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通道护栏更新 通道护栏中标结果公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2)
一、项目编号:N5132112022000386
二、项目名称:九寨沟保护区入口通道护栏更新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启创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都市武侯区华兴街道
644,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启创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建筑建材
通道护栏
跃江
定制
300(组)
2,149.00
644,7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家林、苟萍(采购人代表)、吴平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6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320022210200001542[2022]00606
采购品目: A10建筑建材
监督管理办公室:阿坝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37-2831010;0837-2831520。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漳扎镇羊峒
联系方式:李女士,0837-7739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曾女士,13111881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13111881710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川启创.rar
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川启创.rar
九寨沟保护区入口通道护栏更新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2022121901).zip
九寨沟保护区入口通道护栏更新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2022121901).zip
评审情况-公告附件.xls
评审情况-公告附件.xls
知通价询九寨沟保护区入口通道护栏更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32112022000386目录2022年12月共同编制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6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3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1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0第二章询价须知6第一章询价邀请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委托,拟对九寨沟保护区入口通道护栏更新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九章附件57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2第七章评审方法46本项目总共一个包,采购九寨沟自然保护区入口通道护栏300组(详见第五章)。三、采购项目简介: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资金情况2.采购项目名称:九寨沟保护区入口通道护栏更新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N5132112022000386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四、供应商邀请方式七、获取采购文件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2月28日14:00-2022年12月28日14:30)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询价的时间):2022年12月28日14:30(北京时间)。售价:0元方式:在线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十三、联系方式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十一、询价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栋17层开标厅。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8日14:30(北京时间)在询价地点开启。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837-7739707联系人:李女士通讯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漳扎镇羊峒采购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询价须知传真:028-87793161联系电话:13111881710联系人:曾女士邮编:610000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6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4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6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7询价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1询价文件咨询联系人:覃先生联系电话:1882809478812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311188171013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登录我司网站http://sale.scbid.net/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成交通知书领取的事宜。成交通知书领取:财务部028-87797107转1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14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覃先生联系电话:18828094788服务质量投诉:企业发展部028-87793117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15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联系方式:质量技术部028-87797776转820/725。递交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质疑函相关格式请按照询价文件第九章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或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16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阿坝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37-2831010;0837-2831520联系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团结街12号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投诉书相关格式请按照询价文件第九章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进行填写,或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1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8成交服务费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进行收取,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服务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服务费交纳账户:(1)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3)银行账号:99020017790158644、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服务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服务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19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20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现场管理措施1、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办理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事宜需出入我司办公场所或采购活动现场的供应商,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现场管理进行体温检测,同时出示健康码。2、未规范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超过37.3℃或健康码异常或未按当地防疫要求提供核酸阴性报告而被拒绝进入办公场所或采购活动现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3、因当前疫情形势不稳定,我司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请在前往我司之前及时联系项目工作人员或航兴国际广场物业(028-60106166),以确认最新防控要求。21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采购主体1.2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二、总则3.3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4.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4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通道护栏。5.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6.联合体询价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7.询价保证金10.1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三、询价通知书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2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1.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询价通知书做出正确的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12.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3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询价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询价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4.响应文件的语言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格式16.2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响应文件中不用首次报价,报价要求参考附件,报价格式以现场提供为准。16.1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实质性要求)16.报价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1份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18.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六章的规定要求。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7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签署、盖章(第七章2.3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20.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用正楷填写本询价文件附件“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五、询价及评审过程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询价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询价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询价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5.成交通知书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成交结果(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6.6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sale.scbid.net)上传(注意:①注册登录后在采购合同上传界面操作②合同上传审核咨询电话:028-87797776-714)。