内、如货物出现问题,响应供应商根据进场维修需要的时间并做出承诺。评审小组根据承诺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响应供应商承诺 1小时内到场的得 6分;2 小时内到场得3 分;3 小时内到场得 1 分,5小时以上到场不得分,承诺函需加盖公章有效。63产品资质和认证1、外观、尺寸允许偏差值、单位面积偏差值、单位面积质量偏差值、加热翘曲值、椅子脚轮实验值、弯曲性、色牢度、残余凹陷值、耐磨性、防滑性符合GB/T11982.2-2015标准;2、PVC地胶厚度2.0mm,耐磨层厚度:2.0mm,耐磨度 class 等级: T 级(提供彩页证明文件) 3、可燃性符合GB/T8626-2007标准;4、产烟毒性符合GB/T20285-2006标准;5、挥发物限量值、氯乙烯单体、可溶性铅、可溶性镉符合GB/T18586-2001标准;6、无甲醛释放量;提供通过 CMA、ILAC-MRA、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 的分别依据标准(非发泡类玻璃纤维基材)检测甲醛或其他含量检测合格的报告。7、运动地胶抗剥离力符合GB/T11982.1-2015标准;全部满足得满分,每缺一项扣4分。284售后服务满足免费质保期年限 2 年的,得 3 分;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每多一年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55合计100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说明: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次招标的是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多功能活动厅PVC地胶采购。一、项目概况第四章采购需求6.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三、本次材料采购的基本情况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多功能活动厅PVC地胶采购2、招标货物清单1、招标内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多功能活动厅PVC地胶采购全部材料并运抵买方项目现场,负责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二、招标内容、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清单要求及图纸)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2mm厚水泥自流平(含安装) m22172.812PVC地胶(含安装)1.RT-01 2mm暖灰色PVC地胶,局部阶梯型2.专用粘结剂 m21154.353PVC地胶(含安装)1.RT-02 2mm暖灰色PVC地胶,局部阶梯型2.专用粘结剂 m2452.544PVC地胶(含安装)1.RT-03 2mm木纹PVC地胶2.专用粘结剂 m2165.055PVC地胶(含安装)1.RT-04 4.5mm舞蹈运动地胶,含局部台阶2.专用粘结剂 m2400.876PVC地胶(含安装)1.RT-04 4.5mm舞蹈运动地胶2.专用粘结剂3.舞台立面 m228.346、质保期限:工程竣工之日起24个月。5、供货周期:30天。4、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并到项目上查看施工图纸,需与招标人联系进一步明确具体做法及技术要求,参与投标的单位均视为已经熟悉并接受招标单位认可的施工方案及相关要求。3、PVC地胶订货前必须报送样品供甲方批准、备案。2、报价单上所列规格为图纸设计尺寸,实际尺寸和数量在施工期间存在变更和调整的可能。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此为由调整单价。1、本次招标范围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PVC地胶采购。本项目PVC地胶做法应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并要求PVC地胶与室内装饰效果配套。2.1考虑到各个铺装区域的使用功能差异性,本工程使用同质透芯塑胶地板卷材(除木纹色地胶及运动地胶),为便于铺装和控制损耗,采用无固定方向铺装要求的产品,要求单卷卷材规格达到20m*2m*2mm(长*宽*厚)以上,现场裁切铺装。2.主要技术参数:1.2自流平水泥采购。1.1PVC地胶采购。1.材料名称:四、项目说明和技术要求五、产品执行标准2.6塑胶地板颜色由甲方指定,中标方必须执行,但不增加费用。2.5材料的耐火等级必须达到Bl级。2.4材料耐磨等级必须达到T级,提供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耐磨测试报告。2.3材料必须符合相关制造标准,具有齐全的产品检测报告。2.2供应商提供的卷材地板材料必须符合国际抗菌标准。不能含有任何卤素、甲醛等对人体有害物质。七、验收和检验2、如有特殊要求包装的材料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措施,长途运输时用防雨篷布盖好或用集装箱装运;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在管理人员指导下卸车、码放。1、严格按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性标准进行包装,所有产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护六、供货、包装、运输要求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现行行业性标准。合同号:采购项目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第五章主要条款及格式八、总包单位配合费:按中标价的2%计取,在货物进场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每批货物运至工地指定地点后,由施工单位、业主等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进入其他程序,供应商提供本批次材料出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进场报验。书同合合同履行地:江苏南京文澜路28号(一)项目定义:一、项目概况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关于项目采购的结果,并依照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合作、友好互利的原则,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条款如下:二〇二二年月日乙方:甲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三)项目地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校区(二)项目名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采购项目(3)“乙方”系指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单位,本合同特指:。(2)“甲方”系指南京森林警察学院。(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三)材料价格明细表:(二)甲方向乙方订购货物的数量、单价及总价详见下表。(一)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及暂定数量合同二、合同方式和价格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2mm厚水泥自流平(含安装) m22172.8072PVC地胶(含安装)1.RT-01 2mm暖灰色PVC地胶,局部阶梯型2.专用粘结剂 m21154.3483PVC地胶(含安装)1.RT-02 2mm暖灰色PVC地胶,局部阶梯型2.专用粘结剂 m2452.5434PVC地胶(含安装)1.RT-03 2mm木纹PVC地胶2.专用粘结剂 m2165.0485PVC地胶(含安装)1.RT-04 4.5mm舞蹈运动地胶,含局部台阶2.专用粘结剂 m2400.8686PVC地胶(含安装)1.RT-04 4.5mm舞蹈运动地胶2.专用粘结剂3.舞台立面 m228.34三、交货地点和时间、包装、运输方式和费用以上数量和规格为暂定数量和规格,实际数量和规格以甲方的订单及乙方实际发货的为准。(3)特殊加工费(切割、倒角等),加工费按实际数量计算。(2)在货物生产、销售和供货等各环节中发生的增值税、营业税、管理费。(1)所供货物的价格及货物抵达工地现场的运输费用。上述产品单价为项目所在地交货价格,同时包含所有货物的包装费、税费、运输费用、检测、卸货,具体包含以下内容:四、补退货及变更处理(五)甲方指定傅长军(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为乙方产品收货、验货负责人,甲方将对该收货、验货负责人所签署的所有收货及验货意见予以承认。(四)乙方在合同生效收到甲方按本合约支付的材料预付款及甲方确认的正式订单后开始安排生产,预计首批供货周期为15日;后续供货按甲方书面交货通知要求,分批次供货。(三)乙方提供的货物为木箱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现场。包装箱外应有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包装标准的明显标记和明显的品名标记,包装物乙方有权收回,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二)货物到达项目工地;乙方承担卸货费用事宜,如需建设单位提供卸货服务,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一)乙方负责把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项目工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一)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预计金额的30%的预付款:元(大写:),乙方开具项目预付款保函。五、付款方式(四)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材料的退货及更换。(三)对于甲方提出的调整,如果涉及到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规格、颜色变更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价格和供货周期。(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产品的种类、规格、数量、颜色等材料订单执行;若甲方提出合理变更调整要求,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向乙方提出,同时应按合同约定价格对乙方按甲方订单已经生产出还未运送至工地现场的产品及已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赔偿。(一)甲方应该保证合约数量的准确性,以发出的订货清单作为生产依据,一次性全部提供。如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补,可以由甲方向乙方下达增补订货单一次,增补订单的交货期另行协商。超出补货次数,承担小订单费1万元/次。1.乙方同意在甲方完成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的工作后,按《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关于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规定》中如下相关规定,向甲方支付审计费用:(六)审计费用(五)为确保项目转款专用,可根据甲方需要开具项目专有账户。