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 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2022)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ZX-2022-113(招标文件编号:HBZX-2022-11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评捷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苑路32号3幢9层905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包
折扣率(%):98.0000000
供应商名称:河北金穗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银河北路201号馨芳地小区A1-1-1001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包
折扣率(%):98.0000000
供应商名称:河北中翰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东侧紫金城商住楼第1幢4单元7层4-702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三包
折扣率(%):95.0000000
供应商名称:邢台市丰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公园东街与园林街交叉口东北角园林综合楼四楼408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四包
折扣率(%):98.0000000
供应商名称:廊坊市浩然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99号凯悦花园11-12号楼-1-613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五包
折扣率(%):93.0000000
供应商名称:廊坊市瑞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廊坊市广阳区上善颐园蓼汀苑商业1号楼1单元4层40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六包
折扣率(%):96.0000000
供应商名称:廊坊实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新奥小区西侧第1幢5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七包
折扣率(%):9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中评捷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格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河北金穗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格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河北中翰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格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邢台市丰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格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廊坊市浩然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格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6
廊坊市瑞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格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7
廊坊实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文阁、黄惠云、王佩英(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信息:
第一包:
中标人:北京中评捷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市大兴区金苑路32号3幢9层905室
中标金额:查账征收的企业按照98%的标准收费;定率征收的企业按照98%的标准收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二包:
中标人:河北金穗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银河北路201号馨芳地小区A1-1-1001
中标金额:查账征收的企业按照98%的标准收费;定率征收的企业按照98%的标准收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三包:
中标人:河北中翰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东侧紫金城商住楼第1幢4单元7层4-702号房
中标金额:查账征收的企业按照95%的标准收费;定率征收的企业按照95%的标准收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四包:
中标人:邢台市丰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公园东街与园林街交叉口东北角园林综合楼四楼408室
中标金额:查账征收的企业按照98%的标准收费;定率征收的企业按照98%的标准收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五包:
中标人:廊坊市浩然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99号凯悦花园11-12号楼-1-613
中标金额:查账征收的企业按照93%的标准收费;定率征收的企业按照93%的标准收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六包:
中标人:廊坊市瑞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廊坊市广阳区上善颐园蓼汀苑商业1号楼1单元4层403号
中标金额:查账征收的企业按照96%的标准收费;定率征收的企业按照98%的标准收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七包:
中标人:廊坊实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新奥小区西侧第1幢5层
中标金额:查账征收的企业按照95%的标准收费;定率征收的企业按照95%的标准收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
地址:廊坊市文安县
联系方式: 苗雷雷 15076666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一幢2单元12层2-1206号房
联系方式:陈旭 0316-2381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雷雷
电 话: 1507666624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税务服务/其他税务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
文安县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10:4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文阁、黄惠云、王佩英(组长)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雷雷
项目联系电话
15076666246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廊坊市文安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苗雷雷 15076666246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一幢2单元12层2-1206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旭 0316-2381932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docx磋商文件.docx
附件2
附件.rar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项目编号:HBZX-2022-113竞争性磋商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码:HBZX-2022-11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采购需求: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因时间紧、任务重,为完成工作任务,该项目分为7个包共引入7家中介服务机构,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包号顺序开评标,每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参与后续包的评标)。详见项目采购需求。预算金额:95万元4、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①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不需要提供,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存档)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售价:每个标段500元方式:其它地点: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廊坊发展大厦B座1803室)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及其他开标地点: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9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10时30分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报名时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身份证;(4)投标单位需提供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且报名时需提供原件以备核验。发布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其他补充事宜联系方式:陈旭0316-2381932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一幢2单元12层2-1206号房名称: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苗雷雷15076666246地址:廊坊市文安县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电话:0316-2381932项目联系人:陈旭3.项目联系方式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地址:廊坊市文安县联系方式: 苗雷雷 15076666246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一幢2单元12层2-1306号房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旭 0316-2381932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6-23819323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文安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4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HBZX-2022-113-()供应商应填写相对应的包号,例如供应商所投包号为第1 包,项目编号为HBZX-2022-113-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最高限价详见第三部分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采购内容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因时间紧、任务重,为完成工作任务,该项目分为7 个包共引入 7 家中介服务机构,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包号顺序开评标,每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参与后续包的评标)9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质量及验收标准10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1评审程序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竞争性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评审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就本采购项目的服务事宜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对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的得分多少排列其名次,确定三名候选成交供应商。