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服务 餐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2022)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2023年上半年度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CLT20220878(招标文件编号:SCLT20220878)
二、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2023年上半年度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简阳市将烤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回龙大道7号大华国际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2,3号楼4层,房号4-11、4-12、4-25、4-26、4-27
中标(成交)金额:0.001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简阳市将烤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2023年上半年度运营服务项目
运营服务
满足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满足磋商文件的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刚(采购人代表)、庞建英(评审小组组长)、冯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金额:19元/人/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云池街65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8-27828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028-67873777转9转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28-6787377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2023年上半年度运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东部新区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16:0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刚(采购人代表)、庞建英(评审小组组长)、冯强
总成交金额
¥0.0019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67873777
采购单位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东部新区云池街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028-27828105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女士028-67873777转9转133
附件:
附件1
文件.pdf文件.pdf
项目编号:SCLT20220878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2023年上半年度运营服务项目磋商文件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2年12月专业诚信高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资格条件要求以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需求及其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五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办法第八章采购合同(草案)LTFZC-1020专业诚信高效廉洁自律书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采购行为,现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采购事宜,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采购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采购。举报电话:028-67873777转0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专业诚信高效温馨提示各供应商:欢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为优化采购营商环境,减少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成本,温馨提示如下:一、疫情防控: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8号)等国家和社区相关要求,请前来我公司的供应商注意我公司所在地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最新的疫情管控措施和要求,避免因健康码等原因无法现场提交相应资料的可能性。二、交通指引:(一)若选择开车,请导航至“环球中心1700号”,沿环球中心直接到达N5区地面停车场,从N5区电梯入口,乘坐高层电梯到20楼,出电梯右转即可。若N5区地面停车场车已停满,则可停至N区地下停车场,N5区附近,从N5电梯上1楼,转乘高层电梯到20楼,出电梯右转即可;(二)若选择乘坐地铁,请在1号线“锦城广场”下车,从A口出到达地面,步行至N5区,乘坐高层电梯至20楼,出电梯右转。步行距离约900米,还请注意提交响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结果查询:结果公告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同一网站进行公布,供应商应及时关注,任何询问项目评审情况和中标(成交)情况的行为都将被拒绝。四、中标(成交)事宜:具体详见第二章须知附表。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专业诚信高效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2023年上半年度运营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2023年上半年度运营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SCLT20220878三、项目简介本项目共计1个采购包,拟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采购详情见第四章)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五、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本次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七、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专业诚信高效1.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上午9:00:00-12:00:00;下午12: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供应商请登录我司官方网站(http://www.scltzb.com),选择“联投E采”中“办事指南”进行在线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标书售卖操作指南”。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2年12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1.首次响应文件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2.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温馨提示: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8号)等国家和社区相关要求,请前来我公司的供应商注意我公司所在地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最新的疫情管控措施和要求,避免因健康码等原因无法现场提交相应资料的可能性。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云池街65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27828105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请在微信公众号搜索“联投招标”点击“在线客服”选择以下对应进行咨询:1.项目咨询;2.保证金咨询;3.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发票咨询;4.意见建议:刘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9-133专业诚信高效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人民币21.5元/人/餐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人民币21.5元/人/餐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3信用记录查询(实质性要求)(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2)查询时间:本项目资格审查时;(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4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不接受6联合体(实质性要求)不接受7响应文件的份数(实质性要求)“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专业诚信高效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8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不收取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不收取10现场踏勘和答疑不举行11采购结果公告(1)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2)主要成交标的信息;上述采购结果公告内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方式一现场领取:请成交供应商凭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成交通知书领取的事宜,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有效、完善的开票信息进行发票开具;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方式二邮寄领取:请成交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全额代理服务费后,具体邮寄信息,请在微信公众号搜索“联投招标”点击“在线客服”选择“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发票”进行咨询13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6000元;(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支行;银行账号:5105014161850000013814说明(1)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涉及政府采购相关内容均为参照执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本“供应商须知附表”以外的其他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附表的专业诚信高效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具体补充,如有不一致,以“本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二、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二)采购主体1.“采购人”系指成都东部新区三岔中心卫生院(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三)有关定义1.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资料的,文件均以“原件”字样作以标注;未作“原件”标注的,提供的资料可使用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3.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间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四)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五)参与磋商的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一切费用。(六)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专业诚信高效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七)联合体响应(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2.(以下仅适用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情形)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专业诚信高效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6.4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5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7供应商澄清、说明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8比较与评价专业诚信高效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本章2.6.2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因素第2项)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2.10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11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11.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专业诚信高效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2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3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专业诚信高效2.14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2.3.1和2.6.2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10%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有效供应商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2总体方案25%2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总体方案,包括:①项目工作内容分析;②项目过程中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方案;③应急管理机制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④与采购人的沟通交流机制;⑤食谱更新方案。内容齐全且无缺陷得25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2.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与实际情况不符、夸大不合理、不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3安全保障方案18%1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障方案,包括:①原材料溯源制度;②食材质量保障方案;③卫生保障措施;④疫情防控方案;⑤火灾防控措施;⑥食堂日常巡检方案。内容齐全且无缺陷得18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与实际情况不符、夸大不合理、不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4类似业绩9分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专业诚信高效9%有1个得3分,最多得9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以上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5人员配置18%18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18分。注:须提供所配置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6管理制度20%2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包括:①日常管理制度;②人员奖惩制度;③考核制度;④考勤制度;⑤培训制度。内容齐全且无缺陷得20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与实际情况不符、夸大不合理、不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5.确定成交供应商5.1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5.2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3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4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6.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专业诚信高效(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分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8)有关主管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专业诚信高效第八章采购合同条款(草案)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万元;2、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业诚信高效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金额:。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采购文件中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专业诚信高效6、严格完全根据甲方磋商文件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响应的其他承诺及服务进行履约。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2、诉讼期间,除合同有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2份,乙方2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专业诚信高效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电话:,电话: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营服务 餐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