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管理 系统 基层 医疗卫生 医疗收费 电子中标结果公示(宣汉县卫生健康局2022)



一、项目编号:N5117222022000124

二、项目名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9号楼3栋5层1号
89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本次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施服务要覆盖全县42家乡镇卫生院
调研梳理医院相关业务流程,根据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业务特征,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改造信息系统; 实施联调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前置接口,与HIS系统、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签名认证系统等的数据交换接口,实现缴款人缴费后自动开具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基础功能; 部署实施医疗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结合医院的实际业务需要,满足医院医疗收费票据的全业务流程管理,如基本数据管理、系统后台管理、个性化业务梳理及售后运维服务、多点位多票种的管理、预警设置、电子票据的开具、退费欠费、本地化推送、票据打印、报表查询等适用医疗行业票据管理业务规范及内控要求的本地化系统,提供基层医疗卫生系统接口改造服务。
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安装部署并与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完成对接联调工作;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并达到验收条件。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894,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烨(采购人代表)、张芸棕、张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合理成本加利润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为:1395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孙家湾422号
联系方式:0818-5227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昌.海棠对面)
联系方式:0818-238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0818-2380008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2121504).pdf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2121504).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审报告.pdf
评审报告.pdf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采购编号:[N511722202200012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宣汉县卫生健康局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2年12月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1.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2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2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27.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28.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29.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30.南部县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31.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32.南充嘉陵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四川天府银行33.长宁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34.自贡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成都银行35.筠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36.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3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38.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3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6.雅安市商业银行4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41.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乐山市商业银行4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19.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43.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0.绵阳市商业银行44.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45.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7.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48.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第一章磋商邀请宣汉县卫生健康局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编号:N5117222022000124。二、采购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凡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内容进行响应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五、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八、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磋商地点: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昌.海棠对面)]。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宣汉县卫生健康局地址: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孙家湾422号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818-522779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昌.海棠对面)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818-2380008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宣汉县卫生健康局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4采购编号N5117222022000124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8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30000元(大写:玖拾叁万元整)。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作无效响应处理。9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30000元(大写:玖拾叁万元整)。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0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凡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13磋商保证金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15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1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2022年12月26日9:30(北京时间)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时间和磋商时间17磋商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响应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19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818-238000820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818-238000821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2成交通知书领取22成交通知书领取昌.海棠对面)23供应商询问23供应商询问昌.海棠对面)24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其他内容及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818-2380008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选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818-2380008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其他内容及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询问均不接受和回复。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818-2380008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昌.海棠对面)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25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宣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8-5713112联系地址: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755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7代理服务费以合理成本加利润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为:1395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相关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宣汉县卫生健康局。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和2.5.3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2.3.1和2.5.3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3.3.3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30%30分以本次有效的最低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30*100%。共同类评分因素2技术服务能力25%25分技术要求完全符合“第五章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平台部署实施要求”的得25分,其中带“▲”号的条款(共5条)为重要参数,有一项负技术类评分因素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偏离的每项扣3.92分,不提供不得分;其他条款为一般参数(共18条),有一项负偏离的每项扣0.3分。注: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实施方案32%3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项目概况分析及定位、②系统技术架构方案、③票据系统功能设计、④医院财政票据业务流程及管理分析、⑤系统具体部署实施方案、⑥实施人员配置安排及管理措施、⑦进度计划方案、⑧实施过程中的应急保障措施等结合以上要求对供应商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2分。每有一小项缺失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4分;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或只有简单描述却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每项扣2分。技术类评分因素4售后服务方案9%9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标准②系统运行中故障应急预案③培训方案。结合以上要求对供应商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9分。每有一小项缺失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3分;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或只有简单描述却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每项扣1.5分。技术类评分因素5履约能力4%4分供应商至2019年1月1日(含)起具有类似本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共同类评分因素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3.3.4本次综合评分法由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标得分=(A1+A2+……+An)/NA+(B1+B2+……+Bn)/NB+(C1+C2+……+Cn)/NC+(D1+D2+……+Dn)/ND。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为磋商小组人数。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5.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5.