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中标结果公示(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人民政府2022)



一、项目编号:AWT-qs-20223788
二、项目名称: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不限


报价:2000000(元)
新疆盛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阿瓦提县建设北路三河建工小区
91652928MA7787LA4K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
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
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进行采购
甲乙签订合同后自行约定
王晓菊
新建安B005127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丽君,骆梅光,张小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7691667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乾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多浪公园对面3-28商铺 
联系方式:18167712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小涛
电 话:18167712804

附件信息:

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招标文件.doc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招标文件.doc556.0K

附件下载:
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招标文件.doc
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招标文件.doc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乾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AWT-qs-20223788招标人:乌鲁却勒镇人民政府竞争性谈判文件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联系人:朱晓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公章):项目名称: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工程谈判文件二O二二年十二月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多浪公园对面3-28商铺联系电话:18167712804联系人:宋小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乾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691667077第三章采购需求1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目录2022年12月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6第五章合同文件45第四章评审办法40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2008345.39元预算金额:2008345.39元项目名称: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项目编号:AWT-qs-20223788一、项目基本情况(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且项目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中备案人员。(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时间:2022年12月15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方式:政采云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售价:0元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瓦提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获取谈判文件时上传以下资料清晰原件PDF版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合格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考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3)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社保(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完税证明;(5)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7691667077地址: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名称:乌鲁却勒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联系方式:1816771280项目联系人:宋小涛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多浪公园对面3-28商铺名称:新疆乾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 2招标人名称:乌鲁却勒镇人民政府 地址: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联系人:朱晓东电话:17691667077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乾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多浪公园对面3-28商铺联系人:宋小涛电话:18167712804 4监管部门名 称:阿瓦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阿瓦提县团结西路12号 电 话:0997-5131792  联系人:华振5★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6)《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料需体现在响应文件中)1、有效的营业执照;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外省区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或已在新疆建设云上信息登记);3、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区进疆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还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备案人员相符或与新疆建设云上备案人员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社保缴纳明细需盖有社保部门印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7、提供2021年1月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8、“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打印时间须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内);9、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按要求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施工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各类资质(资格) 均以“新疆建设云”信息为准,相关信息未审核通过的,在招投标活动中一律不予认可。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8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9偏离☑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10澄清、修改形式书面形式或网站披露1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响应保证金金额: 元(大写: )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仅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票据(上传原件扫描件),除此之外,以电汇、转账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公司名称:行 号:开户银行:帐 号:12★投标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13★预算金额金额(小写):2008345.39元 金额(大写):贰佰万零捌仟叁佰肆拾伍元叁角玖分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2008345.39元 14响应文件份数电子版:4 份(二个 U 盘,三个光盘);投标结束后,如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按业主要求提供。15响应文件编制装订1、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 A4 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 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12月15日11: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om)17谈判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12月15日11: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om)投标人应于2022年12月15日11:3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18谈判小组的组建及确定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和专家评委__3__人。专家确定方式:☑ 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自行抽取 □ 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19谈判轮次及顺序谈判轮次:本项目共进行2轮谈判(注:响应文件内的报价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20成交结果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阿瓦提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2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每包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介发布,公告期限为 1 日。☑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个数: 3 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6%(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否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对应内容4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6★场地服务费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规定缴纳场地服务费。7★公证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8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 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 系 统 。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 , 如 有 问 题 可 拨 打 政 采 云 客 户 服 务 热 线400-881-7190 进行咨询。9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 30 分钟内(2022年12月15日11:30-12:00 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11月15 日 11:30-12:00 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上均有链接,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本表内容与谈判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4、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依据以及原则供应商须知正文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合格的供应商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1.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当事人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保密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资格。2.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5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4.3时间单位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2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为准。4.1语言文字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4.4.2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报价有效期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6.1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询问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踏勘现场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6%。