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保洁服务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
一、项目编号:N5101052022000147
二、项目名称:日常运转消耗(政府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尚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1栋5层502号
69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尚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2023-2025年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保洁服务采购
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2025年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保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招标文件
69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仁棠(采购人代表)、曾煦宗、杨寿渝、朱莹、蒋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按定额3.14万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69.80万元/年;最高限价:69.80万元/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2)监督管理部门:青羊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28-86699817;
(3)计划备案编号:[51010522210200001523[2022]0032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培风横街5号
联系方式:028-87344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387号大鼎世纪广场3栋1单元4楼
联系方式:028-8609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28-86095158
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jpg
中小企业.jpg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日常运转消耗(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022120502).pdf
日常运转消耗(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022120502).pdf
JJ四川尚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尚佳环境(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四川尚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四川尚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成都市南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名称)的成都市青羊区综宗合行政执法局2023-2025年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2025年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尚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3人,营业收入为151.50534万元,资产总额为2255.00527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尚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2月26日-118-日常运转消耗(政府采购)日常运转消耗(政府采购)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1052022000147,项目编号:序序号号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名称是否是否通过通过资格资格性审性审查查是否是否通过通过符合符合性审性审查查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报价报价(20分分)履履约约能能力力(6分分)管管理理人人员员(7分分)作作业业人人员员(6分分)类类似似业业绩绩(9分分)设设备备配配置置(10分分)服务服务方案方案(42分分)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得分汇总((100分)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四川尚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是是/是10.467691040.488.80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尚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2000(元)(陆拾玖万贰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至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6000(元)(陆拾玖万陆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卫龙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0000(元)(叁拾陆万元整)。2四川至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是是/是10.346469104085.34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尚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2000(元)(陆拾玖万贰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至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6000(元)(陆拾玖万陆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卫龙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0000(元)(叁拾陆万元整)。3四川卫龙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是是/是20602.531039.480.90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尚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2000(元)(陆拾玖万贰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至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6000(元)(陆拾玖万陆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卫龙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0000(元)(叁拾陆万元整)。2022-12-26-第1页-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2025年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052022000147招标文件中国·四川·成都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编制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2月廉洁自律承诺书为进一步规范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行为,维护采购制度,净化采购市场环境。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代理采购事务过程中郑重承诺: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采购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采购。举报电话:028-86095158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各供应商:欢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为优化采购营商环境,减少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成本,温馨提示如下:一、报名:注意报名的截止时间、报名的方式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任何一项不满足的将拒绝接收。二、保证金:如项目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凭借采购合同复印件办理保证金退还,我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三、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注意采购文件中的资格要求和实质性要求,任何一条不满足的将作无效处理。注意采购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认可。四、投标(响应):注意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文件的地点,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五、结果查询:结果公告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同一网站进行公布,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任何询问项目评审情况和中标(成交)情况的行为都将被拒绝。六、服务费:中标(成交)结果公布后,中标(成交)人应及时足额缴纳服务费,我司在收到服务费后才可开具发票。七、中标(成交)通知书:我司工作人员将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时通知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前往我司办理领手续。八、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凭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九、疫情防控:请供应商特别关注开评标当日当地(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的最新防疫政策,并建议提前自备24小时的核酸检测报告。如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无法满足开评标当日当地的最新防疫政策,造成投标(响应)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资格性审查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及其他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拟对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2025年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编号:N5101052022000147;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2025年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四、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1、采购清单序号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服务期限政府采购预算(万元)1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2025年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69.80万元/年,本次采购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五、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公开招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七、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途径以及采购文件售价(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2022年12月06日到2022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二)获取采购文件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四)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以上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六)因目前采购一体化平台只能上传PDF格式的采购文件,若供应商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报名成功后需要word版本的采购文件,请及时联系电话:028-86095158;电子邮件:3099339790@qq.com。特别说明:除明确要求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外,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查验。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银海芯座A栋1单元14层03号)本项目开标室。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评审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银海芯座A栋1单元14层03号)本项目开标室。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一、其它补充事宜(一)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二)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三)其他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9.80万元/年,本次采购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699817;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3)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公告不符,以采购文件、公告为准。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培风横街5号;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28-87344004。(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银海芯座A栋1单元14层03号;联系人:邱先生;联系方式:028-86095158。(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邱先生;电话:028-86095158;标书售卖:曾女士;联系电话:028-86095158;电子邮件:3099339790@qq.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69.80万元/年,本次采购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69.80万元/年,本次采购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4服务期限、项目履约地点(实质性要求)1.服务期限:详见第六章2.项目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质量要求、验收标准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6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金额:0元(本项目不涉及);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收款单位: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收款账号:151474056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锦江支行交款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注: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1.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投标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五、复核(一)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二)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招标采购单位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离开评标现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3.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3.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3.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六、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无投标人均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或投标人均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七、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八、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理由。对于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九、定标(一)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注: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5.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6.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十、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三)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标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十一、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请托。(八)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十二、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二、合同期限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履约保证金无。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本章的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之用,不排除在实际签约时使用更为专业化和细致的商业合同,所签合同条款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本章提供的参考条款。附件一:信用评价调查表信用评价调查表(供应商)项目名称:XXXXXXXXXX项目编号:XXXXXXXXXX被评价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序号评价内容满意(3分)基本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1项目信息公告2询问答复3质疑答复4服务态度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或意见:(无;(有(请将内容填写在下表格)。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或意见:(无;(有(请将内容填写在下表格)。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或意见:(无;(有(请将内容填写在下表格)。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或意见:(无;(有(请将内容填写在下表格)。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或意见:(无;(有(请将内容填写在下表格)。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或意见:(无;(有(请将内容填写在下表格)。供应商名称:XXXXXXXXXX(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XXXXXXXXXX(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XXXXXXXXXX(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XXXXXXXXXX(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XXXXXXXXXX(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XXXXXXXXXX(加盖公章)说明:请贵公司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评价档次栏中选取一栏打“√”,并加盖鲜章。感谢贵公司的评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