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消防设备维护保养中标结果公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



一、项目编号:axlh-zb2022-008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1

磋商报价:109000(元)
新疆百安泽顺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中路1355号澳龙广场B座5楼-2
91650100MA777WR46B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达到采购人要求;
合同签订起一年;
达到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凤玲,丁海生,陈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服务招标”计取。不足2000元的,以2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水磨沟区政府
联系方式:0991-4684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办公楼办公903室
联系方式:13565886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建军
电 话:13565886566

附件信息:

消防维护保养服务磋商文件.pdf消防维护保养服务磋商文件.pdf374.8K

百安泽顺中小企业声明函.png百安泽顺中小企业声明函.png506.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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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维护保养服务磋商文件.pdf
消防维护保养服务磋商文件.pdf

百安泽顺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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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系人:郭琳电话:0991-4684115……………………………………………………………………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盖章):李平联系人:李岳、杨建军电话:0991-4182102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楼903室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须知第四章、服务要求第五章、合同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标办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0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xlh-zb2022-008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预算金额(元):111000.00最高限价(元):111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数量:1预算金额(元):111000.00简要规格描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其他:(1)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楼903室会议室;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11:00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楼903室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证件资料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水磨沟区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郭琳项目联系方式:0991-46841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办公楼办公903室项目联系人:李岳、杨建军项目联系方式:0991-4182102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1项目编号axlh-zb2022-008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采购预算11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4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7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其他:(1)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9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0响应文件份数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贰份,其中壹份光盘,壹份U盘;)注:1、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应包含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应与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字样;2、无论是采购人发出的还是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内容为准。11响应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磋商文件以死页胶装方式装订。2.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应与磋商文件纸质版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字样;(2)供应商应将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装在一个封袋中,电子版单独密封装在一个封袋中。12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楼903室;13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2年12月2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楼903室;14磋商保证金形式:转账;金额:1000.00元(壹仟元整)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账号:108274789038行号:104881003013附注:×××项目磋商保证金注:1、磋商保证金须在磋商相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到达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2、供应商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向供应商出具收据。供应商自行考虑资金在途时间。15供应商证件查验供应商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或公证件,磋商时供监督人员查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3)、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4)、磋商保证金收据;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2)、3)、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1)、3)、4);注:1、未通过查验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退还。2、如果以上证件在磋商期间正在办理的,须提供办证单位的受理证明材料。1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7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服务招标”计取。不足2000元的,以2000元计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规定和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备注:本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磋商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进行罗列;如与磋商文件不符,应以本表为准。备注:本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磋商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进行罗列;如与磋商文件不符,应以本表为准。备注:本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磋商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进行罗列;如与磋商文件不符,应以本表为准。第三章、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中所述项目的服务。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技术资料。2.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供应商应当承担的相关服务或其他类似的承诺义务。2.5“卖方”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经济实体。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2.7“磋商委员会”系指依《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项目说明3.1项目名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预算: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3采购方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4采购内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5服务地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6服务期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供应商有不满足以上各项之一的,视为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作为无效磋商处理。5.磋商费用5.1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须知;第四章服务要求;第五章合同;第七章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七部委12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磋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1.1磋商委员会组成磋商工作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委员会完成,分别由业主代表及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数量不少于磋商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磋商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磋商委员会主任,负责协调、组织磋商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磋商委员会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进行评审、质疑、评价和比较,提交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1.2磋商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3磋商委员会职责:(1)对磋商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3)进行综合评审和报价的详细评审;(4)综合评分并推荐成交人候选人;(5)建议是否重新磋商;(6)完成书面磋商报告提交采购人。磋商委员会应按照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寻求外部证据。磋商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之处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办法中规定了所有必须评价的项目及相关评价标准。磋商工作由磋商委员会推举的磋商委员会主任主持。每位专家独立评标,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干扰磋商委员会的评标。按本办法评标,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磋商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依次推荐排名位于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二、评标程序1、评标工作将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评标准备磋商文件的符合性评审供应商磋商磋商文件的详细评审磋商结论;2、磋商准备磋商委员会成员阅读磋商文件,了解本次磋商的内容和需求,熟悉评标方法。3、磋商文件的评审磋商委员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定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名单。3.1符合性审查。3.1.1符合性审查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详见符合性审查表)。3.2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委员会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的,应当否决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1)、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报价等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的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磋商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磋商;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磋商:1)、采购人在磋商前开启磋商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磋商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磋商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委员会应当否决其磋商:1)、磋商文件未经磋商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磋商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磋商协议;3)、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磋商的除外;5)、磋商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6)、磋商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供应商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磋商法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4、供应商磋商磋商委员会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调整总价金额,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磋商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轮次原则上为两轮,具体由磋商委员会视情况决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参与磋商及二次报价的人员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核对身份证)。供应商未及时参与磋商或二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磋商的资格。5、对磋商文件的详细评审磋商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三、评标细则一、详细评审标准1、评分项目及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权重1报价部分20%2综合评审80%合计合计100%2、报价部分(100分)磋商报价分值共100分,占总分20%。具体评标方法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采购要求且最低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0×20%。【说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报价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3、综合评审表(80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人员配备(10分)人员配备情况,分配合理性,技术力量等内容横向比较。注:需提供相关维护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文件。服务方案(30分)整体计划、故障处理、维修组织程序、日常维护进度把控、质量保证等内容横向比较。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30分)安全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应急预案的完整性等内容横向比较。业绩(8分)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为有效业绩,不提供不得分)。标函质量(2分)印刷、装订、目录、页码标识、错漏字、内容一致性。评分说明:1、供应商最终得分为各磋商委员会成员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1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8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9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服务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0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的;1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备注以上条件中有一项存在的,则供应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四、评标纪律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委员会成员: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磋商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磋商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磋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人征询其确定成交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3.