(四)甲方以转账形式支付上述每笔款项时,乙方应开具全额发票。(三)施工单位安装完成后,并通过验收,支付安装保证金的75%给乙方,剩余安装保证金待验收完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全部安装保证金。(二)货物全部生产完成,至甲方工程仓库查验后,可支付至合同价的100%,乙方单位缴纳30%款项至甲方账户,作为安装保证金。:元(大写:)。(七)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2.前款《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关于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规定》各项中所提及的“审计费用”总额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计算:核减额(报送造价-审计结算价)×4.5%。经审计,单项工程核减率达5%以下的,其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经审计,单项工程核减率达5%(含5%-9%的),其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20%(由甲方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交),建设单位承担80%。经审计,单项工程核减率达10%(含10%)-14%的,其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80%(由甲方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交),建设单位承担20%。经审计,单项工程核减率达15%以上(包含15%)的,其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乙方)承担,并由建设单位(甲方)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交。七、质量保证、技术要求、施工要求与售后服务2.经甲方相关责任人签发的履约保证金付款同意书一份。1.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的收据(注明合同号)一份;(二)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将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付款时乙方应提供:(一)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约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可予以没收,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所有,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八、产权担保(四)质保期内,如因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乙方积极配合解决,甲方承担材料费,工时免费。(三)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两次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品均不合格,校方有权退货,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承诺品质保证期为2年,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品质保证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破坏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更换产品,更换的产品只保证重装或者修整损坏材料,但是不提供其人力。担保责任除外责任:乙方不保证因为建筑物下沉、墙面移动、人为因素破坏及化学药品和涂画、空气中的放射性污染物造成的变色,氧化等造成的损伤。非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产品增补,甲方按原合同价格购买,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一)乙方供应的产品为陶制品合格品,质量(原材料、外观质量、尺寸平整度、吸水率、抗冻融性等技术指标)等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相关指标值。2.负责协调乙方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与甲方有关问题,并尽可能为乙方的实施工作提供便利;1.负责协调乙方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现场各工种的关系,配合乙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保证供应产品均为正品,确保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标的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且一旦出现侵权纠纷,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九、知识产权8.其他:无。7.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6.负责对乙方提供产品安装调试后的验收;5.有权利对乙方的资质及产品情况进行考察和了解、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4.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说明书对货物进行安装、操作及维护保养;3.及时回应乙方现场人员对甲方有关于合同方面问题的咨询;5.负责对所有产品提供免费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对所售产品随时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咨询、问题解答以及产品使用情况跟踪等服务和支持;4.保证按质、按量提供合同约定的产品,并确保所提供的系统附着任何第三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正宗合格正品,附件和文件资料完整、数量齐全,并完全达到甲方的使用需求;3.对于甲方的通知、变更、调整等事项的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并由专人送达甲方;2.负责保证项目现场的安全,做好成品保护工作;1.乙方确保承接项目符合国家标准。若没有国家标准,应确保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交给其他单位开发、建设或由其他单位提供相关服务;10.保证按合同规定时间完工,提交完整的技术文档和用户手册,并积极配合甲方对工程项目的验收;9.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合同货款;8.所提供的产品在运输、纳税和销售等过程中的所有手续均为合法,且承担所有关联责任;7.所提供的产品版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且有权向甲方了解产品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6.所有产品送货上门,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直至该产品完全符合甲方需求;(二)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一)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含书面文档、电子文档)。十一、技术资料14.其他:无。13.乙方因实施本项目中运输、安装、调试等而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12.按照《投标文件》中所制定的质量及工期,安排甲方所需项目的实施和培训。对于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源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甲方的数据机密;(三)如甲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质量、数量、产地、品牌等内容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设计师审定的封样要求,甲方对上述产品的各方面异议应当于验收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该批产品合格。(二)货物到达施工地点当日内,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进行到货验收,开箱检验需依据合同进行,随货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到货清单等资料。(一)所有项目验收,需持有检验合格证明书,必要时提供国家权威机关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十二、货物验收(四)项目完成后,如发现乙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至乙方补齐有关文件。(三)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服务价格中。十三、通知与送达(八)验收完成后如发现有疏漏的异议,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以书面形式列出异议明细,乙方同意于接到甲方的异议明细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甲方提出的异议进行解决,否则即使乙方持有甲方的验收合格证明也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可以拒付货款。(七)检测费用的承担:甲方将在实际安装前,有权把乙方提供的项目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检测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后的再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六)验收过程汇总发现产品有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同时,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者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五)对检验有异议的项目,乙方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调换,直至合格为止,并在合格后重新申请验收。因上述原因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四)运输破损由乙方承担。