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维护保养 消防 设施检测中标结果公示(塔里木大学2022)
一、项目编号:XJBTBJ[2022]2568号
二、项目名称:塔里木大学2023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500000(元)
新疆正元鑫龙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区中原路17号金洲万象城6幢12层6-01号房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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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塔里木大学2023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塔里木大学2023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采购
采购文件夹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后1年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祁寿海,周家新,庞明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里木大学
地 址:阿拉尔市
联系方式:135651269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2号楼223室
联系方式:18699769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静
电 话:18699769197
4、名称:兵团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联系方式:0991-2890144
附件信息:
塔大消防服务磋商文件12.9.doc塔大消防服务磋商文件12.9.doc492.4K
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日期:2022年12月12日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分包编号:XJBTBJ[2022]2568号项目名称:塔里木大学2023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8二、磋商文件17一、说明1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九、适用法律35八、项目验收35七、质疑和投诉33六、授予合同32五、竞争性磋商程序26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4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7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42第四章评审方法38第三章采购需求37十一、其他注意事项35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35(一)投标服务清单62四、商务文件组成62三、☆资格审查材料53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52二、☆开标一览表51一、☆磋商函49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六、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65五、技术文件组成64(二)供应商的资格声明63项目概况塔里木大学2023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陆兵团政采云http://ccgp-bingtuan.gov.cn平台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 26 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标项名称:塔里木大学2023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塔里木大学2023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预算金额(元):58000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塔里木大学2023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JBTBJ[2022]2568号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简要规格描述:塔里木大学2023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单位:项预算金额(元):580000数量:1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单位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后缀.bfbs)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1: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元):0方式: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进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登陆兵团政采云http://ccgp-bingtuan.gov.cn平台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6日11:00(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联系方式:13565126964项目联系人:不鲁汗·玉散传真:地址:阿拉尔市名称:塔里木大学1、采购人信息: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99769197项目联系人(询问):周静传真: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2号楼223室名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联系方式:0991-2890144地址:/名称:兵团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机构信息: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塔里木大学2023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人名称:塔里木大学 地址:阿拉尔市 电话:13565126964联系人:不鲁汗·玉散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2号楼223室电 话:18699769197联系人:周静4监督机构信息名称:兵团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联系方式:0991-2890144 5项目预算金额(小写):580000.00元金额(大写):伍拾捌万元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6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7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8备选方案☑ 不接受□接受/9信息公告媒体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gw.xjbt.gov.cn/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12月 26日11:00(北京时间)备注: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不见面”开标时间以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为准。11磋商时间、地点□采用见面开标:磋商时间:(北京时间)磋商地点:☑ 采用不见面开标:磋商时间:2022年 12 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1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除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外 (如有) ,专家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在第一师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小组确定方式:☑ 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其他方式:/1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否则按未缴纳处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3磋商保证金金额(小写):11000元金额(大写):壹万壹仟元整13磋商保证金开户银行名称:阿拉尔津汇村镇银行(行号:320903100019)保证金缴纳账户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阿拉尔分公司保证金缴纳账号:9031 2101 2000 0259 344注意:递交保证金时须注明塔里木大学2023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保证金或XJBTBJ[2022]2568号号保证金。(未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视为未缴纳)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网银、银行柜台转账等非现金的形式由投标人的企业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并汇入至招标人指定保证金缴纳账户。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3、投标供应商以投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须將电子保函凭证上传到平台指定位置,否则视为未缴纳。(电子保函缴纳详见附件《政采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1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5磋商有效期60日(日历日)16投标文件份数□采用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包括:/☑ 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3.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各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5.