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信息化设备设施及网络安全综合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审批局(武汉市江夏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武汉市江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2)
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审批局(武汉市江夏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武汉市江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江夏市民之家信息化设备设施及网络安全综合运维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DL-2022-094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夏财采计[2022]01064号
三、项目名称
江夏市民之家信息化设备设施及网络安全综合运维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花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姜家湾292号
中标(成交)金额:86.8(万元)
服务类
名称:江夏市民之家信息化设备设施及网络安全综合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签订不超过三年的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无畏,黄钟艺,王春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2-15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市民之家四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11]534号文件由中标单位支付
2、收费金额:1.301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审批局(武汉市江夏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武汉市江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东10号
联系方式:027-81815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万展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气象里68号
联系方式:027-5210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话:027-52100416
相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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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doc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相关合同
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江夏市民之家信息化设备设施及网络安全综合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DL-2022-0944采购人: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审批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湖北万展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二年十二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江夏市民之家信息化设备设施及网络安全综合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开标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DL-2022-0944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2】01064号项目名称:江夏市民之家信息化设备设施及网络安全综合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91.5万元最高限价:91.5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签订不超过三年的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供应商提供近俩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公司可提供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社保查询账户及密码。(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书。(5)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6)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时间为准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方式:报名时需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照片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照片和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一套(报名文件须清晰可辨、内容完整,逐页加盖公章)进行报名审核,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取得采购文件。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通过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dzjy.jxzfcg.cn:81/login?cloudid=147;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开标时间为准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开标时间为准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审批局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东10号联系方式:818156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万展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气象里68号联系方式:027-521004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工电话:027-52100416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审批局2监管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万展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基准费率标准计取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结果公告公布的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并凭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成交通知书。5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6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7联合体磋商□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9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数量无10磋商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开标时间为准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11磋商小组人数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2质疑期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3质疑回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应提供此证明文件)。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应提供此证明文件)。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应提供此证明文件)。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1.2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代理机构”。2.2“磋商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4“磋商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与服务的供应商。3.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3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4.竞争性磋商费用4.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2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审专家劳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有关规定支付。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6.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磋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6.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二、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7.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3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2在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9.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9.1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9.2供应商应当在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打开“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响应。9.3供应商应按照网站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磋商响应文件,并通过CA加密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将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4供应商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后,提交时间以“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磋商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将拒收。如磋商文件有分包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进行响应的,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9.5本次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需提供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9.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磋商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9.7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支持磋商响应文件一键签章功能,供应商使用一键签章功能即代表供应商认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9.8供应商应按照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的要求,对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如未按照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9.9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9.10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需求、服务周期、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磋商文件2安全规则管理,服务平台已支持的安全检测规则应超过1000个,且覆盖内网脆弱性问题,病毒类事件,入侵行为,勒索、挖矿类事件等;须提供Usecase规则个数截图证明。能提供得2分;无法实现此功能不得分。3因招标人主要网络安全设备均采用深信服公司提供产品,为保障安全运维服务能力,投标人能提供深信服认证T1安全服务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共计3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与维护2为了便于实时监测网络安全状态,对攻击事件自动化生成工单,及时进行分析与预警。攻击事件包含境外黑客攻击事件、暴力破解攻击事件、持续攻击事件。提供安全事件(如暴力破解)的工单举证截图,需展示当前安全事件的处置状态。能提供得2分;无法实现此功能不得分。实施方案5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5分;内容有缺漏的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项目重难点分析与理解5根据服务项目内容的重难点分析和理解内容的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6分。内容有缺漏的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系统维保方案5根据系统维保方案内容的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6分。内容有缺漏的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应急处理方案5根据重大故障应急处理方案内容的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6分。内容有缺漏的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6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格式、内容、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2、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3、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不再退还。4、磋商供应商签章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注:1、凡以磋商供应商名义进行的签章,必须是磋商供应商的单位公章,除有特别规定外,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2、表中以上资料凡要求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磋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均应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否则将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2、表中以上资料不能缺项,否则将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27磋商文件评标导航表项目评审分项分值评审内容及分值供应商响应响应文件对应页码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28磋商文件附件1:投标函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已收到的《江夏市民之家信息化设备设施及网络安全综合运维服务项目》的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详细研究磋商文件并仔细考察了现场后,我公司对项目现场了如指掌。我方愿意按(人民币)的投标报价承担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应由中标方完成的全部工作。在此,我方郑重承诺:(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HBDL-2022-0944的《江夏市民之家信息化设备设施及网络安全综合运维服务项目》磋商文件,经现场踏勘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后,我方愿意以供应商民币的投标总价并按磋商文件、合同条款、采购人的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所有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合同协议书的要求履行合同(4)我方愿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以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供应商地址:供应商传真:供应商电话:签字日期:年月日29磋商文件附件2:投标函附录招标编号:HBDL-2022-09441项目投标报价2合同履行期限3质量目标承诺及处罚措施质量目标合格,如达不到标准,罚款元4服务承诺及优惠性条款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投标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2.优惠性条款是指投标单位标准的服务承诺条款外,供应商提出的相关的竞争性优惠条款。30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授权委托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4: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填表须知: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交货要求及商务条款有偏离,请填入此表内,没有偏离则可以不填。序号文件要求投标说明偏离说明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6〕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日期:_______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公,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7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日期:_______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71号)相关规定。(是否细化自行确定)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公,章:日,期:附件6:二次报价函招标编号:HBDL-2022-09441项目投标报价2合同履行期限3质量目标承诺及处罚措施质量目标合格,如达不到标准,罚款元4服务承诺及优惠性条款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投标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2.优惠性条款是指投标单位标准的服务承诺条款外,供应商提出的相关的竞争性优惠条款。3.此表不做入标书中,供应商参与开标时需提交二次报价后方可退出开标厅。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7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审批局单位的江夏市民之家信息化设备设施及网络安全综合运维服务项目/HBDL-2022-0944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达声明的耳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置):日期:2022年12月12日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71号)相关规定。(是否细化自行确定)投标授栈代表签字:公章:日期:2022年12月12日2022/12/1500:37: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设备设施及网络安全综合运维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