26.5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2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合同公告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4.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4.验收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履行合同(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询价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35.资金支付(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8.本询价通知书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通知书不再做调整。十、其他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办理流程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投诉处理办事指南》查询)。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资格要求: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三、供应商应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注:1.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9.1无。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六章〕。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相应材料,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三、供应商应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询价的,则可不提供。)(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本项目总共一个包,采购九寨沟自然保护区入口通道护栏。一、项目概述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10日内支付合同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付完毕并在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10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办理合同总价的70%货款尾款支付。2、交货地点:九寨沟县漳扎镇九寨沟自然保护区入口处。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通过验收。★二、商务要求2.项目清单包号品目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数量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01包1-1通道护栏工业300组否否否否5.2验收时间:供应商发起验收申请10日内。5.1验收主体: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5、履约验收(2)成交供应商在质保期内收到维修通知后作出的维修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针对要求到达现场维修或更换货物的需求,应在48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进行修复或更换,以确保使用。(1)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在质保期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修,提供非操作不当造成的部件、配件的更换(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质保期内,所有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售后服务要求5.6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5.5验收内容:按照询价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2)验收小组成员查看合同及项目资料。(1)验收小组成员听取供应商完成项目情况汇报。5.4验收程序:5.3验收方式:自行组织验收。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技术、服务要求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备注1护栏1.护栏(铁马)为可移动非植入地面的。一组护栏长1.6m±5mm高1.0m±5mm,主框架用直径为60mm±1mm、壁厚为≧1.0mm的304不锈钢圆管。2.框架内的纵向分格采用直径为40mm±1mm、壁厚为≧1.0mm的304不锈钢圆管,圆管之间的间距为210mm±5mm。要求与主框架的连接牢固稳定,不易脱落。3.每组护栏底座配15mm±1mm厚的满钢板,重量为55kg±1%,底座加≧3.0mm厚防滑胶垫和不锈钢成型烤漆外装饰盖,底座宽度不能超过220mm。4.单个护栏的底座与护栏框架可以自由拆卸和组合,两组护栏间有连接装置,可形成整体。连接件应牢固、光滑,无尖锐突出物,且两组间连接件要求协调配合。5.护栏连接后形成的每个通道末端要安装不锈钢门,门高800mm±2mm,长度以不同通道宽度分别为:910mm±2mm(2个通道)、630mm±2mm(10个通道)、620mm±2mm(4个通道)。外面轮廓采用40mm±1mm、壁厚为≧1mm的304不锈钢圆管;纵向分格用直径为20mm±1mm、壁厚为≧1mm的304不锈钢圆管。通道启用时,门打开状态有固定装置将门固定在护栏上,避免阻碍人员通行和受伤;通道关闭时,门可以锁上,门上安装≧1.5mm厚横拉丝不锈钢,丝印九寨沟“通道关闭”字样,提示行人避免进入检票通道。6.每组护栏在纵向不锈钢圆管处安装≧1.5mm厚横拉丝不锈钢,丝印九寨沟logo,如下图:。7.供应商需随响应文件递交护栏(铁马)样图一套,作为成交后双方完善设计的参考。300组资格性响应文件XX项目(正本/副本)封面:格式1-1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1-2日期:XX年XX月XX日包号: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注:日期:XXXX。(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承诺函格式1-3(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1-4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三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承诺函(如涉及)格式1-5注: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诺。注:1.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6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日期:XXXX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7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七、监狱企业格式1-8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封面:格式2-1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注:包号: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其他响应文件XX项目(正本/副本)1.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响应函格式2-2时间: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5.本次询价,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起算之日起XX天。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询价报价。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3传真:XXX联系电话:XXX邮政编码:XXX通讯地址:XXX四、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询价通知书第二章关于“询价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履行。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五、如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将作为成交后履约验收的参考,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2-4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XXX(制造厂家名称)是在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制造厂家授权书(如涉及)格式2-5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授权单位名称:XXX(盖单位公章)作为制造厂家,我方承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政府采购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义务。XXX(制造厂家名称)授权XXX(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XXX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XXX项目第XXX包的报价,全权处理与该产品采购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XXX(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XXXX。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响应产品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格式2-62.对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且可以在成交后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产品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文件特别注明不需要提供授权书的采购项目,可以不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厂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厂家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报价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证明代理商有授权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由国外制造厂家直接授权的,签字或盖章均可)序号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厂家及规格型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商务应答表格式2-7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序号包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格式2-8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行政区域*供应商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单位联系方式*单位联系人*单位电话*单位邮箱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规格型号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数量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单价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服务要求(如:交货期、质保期、售后服务等等)..................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2-9报价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2-10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注:以上业绩需提供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第七章评审方法日期: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采购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1.4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1.3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1.2资格审查。1.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1.