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分 海洋气象预报子系统 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分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天津港航气象服务中心)2022)
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天津港航气象服务中心)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分系统责任海区海洋气象预报子系统(天津)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TDSR-034(招标文件编号:2022-TDSR-034)
二、项目名称: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分系统责任海区海洋气象预报子系统(天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地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2899弄2号605室
中标(成交)金额:49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地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分系统责任海区海洋气象预报子系统(天津)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后3年内开发完成,同时完成项目的开发、测试、试运行以及验收等工作。从项目验收完成之日开始,提供3年免费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凯 丁恒杰 潘教萍 贺世光 尹新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文件规定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63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天津港航气象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联系方式:罗凯 022-23333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10号
联系方式:张工 022-58105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22-5810528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分系统责任海区海洋气象预报子系统(天津)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天津港航气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15日 15:10
评审专家名单
罗凯 丁恒杰 潘教萍 贺世光 尹新鸣
总中标金额
¥4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2-58105289
采购单位
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天津港航气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罗凯 022-23333557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工 022-58105289
附件:
附件1
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分系统责任海区海洋气象预报子系统(天津)-招标文件.pdf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分系统责任海区海洋气象预报子系统(天津)-招标文件.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分系统责任海区海洋气象预报子系统(天津)项目编号:2022-TDSR-034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总目录第一分册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通用部分第二章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被拒绝条款通用部分第二分册专用部分第五章投标邀请书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第七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八章采购需求第九章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第十章投标被拒绝条款专用部分第一分册:通用部分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通用部分第二章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被拒绝条款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通用部分一、总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八章采购需求中所述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本项目属性确定为服务类采购。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具体名称详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1.2.2“采购内容”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八章采购需求所述所有服务内容及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招标内容、功能需求和技术要求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系统软件”指控制和协调计算机系统及外部设备、支持本次招标所开发软件运行的系统程序,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程序、中间件以及其他辅助程序。“第三方”及“第三方软件”。“第三方”指采购人和投标人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第三方软件”指涉及第三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不含源代码开放,使用、修改和分发不受许可限制的软件),包括采购人、投标人与第三方共同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但不包括采购人与投标人共同拥有全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软件。1.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1.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1.2.5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1.2.6本招标文件所称的复印件,包括原件经扫描或照相后的打印件、影印件等。复印件应清晰。1.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1.3.1具有本项目实施及完成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境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3.3具有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规定的特殊资质条件。1.3.4本次采购是否包括设备、系统软件(指控制和协调计算机系统及外部设备、支持本次招标所开发软件运行的系统程序,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程序、中间件以及其他辅助程序,下同)购置和软件开发,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如包括软件开发,按以下规则执行。(1)投标人在本项目软件开发中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移植、修改和再开发的,应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所有人的授权,如未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移植、修改和再开发的,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开发本项目招标的软件时,若对本身拥有全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软件进行移植、修改、再开发的,则不得再授权他人对该软件进行移植、修改、再开发并参加投标。否则仅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其授权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除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另有约定外,拥有第三方软件计算机著作权的所有第三方,只能授权同一个投标人在开发本项目招标的软件时,对该第三方软件进行移植、修改、再开发,否则授权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1.3.5如需要投标人组成专门的服务团队完成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的,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条件委派若干名专职或兼职的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组成服务团队。如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以及组成人员的能力、资质、软件开发经历、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是否需要组成专门的服务团队,以及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和相关人员能力、资质、软件开发经历等要求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1.3.6服务团队是否需要驻场服务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如需要驻场服务,但投标人不能完全按照要求提供驻场服务的。1.3.7服务团队人员的调整、变动,按以下规则执行:(1)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调整服务团队的人员,但相关人员因离职、伤病等不能继续进行本项目开发的情况除外。(2)如出现服务团队中有关人员因离职、伤病等不能继续进行本项目开发的情况,投标人应通知采购人,并与采购人协商一致后,重新委派相关人员。重新委派的人员,其能力、资质、软件开发经历等应与原人员相当。(3)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调整服务团队中有关人员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调整,并与采购人协商一致后,重新委派相关人员。