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济源市人民法院2022)



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GZJ-采购-2022220(招标文件编号:JGZJ-采购-2022220)
二、项目名称: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君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沁园办事处玉川路616号园丁苑小区32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81.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南君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1.济源市人民法院办公楼1-9层、综合楼4层、审判楼1层、4层、院机关(含草坪)日常保洁及院机关及派出法庭所有花草树木养护、四个派出法庭季度日常保洁; 2.院机关及派出法庭等办公场所日常疫情防控消杀及出现疫情时的应急消杀。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保平、洪鹏建 、胡耀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服务采购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1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各供应商如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源市人民法院     
地址:济源市汤帝路886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15239792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济源市新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源市东夫村南三巷五号            
联系方式:仲女士0391-5581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女士
电 话:  0391-55812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济源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济源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13日 15:59

评审专家名单
刘保平、洪鹏建 、胡耀涛

总中标金额
¥81.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391-5581222

采购单位
济源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济源市汤帝路8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先生15239792539

代理机构名称
济源市新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济源市东夫村南三巷五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仲女士0391-5581222

附件:

附件1
开标记录表.pdf开标记录表.pdf

附件2
评审专家承诺书.pdf评审专家承诺书.pdf

附件3
招标文件--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11.23.pdf招标文件--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11.23.pdf

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入场交易编号:JGZJ-采购-2022220采购人:济源市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济源市新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二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磋商办法第一章磋商文件编制与发售第二章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第三章磋商评审程序第四章磋商评审方法第五章成交结果公告与采购合同签订第四部分评审标准第五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第六部分采购合同条款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入场交易编号:JGZJ-采购-20222202、采购项目名称: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4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JGZJ-采购-2022220001001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840000.00840000.005、采购需求:1.济源市人民法院办公楼1-9层、综合楼4层、审判楼1层、4层、院机关(含草坪)日常保洁及院机关及派出法庭所有花草树木养护、四个派出法庭季度日常保洁;2.院机关及派出法庭等办公场所日常疫情防控消杀及出现疫情时的应急消杀。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报: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或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2年12月02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3、获取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不接受其他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交易主体账号获取磋商文件。如果是初次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界面按要求说明进行注册。在注册时请仔细参考操作手册,根据要求对内容进行填报并上传。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具体操作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用户重新注册入库的通知》。否则《会员注册审核》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4、售价:0元。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3、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非必要的纸质文件、资料等。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请各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响应文件的上传,请各供应商尽量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响应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技术支持请联系:电话:0391-5507018(工作时间)CA锁及标政通办理方式及价格详见:(http://www.jyggjy.cn/zytz/20220617/943828ec-9a8a-4575-a04c-affe2f9cd3f1.html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网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变更:本项目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相应栏目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供应商注意随时关注。2、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本次开标会议,供应商(投标人)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本次开标活动并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等。因供应商(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各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下载《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按该手册准时参加电子开标会议;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非必要的纸质文件、资料等。3、防控要求:(1)所有本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人员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查阅“济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交易服务工作的通知”,按该通知要求在参加开评标活动时自觉接受人员身份核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扫码、体温检测及登记等防控工作,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引导。(2)如有发热、咳嗽等体征异常或有感冒症状者,谢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符合要求人员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应注重个人卫生防护,完成交易活动后应尽快离开,在办公区域内不聚集、不攀谈、不逗留。(4)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如与济源示范区新出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济源新出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济源市人民法院地址:济源市汤帝路886号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52397925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济源市新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源市东夫村南三巷五号联系人:仲女士联系方式:0391-5581222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仲女士联系方式:0391-5581222发布机构:济源市新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1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人名称:济源市人民法院采购人地址:济源市汤帝路886号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52397925392采购代理机构:济源市新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地址:济源市东夫村南三巷五号联系人:仲女士联系电话:0391-55812223项目名称: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内容:具体详见“第五部分磋商项目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其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地点。4采购预算:人民币840000.00元。高于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或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8磋商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60日历天。9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不接受其他的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02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2.磋商文件费用:免费;3、未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不具备投标资格。10变更:本项目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网站相应栏目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供应商注意随时关注。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承诺函12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1、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如有漏项或磋商委员会、采购人认为其响应文件有明显缺陷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中心网站《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系统拒绝。3、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图片等资料应清晰可辩,否则因无法辨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送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jytf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非必要的纸质文件、资料等。(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本次开标会议,供应商(投标人)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本次开标活动并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等。因供应商(投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投标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参加,采购项目,入场交易编号,,根据《政府采购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等相关规定、及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现自愿做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在诚信库入库及参与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补充、修改、撤销、撤回投标。3、若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与采购人订立政府采购合同,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严格按照采购及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在诚信库入库、参与投标过程中绝不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捏造事实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我单位如违背以上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成交)资格、追究由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2022年月日(五)供应商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我及公司对参与贵单位的(项目名称)作如下承诺:1、保证我方参与磋商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资料情况,我公司将主动放弃成交权利,并承担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已签订采购合同,业主有权随时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且不做任何经济补偿、赔偿。2、如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们保证成交服务符合贵单位的要求,并承诺在实施服务的过程中,若贵单位发现不我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贵单位使用要求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退货且不需要进行任何经济补偿、赔偿。3、如我方为成交入围供应商,我方保证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资料、附件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否则我方愿承担经济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2022年月日(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如有分支机构的,包括分支机构)至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也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等其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此声明:如有上述情形的,我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量保证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响应提供货物或服务,并根据质量保证的响应期限内提供如下承诺:1、若在质量保证的响应期限内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的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只承担更换货物的直接材料费用;2、若在质量保证的响应期限内非采购人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我单位(本人)承担货物更换、维修或整改的全部费用,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3、货物经三次维修或更换,或服务经三次整改,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除已付款项全额返还外,另外按已付款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本承诺函系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优先适用本承诺函。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2.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是)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供应商填写前应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声明函要求进行声明,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不符合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条件,可以不提供该声明函。3、评审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对供应商声明所属的企业划型标准进行认定。4、本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指产品名称,供应商应对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所有产品逐项进行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2022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不填写或不提交本函的,视为不适用相关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醒:如果投标人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提醒:附二次报价备选方案递交的文件密码开标记录表标段编号:JGZJ-采购-2022220001001标段名称: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供货期质保期备注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30000.0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60日历天。济源市三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750000.0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河南君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82815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123开标时间:2022-12-1309:00司雅第1页共1页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形象,现对本人在“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四、不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六、严格遵守评审工作记录,保守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七、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八、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赔、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九、本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专家姓名(签字)2022年12月13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形象,现对本人在“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四、不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六、严格遵守评审工作记录,保守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七、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八、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赔、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九、本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专家姓名(签字)2022年12月13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形象,现对本人在“济源市人民法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四、不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六、严格遵守评审工作记录,保守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七、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八、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赔、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九、本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专家姓名(签字)2022年12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