投标人(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6.各投标人(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及时查阅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7.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供应商)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以下简称“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保持签到的通讯畅通。投标人端口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8、供应商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时应当将相对应的文件上传至指定区域,并关联至相应页码,如因供应商上传错误导致的投标被否决或评审出现偏差,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 否18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统一组织。19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向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40%成交供应商还需提供两份纸质版投标文件以作留档。20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如投标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磋商小组按废标处理。21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2付款方式 每3个月支付服务费,服务单位要按规定将月度的维保报告及有关的表格交到学校的主管部门审核达到要求后于第4个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手续,支付服务费。23质疑及权利义务告知书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请提供纸质版的质疑函或发扫描件至代理机构处,扫描件发邮箱,也可将质疑函发送至政采云平台上。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18699769197邮箱号:275188217@qq.com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本项目取消复会及开标现场宣布结果的程序,请各投标供应商关注兵团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中标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结果。3、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请各投标供应商按上诉法规要求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4、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4备注1、参与“不见面”开标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系统中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应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系统严格按采购文件模板要求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交易文件上传至平台指定位置(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3、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4、开标、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保持在席和通讯通畅。供应商端口操作人员均视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在远程视频评审阶段,参与远程视频评审的供应商代表应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本次项目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5、递交投标保证金后不参加投标的,应提供弃标函(书面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用于保证金退还,可发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3582462114@QQ.COM。6、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注意事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备注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1.2定义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1.1适用范围一、说明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注:1、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1.2.6“成交供应商”是指: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2.5“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利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的响应文件。1.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磋商费用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1.3、货物和服务1.2.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称为招标采购单位。(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服务要求;(2)供应商须知;(1)磋商邀请函;2.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2.1.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6)响应文件格式;(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4)评审方法、步骤、标准;2.3.3为使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截止期,并通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网站名称上会员专区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3.1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更正公告。2.3.磋商文件的修改2.2.2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单位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主体信息库具体模块中对应项目中进行网上提问。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供应商可在会员专区对应栏目下载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3.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3.2响应文件的构成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3.1.响应文件的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2.3.4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3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加密)文件,3.3.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响应文件。3.3.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3.3响应文件编制(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组成)(1)商务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商务文件组成)3.4.磋商报价要求3.3.8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3.3.7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函》、《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3.3.6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电子响应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3.3.5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4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总价中;(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3.4.3《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3.4.2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和《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磋商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3.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3.6联合体投标3.5.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磋商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5备选方案3.4.7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3.4.6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4.5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6.