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中标结果公示(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



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1403022021ACS00009                  
二、项目名称: 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六旋翼无人机主体、配件及服务
1、六旋翼无人机;2、可搭载灭火弹投放器,并且实现快速拆装;3、可搭载喊话器、抛投器、照明灯,并且实现快速拆装;4、机身搭载镜头要实现快速安装,安装时间不超过0.5分钟;5、最大起飞重量:15.5 kg;6、具备自主起降、自主悬停、航线飞行、实时回传飞行状态、存储实时视频功能。多种失控保护设计具备失控返航、低电报警、返航、降落等功能;7、配备航空铝箱保证运输安全;8、无人机飞控、电机、电池、镜头必须与无人机主体同品牌;
1
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最终报价:266600(元)
山西嵘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义井街道平安路10号1-36
91140302MA0KXFA77X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六旋翼无人机主体、配件及服务
六旋翼无人机主体
大疆
1
70000
经纬M600Pro

2
六旋翼无人机主体、配件及服务
无人机电池
大疆
2
18000
TB48S

3
六旋翼无人机主体、配件及服务
可见光变焦吊舱及套件
大疆
1
46000
Z30

4
六旋翼无人机主体、配件及服务
集成式地面站系统
大疆
1
6000
CrystalSky

5
六旋翼无人机主体、配件及服务
无人机灭火弹投放装置
嵘曜智能
1
33000
RY003

6
六旋翼无人机主体、配件及服务
探照灯
嵘曜智能
1
29800
RY005

7
六旋翼无人机主体、配件及服务
喊话器
嵘曜智能
1
9800
RYHH008

8
六旋翼无人机主体、配件及服务
抛投器
嵘曜智能
1
7000
PT032

9
六旋翼无人机主体、配件及服务
无人机保险
永诚
1
17000
BXZC09

10
六旋翼无人机主体、配件及服务
AOPA驾驶员培训
AOPA
1
12000
AOPA-PX-03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靳海军,张新胜,李晓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99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德胜东街34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任晶晶             
    项目联系方式:0351-5653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泉市义井新村院内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杨勇、张迎和、林晓龙、赵光亭              
    项目联系方式:13835350053、0351-5653606              

2021年10月18日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信息:

阳泉市城区应急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阳泉市城区应急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1.1M

