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修缮中标结果公示(宁德市临海水乡渔港开发有限公司2023)



宁德市临海水乡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上汽科技创新孵化园人民会场改造修缮项目合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HCG-2022-016
采购项目名称:宁德市上汽科技创新孵化园人民会场改造修缮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公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临海水乡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八都村新街1号一层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3-2397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竣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6号碧海云天1幢1梯1401室            
联系方式:小黄18759303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1875930352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德市上汽科技创新孵化园人民会场改造修缮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宁德市临海水乡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蕉城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1月17日 18:3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
18759303526

采购单位
宁德市临海水乡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八都村新街1号一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先生0593-239777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竣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6号碧海云天1幢1梯1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黄18759303526

附件:

附件1
2023.1.13宁德市上汽科技创新孵化园人民会场改造修缮项目合同(1).pdf2023.1.13宁德市上汽科技创新孵化园人民会场改造修缮项目合同(1).pdf

宁德市上汽科技创新孵化园人民会场改造修给项目施工采购合同甲方:宁德市临海水乡渔港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全称)乙方:福建蓝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全称)签订日期:2023年1月13日根据项目编号为JHCG-2022-016的宁德市上汽科技创新孵化园人民会场改造修维项目(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碳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成交通知书、施工图、工程量清单。2、合同标的宁德市上汽科技创新孵化园人民会场改造修给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叁万伍仟壹佰玖拾元(¥2935198成交下浮率6%。(K值作为结算依据,工程量按实结。最终结算金额=成交下浮率结合《经财政审核后的预算价》中的综合单价计算后根据实际的施工量进行最后审核结算))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5、合同标的应符合碳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5.1、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3《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13-119-20102《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03-2013《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安全文明施工5.2、安全施工与检查5.2.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5.2.2、成交人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如脚手架、施工用电、吊装设备、劳务用工等安全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5.2.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5.3、文明施工要求5.3.1、严禁在施工现场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5.3.2、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5.3.3、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5.3.4、其余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5.3.5、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整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5.4、施工机具进场要求5.4、满足施工需求,合理分配资源。5.5、施工材料要求3施工期间,若采购人提出主要施工材料在进场前应出具产品合格文件、检测报告,成交人应及时提供并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使用于施工,其性能及技术指标应达到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相关参数及要求。若检测不合格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5.6、成交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义务主动与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如有影响施工工作的问题必须及时与各有关方面沟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施工。5.7、成交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地点及时间进行施工,并负责项目的施工质量保证工作。5.8、承包人人员5.8.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天。5.8.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5万元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5.8.3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其他人员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项目经理应常驻工地,未达到要求的,项目经理每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5.8.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时)采用不定时随机检查(点名)的方法检查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如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缺岗,且未向监理人事先书面报告并获得书面同意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缺岗的按每人次处2000元人民币罚款,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缺岗的按每人次处1000元人民币罚款;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累计缺岗3次(含3次)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6、验收6.1验收应按照碳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并具备初验后向监理人申请初验,监理人在接到申请报告后7天内组织发包人、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初验。若经初验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监理人应初验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竣工验收所需资料。若经初验不县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应按初验意见进行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再重新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符合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4回不邀请。口邀请,具体如下:(按照碳商文件规定填写)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碳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支付期次支付期次说明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2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3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的15天内,采购人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4工程完成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完成内业资料移交后(如需审核部门介入时则以审核报告为准)30天内,采购包人支付至工程审核价的97%。5工程质量保证金为3%,待缺陷责任期满无工程遗留质量问题后30天内无息返还8、履约保证金口无。回有,具体如下:签约合同价款的10%。(按照碳商文件规定填写)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0、违约责任10.1因乙方原因造成承包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承包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6因目前疫情防控局势仍相当严峻,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若有疏忽造成疫情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10.7其他规定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内容执行。