8.履约担保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7.偏离6.2询问及答复应当采取书面形式。10.1.1谈判文件是用以阐明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谈判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0.1谈判文件的组成10.谈判文件9.1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已经列支的,由采购人支付,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未列支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9.采购代理服务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采购公告11.响应文件的组成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2.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2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报价11.2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2.8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2.7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标。12.6开标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12.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谈判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12.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谈判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16.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5.3.3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被授权代表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15.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17.2保证金的退还17.1.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1.2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17.1.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1保证金的交纳17.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2)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17.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7.2.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17.3.2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5)经谈判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3)开标时将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加密电子标书上传)情况,并在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解密响应文件(30分钟内),对响应文件进行唱标。唱标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谈判一览表”的内容为准,并对唱标内容作以记录。电子开标系统开标后需供应商在线确认报价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报价,若超出时间未进行确认报价的供应商,系统将自动默认该供应商已经确认报价。注:如供应商在开标时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供应商需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2)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做好准备,并保证设备正常。供应商应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谈判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监督部门将视情况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谈判。18.1.竞争性谈判18.开标、谈判、成交(9)供应商代表对谈判过程和谈判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7)通过评审后,将在政采云线上开启新一轮报价。(6)谈判小组开启供应商首次报价并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评审(只有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方可进入谈判阶段。)(5)采购人代表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谈判小组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宣布有关纪律和谈判程序。18.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谈判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18.3.2评审专家的抽取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谈判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3.1谈判小组的组成18.3谈判小组注: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询标内容汇总后将发起询标函,供应商应对询标函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或说明。18.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18.3.6谈判小组的职责:18.3.5谈判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谈判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18.3.4谈判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18.3.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18.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谈判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18.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8.3.7谈判小组的义务:18.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18.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8.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8.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18.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8.3.7.6编写评审报告;18.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8.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18.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18.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18.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18.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8.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8.3.8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8.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18.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8.4.3资格性审查;18.4.2组织推荐谈判小组组长;18.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18.4评审程序18.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18.3.8.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18.4.9编写评审报告;18.4.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18.4.7谈判18.4.6澄清有关问题;18.4.5技术评审;18.4.4符合性审查;18.5.2符合性审查18.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8.5.1.1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18.5.1资格性审查18.5评审18.4.10宣布评审。18.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6澄清有关问题谈判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18.5.4技术评审18.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或者其委托公证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与供应商共同对其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后,提交谈判小组审核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裁定。谈判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7谈判18.6.4.2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8.6.4.1响应文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单价明显不合理的可以进行纠偏;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18.6.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谈判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时,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的,应符合下列原则:18.6.3谈判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18.6.2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谈判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采购主材的市场价格明显降价的;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控制价的;特殊情况及处置:18.7.3谈判实行二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谈判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以废标。18.7.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8.7.1谈判前,谈判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18.8.3采购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确定,由谈判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供应商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8.8.2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上述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18.8.1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18.8成交(4)最后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后继续报价。(3)报价明细中个别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明确报价依据的;18.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8.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8.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公告成交结果公示之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8.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18.8.5谈判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8.8.4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或者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其原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原成交供应商响应报价与保证金之和,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8.10.4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18.10.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18.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8.10.