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5.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5.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5.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6.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6.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6.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6.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6.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6.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本合同仅供参考)合同编号:甲方:乙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2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采购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项目基本情况2.合同期限3.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4.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万元;2、万元;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3、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5.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6.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7.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8.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9.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0.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13.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和司法局各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附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2年月日签约日期:2022年月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宣汉县卫生健康局(单位名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施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营业收入为28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2.(标的名称),属于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2-12-22注: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3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17222022000124,项目编号:序序号号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名称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进行价格扣除技术服技术服务能力务能力(25分分)报价报价(30分分)实施实施方案方案(32分分)附加附加分环分环节节(9分分)履履约约能能力力(4分分)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得分汇总((100分)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是是/否13.243027.337481.570第一成交候选人: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94000(元)(捌拾玖万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15000(元)(玖拾壹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20000(元)(玖拾贰万元整)。2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5.429.3124.676166.380第一成交候选人: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94000(元)(捌拾玖万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15000(元)(玖拾壹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20000(元)(玖拾贰万元整)。3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5.429.1524.676166.220第一成交候选人: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94000(元)(捌拾玖万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15000(元)(玖拾壹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20000(元)(玖拾贰万元整)。2022-12-27-第1页-资格性审查报告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编号N5117222022000124N5117222022000124N5117222022000124N5117222022000124N5117222022000124N5117222022000124N5117222022000124N5117222022000124N5117222022000124审查依据审查依据审查依据竞争性碳商文件竞争性碳商文件竞争性碳商文件竞争性碳商文件竞争性碳商文件竞争性碳商文件竞争性碳商文件竞争性碳商文件竞争性碳商文件资格性审查内容是否与碳商文件规定一致是是否否递交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递交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递交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递交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递交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1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2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3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1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2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3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1名称1原因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是否碳商小组签字:监督代表签字:2022年12月26日碳商小组签字:监督代表签字:2022年12月26日碳商小组签字:监督代表签字:2022年12月26日碳商小组签字:监督代表签字:2022年12月26日碳商小组签字:监督代表签字:2022年12月26日碳商小组签字:监督代表签字:2022年12月26日碳商小组签字:监督代表签字:2022年12月26日碳商小组签字:监督代表签字:2022年12月26日碳商小组签字:监督代表签字:2022年12月26日碳商小组签字:监督代表签字:2022年12月26日碳商小组签字:监督代表签字:2022年12月26日符合性审查报告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编号N5117222022000124审查依据审查依据审查依据竞争性碳商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是否与碳商文件规定一致符合性审查内容是否与碳商文件规定一致符合性审查内容是否与碳商文件规定一致符合性审查内容是否与碳商文件规定一致是否否递交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递交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递交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递交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递交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递交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1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2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3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1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2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3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1名称1原因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3家及以上是否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是是否碳商小组签字监督代表签字: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6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评分汇总表采购项目编号:N5117222022000124序号供应商名称碳商小组成员1碳商小组成员2碳商小组成员3总分1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81.2480.7482.74244.72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63.7165.71199.13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69.5563.5565、5598.65碳商小组成员签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评审报告项目编号:N5117222022000124中国·四川2022年12月26日N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碳商文件。(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1、“宣汉县卫生健康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碳商,并委托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实施采购此项目。2、碳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竞争性碳商文件自2022年12月15日挂网公示。3、获取竞争性碳商文件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二、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标准详见竞争性碳商文件。三、购买竞争性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四、碳商地点和碳商小组名单(一)碳商地点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11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昌.海棠对面))。(二)碳商小组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3人组成的碳商小组: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五、开标情况(一)按照《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12月26日9:30(北京时间),在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竞争性碳商。(二)开标和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30,共收到3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三)开标大会由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主持,宣汉县卫生健康局进行现场监2督。(四)开标过程中,由供应商及监督老师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了检查。(五)开标过程是否顺利(如不顺利,请陈述基本事实)六、评审情况及说明(一)评审过程情况1、评审过程程序执行情况。正常2、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审的情形。店。3、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审的情形。否。(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三)供应商澄清情况元(四)有效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2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3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单位名称原因1(六)供应商得分及排名。投标人名称报价(元)得分排名易视飞科技成都有限公司89.4万244.721四川云冠安联科技有限公司91.5万199.132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司92万198.653序号1233七、碳商小组授标建议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成交候选人顺序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金额(元)最终总得分第一成交候选人易视飞科技成都有公司89.4万24472第二成交候选人四三三安联科技有限司91.55199.13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安馨科技有限公927198.65八、碳商小组有不同意见的说明本小组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是否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碳商小组监督人员签字: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票据管理 系统 基层 医疗卫生 医疗收费 电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