日期:2021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项目编号:1403022021ACS00009项目名称: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磋商文件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目录八、保密和披露七、签订合同六、评标程序和要求五、磋商程序和要求四、响应文件的签收与退回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磋商邀请函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九、询问和质疑3、项目名称: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302-2021-6-0001291、项目编号:1403022021ACS00009一、项目基本情况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包7、采购需求:六旋翼无人机主体、无人机电池、可见光变焦、吊舱及套件、集成式、地面站系统、无人机灭火弹、投放装置、探照灯、喊话器、抛投器、无人机保险、AOPA驾驶员培训、无人机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6、最高限价:270000.00元5、预算金额:270000.00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序号品名单位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备注1六旋翼无人机主体、配件及服务套1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是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及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相关销售服务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供货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相关政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及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相关销售服务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按需方要求完成运输、交付、调试,达到验收标准。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3、方式:在线获取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2.地点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0月2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三、获取磋商文件1、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响应文件提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招标部(阳泉市义井新村院内)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3-5668363地址:阳泉市城区德胜东街340号名称: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13835350053、0351-5653606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勇、张迎和、林晓龙、赵光亭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835350053、0351-5653606地址: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招标部(阳泉市义井新村院内)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7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元整(小写)¥270000.00元最高限价:27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元整(小写)¥270000.00元注: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2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否4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解密时间30分钟。5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近一年内或上一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6、磋商截止日前任意一次社保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专用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及磋商截止日前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7、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完成同类型项目业绩(附购销合同)8、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9、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企业)、中国裁判文书网贪污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响应文件正本内)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小写)¥5000.00元开户行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工业园区支行账号:14050163750800000114注:①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否则,您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无法退还您的保证金。②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注:(1)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9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6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7.采购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彩页;(格式自拟)8.服务、售后方案;(格式自拟)9.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格式自拟)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格式自拟)11.政策性要求。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按6%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6%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注:1.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格式见第七部分8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磋商小组成员构成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2人,采购人代表1人。10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1现场勘查不需要12标前答疑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3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技术、供货要求以及第六部分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电子响应须知附表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1.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纸质响应文件可在正式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已进行了有效的CA电子签章)直接打印。辅助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辅助评标及存档使用,不作为磋商及开标的依据,当辅助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不再接收纸质文件。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2.7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6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如按要求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履行售后服务、提供信息资料、组织相关培训/服务相关的内容/工程及相关的服务及本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若《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加的: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见前附表第3项)。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见前附表第2项)。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标。(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6项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5关于关联企业(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合格的服务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7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1.12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磋商要求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费用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解释权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通知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9.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9.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9.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第五部分商务、技术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及标准;10.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9.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2.2.2格式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2.2.1编排要求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12.3.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5条第6款。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2.3磋商保证金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2.3.2响应文件加密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12.3.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放弃解封响应文件的;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2.3.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3.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4.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提供承载本次项目所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保险、、验收、培训、相关服务及相关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磋商报价1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2响应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应按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4.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响应文件解密时间16.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解密、退回、开启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五、开启18.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9.6开启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5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9.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19.