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8.10响应无效18.10.10谈判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18.10.9报价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18.10.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8.10.7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18.10.6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18.10.5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改变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18.10.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18.10.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18.10.14采购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18.10.13代理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18.10.1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的;18.10.11谈判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8.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18.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8.11.1.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8.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8.11废标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谈判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谈判小组做出的决定。18.12.1.1谈判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18.12.1谈判小组成员的更换18.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8.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8.11.1.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8.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13违法违规情形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18.12.3延期开标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8.12.2记名投票18.12.1.2退出谈判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谈判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18.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8.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18.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18.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18.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8.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8.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8.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8.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18.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8.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18.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8.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18.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谈判小组成员等信息;18.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8.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8.13.2.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县政府采购活动:18.14违规处理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谈判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18.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8.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19.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19.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9.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9.质疑18.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8.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9.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19.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9.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19.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9.2.3提出质疑的日期。19.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20.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0.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财政部令第94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投诉20.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20.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20.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20.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20.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20.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0.4.4提起投诉的日期。20.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20.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20.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0.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质疑函范本附件: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20.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20.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投标人: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采购文件获取日期:招标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3、建设单位:乌鲁却勒镇人民政府2、项目地点:阿瓦提县(甲方指定地点)1、项目名称:乌鲁却勒镇红旗村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概况第三章采购需求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工程说明四、技术标准和要求1.工程概况:新建529.21㎡钢结构保鲜库及部分室外附属配套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答疑规定的全部内容。3.清单编制依据:本工程全套施工图,与图纸配套的各种标准图集,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4.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报价。5.工程量清单表中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和涂改,表中列明项目投标人均应如实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单价和合价中。6.凡是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与合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和小写不符是以大写为准。7.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填写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作为签订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依据。结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为准。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程量的增加不以任何形式调增。8.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是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规费及税金五项组成,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清单及有关要求,结合和施工现场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成本核算水平和市场价格自行组成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由完成单位工程清单项目所必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等相关费用组成。9.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脚手架使用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临时设施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配合费、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环境保护费、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及进出场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投标人结合工地现场条件,企业管理水平等因素,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填写此部分内容的投标报价。10.投标人在措施项目中未列入的项目,认为已被投标人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11.本清单中叙述不到位的,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设计图答疑或变更、规范考虑在报价中。12.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所述内容为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时应按照施工图纸、答疑及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施工规范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13.本工程专业暂估价:1.疫情防控费5000元;2.制冷系统(包含制冷管道、空压机等所有安装及制作)5套,400000元;3.变压器(100KVA杆上变压器等设备)80000元,共计485000元;本工程暂列金50000元。其他需要补充说明:保险库保温做法按设计图纸做法计入;2.室外附属路灯及其配套等暂不计入本次造价;3.屋面板按120mm厚彩钢岩棉夹心屋面板计入;4.制冷系统根据甲方询价计入。三、工程量清单说明另附二、工程量清单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详见发包人提供资料结构类型:详见发包人提供资料建设规模:详见发包人提供资料工程名称:l.1.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1.1工程概况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详见发包人提供资料。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详见发包人提供资料。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详见发包人提供资料。1.2.2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详见发包人提供资料。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1.4.1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4资料和信息的使用1.3.1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开工时提供。1.3地质及水文资料1.2.4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2.3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各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工程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周围交通道路、地下管线等情况,发包方负责提供招标图纸、地质资料(包括地下管线、构筑物、道路等情况),投标单位应核实上述资料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直接资料。