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评分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汇总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响应情况顺序排列,并根据要求写出书面评审报告。具体评分内容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12磋商主要内容包括商务、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1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截止时间提疑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下午16:00答疑截止时间:2022年12 月23日下午17:0014联合体申请不接受15付款方式 清算工作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一年后无问题一次性付清。16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9 日10时30分 ;地点: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具体时间以开标前代理通知为准)18磋商时间、地点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9日10时30分;地点: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具体时间以开标前代理通知为准)19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日历日)20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印章)2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文件1份(PDF或WORD格式)2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正、副本分别胶订。正、副本、电子版文件统一密封在一个袋子里。2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等,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标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开标前不得启封等。26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①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不需要提供,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存档)②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4、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2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服务承诺、服务期限、报价、响应有效期、付款方式等。28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处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确定后,按无效标处理。39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0投标报价要求查账征收的企业,①按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审核可扣的开发成本为依据。开发成本在1(含)亿元以下部分,按开发成本的万分之二点五结算;开发成本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开发成本的万分之零点八结算;②对于清算审核后,按补交土地增值税税款的百分之一结算;③以上两种结算方式按低者结算。定率征收的企业,①按查补土地增值税税款为依据,按查补税款的百分之三结算(查补税款为企业实际收入减去企业按预缴土地增值税时对应的收入来确定,即查补土地增值税=查补收入(不含增值税)*5%(核定征收率));②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一;③以上两种结算方式按低者结算。投标单位按以上标准的百分比进行投标。2.采购内容1.2本采购项目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1.1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项目说明(一)总则二、供应商须知4.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每个标段6000元。4.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供应商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4.费用3.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合格的供应商2.1本项目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4.3供应商人要充分考虑各种意外因素和工作量,本项成交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再额外追加经费。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2除5.1内容外,采购人在供应商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6)主要合同条款(参考)。(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3)项目采购需求;(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6.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布。6.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6.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发出的澄清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供应商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文件的,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供应商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供应商基本信息。9.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磋商总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9.报价货币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8.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7.语言11.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1.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供应商不得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删改,否则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所包含的内容。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9.2磋商报价总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人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11.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1.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文件处理。11.1供应商须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作为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2.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申请将被拒绝。12.磋商有效期(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3.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逐页编码。13.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视为无效。13.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个人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准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准。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2.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志正本制作应符合以上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申请处理。副本内容应与正本内容一致,如出现正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个人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供应商应签字和盖章。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盖章要求13.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3.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16.2不接受邮寄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6.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第15条、第16条规定,盖章并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5.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公章)。1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文件应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开标前不得启封等。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等,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8.磋商(四)磋商与评审17.3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17.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5条、第16条规定进行盖章、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17.1供应商在递交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6如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18.5磋商小组认定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磋商小组判定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具有响应性的依据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8.3磋商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18.2磋商小组成员为3人,且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专家库中抽取确定。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现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校验;代理人参加磋商现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供采购代理机构校验。以上证件均须由供应商在验证现场单独出示,不能以响应性文件中封存的原件代替。未能出示证件及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无效磋商处理。18.1竞争性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供应商参加磋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红色)的;(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分正、副本及正副本数量不符合要求的;(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19.