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磋商会议开启活动。19.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9.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文件开启会议。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组建磋商小组六、采购程序和要求19.8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1.评审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0.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2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并签字确认。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中带“★”商务技术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询标)。21.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2.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1磋商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2.磋商(询标)21.12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3.最终报价(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3.2报价审核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磋商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1报价原则(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谈判活动或终止谈判活动。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4.1.1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1综合评分原则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3)未按最终磋商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磋商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2)未在最终磋商中加盖电子CA章的;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4.2.1磋商小组依据24.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6.编写评审报告25.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24.2.6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4.2.5如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24.2.4规定处理。24.2.4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在磋商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27.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评审复核2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方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8.磋商过程保密(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0.磋商项目终止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31.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32.成交服务费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33.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3.签订合同八、询问和质疑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七、保密和披露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5.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4事实依据;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九、违约处罚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38.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采购方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37.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五)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四)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三)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39.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九)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八)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七)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六)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40.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0.2国家强制产品40.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报价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40.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九、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1.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41.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40.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谈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41.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供应商代表证明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基本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3基本资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符合要求4基本资质资质要求符合要求5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6财务报告健全的财务会计审计制度近一年内或上一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7基本资质良好的纳税记录磋商截止日前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8基本资质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纳税的记录磋商截止日前任意一次社保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专用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9基本资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10基本资质信用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记录(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企业)。如有问题,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磋商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11特定资质服务人员本项目需供应商有无人机AOPA教员2名、无人机AOPA超视距驾驶员1名、无人机AOPA视距内驾驶员1名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3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磋商函;3.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5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货款支付、售后服务等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6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3对照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中标“★”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响应无效。7商务资信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建议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二、评审细则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业绩、技术要求等内容。四、评分细则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三、无效响应的情形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按需方要求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一、商务要求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评分标准1.分值分配:商务部分30分,技术服务部分50分,价格部分20分,共计100分。序号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打分办法一、商务部分(30分)1合同执行能力和供应商业绩20分根据响应文件中附有的近三年以来(截止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出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进行评审,有一项有效业绩得10分,满分20分。2响应文件响应程度10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二、技术服务部分(50分)3采购供应方案9分对方案完善程度、合理程度进行打分,满分9分4安全保证措施9分对措施保障安全程度、完善程度、合理程度进行打分,满分9分5服务人员配置服务方案8分人员齐整、方案完善、合理程度进行打分,满分8分6售后服务的保证措施8分对方案完善程度、合理程度进行打分,满分8分7人员培训方案8分对方案完善程度、合理程度进行打分,满分8分8质保期维修措施8分对措施完善程度、合理程度进行打分,满分8分三、价格部分(20分)9价格分2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最低价格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3、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2、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一年。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相关参数验收。二、其他要求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设备名称及金额。签约时间:合同编号:签约地点: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合同条款注:技术参数要求中加“★”项参数为关键指标,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三、技术要求序列名称主要参数数量1六旋翼无人机主体★1、六旋翼无人机;2、可搭载灭火弹投放器,并且实现快速拆装;3、可搭载喊话器、抛投器、照明灯,并且实现快速拆装;4、机身搭载镜头要实现快速安装,安装时间不超过0.5分钟;5、最大起飞重量:15.5 kg;6、具备自主起降、自主悬停、航线飞行、实时回传飞行状态、存储实时视频功能。多种失控保护设计具备失控返航、低电报警、返航、降落等功能;7、配备航空铝箱保证运输安全;8、无人机飞控、电机、电池、镜头必须与无人机主体同品牌;1套2无人机电池1、电池可与无人机主体快速安装;2、单组电池可飞行时间不低于32分钟3、无人机电池需与无人机主体同一品牌;2组3可见光变焦吊舱及套件★1、镜头光学变焦不得低于30倍变焦;2、图像存储格式:JPEG;3、视频存储格式:MOV,MP4;4、工作模式:拍照模式,录像模式,回放模式;5、拍照模式:单拍,连拍(3/5张),定时拍(2/3/4/7/10/15/20/30秒);6、曝光模式:程序自动曝光,手动曝光,快门优先曝光,光圈优先曝光;7、支持指点变焦;8、安装方式必须与无人机主体快速对接安装,安装时间不可超过0.5分钟;9、无人机镜头需与无人机主体同一品牌;1套4集成式地面站系统★1、地面站可控制飞行器 实现自主航线规划及飞行,拥有直观简易的交互 设计,轻点屏幕就能规划复杂航线任务,实现全 自动航点飞行拍照,测绘拍照等操作,虚拟护栏 功能可帮助飞行器在指定区域内飞行,保障飞行 安全;2、根据用户设定的飞行区域以及飞行器 相机参数,智能规划飞行航线,执行航拍任务, 并支持将航线任务保存至本地。