2.1.2.1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XML清单中相应内容。2.1.2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2.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2.1承包范围2.承包范围2.3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2.2.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2.2.1由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属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如下:/。2.2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1.3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详见发包人提供资料。2.1.2.2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XML清单中相应内容。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响应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3.1合同工期3.工期要求2.4.1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如下:。2.4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2.3.1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投标人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无。4.1质量标准4.质量要求3.2.3承包人在响应函附录中所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节上述2.1.2项规定的暂估价项目和上述2.1.3项规定的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3.2.2如果承包人在响应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3.2.1承包人在响应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二节。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适用规范和标准4.2.1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无。4.2特殊质量要求4.1.1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6.安全文明施工5.2.2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5.2.1适用本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节。5.2技术标准和要求5.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的约定办理。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3)洞口和临边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等;(2)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1)设立在现场入口显著位置的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的图板;6.1.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6.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6.1安全防护(9)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8)足够数量的和合格的手提灭火器;(7)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36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6)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5)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4)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6.1.6承包人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6.1.5承包人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6.1.4承包人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承包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1.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11)其他:/。(10)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6.1.12承包人应对任何施工中的永久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撑或临时加固。除非承包人已获得监理人书面许可并按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加固或支撑,不允许承包人在任何已完成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均应对其任何上述超载行为引起的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6.1.11在永久工程和施工边坡、建筑物基坑、地下洞室等的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其施工安全的需要和(或)监理人指示,安装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仪器,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并定期将安全监测成果提交监理人,以防止引起任何沉降、变形或其他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损害。6.1.10所有机械和工器具应定期保养、校核和维护,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并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配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6.1.9承包人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人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现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6.1.8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现场)内由其提供并安装的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等;所有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操作防护罩,并在醒目位置张挂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6.1.7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危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一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道路标志、报警标志、危险标志、控制标志、安全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并配备必要的照明、防护和看守。承包人应当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警示和标志。6.1.18安全防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1.17承包人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6.1.16承包人应按照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的约定处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承包人必须立即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6.1.15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等达到一定规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地下暗挖和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6.1.14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爆破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危险性施工方法时,承包人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后,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有关主管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关许可。承包人应严格依照上述规定使用、储藏、管理爆破物品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并负责由于这类物品的使用可能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赔偿。任何情况下,承包人不得在已完永久性工程中和空心砌体中使用爆破方法。6.1.13承包人应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制定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监理人。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组织应救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6.2.5临时消防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2.4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施工场地(现场)储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时或有明火施工的工序,应当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制度。6.2.3承包人应当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组或消防队,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培训,组织消防演练,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组织有效的自救,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6.2.2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或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立和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能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设立明显标志。承包人的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应分别经过监理人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承包人还应自费获得消防管理部门的临时消防证书。所有的临时消防设施属于承包人所有,至工程实际竣工时且永久性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6.2.1承包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6.2临时消防6.3.5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6.3.4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地下工程照明系统的电压不得高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24V。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6.3.3临时供电系统的电缆、电线、配电箱、控制柜、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材料设备均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和两极漏电保护供电,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按规定设立零线和接地线。电缆和电线的铺设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严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各种配电设备均设有防止漏电和防雨防水设施。6.3.2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包括为工程楼层或者各区域,提供、设立和维护必要的临时电力供应系统,并保证电力供应系统始终处于满足供电管理部门要求和正常施工生产所要求的状态,并在工程实际竣工和相应永久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6.3.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最新版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其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3临时供电6.4.4承包人应为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承包人应聘请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危害。6.4.3承包人应为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和维护任何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围栏、供水(饮用及其他目的用水)、供电、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必需品,并应考虑宗教和民族习惯。