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6.5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3.6.2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7.3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3.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3.7.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6.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8.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3.8.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息主体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3.8.磋商保证金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项目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发生变化的,提交变化后的资料。3.7.4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8)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3.8.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3.8.3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3.9.2有效期内供应商未经采购结果确认达成一致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及承诺的全部义务。3.9.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3.9.磋商的有效期3.8.7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3.8.6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2响应文件的递交4.1.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4.1.2响应文件光盘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光盘须用信封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和有“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单位不予受理。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评标系统将无法接受,采购单位不予受理。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4.3迟交的响应文件4.2.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2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指定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光盘,采购单位不予受理。4.2.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指定政府采购云平台业务平台的指定栏目。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5.2磋商方法5.1.1评审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磋商小组的组成五、竞争性磋商程序4.4.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4.4.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5.3.1资格性检查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3响应文件的初审A.采用见面开标方式5.2.1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5.2.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5.3.2符合性检查(5)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4)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检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5.4违法违规行为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5.5.1响应文件的修正及澄清5.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5.6磋商5.5.5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5.4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5.5.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5.5.2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5.5.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6.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5.6.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B.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6.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6.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6.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5.7.公示或公告(3)条款是指磋商过程中确定的最终采购需求及报价。(2)合同可变细节包括项目公司注册地、资金到位时间及监管方式、收费年限到期后收费收入不足以补偿建设运营成本时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政策、建设期项目公司与施工项目部的关系以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等。PPP项目:(1)结果确认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供应商的排名依次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率先达成一致的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确认不得涉及项目合同中不可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的供应商进行重复。(1)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5.6.10采购结果确认6.1签订合同六、授予合同5.7.3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5.7.2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预成交社会资本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预成交社会资本签署确认备忘录,并将预成交结果和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备忘录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合同文本应当将预成交、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技术文件等作为附件。项目合同文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不公示。PPP项目:5.7.1采购人应在预成交供应商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应签署确认备忘录。将预成交结果和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备忘录拟定的合同文本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5.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7.1质疑七、质疑和投诉6.1.3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6.1.2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1.1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根据成交结果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备忘录拟定的合同文本与成交社会资本签订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PPP项目合同,未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项目合同无效。(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7.2投诉7.1.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7.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1.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6)提起质疑的日期。(4)在投诉有效期内;(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1)投诉人应是参与项目的供应商;7.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7.2.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6)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八、项目验收7.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7.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5)提起投诉的日期。(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10.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单位所有。