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四川大学2022)



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第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JCDCG-ZB2022020(招标文件编号:JJCDCG-ZB2022020)
二、项目名称: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中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8号1栋6单元13层1302号
中标(成交)金额:299.3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成都中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高能激光光谱系统;高分辨成像光谱仪 等
艾立本;普林斯顿仪器 等
LIBS-2000;IsoPlane81 等
1台;1台 等
426600元;380000元 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玉升(组长)、谢碧俊、梁洁、唐达列、陆小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价计算服务费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54544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大学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联系方式:陆老师 18010684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永丰路7号和雅嘉御5楼518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28-85592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28-855929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
四川大学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14日 16:14

评审专家名单
王玉升(组长)、谢碧俊、梁洁、唐达列、陆小龙(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99.3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85592998

采购单位
四川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陆老师 18010684709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永丰路7号和雅嘉御5楼5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先生 028-85592998

附件:

附件1
(更正文件)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第二次).pdf(更正文件)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第二次).pdf

附件2
评审情况表.xls评审情况表.xls

附件3
(售卖版)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第二次)采购文件.pdf(售卖版)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第二次)采购文件.pdf

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SichuanJinJianengineeringcostconsultingauditTenderingAgencyCo.Ltd招标编号:JJCDCG-ZB2022020项目名称: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第二次)招标文件中国·四川采购人:四川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编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2022年11月地址:成都高新区永丰路7号1幢5层18号电话:028-85592998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及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样例)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大学委托,拟对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JJCDCG-ZB2022020二、招标项目: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第二次)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99.48万元。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计1个包。1、采购清单货物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批)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12、采购用途:升级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精密测量与检测实验室”、新建“分析仪器设计及应用本科实验教学平台”,全面提升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本科实验教学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1月30日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永丰路7号和雅嘉御5楼518号)采购文件售卖处购买,逾期不售。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①现场报名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请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cjjzb2021@163.com,邮箱标题应备注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注:投标人的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资料邮件的时间为准)相关资料发送完成后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8-85592998)。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备案)。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5.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永丰路7号和雅嘉御5楼518号)本项目开标室;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时00分。十、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永丰路7号和雅嘉御5楼518号开标室。十一、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大学通讯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项目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18010684709代理机构: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永丰路7号和雅嘉御5楼518号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8-85592998电子邮件:scjjzb2021@163.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2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99.48万元。2、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99.48万元。3、本项目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采购、报价方式(实质性要求)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设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不包括可减免的进口关税及增值税。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涉及)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4.联合体投标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如涉及)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若采购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8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如涉及)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9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1.按照财政部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4.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0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如涉及)如涉及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但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提供给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将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1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有单独要求的,以第六章要求描述为准。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招标文件第八章中有单独要求的,以第八章要求描述为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3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4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1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实质性要求)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16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8-85592998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永丰路7号和雅嘉御5楼518号17供应商质疑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或快递提交质疑函(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准),逾期提交不予受理。3.联系人:郭先生4.联系电话:028-855929985.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永丰路7号和雅嘉御5楼518号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③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8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联系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联系地址: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9分包履约(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分包履约。20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开标后90天。22投标保证金第1包:人民币20000元。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请注明招标编号)。收款名称: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永丰支行账号:632287187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23投标保函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投标保函按以下规定执行:1.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如有分包,应按分包分别出具),并有详细明显的验证方法;2.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3.投标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写明分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人须知附表》中规定的金额;5.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24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5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26投标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内容含第四章、第五章要求);电子文档(U盘)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27投标文件的装订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正副本(胶装)、资格审查文件正副本(胶装)、电子文档、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都分别装订。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8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正本和副本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9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3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永丰路7号和雅嘉御5楼518号开标室。3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32代理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价计算服务费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33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四川大学开户行:建行成都川大支行银行账号:51001870469059888666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6个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支付利息。如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时,本项不适用,由合同另行约定。34售后服务招标文件第六章有单独要求的,以第六章要求描述为准。35国家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在没有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情况下,只有国产产品(其中可以含进口部件,见以下释义)才可中标,只有技术需求中标明为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才允许进口产品中标,但不排斥满足条件国产产品投标和中标。国产产品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生产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36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7特别申明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明确承诺,在中标后若出现非采购人原因导致的设备禁运的情况,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国产设备除外)注:本前附表以外关于其他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第六章六、其他要求中的核心产品如果有多家投标人使用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投标人数量);(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定标程序6.2.