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工程 跟踪审计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



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常采竞磋[2022]0167号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分包1
中标供应商名称: 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中标供应商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178号三楼301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分包:1服务范围:本次招标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延政西大道至长扬路段施工项目起于延政西大道,终于长扬路,全长2.956 公里,现进行拓宽改造,全线新建桥梁3 座。本次施工限价3.4亿(不含交安、绿化等附属工程)。服务要求:本次招标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延政西大道至长扬路段施工项目起于延政西大道,终于长扬路,全长2.956 公里,现进行拓宽改造,全线新建桥梁3 座。本次施工限价3.4亿(不含交安、绿化等附属工程)。服务时间:工程跟踪审计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和采购人需要,可以分季度或者分单项进行审计服务标准:本次招标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延政西大道至长扬路段施工项目起于延政西大道,终于长扬路,全长2.956 公里,现进行拓宽改造,全线新建桥梁3 座。本次施工限价3.4亿(不含交安、绿化等附属工程)。 

五、评审专家名单:
阮青芳,张继红,周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是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或者政采贷平台(https://www.cz-credit.cn/zqt/)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
联系人:窦女士
电 话:0519-81661717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519-85588165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戴女士
电 话:0519-855881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通知书
3.中小企业申明函

附件:
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招标文件.doc
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招标文件.doc 附件:
常采竞磋[2022]0167号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成交通知书.zip 附件:
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编号/包号:常采竞磋[2022]0167号项目名称: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一章采购邀请3目录2目录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1.项目编号/包号:常采竞磋[2022]0167号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1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44第四章采购需求395.采购需求:项目最高限价:61.43万元4.项目预算金额:96.25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96.251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起于环湖北路,沿腾龙大道老路向北,终于长扬路,长约4.093 公里,主路设计时速60kmh,辅路设计时速40kmh。本次一期工程(除先导段)为延政西大道至长扬路,全长2.956 公里,建安费约3.4亿元(不含交安、绿化等附属工程),对应范围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等工程的全过程程跟踪审计。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接受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6.合同履行期限:工程跟踪审计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和采购人需要,可以分季度或者分单项进行审计,工程实施期间需要入驻现场配合工作,具体入驻人员要求及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本项目分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1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1.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五、开启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http://czj.jscz.org.cn/cgzx/login?bs=5)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国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1办理CA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2.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客户端下载下载”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8注意事项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7电子开标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名称: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519-81661717联系人:窦女士地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电话:0519-85588161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戴女士电话:0519-85588165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姚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一说明供应商须知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3.5分包除了“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情形以外,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24.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纸质书面送达24.2质疑质疑送达形式:纸质书面送达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 称: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 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联 系 人:窦女士电  话:0519-816617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519-85588165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戴女士 电  话:0519-8558816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进口产品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信息安全产品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正版软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响应费用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草案条款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供应商须知采购邀请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构成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四响应文件的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本项目使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提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交易模式,使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五评审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本项目不公开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磋商小组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终止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询问与质疑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代理费。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资格性检查要求《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一、评审程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符合性审查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分项报价表》,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提供承诺书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除前面已提供的实质性格式文件以外,还需提供: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8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9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1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2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如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3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4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系统判定使用同一机器注册码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系统判定使用同一机器注册码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6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7实质性条款(★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实质性条款(★号条款)要求的;如有的,根据下面列出的实质性条款,按照序号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的,则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提交最终报价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无。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其他:______。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见评标标准相关评分项。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见评标标准相关评分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报告违法行为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评审材料1.1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0主观分   下列(2.1,2.2,2.3,2.4,2.5,2.6,2.7,2.8,2.9)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2.1审计实施大纲:审计实施大纲完整、详细、工作思路清晰,审计目标明确,审计工作的内容、方法得当,要有针对性,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非常恰当适用的得5分,较为恰当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表述该项内容的不得分。5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2工作方案:跟踪审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完整、重点突出,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非常恰当适用的得5分,较为恰当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表述该项内容的不得分。5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3内部控制:材料、设备造价控制内容齐全,措施可行。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非常恰当适用的得5分,较为恰当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表述该项内容的不得分。5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4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内容齐全,措施可行。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非常恰当适用的得5分,较为恰当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表述该项内容的不得分。5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5专业分析:针对被审计项目的各专业特点,提出具体措施(包括路基、路面、桥梁等专业),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非常恰当适用的得5分,较为恰当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表述该项内容的不得分。