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按照无效文件处理:19、评审18.7磋商过程应做好记录,相关各方签字确认。(9)供应商报名时的名称和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名称不一致的;(8)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重要指标描述不清和文字、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辨认的;(6)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包括格式、内容)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5)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评审表要求提供供应商的资格文件的;19.5评审办法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9.4磋商开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或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由代理机构另行组织采购。19.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2按照递交响应性文件先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1)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0)未按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21.确定成交供应商与公示成交结果(五)确定供应商20.2供应商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导致其被取消磋商资格。20.1自磋商之日起到成交通知发出之日止,供应商不得就评审内容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询问,被询者亦不得泄露评审有关内容,泄露者将被追究责任。20、磋商的保密要求19.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磋商文件。22.签订合同(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1.3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落选原因,不退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21.2磋商结束后确定排名前三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入围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并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磋商小组根据第四部分评分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汇总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响应情况顺序排列,并根据要求写出书面评审报告。21.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的得分多少排列其名次,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签署地进行处理。2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3.履行合同2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做实质性修改。22.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递补,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七)、质疑、投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格式可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按类别确定优先采购的范围。财政部、环保总局将适时调整清单,并以文件形式公布。1.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一)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政府采购政策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部门提起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1.采购节能产品对于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节省财政资金,推动企业节能技术进步,扩大节能产品市场,提高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确保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落到实处。(二)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规定:5.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4.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为清单的公告媒体。为确保上述信息的准确性,未经财政部、环保总局允许,不得转载。(三)①参加本项目投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或属于监狱企业的,同时满足《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享受文件规定的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6.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5.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http://www.cern.gov.cn/)、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为节能清单公告媒体。为确保上述信息的准确性,未经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允许,不得转载。节能清单中新增节能认证产品,将由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节能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中按类别确定实行政府采购的范围,并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的形式公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未按本条要求提供材料的,资格评审时不予通过。)符,将不享受此项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请自行明确中小企业划分行业,如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与本项目不无效信息、无法核实其真实性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不予认可,不享受扶持政策;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小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条件(详见财库[2017]141号)(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的证明文件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五)监狱企业5.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4.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八),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1.5必须严格按照与税务审计内容相关的财政、税收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进行服务。1.4税审机构接受委托服务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税务审计工作,严格按照约定时间提交税务审计报告,不得将服务项目转让他人;1.3税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进行税务审计工作中,对被审计企业涉及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进行保密;1.2具有良好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1.1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税务审计业务的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出具的税务审计报告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以及凭证账簿审核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7.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7.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7.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6投标人应按照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开展具体工作。实际工作过程中,采购人对投标人每个项目审核过程中的完成时间、审核质量、资料保管移交、工作底稿、遵守回避原则和保密原则、配合情况等事项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服务费用的结算挂钩。2.1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税务审计业务的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出具的税务审计报告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2.1进入税务审计中介机构资格的单位,将参与税务审计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文安县税务局将根据税务审计工作质量合理分配审计工作任务;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2.5必须严格按照与税务审计内容相关的财政、税收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进行服务。2.4税审机构接受委托服务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税务审计工作,严格按照约定时间提交税务审计报告,不得将服务项目转让他人;2.3税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进行税务审计工作中,对被审计企业涉及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进行保密;2.2具有良好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2.2.5不按照执业准则要求执业的;2.2.4泄露被审计企业商业秘密的;2.2.3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2.2.2因过失出具有重大遗漏报告的;2.2.1与被审计企业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的;2.2税务审计中介机构出现下列情形的,视情况取消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拒付相关费用。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标的的数量:7个标段,本项目共分为7个标段,其中1、2标段均包含2个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3-7标段均包含1个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2.2.6向被审计企业索取、收受酬金、其他财物,或者利用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付款方式:清算工作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一年后无问题一次性付清。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实地审核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审计过程和审计报告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一、磋商及评审原则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按照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开展具体工作。