实时图像传输、 飞行动作与飞机参数可调节;3、地面站系统与 飞行器无缝兼容;1套5无人机灭火弹投放装置★1、机载供电模式;2、安装方式与无人机主体快速拆装;3、通讯接口:PWM脉宽信号;4、可支持无人机拓展通道功能;5、装弹数量不少于3枚;6、灭火弹参数:≤1.3KG(150mm灭火弹);7、单发投放模式;1套6探照灯1、探照灯总功耗不低于30W 2、光斑直径不小于12M(高度100M)3、照明亮度不小于10000流明4、安装方式与无人机主体快速拆装;1套7喊话器1、音频传输距离不少于5km;2、扩音器功率不小于100w;3、扩音距离:100 米外测得 65-75 分贝;4、安装方式与无人机主体快速拆装;1套8抛投器1、2BB 双滚珠轴承;2、主齿不少于25T齿;3、堵转扭矩:(@5V KG/CM):25;4、产品扭力不少于32KG5、独立遥控,可以与无人机主体快速拆装;1套9无人机保险33000元保额,10万元三者保险1年10AOPA驾驶员培训★培训及考取AOPA无人机视距内驾驶员执照,不包含食宿费;1人备注:1、产品培训:提供持证专业人员上门产品理论知识和实操飞行培训;2、飞行员支持:在飞行展演和任务、活动时提供飞行员支持服务;3、备机:如果产品出现属于服务责任范围内的硬件故障,公司将自您报修时起10个工作日内修复故障,如果超出10个工作日,技术人员可携带备机上门服务;4、保养:提供一年至少两次的上门深度保养;5、工程师技术支持:由工程师一对一的提供技术支持;6、产品软件升级:官方发布已知程序时将为用户提供免费上门升级;7、产品维修保养:用户享有规范的售后维修保养保证;8、后续设备使用中的维护、保养、升级等,公司技术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9、保修期后,公司依然负责设备的售后服务工作,7天*8小时工作制,0小时响应,0.5小时内上门。维修费按当时市场实际成本收取;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国生产厂商注册证号数量(单位)单价单项合计成交总价(大写) 总计(小写):元备注: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设备清单:共 页,以医院科室签字认可配置为准。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委托人签字:法人委托人签字: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合同签定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盖章。本合同未提到的部分,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每延迟到货一天扣成交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每延迟付款天扣成交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2.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学装备购销合同验收、人库制度,对采购医学装备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3.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子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子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4.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有关医学装备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5.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学装备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6.乙方指定(联系电话:)作为销售代表治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需方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学装备,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7.乙方如违反上述6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三、交货地点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到货期:签合同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六、包装标准:乙方必须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采用厂家原装包装。七、验收标准、方式:甲乙双方应参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不低于生产厂家提供的出厂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共同现场验收。属于法定商检的,需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八、付款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全款支付。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为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九、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则全部损失及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根据本合同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注: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国应与注册证中注册名相同:属于法定商检的需进行商检:乙方保证成交价格不高于市场成交价,若高于市场成交价乙方应承担超出部分。属于计量器具的需提交计量检定证书或进口型式批准证书,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能保证计量合格,乙方应承担初次计量检测费用。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一切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二、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1.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合同篇及医学装备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医疗器械等产品。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正/副)本响应文件封面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二〇二一年月日8、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7、社保缴纳凭证及企业纳税凭证6、磋商截止日前任意一次社保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专用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及磋商截止日前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5、近一年内或上一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4、开户许可证3、营业执照4、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及各专业人员配置及设备配置(如有)3、供应商资格声明2、磋商报价一览表1、磋商函商务、技术文件9、信用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企业)、中国裁判文书网贪污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截图加盖公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内容9、磋商保证金的凭证8、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完成同类型项目业绩(附购销合同)7、磋商内容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如涉及)6、服务方案5、投标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职务:法人代表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特此证明。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违法记录声明(八)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七)信用查询(六)磋商截止日前任意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纳税凭证(五)近一年内或上一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失信黑名单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磋商函(一)磋商函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内容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导致的无效。4、本项目总报价:元;交货期:;质量标准:;详见磋商一览表。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磋商报价一览表。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报价。11、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对贵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有关事项的变更将以公告形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我方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变更等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因供应商注册、登记有误或未及时查看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相关通知、变更等公告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我方自负。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9、保证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5)在评审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4)磋商开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2、响应文件正本须提供原件。说明: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磋商无效。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E-mail: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报价一览表(二)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资格声明(三)供应商资格声明后附设备具体型号、参数、厂家、图片、分项报价等说明(信息),不限于此。注:本次项目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等一切费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物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总报价(大写): ¥:(8)专业技术人数:(6)性质:(7)主要负责人:(4)成立和注册日期:(5)主管部门:(2)地址:(3)电话:(1)供应商名称:(公章)名称及其它情况:附:本表后附无人机AOPA教员2名、无人机AOPA超视距驾驶员1名、无人机AOPA视距内驾驶员1名相关证件。主要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四)本项目主要人员配置(如有)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如贵方需要,我们愿意出示进一步的证明文件。2、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姓名工作年限技术职称………(六)磋商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截止磋商之日前三个年度项目:(五)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完成同类型项目业绩(附购销合同)服务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服务内容金额………………注:磋商技术要求指第四部分的技术要求,如无偏离请填“无”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包号序号服务名称磋商文件技术 参数要求响应文件对应技术参数偏离情况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节能产品明细表(七)磋商内容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附:不属于的填写“无” 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附件一:第十部分相关附件(九)磋商保证金的凭证格式自拟(八)服务方案附:不属于的填写“无”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附件二:2、如非中小企业,无需此声明函。注:1、供应商除填写此函外,还需提供中小企业认定相关佐证材料,并且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予认定。日期: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磋商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请求: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质疑供应商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年月日质疑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人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