6.4.2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承包人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6.4.1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6.4劳动保护6.3.6临时用电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5.3搭设爬架、挂架、超高脚手架等特种或新型脚手架时,承包人应确保此类脚手架的安全性和保证此类脚手架已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允许使用的批准,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6.5.2所有脚手架,尤其是大型、复杂、高耸和非常规脚手架,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经过安全验算,脚手架安全验算结果必须报送监理人核查后方可实施。6.5.1承包人应搭设并维护一切必要的临时脚手架、挑平台并配以脚手板、安全网、护身栏杆、门架、马道、坡道、爬梯等等。脚手架和挑平台的搭设应满足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新搭设的脚手架投入使用前,承包人必须组织安全检查和验收,并对使用脚手架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6.5脚手架6.4.6劳动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4.5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专门的临时医疗站,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务人员,承包人还应准备急救担架,用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对受伤人员的急救。6.6.2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其安全管理方针、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当反映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及本条上述约定的承包人安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6.6.1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地方有关的法规等,按照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的约定,编制一份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6.6施工安全措施计划6.5.6脚手架的其他要求如下:/。6.5.5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监理人、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免费使用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任何已有脚手架,并就其安全使用做必要交底说明。承包人在拆除任何脚手架前,应书面请示监理人他将要拆除的脚手架是否为发包人、监理人、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政府有关机构所需,只有在获得监理人书面批准后,承包人才能拆除相关脚手架,否则承包人应自费重新搭设。6.5.4承包人应当加强脚手架的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对其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脚手架使用安全。雨、雪、雾、霜和大风等天气后,承包人必须对脚手架进行安全巡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5)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及管理措施;(3)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措施;(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6.7文明施工6.6.3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施工安全措施的项目和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及其附录H、I、J的规定,即应采取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施工安全措施,以及修建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技术开发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和技术资料,并对现场的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做好相应的安全宣传教育。(9)其他:/。(8)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7)危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4)承包人修建的施工临时设施应符合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规划要求,并应满足本节规定的各项安全要求;(3)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净”的原则,不留垃圾、不留剩余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各种设备运转正常;(2)施工场地(现场)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定时洒水,做好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1)承包人的施工场地(现场)必须干净整治、做到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6.7.2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6.7.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6.7.4承包人应为任何已完成的、正在施工的和将要进行的任何永久和临时工程、材料、物品、设备、以及因永久工程施工而暴露的任何毗邻财产提供必要的覆盖和保护措施,以避免恶劣天气影响工程施工和造成损失。保护措施包括必要的冬季供暖、雨季用阻燃防水油布覆盖、额外的临时仓库等等。因承包人措施不得力或不到位而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承包人自己负责。6.7.3承包人应为其雇佣的施工工人建立并维护相应的生活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和文化活动室等,其标准应满足政府有关机构的生活标准和卫生标准等的要求。(8)现场风、水管及照明电线的布置应安全、合理、规范、有序,做到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架设和造成隐患或影响施工。(7)施工和安装用的各种扣件、紧固件、绳索具、小型配件、镙钉等应在专设的仓库内装箱放置;(6)材料进入现场应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不得影响现场施工和堵塞施工、消防通道。材料堆放场地应有专职的管理人员;(5)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置各级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等文明施工警示牌;6.7.10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7.9承包人应当制订成品保护措施计划,并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包括对已完成的所有分包人和独立承包人(如果有)的工程或工作的保护,防止已完工作遭受任何损坏或破坏。成品保护措施应当合理安排工序,并包括工作面移交制度和责任赔偿制度。成品保护措施计划最迟应当在任何专业分包人或独立承包人进场施工前不少于28天报监理人审批。6.7.8承包人应对离场垃圾和所有车辆进行防遗洒和防污染公共道路的处理。承包人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上述遗洒或污染现象,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担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混凝土浇注、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工作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影响公共交通。6.7.7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固定的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必要的垃圾箱;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现场,并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6.7.6承包人应为现场的工人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厕所应贴有磁砖并带手动或自动冲刷设备和洗手盆;承包人负责支付与该厕所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在工程竣工时,从现场拆除。承包人应在工作区域设立必要的临时厕所,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看护和定时清理,以确保现场免于随地大小便的污染。6.7.5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始终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当存放并处置施工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和设施。6.8.5承包人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材料都是绿色环保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名录的,还应当是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承包人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承包人应在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6.8.4承包人应当做好施工场地(现场)范围内各项工程的开挖支护、截水、降水、灌浆、衬砌、挡护结构及排水等工程防护措施。施工场地(现场)内所有边坡应当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和保持措施。承包人采用的降水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保护和合理使用,如果国家和(或)地方人民政府有特别规定的,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承包人还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施工场地(现场)始终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防止降雨径流对施工场地(现场)的冲刷。6.8.3承包人制订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时应当同步考虑环境和资源保护,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6.8.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6.8.1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的约定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6.8环境保护6.9.1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约定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环保方针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及方法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6.9施工环保措施计划6.8.9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8.8承包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应的过滤、分离、分解或沉淀等处理系统,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承包人施工工序、工作时间安排和施工设备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降低噪声和照明等对施工场地(现场)周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并满足国家和地**府有关规定的要求。6.8.7承包人应当保证施工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承包人还应建设、运行和维护施工生产和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包括排污口接入),建立符合排放标准的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等,不得将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或间接排放或造成地表水体、地下水体或生产和生活供水系统的污染。6.8.6承包人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少包括在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对现场道路做硬化处理和采用密闭车厢或者对车厢进行必要的覆盖等等。(6)不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措施;(5)节能减排措施;(4)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3)施工扬尘和废气的处理措施;(2)施工生产废水处理措施;(1)承包人生活区(如果有)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12)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其植被(如果有)恢复的规划和措施;(11)道路污染防治措施;(10)施工边坡工程的水土流失保护措施;(9)防止误用有害材料的保证措施;(8)人群健康保护和卫生防疫措施;(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7.3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施工场地(现场)出入制度并报监理人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出入证须以经过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印制。