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9.1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九、适用法律8.2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8.1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11.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1.4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11.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一、其他注意事项(四)项目概述及维护保养内容、范围(三)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总预算:人民币58万元(一)项目名称:塔里木大学2023年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一、项目概况采购需求1.消防设备设施系统按照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的周期实行定期维护保养、故障急修及设备设施大、中修等。(一)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方式二、商务需求服务范围:塔里木大学全部校区,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设置消火栓及B型应急疏散照明灯具),其中设置自动消防设备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火灾自动报警主机、联动柜、消防广播、消防电梯联动、非消防电源切换的联动等有关设备);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含室内外管道、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水带接扣、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泵、水泵的电控柜、水泵的双回路供电控制箱等有关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供水管网设施设备、水泵、水泵的电控柜、水泵的双电源供电控制箱等有关设备);防排烟系统(含风道、风机、风机的电控柜、风机的双电源供电控制箱等有关设备);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系统;事故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标识系统;灭火器等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故障修复、软件维护等保修服务;每月向塔里木大学提交维护保养报告,每年向塔里木大学提交年度消防检测报告。根据《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对企事业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检测规定的要求,确保我校消防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转,拟采购2023年度塔里木大学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及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7.配合处理突发事件如装修、公务接待等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就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配合整改。6.完成政府规定及消防部门规定的年度检测工作。5.配合制定和安排每年两次以上的消防演练、培训工作。4.服务单位在服务内容内维保检查发现或检测到消防系统配件、零部件发生故障时,服务单位应修复,修复所需的设备或零部件及人工劳务费用由服务单位负责提供,费用包括在此次维保费用中。服务单位向采购单位所提供的零配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提供一年质保,系统的相关零配件若因服务单位所提供的零配件原因造成损坏(包括已更换的零件)或由服务单位的检修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服务单位负责。3.消防设备系统维护保养涉及的正常、非正常、自然损坏的零部件的维修、更换。2.服务单位须安排足够的消防维保人员及时响应应急维修服务的需求,工作服务时间必须在60分钟内(每日9:00-20:00),其余时间(包括节假日)须在120分钟内派员到场检修排除故障。4.故障响应时间:接到故障报修后,工作服务时间必须在60分钟内(每日9:00-20:00),其余时间须在120小时内派员到现场检修排除故障。3.服务单位确保维护保养楼宇的消防系统运行正常,消防设施、器材完好可用。并保证每月对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测试(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向采购单位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季度中检查、半年大检查及测试(需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在场,并签名确认)。每次的巡查、检测情况记录表签名盖章后,于次月10日前提交学校保卫部存档。2.服务单位在首次入场时,和上年度消防服务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并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汇总存在的故障问题,制定维修计划,将存在故障的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此次修复所需的材料、设备或零部件由2022年度中标服务单位负责提供(需增设或改造费用另计)。本次合同到期前,服务单位必须确保本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备100%完好。1.消防设备的完好率:服务单位必须确保消防设备100%的完好率。(二)消防系统维保的服务要求8.对校方楼宇的消防设施的增设或改造提出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预算)。10.配合采购单位建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台账,并提交给采购单位存档。9.服务单位在采购单位工作期间,须遵守采购单位管理制度,服从采购单位人员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可靠,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服务单位维修保养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一切事故责任由服务单位承担。8.消防演习:服务单位要参与配合做好学校组织安排的有关消防演习。7.消防监督部门的检查、检测:服务单位必须保证学校消防通过消防监督部门的涉及消防系统方面的防火检查及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工作。6.维保工作的各种记录文件或表格:服务单位应根据维保具体工作的需要编制巡查、保养、检测、故障排除、月度报告、年度报告等记录文件或表格,相关记录文件、表格要按规定及时上交学校保卫部门审核,并将作为付款的依据。5.故障的处理:故障应在24小时内予以排除;如由于特殊原因而不能按期排除,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塔里木大学保卫部;如因常用的备件不足而导致故障不能按期排除的,按未能按期排除的情况处罚。1.服务单位派出的技术人员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进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测、维修、保养。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取得相应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三)服务单位的要求14.服务单位应参与采购单位在建或未经消防验收楼宇的消防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13.服务期满,服务单位必须保证将所保养的设备完好,无故障并通过有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交回塔里木大学主管部门。12.所有设备维保服务方式均为服务单位上门服务,即由服务单位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技术人员要求穿有服务单位标志的工作服并佩戴服务单位工作证,并做好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11.服务单位保养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单位消防中心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使采购单位人员能正确使用消防系统并掌握一般维护或操作方法;2.检查的相关要求按国家、自治区、市现行消防设备保养维修质量标准及规范。1.其他的消防设施保养(四)维护保养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及质量标准2.服务单位技术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才能操作自动消防系统,如在维护保养工作中因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由服务单位和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项目内容周期消防供电备电消防配电主、备电切换功能每月消防供电备电自备发电机组启/停发电机组每月火灾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器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打印机打印功能、火灾显示屏显示功能、CRT显示器显示功能每月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装置报警功能及外观每月火灾报警系统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及外观每月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各类烟感和光感报警功能每月消防供水和供电设施消防水池核对储水量每月消防供水和供电设施消防水箱核对储水量每月消防供水和供电设施稳(增)压泵及气压水罐启/停泵时的压力状况每月消防供水和供电设施消防水泵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每月消防供水和供电设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每月灭火器核对选型、压力和有效期及是否遗失损坏每周消防栓系统室内消防栓出水及静压状况每月消防栓系统室外消防栓整套出水及静压状况、井是否完好、井内是否存在积水现象等每月消防栓系统启泵按钮远距离启泵功能每