5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6技能保障:熟悉服务区域近两年市场价格、计价依据等造价信息,以及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相关管理制度,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非常恰当适用的得5分,较为恰当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表述该项内容的不得分。5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7资料归档:清晰明了、沟通顺畅的管理网络(网络图表示),有日常审计资料的归集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非常恰当适用的得5分,较为恰当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表述该项内容的不得分。5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8服务保障:与采购人、相关管理机构及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机制的完善性(可以包括关系架构体系,以及服务响应机制、变更汇报机制、争端解决机制等),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非常恰当适用的得5分,较为恰当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表述该项内容的不得分。5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9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投标人以往工程造价审计的经验,对项目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特别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控制工程投资等方面应注意的环节,如何合理控制投资以及提高审计质量等方面,提出合理的措施和建议,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针对问题提出恰当审计建议的,反映的问题、原因、建议非常恰当适用的得5分,较为恰当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表述该项内容的不得分。5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客观分3.1企业业绩: 1、2019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指道路或桥梁工程)的造价跟踪审计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20分。注:本项合计最高得20分。以上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分201、提供提供委托协议书或咨询合同; 2、提供工程造价审定单。 注: 1、以上两项材料缺一不可。 2、时间以最后一张审定单所载时间为准,如同一张审定单签注时间不统一,以最早时间为准。 3、单个项目以合同界定,一个合同为一个项目3.2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 2、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3、2019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指道路或桥梁工程)的造价跟踪审计业绩,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以上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分。8.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2.提供造价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3.提供提供委托协议书或咨询合同; 4.提供工程造价审定单。 注:1.以上3-4项材料缺一不可。2、时间以最后一张审定单所载时间为准,如同一张审定单签注时间不统一,以最早时间为准。3、单个项目以合同界定,一个合同为一个项目。、4、项目负责人以委托协议书或咨询合同所载为准。3.3项目组成员: 1、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国家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有一证得1分,最高得6分。 2、以上成员中具备中级职称,每有1人得1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有1人得2分;本项限评5人,最高得10分。 2、项目组成员除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外具有其他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的,每有1个执业资格证加0.5分,最高得4分。141.提供项目组其他成员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2.提供造价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其他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 3.提供项目组成员职称证书。3.4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5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6提供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建安费约3.4亿元,建设工期为2年。(2)概算总投资及建设工期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起于环湖北路,沿腾龙大道老路向北,终于长扬路,长约4.093公里,主路设计时速60km/h,辅路设计时速40km/h。本次一期工程(除先导段)为延政西大道至长扬路,全长2.956公里,建安费约3.4亿元(不含交安、绿化等附属工程),对应范围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等工程的全过程程跟踪审计。(1)工程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第四章采购需求4、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3、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2、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1、工程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审标、询价等;二、审计主要工作内容:该项目预算61.43万元,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的45%计取。10、负责组织召开审计情况交流沟通例会,每个季度至少一次。9、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提出项目管理建议。8、协助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7、政府部门审计时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6、采购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5、审核工程价款调整,变更签证等;三、服务要求:15、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务。14、其他《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的通知》厅财字(【2013】300号)规定的审计内容。13、对审计提出问题应给予相应的整改指导,相应内容纳入履约考核。12、每半年出具一次项目跟踪审计阶段性审计报告。11、负责报送每个季度审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6、协助采购人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向甲方和相关单位提供造价跟踪动态分析报告及各类报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一周内提供审核意见。5、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意见。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向采购人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3、造价跟踪人员应参与本工程所有工程量的测量和确定,与甲方及监理单位配合,共同负责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并在相关资料上签字确认。对所有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与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一起进行现场踏勘,并留下影像资料。2、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熟悉施工图与施工现场的状况。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五、拟派人员需求数量工程跟踪审计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和采购人需要,可以分季度或者分单项进行审计,工程实施期间需要入驻现场配合工作,具体入驻人员要求及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四、审计时间9、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资料的报送与管理工作。8、负责对施工单位申报的人材机价格组织询价并提供询价依据。7、及时初审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和最终结算报告。★根据常财建(2018)25号文规定,需回避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必须承诺:相关专业拟派人员在履行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期间常驻工地现场办公;中标后不得将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做承诺者视作无效投标,虽做出承诺但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未遵守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六、实质性响应条款4、工程跟踪审计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和采购人需要,可以分季度或者分单项进行审计,工程实施期间需要入驻现场配合工作,具体入驻人员要求及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未经采购人同意,审计单位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审计人员;因不可抗力原因确实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不得降低造价咨询资格标准。2、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本项目拟派人员的基本需求为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及涉及专业自行配备,一旦确定不得更换)。八、其它项目完工,完成工程结算审计且履约考核合格的,支付至结算审计费用的95%;5%待完成行政机关对项目的审计后支付。每年年底按照已完成的各工程结算审定价计算咨询费,工程核减不计算追加费用。咨询费计算:本项目约定暂估审定工程造价34000万元。结算时,咨询费=实际审定工程造价*(报价/34000万元)。七、服务费支付方式★非常州本地企业必须承诺:拟派人员在履行项目审计服务期间全部驻常州办公;中标后不得将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上不做承诺者视作无效投标,虽做出承诺但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未遵守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咨询人(乙方):采购人(甲方):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本次采购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采购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内容,当采购人有合理要求时,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此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按采购文件时间要求提交服务成果。2、乙方在项目审计咨询业务活动中有与施工单位串通作弊、索要或收受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礼品礼金、接受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影响其独立公正执业的免费服务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扣减审计咨询服务费的20%,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取消下轮政府采购投标资格。1、在甲方组织的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咨询服务复查中,因乙方自身责任原因造成复查核减率超过3%(不含3%)的,甲方可要求项目委托方扣减乙方10%的审计咨询服务费,3%及以上每核减1%,加扣5%审计费。1、本合同书;三、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审计结束止。一、乙方通过招投标获得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服务商资格。采购人委托咨询人承担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咨询费计算:本项目约定暂估审定工程造价34000万元,审计咨询服务费用暂估合同价(报价)万元。结算时,咨询费=实际审定工程造价*(报价/34000万元);税金根据中国政府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四、咨询费及税费5、审计咨询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国家及省、市有其他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招标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2、中标通知书;1、甲、乙双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义务的延误或不能履行,不承担没收履约保证金、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六、不可抗力2、建立审计服务廉政机制,在委托审计合同订立的同时,乙方应与签订合同的委托方签订廉政承诺书,由乙方对廉洁从业作出书面承诺,作为委托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立审计服务考核机制,具体建设项目的委托方根据制定的中介机构审计考核办法,对乙方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及审计费用支付办法:审计服务费结算时,委托方可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在合同费率收费基数基础上予以扣减。