7.2承包人的保安人员应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人员,承包人可以雇佣专业保安公司负责现场保安和保卫;保安保卫制度除规范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应规定定时和不定时的施工场地(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7.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7.治安保卫6.9.2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13)其他:/。7.9治安保卫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7.8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7.7施工场地(现场)治安管理计划的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7.6承包人应当保证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项仅用于本合同目的,及时和足额地向所雇佣的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制定严格的工人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确保所有分包人及时支付所雇佣工人的工资,有效防止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发生,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拖欠工人工资而可能遭受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7.5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和维护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容管理部门规定的临时围墙和其他安全维护,并在工程进度需要时,进行必要的改造。围墙和大门的表面维护应考虑定期的修补和重新刷漆,并应保证所有的乱涂乱画或招贴广告随时被清理。临时围墙和出入大门考虑必要的照明,照明系统要满足现场安全保卫和美观的要求。7.4承包人应确保任何未经监理人同意的参观人员进入现场;承包人应准备足够数量的专门用于参观人员的安全帽并带明显标志,承包人同时应准备一个参观人员登记簿用于记录所有参观现场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和参观时间等内容;承包人应确保每个参观现场的人员了解和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佩带安全帽,确保所有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9.样品和材料代换8.4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如下:对已完工程进行必要的保护,如有破坏,自行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的费用。8.3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对已完工程进行必要的保护,如有破坏,自行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的费用。8.2承包人应当制订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并在本工程开工前至少提前7天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后的3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保护方案,并保证在任何可能影响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或周边建筑物的施工作业开始前,相应的临时保护设施能够落实到位。8.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9.1.5得到批准后的样品由监理人负责存放。但承包人应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环境条件。9.1.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内转呈发包人并附上监理人的书面审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通过监理人转交的样品以及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后7天内就此样品给出书面批复。监理人应在收到样品后21天内通知承包人他相关样品所做出的决定或指示(同时抄送一份给发包人)。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批复和指示相应地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监理人未能在承包人报送样品后21天内给出书面批复,承包人应就此通知监理人,要求尽快批复。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后7天内仍未对样品进行批复,则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批准。9.1.3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约定的依法不需要招标的、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所附资料除本款对应内容约定的内容外,还应附上价格资料,每一类材料设备,至少应准备符合合同要求的三个产品,价格分高、中、低三档,以便监理人和发包人选择和批准。9.1.2对于本款第9.1.1项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样品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说明书、生产(制造)许可证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证书、出厂检测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同时注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以供检验和审批。样品送达的地点和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符合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报送任何样品时应按监理人同意的格式填写并递交样品报送单。监理人应及时签收样品。9.1.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9.1样品(2)拟采用的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详细资料;(1)拟被替代的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详细资料;9.2.2如果使用替代品,承包人应至少在被替代品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用于永久工程前5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并随此通知提交下列文件:9.2.1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监理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9.2材料代换9.1.6提供样品和提供存放样品场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监理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及上述文件后,应在28天内向承包人给出书面指示。如果28天内监理人未给出书面指示,应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批准使用上述替代品,承包人可以据此使用替代品。(7)监理人为做出适当的决定而随时要求承包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6)价格上的差异;(5)替代品与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后可能对工程产生的任何影响;(4)采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3)替代品使用的工程部位;10.1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2)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低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节余部分的价值从签约合同价中扣除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1)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高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高出部分的价值追加到签约合同价中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9.2.4如果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使用了替代品,监理人应与承包人适当协商之后并在合理的期限内确定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之间的价值差值,并决定:9.2.3任何情况下,替代品都应遵守本合同中对相关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要求。11.1.3月进度报表应当反映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安全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如果有)、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11.1.2日和周进度报表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每日在现场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工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参观现场的人员数量,包括分包人人员数量;还应包括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型号、数量和台班,工作的区段,以及工程进度情况、天气情况记录、停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等特别事项说明;此外,应附上每日进场材料、物品或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日或次周的工程进度计划等。11.1.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指定的代表呈递一份每日的日进度报表、每周的周进度报表和每月的月进度报表。除非监理人同意,日进度报表应在次日上午九点前递交,周进度报表应在次周的周一上午九时前递交,月进度报表应随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约定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并递交。11.1进度报告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10.2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11.2.1监理人将主持召开有发包人、承包人、独立承包人和主要分包人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出席的每周一次的进度例会。必要时,监理人可随时召集所有上述各方或其中部分单位参加的会议。承包人应保证能代表其当场作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11.2进度例会11.1.7有关进度报告的其他要求:。11.1.6如果监理人认为必要,进度报告和进度照片应同时以存储在磁盘或光盘中的数据文件的形式递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数据文件采用的应用软件及其版本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11.1.5各个进度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进度报表应如实填写,由承包人授权代表签名,并报监理人的指定代表签名确认后再行分发。11.1.4月进度报告还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形象进度的定点摄影照片。照片应当在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片都应标上相应的拍摄日期和简要文字说明,且应用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标准或格式装裱后呈交。12.2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按规定报检测机构检测。12.1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和通用合同条款第14条的约定,对用于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工程设备等进行试验和检验。12.试验和检验11.2.4有关进度例会的其他要求:/。11.2.3监理人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议结束时由与会各方签字确认。监理人应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并在相应会议后24小时内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方。会议纪要应当如实反映会议记录的内容,包括任何决定、存在的问题、责任方、有关工作的时间目标等等。各方在收到会议纪要后24小时内给予签字确认,如有任何异议,应将有关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与有异议一方或各方共同核对会议记录,有异议的一方或者各方对与会议记录内容一致的会议纪要必须给予签字确认,否则监理人可以用会议记录作为会议纪要。经参会各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对各方有合同约束力。11.2.2进度例会的内容将涉及合同管理、进度协调和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由监理人准备的会议议题将随会议通知在会议召开前至少24小时发给各参会方。12.7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送相关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12.6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监理人和发包人可拒收此类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同时说明理由。承包人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约定。