重新委派的人员,其能力、资质、软件开发经历等应与原人员相当。1.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3.9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如果允许投标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联合体文件未附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或为注册有效的事业单位及允许投标的其他组织机构;均应具备同类项目实施经历与业绩,在人员、资金、数据及网络安全、质量保证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每一专业至少有一方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共同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或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他方自行协商约定,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办法,对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力,且一旦发生与本招标、投标、协议及其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带责任,而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依据本次招标、投标原所应承担的对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6)联合体或其成员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7)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投标联合体。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1.3.10以投标截止日为基准日,投标人之前三年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查询及记录方式: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1.3.1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3.12投标人没有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合格投标人的情况,以及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不合格投标人的情况。1.3.13如投标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在投标函中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1.4进口产品1.4.1本项目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1.4.2如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应当遵守《财政部关于印发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相关规定。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5中小企业及节能环保1.5.1中小企业有关政策1.5.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接受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中小企业的认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具体所属行业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能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5.1.2本项目如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情况标的包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接受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其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可参考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以上,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5.1.3本项目如是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如下:(1)没有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被认定为中小型企业,将不能享受本招标文件针对中小企业的优惠。(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2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4%-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人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5.2节能及环保产品的处理规则如下:(1)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如投标产品属于上述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将在评标时将视情况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如有详见第七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6串通投标1.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次招标相同包的投标;(2)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4)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6)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联系人为同一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相同的视同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同一包的投标文件高度雷同;(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人签字。1.6.3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监督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1.7采购预算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已经落实本次采购标的物的采购预算。1.8投标费用1.8.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8.2中标人是否交纳中标服务费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如中标人无须交纳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勿将此项计入报价。如中标人须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请在7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服务费汇款如下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汇款时备注上项目编号,如备注:中标服务费。10米风预报进行偏差订正。(5)雷达数据预处理模块对沿岸雷达反射率产品进行预处理,消除杂波影响,提高数据可用性。(6)基于人工智能的雷达外推预报模块利用卷积神经网络方法,实现对沿岸近海雷达反射率的短临外推预报,生成未来2小时雷达反射率外推预报产品。(7)海雾预报关键因子筛选模块基于不同海洋、气象要素与能见度的相关性分析,挑选对海雾发生发展影响较大的关键物理量因子。(8)海雾机器学习智能预报模块建立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海雾机器学习预报模型,利用数值模式产品生成精细化海雾预报产品,进行黄渤海海雾客观预报。(9)海雾预报综合应用模块在海雾机器学习智能预报模块基础上,开展黄渤海沿岸港口、海上石油平台、航线、海区等所需的大雾天气客观预报。(10)港口不同高度风预报模块基于海洋气象数值模式产品10米风预报数据,实现沿岸港口不同高度风客观预报。(11)海上阵风预报模块基于海洋气象数值模式10米风预报产品及阵风因子预报模型,开展海上阵风预报。(12)溢油扩散区域预报模块基于海洋气象数值模式10米风预报产品、风暴潮模式海流数值预报产品,调用溢油扩散区域模型,实现溢油扩散范围预测。(13)溢油漂移路径预报模块基于海洋气象数值模式海上10米风预报数据、风暴潮模式海流数值预报数据,调用溢油粒子轨迹模型,实现溢油漂移路径预测。(14)大风浪影响预报模块基于海上大风浪智能网格预报产品,实现大风、大浪条件下对海上船舶的影响预报。(15)突发性大风影响预报模块基于沿岸近海大风智能网格预报产品,实现大风条件下对港口大型机械的影响预报。(16)低能见度影响预报模块基于海上能见度智能网格预报产品,实现低能见度条件下对船舶航行、进出港、靠泊的影响预报。(17)海冰影响预报模块利用海冰数值模式预报产品,基于风险分析技术实现冰区船舶航行影响预报。(18)风暴潮影响预报模块基于风暴潮数值模式预报产品,实现风暴潮漫滩对沿岸港口、码头等的影响预报。(19)预报产品检验评估模块将上述各模块产生的预报产品以统一的格式整编入气象大数据云平台产品库,进行产品的查询统计和检验评估。(20)预报产品可视化展示模块基于黄渤海海洋气象智能网格预报产品及数值模式预报产品,实现新生成的海冰、风暴潮、溢油等海洋气象灾害影响预报产品的可视化展示,对台风海洋一体化业务平台形成功能补充。三、信息系统集约化需求(1)硬件集约化对系统建设所需硬件(主要指服务器、存储和网络等设备)资源进行详细测算,纳入天津市气象局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统一管理,硬件设备规模与性能测算合理,硬件设备技术性能符合信息基础设施云平台技术规范,按需配置系统软件及许可。(2)数据集约化系统生产的数据纳入天津市气象局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统一存储、管理,提供数据清单,对数据存量和增量进行合理测算,确定数据存储管理技术需求、知识产权归属及共享使用范围。(3)流程集约化系统使用和建成的气象产品算法在天津市气象局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算法库注册,且由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加工流水线统一调度运行,数据传输以及国省、省际业务协同基于气象通信系统实现。(4)平台集约化系统使用天津市气象局气象大数据云平台提供的平台服务(此处平台主要指数据库及计算框架、消息服务、缓存服务、GIS服务等中间件软件),纳入天津一体化业务平台。如气象大数据云平台提供的平台服务无法满足需求,进行合理选型建设并纳入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统一管理。