询价程序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1.9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1.8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7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1.6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1.5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1.2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2.1.1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资格审查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询价小组评判的(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3询价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2询价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但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6)属于询价通知书中无效响应情形的。(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询价通知书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的;(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询价小组评判的;(1)一次性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询价通知书其他的报价规定的;2.4.1本次询价采购采用现场报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报价。发现供应商报价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4一次性报价询价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2)响应文件除询价通知书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4.3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2.4.2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2)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询价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询价小组采信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对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或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供应商实行优先推荐。多家供应商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不再区分优先顺序,排名并列。均不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排名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需提供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证明材料。)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5复核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2.7现场复核(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8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2.1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0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2.9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2.13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12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完整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3.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和结果。3.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3.评审纪律(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3.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签订地点:XXX合同编号:XXX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二、合同总价一、合同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供应商(乙方):XXX采购人(甲方):XXX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资金来源(万元)预算内预算外自筹其他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三、质量要求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四、交货及验收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六、售后服务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五、付款方式(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1.甲方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违约责任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九、其他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八、争议解决办法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附件: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第九章附件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时间:采购地点:包号供应商递交时间密封合格与否(签收人确认)联系方式签收回执确认签收人年月日时分□是□否联系人:供应商代表签字:电话:邮箱:备注:请以正楷字填写各项目内容,“递交时间”、“联系方式”请在现场签收时填写。我公司将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回执,请供应商代表在“签收回执确认”签字确认。第XX包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附件:报价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厂家及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是否属于进口产品备注报价合计(万元):大写: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3.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响应文件中不用报价(响应文件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现场报价为准)。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融资概念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二、基本原则(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三)建立机制,服务银企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2-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三、基本条件(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2018年12月21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服务和优惠承诺等。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政采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二)供应商-3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败诉的;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四、构建平台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五、财金互动-4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六、基本流程(一)意向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二)正式申请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5-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三)贷款审查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四)信息报送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五)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6-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应当支持。七、职责要求(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理-7机构应当支持。(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于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八、违规处理(一)银行违规处理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二)供应商违规处理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8-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三)其他违规处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省财208年11月9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2018年11月16日印发-10-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银行名称:日期:信息列表采购项日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采购形式采购形式采购项“政采贷款贷款贷款序号采购项日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名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公开邀请充争性竞争性询企业招标招标|谈判碳商价单·来源采购集中分数采购采购月所属贷产贷款行业品名称金额期限利率123··合计成都市财政局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中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11-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即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支持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现高效融资。二、明确责任、压荐推进市级各部门、单位即日起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各区(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涵盖市级确定的融资机构基础上明确融资机构名单,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优化服务、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为融资双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并将工作落实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信息反馈市财政局,为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121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市财政中国人民镇行成都.行营业管理部2092月26日131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政策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术语定义)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融资机构以信用审查为基础,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按相应的优惠政策向申请融资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本办法所称融资机构,是指在成都市属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有意向按照本办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经同级财政141部门确定的银行机构。