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门放水阀放水功能及压力开关动作信号每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功能(用末端试水)每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末端放水及压力开关动作信号每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核对反馈信号每月气体灭火系统瓶组与储罐核对灭火剂存量每月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控制设备模拟启动,试验切断空调等相关联动每月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机启动风机时联动状况每月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送风口核对风口风速每月机械排烟系统风机启动风机时联动状况每月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电动排烟窗启动时联动状况及排烟口风速每月应急照明消防应急灯断电时供电及照度状况每月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安全出口指示灯断电时供电及照度状况每月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安全出口灯断电时供电及照度状况每月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扩音器联动启动和强制切换功能每季度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及对讲话筒音质和音量每季度消防电梯按钮迫降和联动控制功能每季度消防专用电话通话质量每月防火分隔防火门启闭功能每月防火分隔防火卷帘手动、机械应急和启动控制功能每月防火分隔电动防火阀联动关闭功能每月(6)报告:服务单位必须每月10日前向采购单位呈交一份上月的维修保养报告,采购单位即按本合同及保养计划要求检查服务单位的保养工作,对服务单位已完成的保养项目予以确认。如果发现服务单位未执行本合同及保养计划,采购单位可以要求服务单位对未执行项目重新检查及处理,直至完成该部分保养计划内容后予以确认。如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服务单位发现系统或设备存在隐患,服务单位应书面向采购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5)特殊检查: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前一个星期内,对主要设备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年检:每年检查一次的项目,项目按保养计划,时间安排在每年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3)半年检:每半年检查一次的项目,项目按保养计划,时间安排在每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2)季检:在月检的同时,增加每季一次的检查项目,项目按保养计划,时间安排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第一个星期。(1)月检:每月定期对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及检查项目按保养计划。(2)在服务期内,服务单位必须做好其派出的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工安全,工作人员在采购单位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服务单位负责。(1)服务单位在校区各场所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采购单位管理制度,服从采购单位人员管理。4.其它服务要求服务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工作服务时间,必须在60分钟内(每日9:00-20:00),其余时间(包括节假日)须在120分钟内派员到场检修排除故障。服务单位如不按时到场排除故障的,因此而引起的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服务单位负责(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除外)。3.故障解决(7)保养标准按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范标准有关规范标准执行。(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最新版(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维修保养工作要满足、达到及符合的规程、规范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5.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质量的标准(3)服务单位对采购单位消防须进行日常巡查,积极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服务单位派员到场维护保养应事先通知采购单位,服务单位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服务单位更换维保人员须事先书面通知采购单位。(9)《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8)《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最新版(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②急修零修及时率100%。①辖区内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100%。2.标准1.根据合同和服务要求,采购单位与服务单位将制定服务考核管理办法,对服务单位工作实施奖惩制度管理,并按工作计划、工作质量按月度、季度、半年和全年进行考核。相关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根据本次采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管理单位ISO管理体系为基础制定,采购单位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质量评估意见等服务单位应无条件接受。(五)管理及考核(10)国家、自治区、市消防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2)如不同维保点出现同样的扣分,那么扣分可相加。(1)评分标准设定每月各项考评总分100分,按照考核评分标准,采购单位根据服务单位在消防维保各个方面的具体表现进行评分,凡考核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不扣除维保费用;考核得分低于90分,每少一分扣500元,连续三个月考核85分以下,校方有权终止与维保单位当期的维保服务合同。为了能让维保单位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订立如下考核评分标准:3.考核④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率为0。③设备计划维保及时率100%。2.服务单位应分别提交开标一览表和服务分项报价表。1.服务费用采取含税总价包干。包括:人工费、员工社保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耗材及零配件费、办公费、工具购置及折旧费、机械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并不限于市场价格涨落及汇率、税率变动、政府政策及收纳问题)要求提高服务费的标准。(六)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的投标报价(4)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考核评分标准如下:(3)如所扣分数已超过设定的分值标准,那么得分可以为负数。序号考核类别考核标准及内容扣分标准分值得分存在问题1响应时间提供应急联系方式;接到报修通知后,工作服务时间60分钟内派出维修人员到现场排查故障;工作服务时间外120分钟内派出维修人员到现场排查故障。联系方式不畅通无应答扣1分/次;工作服务时间报修通知60分钟未到扣1分/次;除工作服务时间外120分钟未到扣2分/次;52维保人员误操作导致设备动作情况维保人员误操作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维保人员误操作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每次扣3分。33维保人员仪容仪表维保人员文明执勤,按要求穿有维保单位标志的工作服并佩戴维保单位工作证。维保人员野蛮执勤或没有按要求穿工作服或没佩戴工作证每人每次扣1分。24初次入场时存在故障的设备按计划维修情况按照初次入场时进行全面设备、设施检查,汇总故障问题,安排维修计划在维保期内维修完毕的执行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按照维修计划进行考核,维修工作未执行扣30分,未完成维修工作的按照未完成的比例在30分内扣罚。305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每月对报警主机进行各项功能检测;烟温感探测器,是否有清洁,功能正常。每月对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每月对系统线路进行检查;每月对系统所有设备进行清洁维护。每检查出1处未保养的部位扣1分,如此类推5处以上此项不得分;系统未测试(提供测试报告)扣5分;系统线路未检查的扣3分;系统设备未清洁维护的扣2分。66消火栓灭火系统每月对消火栓水泵进行检测润滑;系统阀门进行检查润滑;系统管网进行清洁保养,室内消火栓箱及箱内配件进行检查,清洁;破玻按钮、警铃进行测试检查,系统每月进行一次破玻及水压测试。每检查出1处未保养的部位扣1分,如此类推5处以上此项不得分;系统未测试(提供测试报告)未做水压测试扣5分;消火栓箱配件缺失一项扣1分。67水喷淋灭火系统每月对水喷淋主、备泵进行检测;系统阀门进行检查润滑;系统管网进行清洁保养;检查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水喷淋头的设备有无被障碍物遮挡;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末端放水测试。每检查出1处未保养的部位扣1分,如此类推5处以上此项不得分;系统未做测试,未进行末端放水测试(提供测试报告)扣5分;水喷淋头被障碍物遮挡者扣2分。68防排烟系统每月对风机进行检测一次;每月对防火阀排烟口进行检测、清洁维护;每月对系统风管进行检查、清洁、风机清洁润滑。每检查出1处未保养的部位扣1分,如此类推3处以上此项不得分;风机未清洁未润滑扣2分;系统未测试扣3分(提交测试报告)。49气体灭火系统每月对气体控制主机进行检测;每月对系统瓶组阀头进行清洁维护;每月对启动装置进行检测。每检查出1处未保养的部位扣1分,如此类推3处以上此项不得分;气瓶、阀头、高压风机未清洁未润滑扣2分;每月未对系统进行模拟放气测试(提交测试报告)扣3分。410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每月对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灯、疏散标志灯进行一次放电测试;对灯具进行清洁、检查、维护;对系统线路进行维护。