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园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
宣恩县廉政公园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SX(G)-2213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5-2022-00047
三、项目名称
宣恩县廉政公园建设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宣冠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宣恩县珠山镇莲花坝村71号402室
中标(成交)金额:75.66022(万元)
工程类
名称:宣恩县廉政公园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景观小品、绿化及电气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2个月 项目经理:唐 彪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鄂242171883771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 红,聂红玲,瞿永沛(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2-27
2、评审地点:湖北善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95%收取。
2、收费金额:0.7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湖北省宣恩县珠山镇莲花路91号
联系方式:13691899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善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宣恩县兴隆大道与209国道交叉口南100米
联系方式:1567189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671890666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宣恩县廉政公园建设项目(定稿).pdf宣恩县廉政公园建设项目(定稿).pdf
相关合同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本公司湖北宣冠建设有限公司(非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湖北宣冠建设有限公司(非联合体)参加_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宣思县康政公园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伊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巨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宜原县廉政公园建设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宜冠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31人,营业收入为433.75万元,资产总额为424.2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北宜冠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2月26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③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总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5租赁:商业服务业等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廉政公园建设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