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其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基本原则)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诚实信用、互惠共赢的原则,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二章融资优惠第五条(融资方式)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融资机构根据其授信政策为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第六条(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第七条(融资利率)融资机构向供应商提供融资的利率应低于同期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融资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第八条(融资期限)融资期限原则上与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一致。15-第九条(融资效率)融资机构应当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融资审批程序。对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审批通过且具备放款条件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第十条(融资业务升级)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资质高的供应商,融资机构应当在授信额度、融资审查、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第十一条(贷款风险补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无需抵押、质押或担保的贷款)损失,财政部门按最高不超过年度新增损失类贷款额的60%予以风险补贴,具体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总量、损失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第三章融资流程第十二条(融资流程)(一)信息发布。采购人应当在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采购项目可提供信用融资的信息。(二)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自主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的融资机构及产品,并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16-(三)融资审查。融资机构对供应商的融资申请进行审查,并向供应商反馈审查及融资额度等情况。(四)账户确认。供应商须在合作融资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并与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唯一收款账户,融资机构对唯一收款账户进行确认和锁定。(五)放款。融资机构对政府采购合同及融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融资产品。(六)贷款归还。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合同资金支付至约定的唯一收款账户。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职责)牵头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做好政策引导和支持协调,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提供便利。向融资机构提供相关必要信息,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适时调整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名单。但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中,财政部门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第十四条(融资机构主管部门职责)引导融资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推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联,实现17-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线上办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第十五条(采购人职责)执行并宣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中明确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支持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协助融资机构确认或更改合同支付信息。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第十六条(融资机构职责)宣传和推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开发符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产品。在做好授信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做好融资业务与政府采购业务的系统对接。制定业务管理规范,做好相关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业务开展情况。第十七条(供应商职责)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对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真实、完整、准确地向融资机构提供信用融资审查所需相关资料。遵照融资约定及时还本付息。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采购人监管)181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于预供应商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权限。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公示。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询私舞整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19-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10-附件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111-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二)融资机构选择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一12-(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式等);(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承诺;(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行承担的承诺。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三)其他事项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113-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14附件:《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件成都市财成财采发【2020]20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评审情况表
项目名称:
九寨沟保护区入口通道护栏更新采购项目
九寨沟保护区入口通道护栏更新采购项目
九寨沟保护区入口通道护栏更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5132112022000386
N5132112022000386
评审时间:
2022年12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2022年12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2022年12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
包号
供应商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未通过原因
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
未通过原因
是否通过报价审查
未通过原因
一次性报价
一次性报价
评审结果
1
四川启创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是
/
是
/
是
/
人民币64.47万元
人民币64.47万元
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人民币64.47万元
1
成都万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是
/
是
/
是
/
人民币64.62万元
人民币64.62万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人民币64.62万元
1
四川顺恒洋科技有限公司
是
/
是
/
是
/
人民币64.65万元
人民币64.65万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报价:人民币64.65万元
1
成都昊伟科技有限公司
是
/
是
/
是
/
人民币64.8万元
人民币64.8万元
/
1
成都鑫熙博科技有限公司
是
/
是
/
是
/
人民币64.95万元
人民币64.95万元
/
1
成都浩瑞宏达科技有限公司
否
无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
/
/
/
/
/
/
/
1
四川瑾琪信诚科技有限公司
否
资格性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未签字盖章,未通过资格审查。
/
/
/
/
/
/
/
1
四川跃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否
无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
/
/
/
/
/
/
/
1
四川荟芦贸易有限公司
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授权人代表未签字,未通过资格审查。
/
/
/
/
/
/
/
1
成都天一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是
/
否
未提供护栏(铁马)样图
/
/
/
/
/
1
明利天机电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是
/
否
未提供护栏(铁马)样图
/
/
/
/
/
1
四川明时兴贸易有限公司
是
/
否
响应函中供应商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
/
/
/
/
1
成都嘉星汇商贸有限公司
是
/
否
未提供护栏(铁马)样图
/
/
/
/
/
1
四川昆丁泉贸易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成都彪龙科技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四川润德凯科技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四川棣棠华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四川卓远致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四川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四川建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四川柯亨洋科技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四川御科天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四川成都康乐贸易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四川媛美西实业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眉山汇拾商贸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成都瑞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四川锦琛兴雅贸易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成都中达瑞创贸易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四川欣瑞合创商贸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湖北圆心圆商贸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四川祺隆德林科技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1
维多尼亚企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是
/
是
/
否
自愿放弃报价
/
/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入口通道护栏更新 通道护栏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