(5)监控集约化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集中监视,具备系统运行状态、异常告警等监控信息采集功能,且可与“天镜”系统实时对接。四、商务要求(一)采购数量一项。(二)项目实施或交付时间及地点项目实施、交付时间及地点,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实施及交付。(三)政府采购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2、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3、响应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执行标准要求1、采购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相关政策的要求(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五)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政府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六)安全性要求供应商需严格遵循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安全防护设施的“三同步原则”,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护手段和管理措施,构建完善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对信息系统和重要数据进行安全保护,防范攻击、病毒、篡改、瘫痪、泄密等网络安全事件,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项目涉及的应用系统须具有较强的系统安全性、灾难恢复能力和良好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具有超强的容错能力和灾难恢复能力,各项服务要求具备分布式集群部署。(七)技术规格要求1)售后服务要求从项目验收完成之日开始,提供3年免费运行维护服务。针对软件使用与运维需要,提供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在质保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要调查故障原因并完成修复,直至满足项目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2)故障响应时间投标人在接到故障报修要求时,10分钟内需做出明确响应,20分钟内为招标方提供维修服务,做出故障诊断报告,解决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3)故障响应方式电话支持:可以从支持服务中心得到及时有效的电话支持。支持时间为7天×24小时。要求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及一名替补联系人进行电话支持。远程接入支持:通过一个适当的网关来选用支持服务中心的远程接入辅助计划。通过这项服务,支持服务中心的工程师可远程检查系统,以便快速解决问题。现场响应:如果问题不能通过电话和远程接入解决,需派出经验丰富的现场工程师到现场为用户解决问题。现场服务时间为7天×24小时。(八)项目交付要求系统提交成果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详细需求报告概要设计报告详细设计报告用户操作手册数据库设计报告安全测评报告软件测评报告电子文档、源代码和系统安装光盘验收汇报PPT其他项目相关文档(九)付款方式分三年付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十)验收标准项目结束后,先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书面申请后,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照招标投标文件内容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1.资产权属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数据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2.保密要求投标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十一)其他要求1)项目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年内开发完成,同时完成项目的开发、测试、试运行以及验收等工作。2)项目实施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文件,详细描述项目的实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安排、项目进度计划、风险及处理预案,确保项目正常有序的实施。3)项目培训要求投标人需要免费为本项目中开发的应用软件提供全部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要求如下:(1)投标方提供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课程安排、培训师资。(2)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编制成册)为中文。(3)技术培训的内容覆盖产品的安装、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以及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错。4)系统性能指标要求(1)响应时间平台平均年故障时间应控制在8小时以内,即可用性达到99.9%,操作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2)访问量本项目主要使用对象为天津市相关业务人员,需针对预估高峰同时在线人数进行访问量评估。(3)可扩展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可扩充性,能根据技术发展和业务需求的增加不断升级扩展。(4)网络环境性能要求数据传输网络畅通、快捷、安全、可扩展。(5)系统运行平台性能要求采用通用性好的计算机系统、安全可靠的操作系统以及数据库系统,保证系统良好的可扩展性能和兼容性能。(6)应用系统性能应用系统应满足用户的要求,稳定、可靠、实用。人机界面友好,输出、输入方便,图表生成灵活美观,检索、查询简单快捷。(7)安全性能按照信息密级,在不同的信息安全域实施相应的安全保护;对不同安全等级的信息,通过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实现授权访问;同时整个系统具备数据备份、恢复和应急响应等功能。(8)数据质量系统数据应及时、准确、完整,能够满足汇总统计、制表制图、分析计算、模型测算等要求。第九章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最终合同文本以双方签订为准)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分包号:二、合同标的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列服务产品:序号服务产品名称数量质量说明价格交付时间三、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小写)。2、预付款:。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提供该乙方履行合同所需的资料清单如下:五、进度要求及交付1、交付日期:。2、交付地点:。3、其他约定事项:,。六、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乙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个月。七、违约责任1、延期交付或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延期交付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上述逾期超过天,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其它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八、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及帐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第十章投标被拒绝条款专用部分本项目投标被拒绝专用条款详见下表。除下表及第四章投标被拒绝条款通用部分以外,其它内容均不得在评审中作为拒绝投标的条件。下表具体内容以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若不符合下表任何要求之一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序号对应条款号内容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41.6.2无第八章采购需求第八章采购需求第八章采购需求42.项目需求书所有内容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投标人有具体要求,且投标人必须遵守的,逐条列出。6.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天津港航气象服务中心)的(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分系统责任海区海洋气象预报子系统(天津))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分系统责任海区海洋气象预报子系统(天津),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地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为4961万元,资产总额为325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地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2月15日(注:1、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3、申请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申请人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的,视同50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为重声明,银海人建建部民政中国人合会于低人购政策的通知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款作的疫人超利性验验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招工超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名称(盖章):上海地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2月15日5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分 海洋气象预报子系统 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分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