每检查出1处未保养的部位扣1分,如此类推5处以上此项不得分;未对应急灯、标志灯进行充放电测试扣2分。611消防事故广播系统每月对消防广播主机和功放各项功能进行检测;每月对广播扬声器进行清洁维护;每月定期模拟火灾时测试系统是否能切换正常。未对广播设备进行检测的扣2分;未对系统进行模拟火灾切换功能测试的扣3分(提交测试报告)。312防火卷帘防火门每月对防火卷帘电机进行检测,卷帘片进行清洁,电机润滑;系统进行升降测试,防火门闭门器进行清洁、润滑、保养。每检查出1处未保养的部位扣1分,如此类推3处以上此项不得分;未对防火卷帘自动升降测试的3分。413中央联动系统每月对全控制信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事故广播系统)进行各项功能联动测试,检测联动功能及联动信号和反馈信号;每月强行切断非消防电源测试。未进行联动功能测试扣4分;未进行停非消防电源测试扣2分(提交测试报告)。614各类型灭火器、自救呼吸器、器材放置箱每月对各维保点的灭火器、面具进行清洁、维护、检查;检查灭火器、面具是否过期失效,压力不足或已开启损坏情况。每检查出1处未查到位的部位扣0.5分;6处以上的此项不得分。415提前预告每月在对各统进行联动测试或需要紧急维修、施工时,向所在单位提前报告和张贴告示。未能向所在单位提前报告和张贴告示的扣1分,如造成不良影响或遭到投诉的扣2分。216故障设备报修、报告及更换情况所有故障设备维修均由维保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维保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每检查出1处应由维保方免费更换的故障设备而维保方未能及时更换的扣1分,如此类推5处以上此项不得分517按时上交维保记录表及保养计划、检测报告等书面材料每月月初提交维保计划,方案;月底前提交检测报告、维保记录及故障处理清单等书面资料。拖延或迟交记录表扣2分;拖延或迟交各类报告扣2分;无故障处理清单的扣3分。4塔里木大学现有消防设施设备品牌明细表附件费用的支付:每3个月支付服务费,服务单位要按规定将月度的维保报告及有关的表格交到学校的主管部门审核达到要求后于第4个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手续,支付服务费。(七)费用支付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现有设备品牌1消防自动报警控制器北大青鸟、久远、泰和安、福建欣洋、营口山鹰2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北大青鸟3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久远、泰和安、福建欣洋、营口山鹰4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北大青鸟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北大青鸟、久远、福建欣洋、营口山鹰6消火栓按钮北大青鸟、泰和安、久远7输入模块北大青鸟、泰和安、久远8输入/输出模块北大青鸟、泰和安、久远9声光报警器北大青鸟、泰和安10楼层显示器北大青鸟、泰和安11隔离模块北大青鸟、泰和安、久远12电话主机北大青鸟、泰和安、久远13广播主机北大青鸟、泰和安、久远14电源盘北大青鸟、泰和安、久远15CRT图形显示北大青鸟、泰和安16消防电源监控主机北大青鸟、泰和安17电气火灾监控主机北大青鸟、泰和安18气体灭火主机北大青鸟19火灾显示盘北大青鸟、泰和安20防火门监控主机北大青鸟、泰和安21门磁开关北大青鸟、泰和安22电动闭门器北大青鸟、泰和安23防火门模块北大青鸟、泰和安24智能应急照明主机北大青鸟25智能应急照明灯北大青鸟26智能疏散指示北大青鸟27消防炮北大青鸟28消防炮控制盘北大青鸟29消防泵22KW\30KW\45KW\90KW上海凯源30稳压泵1.5KW\2.2KW上海凯源31消防泵控制柜22KW\30KW\45KW\90KW\18.5KW上海凯源32稳压控制柜1.5KW\2.2KW上海凯源33闸阀DN100\DN150\DN20034止回阀DN100\DN150\DN20035信号蝶阀DN100\DN15036防倒流止回器DN100\DN150\DN20037卡箍蝶阀DN6538地下消火栓DN10039室内消火栓DN6540消防水带DN65*25m41消防软管卷盘42湿式报警阀福建恒天43干式报警阀福建恒天44喷头45防爆应急灯90分钟46防潮应急灯90分钟47格栅应急灯90分钟48排烟风机江苏中凯49送风风机江苏中凯50280度防火阀江苏中凯5170度防火阀江苏中凯52压力表53电接点压力表54声光报警器北大青鸟、泰和安55消火栓箱950*650*24056强切模块北大青鸟、泰和安57中继模块北大青鸟、泰和安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一、综合评分第四章评审方法注:品牌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替换为同等档次或更高档次的其他品牌,但必须可通用。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推荐成交供应商二.综合评分细则表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评审因素评审点评审标准评审意见评审因素评审点评审点是否初步评审资格检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无三证合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除外)初步评审资格检查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初步评审资格检查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2年出具的资信证明。初步评审资格检查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资格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初步评审资格检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投投标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初步评审资格检查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务必如实提供,采购人在开标时通过网络查验供应商违法犯罪记录,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监管部门处理)初步评审资格检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从业资格条件的承诺书初步评审资格检查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初步评审资格检查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备注: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资质证书等一致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投标响应文件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内容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未存在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未存在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磋商保证金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投标报价报价具有唯一性,投标总价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其它要求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其他要求;磋商采购文件带☆号部分是否满足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合同履约期限合同履约期限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权重分配详细评审价格评审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20.00详细评审商务标评审人员配置8分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工作团队(至少2人常驻现场办公,否则此项不得分),团队人员应当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或中级技能等级资格,能满足本项目需求,人员调配合理,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得5-8分,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有一定的可行性得3-4分,人员配置不足,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0-2分30.00详细评审商务标评审企业人员资质4分投标供应商每提供一个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得2分;每提供一个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得2分。注:须提供人员用工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30.00详细评审商务标评审履约能力12分供应商具备履约所需的专业人员,专业设备,履约能力强,能有效满足采购人需求得9-12分,履约能力基本满足需求得4-8分,无法满足需求,履约能力不能保证项目进行得0-3分30.00详细评审商务标评审业绩6分供应商有近两年类似业绩,项目数量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上传,否则不得分)。 30.00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项目方案20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实施计划、实施进度计划得20分;每一处欠缺扣2分,扣完为止。无整体方案中进度计划不得分。50.00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思路和工作主要内容10分思路清晰、合理可行,得7-10分;思路欠清晰、但基本可行;得3-6分;思路不清晰、不可行。得0-2分。50.00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质量保证措施10分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得7-10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操作,得3-6分;质量保证措施不切实际,内容简单得0-2分;50.00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服务承诺10分服务承诺条款完善、切实可行6-10分;服务承诺条款基本可行2-5分;服务承诺条款可行性较差1分。无服务承诺不得分50.00合计100注: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四.