若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对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重新进行检验,则此类检验应按相同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如果此类拒收和重新检验致使发包人产生了额外费用,则此类费用应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或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12.5承包人应为任何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检查、检测和检验提供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设备和仪器以及必要的协助。监理人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应能够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及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准备材料和(或)工程设备的车间和场所进行任何必要的检查。无论这些车间和场所是否属于承包人,承包人都应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其取得相应的权力和(或)许可。12.4本条上述约定需要进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在经过检验并获得监理人批准以前,不得用于任何永久工程。12.3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监理人可以根据工程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其他现场材料和工艺的试验和检验。13.4计日工劳务按工日(8小时)计量,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工日,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工日,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实施计日工的劳务人员仅应包括直接从事计日工工作的工人和班组长(如果有),不应包括工长及其以上管理人员。13.3按计日工实施相关变更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经监理人批准的计日工日报表格式,每天提交计日工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相关报表和凭证后24小时内给予批复。13.2在工程实际开工后14天内,承包人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约定的计日工报表内容,准备一份计日工日报表的格式,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3.1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约定的计日工,一般适用于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设立相应子目或者即便有相应子目但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适用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计日工在发包人认为必要时,由监理人按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约定通知承包人实施。13.计日工12.8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检验的费用。14.1.1在工程实际开工后14天内,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17条的约定,准备一份已完工程量报表、进度付款申请单和计量文件的格式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格式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者提出修改意见。14.1付款申请单14.计量与支付13.7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13.6施工机械按台班计量(8小时),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台班,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台班,操作人员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计日工如果需要使用场外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和进出场费用按市场平均价格,由承包人事后报监理人审批。13.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日工材料表中未列出的材料,实际发生于计日工时,其价格按照经监理人事先审批的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和有关材料采购的发票票面价格(运到现场价)中的较低者结算,另计一个在计日工材料表中填写的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利润在内的一个固定百分比,规费和税金另计。1)所有暂列金额;(2)应当扣减的项目;(1)签约合同价;14.1.4竣工结算总价(合同价格)应当按以下内容梳理:14.1.3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的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当附上按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确定的结算工程量和最近一欠进度付款和竣工付款之间完成的各子目的工程量计量文件。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就是相应的竣工结算工程量,但是,变更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和计价。14.1.2根据合同条款对应内容,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对当期完成的各项工程量进行计量和计价,并按照对应内容的约定,对当期应增加和扣减的各类款项进行梳理和汇总,按经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内容准备并向监理人递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将进度付款申请单连同已完工程量报表、有关计量资料以及能够证明其进度付款申请单中所索要款项符合合同约定的各个支持性文件同时报送监理人审批。7)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应扣减的其他金额。6)甩项工程的合同价值(如果有);5)根据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应扣减的发包人索赔金额;4)根据专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应扣减的价格调整(下调部分);3)根据专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应扣减的变更金额;2)所有暂估价;5)根据专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应增加的承包人索赔金额;4)根据专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应增加的价格调整(上调部分);3)根据专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应增加的变更金额;2)实际发生的暂估价;1)实际发生的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3)应当增加的项目;1)按通用合同条对应内容约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2)应当扣除的金额:(1)按合同约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14.1.5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应付金额应当按下列内容梳理:(4)规费和税金差额部分。6)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得到的其他金额。2)按通用合同条对应内容约定由承包人修复的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的价值;1)已完且符合合同约定的甩项工程的价值;(3)应当增加的金额:4)根据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3)根据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应扣减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发包人索赔金额;2)按通用合同条对应内容约定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其他约定内容:/。14.2其他约定14.1.6竣工付款申请单和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当比照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准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结清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4)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得到的其他金额。3)根据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应增加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承包人索赔金额;(3)清洗和擦洗所有玻璃、磁砖、石材和所有金属面;(2)清洗工程的所有地面、墙面、楼面、路面等表面;(1)从永久工程内清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等;15.1.1在向监理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5.1竣工验收前的清理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9)所有钥匙(如果有)贴上标签并固定到钥匙排上随时可以交给监理人。(8)检查、测试和确保所有服务系统、设施和设备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效果;(7)检查和调试所有的五金件并上油;(6)检查和调试所有的门、窗、抽屉等以确保他们开启的顺畅;(5)所有表面完成约定的装修和装饰;(4)修缮所有损坏、清除所有污迹、替换所有需更换的材料;(1)承包人的自行检查和评定记录文件,即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15.2.3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附上下列内容:15.2.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般应当包括工程概况说明,承包范围,分包工程情况,主要材料、设备供应情况,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情况,自检质量情况等的说明。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应当包括的内容应事先经过监理人的审批。15.2.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也称竣工验收报告,是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经其自行检查,证明已经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符合合同约定,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而向监理人或发包人提交的请求发包人组织进行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的一份书面申请函,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资料和其他文件一般作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部分。15.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5.1.2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专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约定的质量保修书(此前已经提交的不再提交);(6)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约定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成果和结论文件(如果有);(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的证明材料;(3)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2)按专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约定的内容和份数整理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3)撤离所有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使用的除外);(2)从施工场地现场拆除所有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人批准的护坡桩、锚杆、塔吊基础和无法拆除的埋入式模板等无法拆除的临时设施除外;(1)从施工场地(现场)清除所有杂物和垃圾等等;15.3.1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在56天内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现场)进行清理:15.3竣工清场(8)其他:/。1.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办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既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采取一轮公开报价,一轮谈判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一、评审方法评审办法五、其他要求16.其他要求(4)监理人指示的其他清场工作。3.评审程序2.1.3评分标准:详见评审附表。