实际工作过程中,采购人对投标人每个项目审核过程中的完成时间、审核质量、资料保管移交、工作底稿、遵守回避原则和保密原则、配合情况等事项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服务费用的结算挂钩。3、预算金额:人民币95万元定率征收的企业,①按查补土地增值税税款为依据,按查补税款的百分之三结算(查补税款为企业实际收入减去企业按预缴土地增值税时对应的收入来确定,即查补土地增值税=查补收入(不含增值税)*5%(核定征收率));②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一;③以上两种结算方式按低者结算。投标单位按以上标准的百分比进行投标。2、报价要求:查账征收的企业,①按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审核可扣的开发成本为依据。开发成本在1(含)亿元以下部分,按开发成本的万分之二点五结算;开发成本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开发成本的万分之零点八结算;②对于清算审核后,按补交土地增值税税款的百分之一结算;③以上两种结算方式按低者结算。(1)听取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项目情况的介绍。磋商小组还应熟悉如下情况:磋商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磋商工作规则。磋商小组成员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磋商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评审工作准备二、磋商和评审程序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见“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其中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首先对申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审查按照供应商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资料原件,其中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对申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3)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内容及磋商和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2)阅读、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资料,获取磋商和评审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磋商的目标、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结果进行记录,磋商记录(包括磋商过程中明确的技术、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条款)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确认。经签字(或签章)确认后的磋商记录将作为成交后采购人与供应商签署合同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为磋商代表,磋商过程中应有商务及技术等人员(总人数不超过3人)共同参加磋商。磋商过程文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资格及符合性评审完成后,按磋商顺序,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根据项目需要将可能安排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仅针对可磋商内容进行,包括技术、服务及合同主要条款。4、竞争性磋商磋商活动中,应当给予每个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和报价相同的机会;磋商双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对实质性响应供应商需要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提供较充分的时间,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在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该供应商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见综合评分表附表三)。6、综合评审打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5、磋商内容确认及最后报价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四、评审报告内容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评分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汇总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响应情况顺序排列,并根据要求写出书面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的得分多少排列其名次,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本项目成交人。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并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符合性评审表2、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供应商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其市级及以上对口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投标响应文件中须附有其复印件),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审查不通过。附表二:符合性评审表注:1、以上材料,评标时须提供原件;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或为无效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资格评审内容及标准附表一:资格评审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具备,并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并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备,并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4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提供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具备,并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6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具备,并需提供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7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具备,并需提供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以截图形式留存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相关证件名称一致(名称变更的,出具齐全的变更手续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出的格式、签字盖章完整。服务质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服务价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情况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满足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要求附表四:二次报价表说明:各项评分应在评分范围内,否则无效,由评委对各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并列表说明各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后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磋商归档资料保存,供应商的得分应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详细评审表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即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附表三:综合评分表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 分 标 准1投标报价20分查账征收:1、根据招标人规定,本项目报价标准的100%为最高上限,报价超过上限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低于成本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废标处理2、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3、计算过程中,每一步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1投标报价20分定率征收:1、根据招标人规定,本项目报价标准的100%为最高上限,报价超过上限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低于成本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废标处理。2、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3、计算过程中,每一步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整体实施计划与服务方案32分根据投标人的整体实力情况编写,对招标人及项目的理解、服务方案、项目质量保证措施、项目保密措施 、项目进度保证措施、项目应急处理方案、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情况进行横向对比量化得分,未提供方案或不能满足需求的不得分。以此为基础: ①根据投标人整体实力情况,对招标人及项目的理解全面性、深度、契合性相对比较 0-3.00 分; ②对投标人招标服务方案的系统性、专业性、行业性、落地性相对比较0-5.00 分; ③根据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的相对比较0-5.00 分;④根据投标人安全措施、保密措施的相对比较0-5.00 分;⑤根据投标人项目进度保证措施的相对比较0-5.00 分;⑥根据投标人项目应急处理方案的相对比较0-3.00 分;⑦针对本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相对比较0-3.00分;⑧针对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科学性、可行性相 对比较0-3.00分3内部管理制度13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的工作质量制度、执业办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及回避管理制度等进行横向对比量化评分,未提供的或不满足 需求的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工作质量制度全面合理的得 0-4.0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执业办事制度全面合理的得 0-3.0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合理的得 0-3.0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回避管理制度全面合理性的得0-3.00分4服务承诺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服务承诺细致程度,承诺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进行横向对比,进行量化评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承诺内容的售后服务队伍全面合理的得0-4.0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承诺内容的服务流程全面合理的得0-4.0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承诺内容的质量保证全面合理的得0-4.00分; 5项目团队配置10分具备3名具有《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注册会计师且项目负责人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一名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注: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其他项目组成员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5项目团队配置10分根据各岗位人员数量配备、服务时间安排、人员素质、主要管理人员和各类人员服务经验和专业素质等进行横向对比量化评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各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全面合理的得 0-4.0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服务时间安排全面合理的得 0-3.0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素质、主要管理人员和各类国家税务总局文安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项目人员服务经验和专业素质等全面合理的得 0-3.00分。