货物进场验收,甲方签收后,移交甲方保管,若有损毁、遗失,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一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五、违约责任(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分包给他人。(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提供。十四、转包或分包本合同中的任何通知或意见必须通过书面形式予以传递。(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五)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产品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和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并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及其他相关损失。(四)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本条前款规定的乙方逾期交货情形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及其他相关损失。(三)如乙方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扣留全部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完成合同内容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及其他相关损失。(二)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1‰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拒付合同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十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二)如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得到履行或迟延履行协议将超过三个月,则任何一方都可以终止本合同,但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提出终止合同,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指天灾、水灾、风灾、地震、及其他极端恶劣的自然因素,战争、非暴力反抗、政府行为、签订协议时未生效的法令、政府或任何其他权力机构的限制、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情况。(一)合同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影响的一方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有关政府或主管机关签发的相关证明,以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随之,受影响的一方可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内暂停履行其义务,并被允许可以相应延期履行,其中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十六、不可抗力(七)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解除合同的效力自甲方的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五)一旦合同任意一方出现根本性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四)所有经双方确认的变更内容将作为乙方提供的实际服务和甲方最终付款的依据。(三)因变更所产生的增减费用应参照本合同中相同部分的价格,如无相同部分的价格则参照相近部分的价格作为依据调整。(二)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一般不得解除。若因设计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解除或变更的一方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后进行书面解除或变更。(一)合同生效后当双方人事发生变动时,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执行。(一)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二十、其他条款以上文件是构成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书、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双方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纪要文件。十九、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如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纠纷,可互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七)本合同的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六)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有/无见证方,见证方执壹份,)自双方(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缴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立即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书面协商一致,(并报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备案后),可更改。(五)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四)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二)本合同所涉及的材料、软件、专利费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因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纠纷,一律由乙方负责解决。供应商:(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第六章附件(以下无正文)甲 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章)乙 方:(公章)住 所: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28号住 所: 法定代表人:张高文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傅长军委托代理人:使用部门联系人:傅长军联系人:电 话/传真:025-85878923电 话/传真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栖霞支行开户银行:账 号:320006678010149003171账 号:邮 编:210023邮 编: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申请及声明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贵方组织的其他采购方式采购。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传真:电话:地址: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一览表附件三、报价表投标总价合计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服务时间/交付使用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 (填写“是”或“否)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2、未注明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说明:分项报价表序号分项内容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是否小、微企业产品(货物或服务)123456……合计:元(小数点保留两位)技术条款偏离表附件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                         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应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附件七、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附件八、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备注附件十:企业声明函格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盖章):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附件九、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规模获奖情况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件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声明人:(公章)(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十三、其他附件十二、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南京鼎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南京鼎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森林警察学院的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多功能活动厅PVC地胶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京鼎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京鼎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6人,营业收入为196.23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56.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南京鼎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2月08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VC地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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