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临床研究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 临床研究平台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回龙观医院2022)
临床研究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686-22300I030997N(招标文件编号:0686-22300I030997N)
二、项目名称:临床研究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昌盛南路36号智慧产业创新园9号楼3层
中标(成交)金额:59.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临床研究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健、张燕辰、毛广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回龙观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
联系方式:010-83024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方式:韩威、梁潇010-85343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威、梁潇
电 话: 010-8534348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临床研究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回龙观医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28日 16:2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健、张燕辰、毛广飙
总成交金额
¥59.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威、梁潇
项目联系电话
010-85343489
采购单位
北京回龙观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83024376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威、梁潇010-85343489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终稿-临床研究平台.pdf磋商文件终稿-临床研究平台.pdf
附件2
成交公告-研究平台.doc成交公告-研究平台.doc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临床研究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采购人:北京回龙观医院项目编号:0686-22300I030997N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1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四章拟签订合同文本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一章磋商邀请函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北京回龙观医院委托,对下述政府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1、项目名称:临床研究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0686-22300I030997N3、项目采购概算:人民币60万元4、采购内容:包号包名称分包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备注1临床研究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60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北京回龙观医院指定地点-5、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需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6、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7、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地点:线上发售,具体流程详见附件-招标文件领购流程。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12日13:00-13:30(北京时间)。9、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九评标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10、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3: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1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2日13:30(北京时间)。12、为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与磋商的各供应商如需进入招标代理机构的办公场所,委派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北京市关于进返京人员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开评标等工作区域。13、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者传真的形式)。14、采购人信息:(1)名称:北京回龙观医院(2)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3)电话:010-8302437615、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3)邮政编码:100020(4)联系人姓名:韩威、梁潇(5)电话:010-85343489(6)传真:010-65005462(7)电子信箱:bwtc0909@163.com(如需磋商文件电子版,请发送邮件索要。邮件中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购买磋商文件公司单位名称)16、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1)开户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3)账号:9550880025670600193备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支付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包号及用途。1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纸质信息如下:17.1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打印并盖章。17.2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批复或近三个月所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范围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1.3“采购服务”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相关服务。1.2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磋商:1.2.1供应商是指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2.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2.3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2.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1.2.5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1.3如本次磋商中供应商为联合体,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3.2采购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1.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5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以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谋取成交。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1.6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相互串通,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者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磋商视为无效并没收其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1.7供应商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7.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7.2与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7.3以低于成本的报价进行响应的;1.7.4向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7.5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1.7.6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1.7.7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成交的;1.7.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7.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7.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7.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7.12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8采购人应当在磋商响应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1.9供应商应当信用良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资金来源2.1磋商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3.唱价原则3.1各供应商的报价不进行公开唱价。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磋商费用的义务和责任。5.适用法律5.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小组6.成立磋商小组6.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三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构成7.1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四章拟签订合同文本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方法和标准7.2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3供应商应当注意磋商风险:如果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均应当最迟在磋商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8.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3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采购单位发出回函予以确认。9.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延期9.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磋商范围及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0.1供应商可以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响应,也可以只对其中一包或者几包服务进行响应,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拆开响应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0.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11.响应文件的构成11.1供应商应当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附件1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附件12:政府采购响应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响应,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保证金,且可以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1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14,自愿放弃书面声明(格式,如适用)致:北京回龙观医院我公司在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分包号:)采购中,若我公司在本分包的评审中被评审委员会推荐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则我公司自愿放弃后续其它分包的成交。特此声明!声明方名称:声明方公章:声明方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传真:电传:,邮编:日期:附件15,其他资料(可加附页)第七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内容评审因素分项分值评分标准评定分值商务部分(20分)类似业绩10分供应商承担过的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A.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B.甲方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注:A和B同时提供才被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定。0-10分商务部分(20分)体系认证6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0-6分商务部分(20分)资质证书4分供应商具备临床研究电子化信息系统等软件著作权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注: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0-4分技术部分(70分)磋商文件的服务响应程度30分申请文件完全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服务要求的,得30分;不满足带“▲”项条款的,每项扣3分;不满足非“▲”项条款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号项为重要参数,必须提供符合业务需求和业务逻辑且可清晰辨别的系统截图,否则不予认可。0-30分技术部分(70分)系统功能设计15分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提供系统相关功能设计是否合理可行、是否完整、功能设计内容完善、是否充分反映本项目实际需求和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功能设计合理可行、完整,能充分反映本项目实际需求和效果,得12-15分;功能设计比较合理可行、比较完整,基本能充分反映本项目实际需求和效果,得9-11分;功能设计基本合理可行、基本完整,反映本项目实际需求和效果方面有一定缺陷,得5-8分;功能设计较差、功能不完整,反映本项目实际需求和效果方面有很大缺陷,得0-4分。0-15分组织实施方案10分根据针对项目所提供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包括软件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调优、培训方案等进行评价: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完整、合理切实可行,得9-10分;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比较完整、比较合理切实可行,得6-8分;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欠缺、欠合理性,得3-5分;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差、合理性差,得0-2分。0-10分人员配置10分根据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保证按照项目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人员配置是否全面合理、分工是否合理等内容进行评价:人员配置全面合理、分工明确、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比较齐全,得9-10分;人员配置比较全面合理、分工比较明确、人员相关资质证书一般,得6-8分;人员配置情况一般、分工基本明确、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比较少,得3-5分;人员配置情况较差、分工含糊、人员无相关资质证书或非常少,得1-2分。0-10分售后服务方案5分根据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措施、售后人员配置、售后服务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评价: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合理、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完整、具有可行性、故障响应时间合理,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比较合理、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比较具有可行性、故障响应时间比较合理,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可行性差、故障响应时间不满足需求,得1分;0-5分报价得分(10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注: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注: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注: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0-10分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昌盛南路36号智慧产业创新园9号楼3层供应商名称: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成交信息二、项目名称:临床研究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一、项目编号:0686-22300I030997N成交公告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五、评审专家名单:韩健、张燕辰、毛广飙四、主要标的信息成交金额:¥595,000.00(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伍仟元整)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1070675388H包号包名称项目须求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备注1临床研究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详见附件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无。八、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0.9万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2.磋商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10-83024376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名称:北京回龙观医院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电话:010-85343489项目联系人:韩威、梁潇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10-85343489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8日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床研究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 临床研究平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