2.1.2符合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1资格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3)报价函中报价与采购清单汇总价不一致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2)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1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初步评审(9)一个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分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8)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7)供应商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谈判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5)供应商在开标时资格审查时递交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其内容应与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其中委托代理人均为同一人,不一致作废标处理。(4)提供虚假资料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谈判小组推荐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确定一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部分由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进行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响应文件内报价,第二轮所有供应商同时报价(第二轮标报价有效提交时间为20分钟,如果在有效提交时间内未提交二次报价,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以最后一轮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二、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初步评审-资格、符合性审查表附表: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评审因素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意见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1月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按企业实际情况提供)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初步评审资格审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含相关人员明细表)或有效的证明材料;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其他要求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名称与购买文件时一致且有有效变更证明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低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工期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人(备案的)注册执业人员(建造师),或者具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没有改变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未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等规费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税金,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谈判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所有条款);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注: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满足检查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供应商需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十。(1)本项目对中小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1.1中小企业产品价格扣除1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1.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优先采购(含强制采购)政策落实的规定:1.1.7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1.1.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1.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1.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1.2.1现行的政策文件: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投标报价×(4%)节能品目清单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投标报价×(4%)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属于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则只对该部分属于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价格扣除。1.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里的产品,提供产品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不能反映具体产品的,需提供认证证书附件),享受给予产品价格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3.2供应商既符合中小企业,又提供优先采购产品,将分别给予评审优惠,累加计算。1.3.1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将分别给予评审优惠,累加计算。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注: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属于品目清单内产品的价格,便于价格扣除计算,未能提供导致无法享受价格扣除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环境标志品目清单部分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投标报价-部分产品价格×4%节能品目清单部分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投标报价-部分产品价格×4%(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专用合同条款由甲方与中标企业签定合同时具体约定。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第五章合同文件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提供材料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资格证明文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二)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含相关人员明细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原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注:提供的材料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2)详细的书面声明包括如下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其单位外的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信息;供应商直接控股、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形。(1)简单的书面声明7.1书面声明:表示自己与其他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供应商,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7、其它材料资质证书、许可证书、认证证书等(4)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见附件六)(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五)(2)提供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格式见附件四)(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二、商务文件7.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1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方案;1.全面性三、技术文件(7)其他投标资料(6)投标报价清单:按照本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5)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七)2.可行性1.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附图);1.5施工总进度计划(附图);1.4文明施工措施;1.3质量、工期、投资控制方案;1.2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3.针对性2.5施工现场机具配置和布置;2.4施工现场交叉作业;2.3施工现场流水作业;2.2施工现场流水段的划分;2.1施工措施及计划;3.6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3.5安全措施;3.4创优措施;3.3安保体系;3.2质保体系;3.1施工的重点和关键部位处理5.1防治质量通病的措施;5.强制性4.3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前提下体现施工的先进性措施。4.2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有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进度的方案;4.1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4.先进性四、其他文件注:投标文件须按技术标格式目录顺序编写6.2工程质量争优承诺及保证质量措施。6.1保修承诺和违约经济处罚承诺;6.承诺5.2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的保证措施主要设备有:。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附件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九);(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八);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附件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公章):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公章):电话号码:邮政编码: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代理人工作单位:附: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投标人可提供响应保证金缴纳的支票、汇票、本票或支付的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提供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正本中;如采用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担保函(格式如下),将原件装订在正本中。附件四: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本项目不适用)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谈判的,不需提供。身份证号码:职务:性别: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响应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响应保证金担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号:投标担保函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日止。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响应保证金金额。2.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响应保证金。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谈判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成员二名称: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牵头人名称: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附件五:联合体协议书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项目经理简历表附件六:项目经理简历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日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总报价为:小写(大写:),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人名称):响应函附件七:响应函注:表后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社保复印件。(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3.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企业名称(公章):(备注:1、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或产品)。附件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副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