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2.2招标代理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代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须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在供应商公司中持有股份,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8.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执行机构统一保管。8.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8.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8.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8.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执行机构的请托。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合同(国内采购)项目编号(招标编号)设备名称或项目名称设备生产商、供货商供货商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用户单位名称、技术协议审核人及联系电话最终成交价币种()小写:最终成交价币种()大写:主管部门□四川大学发展规划处(“双一流”建设与质量评估办公室)□四川大学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年月日□四川大学发展规划处(“双一流”建设与质量评估办公室)□四川大学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年月日四川大学国内设备采购合同甲方(设备采购方):四川大学乙方(设备提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四川大学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经过磋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设备清单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明细如下: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交货时间2.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二、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费用和包含各环节增值税税金等全部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通过任何形式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支付和结算方式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账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三十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建立固定资产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七十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若遇甲方寒暑假或财务扎帐时期等原因,付款时间可做适当顺延。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和足额的发票。若乙方延期提供发票,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四、交货1.交货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2.交货地点及联系人: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四川大学指定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地点七日前,向甲方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价格、箱数、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4.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补足该产品或做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承担产品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本条款所指交付是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交付)。五、验收1.验收时间:交货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部分中的规定及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可以高于但不得低于该规范标准)、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3.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在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4.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等,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等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的索赔、行政处罚、仲裁或诉讼成本等不利后果。5.货物验收合格后需填写《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6.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合同产品或含有合同产品的产品时发现因合同产品在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六、售后服务1.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提供本项目个月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支持与服务。2.乙方指定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联系人姓名及电话:,。3.质保期内,如产品存在由于设计、制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最迟不应超过3日)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配件。4.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5.培训承诺:七、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1.派专人与乙方联系收货及安装调试,协调乙方在工期内有关水、电、库房、运输等其他现场供应需求,保证相关的配合;2.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现场配合和验收工作;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乙方:1.成立本项目的实施项目人员,选派出项目组组长和项目技术监督人员,并书面通知甲方;2.项目组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深化设计、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与甲方沟通,及时与甲方联系送货及安装调试事宜;3.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指标、配置清单及数量及时在约定供货期内供货。八、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超过合同约定时间30天以上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外。(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第三方分包本项目,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交货期限内,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3)”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4)交货期届满后,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标准(可以高于不得低于该标准)或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或者甲方按照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赔偿金给甲方。货物经检测符合以上全部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以上任一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5)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等限制使用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7)本次采购的合同项下的任何合同、文件等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待遇、安全生产等法律规定。乙方已清楚本次甲方已尽声明、提示、审慎核查等注意义务及相关责任,若仍发生任何相关违反法律、法规之情形均属乙方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乙方在投标、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其投标或签署、履行合同均意味着其已承诺,任何情况下,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应当独立承担全部及任何法律责任,包括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8)如本合同所采购的产品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缺陷,则甲方应享有合理的试用或测试使用期间,如在该期间内发现上述产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产品的抗辩。(9)因本合同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单独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非实际责任人进行抗辩,但乙方有权在赔偿后向生产者或其他实际责任人追偿。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由甲乙任一方提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合同要求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选择甲方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十一、其他约定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即行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涂改、变更或解除合同。3.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补充规定。本合同之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使用单位确认签字(盖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四川大学,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地址:财务联系电话:028-85401210,联系电话: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091949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开户银行:都川大支行开户行账号:51001870469059888666开户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更正文件各投标供应商:招标编号:JJCDCG-ZB2022020项目名称: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第二次)文件更正内容如下:第六章招标项目及要求三、技术要求5光学平台1、平面度:2台更正为:第六章招标项目及要求三、技术要求5光学平台1、平面度:0.05-0.1mm/m22、表面粗糙度:0.8-1.6μm▲3、固有频率:x方向:6.5Hz~12Hz;y方向:3.0Hz~8.0Hz4、振幅:2台采购人:四川大学代理机构: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22年11月29日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
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第二次)
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第二次)
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第二次)
项目编号
JJCDCG-ZB2022020
JJCDCG-ZB2022020
JJCDCG-ZB2022020
JJCDCG-ZB2022020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包号
供应商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未通过原因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原因
总得分
平均分
排序

成都中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490
98
1

成都市创航科技有限公司

/

/
464.95
92.99
3

四川奥尔博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465
93
2

评审结果
第一名:成都中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3800万元
第一名:成都中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3800万元
第一名:成都中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3800万元
第一名:成都中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3800万元
第一名:成都中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3800万元
第一名:成都中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3800万元
第一名:成都中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3800万元
第一名:成都中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3800万元

评审结果
第二名:四川奥尔博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030万元
第二名:四川奥尔博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030万元
第二名:四川奥尔博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030万元
第二名:四川奥尔博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030万元
第二名:四川奥尔博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030万元
第二名:四川奥尔博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030万元
第二名:四川奥尔博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030万元
第二名:四川奥尔博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030万元

评审结果
第三名:成都市创航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400万元
第三名:成都市创航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400万元
第三名:成都市创航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400万元
第三名:成都市创航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400万元
第三名:成都市创航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400万元
第三名:成都市创航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400万元
第三名:成都市创航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400万元
第三名:成都市创航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299.4400万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实验平台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