磋商委员会成员和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人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7、中小微企业中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人名称)的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的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名称),属于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承接企业为新疆百安泽顺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2人,营业收入为232万元,资产总额241万元,属于(小微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百安泽顺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2月20日后附:其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系人:郭琳电话:0991-4684115……………………………………………………………………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盖章):李平联系人:李岳、杨建军电话:0991-4182102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楼903室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须知第四章、服务要求第五章、合同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标办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0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xlh-zb2022-008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预算金额(元):111000.00最高限价(元):111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数量:1预算金额(元):111000.00简要规格描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其他:(1)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楼903室会议室;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11:00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楼903室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证件资料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水磨沟区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郭琳项目联系方式:0991-46841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办公楼办公903室项目联系人:李岳、杨建军项目联系方式:0991-4182102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1项目编号axlh-zb2022-008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采购预算11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4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7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其他:(1)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9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0响应文件份数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贰份,其中壹份光盘,壹份U盘;)注:1、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应包含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应与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字样;2、无论是采购人发出的还是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内容为准。11响应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磋商文件以死页胶装方式装订。2.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应与磋商文件纸质版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字样;(2)供应商应将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装在一个封袋中,电子版单独密封装在一个封袋中。12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楼903室;13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2年12月2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楼903室;14磋商保证金形式:转账;金额:1000.00元(壹仟元整)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账号:108274789038行号:104881003013附注:×××项目磋商保证金注:1、磋商保证金须在磋商相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到达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2、供应商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向供应商出具收据。供应商自行考虑资金在途时间。15供应商证件查验供应商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或公证件,磋商时供监督人员查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3)、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4)、磋商保证金收据;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2)、3)、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1)、3)、4);注:1、未通过查验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退还。2、如果以上证件在磋商期间正在办理的,须提供办证单位的受理证明材料。1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7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服务招标”计取。不足2000元的,以2000元计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规定和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备注:本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磋商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进行罗列;如与磋商文件不符,应以本表为准。备注:本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磋商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进行罗列;如与磋商文件不符,应以本表为准。备注:本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磋商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进行罗列;如与磋商文件不符,应以本表为准。第三章、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中所述项目的服务。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技术资料。2.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供应商应当承担的相关服务或其他类似的承诺义务。2.5“卖方”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经济实体。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2.7“磋商委员会”系指依《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项目说明3.1项目名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预算: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3采购方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4采购内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5服务地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6服务期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供应商有不满足以上各项之一的,视为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作为无效磋商处理。5.磋商费用5.1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须知;第四章服务要求;第五章合同;第七章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七部委12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磋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1.1磋商委员会组成磋商工作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委员会完成,分别由业主代表及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数量不少于磋商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磋商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磋商委员会主任,负责协调、组织磋商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磋商委员会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进行评审、质疑、评价和比较,提交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1.2磋商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3磋商委员会职责:(1)对磋商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3)进行综合评审和报价的详细评审;(4)综合评分并推荐成交人候选人;(5)建议是否重新磋商;(6)完成书面磋商报告提交采购人。磋商委员会应按照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寻求外部证据。磋商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之处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办法中规定了所有必须评价的项目及相关评价标准。磋商工作由磋商委员会推举的磋商委员会主任主持。每位专家独立评标,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干扰磋商委员会的评标。按本办法评标,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磋商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依次推荐排名位于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二、评标程序1、评标工作将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评标准备磋商文件的符合性评审供应商磋商磋商文件的详细评审磋商结论;2、磋商准备磋商委员会成员阅读磋商文件,了解本次磋商的内容和需求,熟悉评标方法。3、磋商文件的评审磋商委员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定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名单。3.1符合性审查。3.1.1符合性审查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详见符合性审查表)。3.2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委员会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的,应当否决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1)、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报价等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的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磋商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磋商;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磋商:1)、采购人在磋商前开启磋商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磋商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磋商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委员会应当否决其磋商:1)、磋商文件未经磋商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磋商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磋商协议;3)、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磋商的除外;5)、磋商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6)、磋商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供应商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磋商法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4、供应商磋商磋商委员会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调整总价金额,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磋商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轮次原则上为两轮,具体由磋商委员会视情况决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参与磋商及二次报价的人员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核对身份证)。供应商未及时参与磋商或二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磋商的资格。5、对磋商文件的详细评审磋商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三、评标细则一、详细评审标准1、评分项目及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权重1报价部分20%2综合评审80%合计合计100%2、报价部分(100分)磋商报价分值共100分,占总分20%。具体评标方法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采购要求且最低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0×20%。【说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报价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3、综合评审表(80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人员配备(10分)人员配备情况,分配合理性,技术力量等内容横向比较。注:需提供相关维护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文件。服务方案(30分)整体计划、故障处理、维修组织程序、日常维护进度把控、质量保证等内容横向比较。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30分)安全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应急预案的完整性等内容横向比较。业绩(8分)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为有效业绩,不提供不得分)。标函质量(2分)印刷、装订、目录、页码标识、错漏字、内容一致性。评分说明:1、供应商最终得分为各磋商委员会成员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1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8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9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服务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0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的;1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备注以上条件中有一项存在的,则供应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四、评标纪律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委员会成员: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磋商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磋商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磋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人征询其确定成交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3.磋商委员会成员和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人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7、中小微企业中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人名称)的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的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名称),属于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承接企业为新疆百安泽顺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2人,营业收入为232万元,资产总额241万元,属于(小微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百安泽顺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2月20日后附:其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