6近三年相关业绩3分投标单位每提供一份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合同得1.5分;最高得3分。(提供本企业自2019年10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原件。类似业绩合同或协议应满足合同或协议签订的基本要素:双方公章、双方签字、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等信息齐全,否则不予认可)7合计100分注:1、此表不需要附在响应文件中;年月日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元(人民币)二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服务期限投标报价我方同意,查账征收的企业,①按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审核可扣的开发成本为依据。开发成本在1(含)亿元以下部分,按开发成本的万分之二点五结算;开发成本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开发成本的万分之零点八结算;②对于清算审核后,按补交土地增值税税款的百分之一结算;③以上两种结算方式按低者结算。按照 %的标准收费;定率征收的企业,①按查补土地增值税税款为依据,按查补税款的百分之三结算(查补税款为企业实际收入减去企业按预缴土地增值税时对应的收入来确定,即查补土地增值税=查补收入(不含增值税)*5%(核定征收率)),②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一;③以上两种结算方式按低者结算。按照 %的标准收费。注:查账征收与定率征收需单独报价。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编号:说明注: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附表)的,请供应商严格按照附表格式编写(表格可以扩展,另有规定的表格除外),未提供格式的内容请供应商自行编写。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最终报价应为服务验收合格支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4、以上价格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服务费,包含人工费、技术咨询费、各种成果文件的审核费、税费等全部费用。3、此表为多页时,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2、此表供应商提前盖好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在最终报价时使用;供应商:(打印名称并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第包(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我方同意,查账征收的企业,①按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审核可扣的开发成本为依据。开发成本在1(含)亿元以下部分,按开发成本的万分之二点五结算;开发成本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开发成本的万分之零点八结算;②对于清算审核后,按补交土地增值税税款的百分之一结算;③以上两种结算方式按低者结算。按照%的标准收费;根据贵方编号为(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包招标文件,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根据此函,我单位宣布同意如下:致: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投标函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4、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天(日历日)。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同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服务期:。按照%的标准收费。定率征收的企业,①按查补土地增值税税款为依据,按查补税款的百分之三结算(查补税款为企业实际收入减去企业按预缴土地增值税时对应的收入来确定,即查补土地增值税=查补收入(不含增值税)*5%(核定征收率)),②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一;③以上两种结算方式按低者结算。电话:传真:地址:邮编: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寄:7、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单位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投标人身份证明(二选一)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邮箱: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座机):法定代表人身份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反面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被授权委托人基本情况:本授权书声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采购人)的投标活动,就(项目名称)包进行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司均予以承认。(采购人):(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签字: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手机、座机):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承诺书后附:被授权人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一)开标一览表四、投标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为了体现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在不损坏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要求下,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了保障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提高采购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等,我单位特此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若出现上述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服务期限投标报价我方同意,查账征收的企业,①按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审核可扣的开发成本为依据。开发成本在1(含)亿元以下部分,按开发成本的万分之二点五结算;开发成本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开发成本的万分之零点八结算;②对于清算审核后,按补交土地增值税税款的百分之一结算;③以上两种结算方式按低者结算。按照 %的标准收费;定率征收的企业,①按查补土地增值税税款为依据,按查补税款的百分之三结算(查补税款为企业实际收入减去企业按预缴土地增值税时对应的收入来确定,即查补土地增值税=查补收入(不含增值税)*5%(核定征收率)),②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一;③以上两种结算方式按低者结算按照 %的标准收费。注:查账征收与定率征收需单独报价。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编号:说明(此部分内容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六、服务承诺(此部分内容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五、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七、商务标响应情况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响应时间承诺函;服务承诺;应急响应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招标商务条款投标商务条款偏离情况1服务期限2付款方式3投标有效期4...56…2、商务条款是指在商业事务方面对投标人的要求。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等内容。1、不管投标人所提供的的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相同,投标人都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如有负偏离将做为无效标书处理。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2、本表后附专业人员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社保交纳证明扫描件按序号编写注:1、序号1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自行编写)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八、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配备姓名职务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主要经验及承担过项目姓名职务职称证书名称证号专业任职年限主要经验及承担过项目投标人名称(公章)九、类似业绩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投标人:(盖章)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完成时间合同总价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下列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相应提供:十、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投标人:(盖章)(注:1、本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按序号编写)6、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3、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提供承诺函)。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附件:合同具体内容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性文件、采购内容及澄清修改(如有)等内容协商编写。第六部分主要合同条款(参考)十一、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如有)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放置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能提供上述原件扫描件可提供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签章确认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无法提供则视为无此证件,做无效投标处理。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机构 土地增值税清算案卷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