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苹果生产示范园区域建设 制冷空调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延川县苹果生产技术服务站)2022)
一、项目编号:ZJGJ-2022-1122
二、项目名称:延川县文安驿镇有机苹果生产示范园区域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陕西华南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241,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货物类(陕西华南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延川县文安驿镇有机苹果生产示范园区域建设项目
/
延川县文安驿镇有机苹果生产示范园区域建设项目
36(项)
90,050.00
3,241,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小娟、刘芸、柴军、刘国全(采购人代表)、黒新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50%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1.983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
地址:延川县北新街农业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15353993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寨砭美满国际1号楼1单元2楼
联系方式:13369296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呼佳丽
电话:13369296939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项目编号:ZJGJ-2022-1122延川县文安驿镇有机苹果生产示范园区域建设项目(移动小冷库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1月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参数要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延川县文安驿镇有机苹果生产示范园区域建设项目(移动小冷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延川县文安驿镇有机苹果生产示范园区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GJ-2022-1122项目名称:延川县文安驿镇有机苹果生产示范园区域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25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合同包预算金额:3,25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3,2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延川县文安驿镇有机苹果生产示范园区域建设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3,250,000.003,25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其他制冷空调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2018〕23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其他制冷空调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银行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信用截图:供应商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12月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SXSTF)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在线获取(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注意: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公告中如注明本项目有变更文件,则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副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B205室,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已办理陕西省CA锁未参加过延安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应至延安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1号服务窗口进行激活政府采购功能。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地址:延川县北新街农业综合楼5楼联系方式:153539939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寨砭美满国际1号楼1单元2楼联系方式:133692969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呼佳丽电话:1336929693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名词解释☆采购人: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供应商☆标书: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统称☆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投标人二、投标人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凡具有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的企业、且具较大的经营规模,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没有重大经济纠纷;(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活动。2.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4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2)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3)招标文件的领取: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应从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的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质疑提出与答复(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详见招标公告)。(2)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的,必须向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备注: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2、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4、评标的处理依据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进行处理。5、解释权归属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四、招标要求1.招标文件内容本次招标为:延川县文安驿镇有机苹果生产示范园区域建设项目(移动小冷库采购项目)。投标人不得将整体项目再行分解或只投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投标无效;开标、阅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均以项目为单位进行。2.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格条件和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其他制冷空调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2018〕23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其他制冷空调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银行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信用截图:供应商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1)企业简介;2)业绩;3)优惠措施;4)有必要说明的商务事宜。第七部分承诺书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赔赔承诺书I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赔赔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赔赔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产品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编:电话:月日43承诺书Ⅱ致: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致: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致: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满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满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满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日期(企业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Ⅲ致: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致: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致: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_次(没有填零),如有隐满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_次(没有填零),如有隐满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_次(没有填零),如有隐满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日期(企业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4致: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致: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致:延川县苹果生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投标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投标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投标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日期(企业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八部分附件、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非小微企业不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月年月日备注: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果被举报经查实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还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未提供齐全的则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46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企业不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备注: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果被举报经查实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47附件: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致: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为项目(项目编号:提交的保证金¥元(大写:),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至下列账户:账号开户银行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行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各投标人请正确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最后一页,并单独提供一份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结束后,将根据所提供信息退还各投标人保证金。投标人:(公章)日期:48第九部分投标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非招标大会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正面标识式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电子版投标文件(非招标大会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公章)封袋内容: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49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非招标大会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非招标大会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公章)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寨砭美满国际1号楼1单元2楼邮编:716000电话:1336929693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翔广场支行帐号:6105011066900000006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有机苹果生产示范园区域建设 制冷空调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