五、有关事项约定咨询费支付时间:每年年底按照已完成的各工程结算审定价计算咨询费,工程核减不计算追加费用。项目完工,完成工程结算审计且履约考核合格的,支付至结算审计费用的95%;5%待完成行政机关对项目的审计后支付。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七、合同的解除3、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同时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采取必要措施继续履行其相应义务。如果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义务的合同。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下列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因素包括:战争和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6)乙方在开展审计服务中,存在重大工作过失并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5)乙方未按承诺的价格提供服务的。(4)乙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入围审计服务商资格以及在《项目审计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放弃或转让的。(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1)经查实乙方存在行贿或有收受、索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的各种财物和免费服务行为和被相关部门核实存在违反廉政规定或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司法机关或行政监管部门查处的。6、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5、如果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取消其入围审计服务商资格。该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具体项目委托方已经采取和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和补救措施的权力。(10)标书规定的其他情况。(9)乙方违背本协议第五条有关事项约定的任何一项。(8)乙方在履行审计服务期间违背投标书中承诺的。(7)乙方在开展审计服务中,与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串通作弊、出具虚假报告的。5、在甲方组织的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咨询服务复查中,因乙方自身责任原因造成复查核减率超过3%(不含3%)的,甲方可要求项目委托方扣减乙方10%的审计咨询服务费,3%及以上每核减1%,加扣5%审计费。4、乙方在项目审计咨询业务活动中有与施工单位串通作弊、索要或收受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礼品礼金、接受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影响其独立公正执业的免费服务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扣减审计咨询服务费的20%,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取消下轮政府采购投标资格。3、乙方应严格执行《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常财规〔2017〕6号)相关规定,如存在企业资质、业绩、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谋取中标的,将取消本轮入围审计服务商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罚。2、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1、甲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十、合同生效及其它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九、争议解决电话:电话:代理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1.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法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与该项目的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廉政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传真:传真:(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5)采购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供应商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4)采购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采购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3)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供应商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供应商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采购人的义务(4)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采购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1)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供应商的义务(6)采购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7.本合同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6.本合同有效期为采购人和供应商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供应商或供应商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2)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采购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供应商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1)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应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违约责任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2年月日日期:2022年月日采购人:(盖章)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供应商:(盖章)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各执—份,送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一、资格证明文件日期: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采购人名称)致: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加盖公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实质性格式)(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2-1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如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必须提供。格式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响应。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拟分包情况说明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合计:甲方(供应商):________附: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2)如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1)本表仅在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进行的分包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要求填写。说明: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1.分包内容: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说明: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___________为本次响应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响应,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由____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响应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采购项目的响应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联合协议(2)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1)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_______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1)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4)其他(3)如本项目(包)是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是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如是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2)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此时声明函属于实质性格式。说明:7)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6)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证明的,价格分评审不予价格扣除。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1响应函(实质性格式)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加盖公章)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一览表4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序号项目名称大写小写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分项报价表5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序号分项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响应价格序号分项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12345……总价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4.上述各项的服务内容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条款偏离表6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采购需求偏离表7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2)项目管理方案;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8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项目编号: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9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6)其他。5)优惠条款或承诺;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项目编号: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10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1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小微企业声明函模板请参考采购文件提供的文件模板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名称)的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一期工程(除先导段)跟踪审计项目(项目名称)(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3725万元,资产总额为498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月13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经济发展局中小微企业认定函兹有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为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178号三楼301室。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该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相关要求,认定为小型企业。此函仅用于企业招投标使用。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 跟踪审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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