确定成交供应商(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具体合同条款以最终签订为准合同主要条款注: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文本,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政府采购1.4“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的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货币额。1.3“合同”系指买方、卖方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附件、附表和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卖方”系指提供合同服务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1“买方”系指买服务的单位。本合同中和附件中所用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4.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万元(大写:万元)。4.合同价格3.1合同的采购范围详见第三章相关条款。3.供货范围2.合同标的(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1.5“服务”系指根据合同所含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要求的服务内容及其它类似的义务。4.2.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现场确认,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但应注意追加增加的服务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如追加的服务总价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由甲方报财务局采购管理处按有关规定处理。4.2.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服务情况,经甲乙双方现场确认,报财务局审批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4.2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不得变动。4.1.2合同其他费为()万元。4.1.1合同价格为()万元。本合同采用的合同价格方式为固定合同总价,包括服务及与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7.1本合同服务内容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7.服务期限6.2费用的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完成审计工作,经确认无误后支付剩余。6.1本合同使用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6.结算方式:5.服务期限:。10.税费9.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9.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的履行受到影响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9.不可抗力8.1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或没有达到投标文件中任一条款的承诺都是卖方违约。应向买方支付的的违约金。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将考虑终止合同。8.违约罚款11.4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法院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1.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有败诉方负担。11.2法院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1.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端,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1.合同争议的解决10.1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卖方提供的服务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卖方承担。12.2在买方根据12.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卖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矫正其过失。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A.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服务。12.1在买方对因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2.违约终止合同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4.适用法律13.3卖方对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义务而确定的分包合同负全部责任,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13.2如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卖方所转授出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文件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13.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3.转让和分包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4.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买卖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3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答疑记录及中标通知书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各执两份。14.1合同在买方、卖方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合同生效及其他: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一)投标文件封面目录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磋商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电子签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四、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电子版一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我方在此声明: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二)磋商声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二、我方承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说明:1、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的依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 标 报 价小写: 大写: 报价单位元合同履约期限备注:具体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开始到验收完成为止。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序号明细名称1服务12服务23服务3……其他总 计: ¥:三、☆资格审查材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三)法人和授权代表资格☆(二)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及报价;(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注:近三年: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五)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说明: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2年出具的资信证明。☆(四)财务状况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投标服务清单四、商务文件组成☆(八)特殊资格要求☆(七)“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六)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说明: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供应商名称:1、名称及基本情况:(二)供应商的资格声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备 注12345678…(6)员工人数:(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4)公司性质:(3)成立或注册日期:电话:传真:(2)地址:邮编:净值:原值:1)固定资产(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8)实收资本:(7)注册资本: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2、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4)短期负债:3)长期负债:2)流动资金:☆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五、技术文件组成日期:年月日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字或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采要求得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系统维护保养 消防 设施检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