(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甲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口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14.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合同及6其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材料“三证”、设备“三证”和说明书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等一切资料,上述文件的原始资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并按规范装订成册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一式捌份,其余资料一式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提交并附相应电子版14.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审批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6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工程实施性进度计划。每月的25日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准时报送以上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14.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素,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和费用。14.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上述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及时通报发包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并使发包人免受任何损失,包括经济和名誉。14.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14.6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标有企业名称、开竣工时间、工地负责人的标志牌,以利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714.7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14.8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工料及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14.9承包人负责水源、电源(含变压器)的维护和管理。若因承包人看管不利原因造成水管、水表、变压器及电缆被偷盗或损坏,则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以上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承包人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保证施工工期,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支护费用。14.10承包人必须做好本项目红线区域内的防汛防台工作。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11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承包人承诺投入足够的设备,且投入的设备应保证正常运行。否则若影响到发包人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应及时组织投入不足设备。14.12本工程的进度款只能用于本工程施工,若承包人出现拖欠材料设备款及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造成发包人开发项目的不良影响(如发生因欠资民工上访或供应商讨债等影响到发包人公众形象事件被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或者政府部门通报整改的),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承包人应得工程进度款或直接代付承包人确认的供应商款项(但发包人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除外),直至承包人整改合格为止才可恢复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其相关责任由承包人负责。14.13签证工程在施工前须及时得到发包人的有效书面确认,否则不作为费用增加、工期增加的结算依据或视为不涉及费用、工期增加。合同外项目的施工要求可能增加施工造价或工期时,承包人应在最早接到项目监理机构通知及发包人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后14日历天(或突发性变更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将签证意向单并附相对应设计变更或联系单、详细预算及报价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否则逾期申请的签证、或无规定预算附件的或不合理的签证均可视为乙方放弃增加该项目造价或工期的要求即乙方放弃该项签证权益。14.14承包人的施工内业资料经监理签字后,需同步提交一份原件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14.15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a.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1天,8赔偿金按照2000元/日历天计,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延误在1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赔偿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b.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同时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竣工延期,造成发包人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发包人也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14.1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投标时自行现场踏勘,自行考虑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承包人需与当地协调处理好村道使用事宜,承包人应对紧邻工地的村道路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含日常使用道路产生的维护保养费、防护费用、协调费等)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4.17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6)设计变更、现场签证;(7)不可抗力;(8)双方约定的其它内容(国家政策明确必须调整的内容等)。14.18变更估价原则(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合同价款中不包括的风险范围: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调整;沥青材料价格市场变动超出约定幅度的;(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单个项目工程量增加部分,按审核后的控制价单价相应下浮后或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单价计算;9②合同中有类似于增减工程量项目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未包含的项目(有定额项目的),单价按编制预算价采用的定额及信息价套价后乘以(1-K)计价:若无相应的定额子目或材料价格时的,由承包人重新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变更合同价款。按上述①、②规定需要重新提出综合单价的,其单价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计价办法,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进行计算,材料价格按同期信息价或经市场询价后确定,取费标准按中标文件中的相应标准计算。14.19本合同工程约定的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为①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表所列的材料价格市场变动未超出约定幅度(涨跌幅度±5%)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不予调整;超出约定幅度的部分,超出部分按实际调整。主要材料差价计算以招标时的招标控制价中该材料采用的控制单价与施工期该品牌材料信息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宁德市主要材料信息价,若为区间价的取平均值)的差额为依据。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调整的计算公式为:工程施工期间为月完成工程中所使用的该材料信息价与控制价中该材料控制单价进行比较,得出价格变化率QQ=(施工当月信息价一控制价中该材料的单价)/控制价中该材料的单价×100%当Q>+5%时:单价调整值T(增)=投标报价×(Q-5%)发包人补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金额=T(增)×当月使用量当Q发包人扣减承包人的工程款金额=T(减)×当月使用量②除以上约定的主要材料价格按照约定办法进行调整外,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技术和政策性调整带来的风险均包括在工程投标报价中,不论市场价格如何波动,投标单价包干均不作调整。材料差价:按月计算,并且从工程进度款中支付或扣回。14.20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①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技术及规范变化和政策性取费、定额调整:②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10带来的风险;但不包括下列事项:①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③不可抗力;④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的工程税金;主要建材的市场价格涨跌幅超过约定幅度: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除招标文件约定以外不调整2、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10%的预付款(含规定的安全文明措施费)。预付款支付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承包人的人员和设备进场施工且临时设施完成,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后7天内向承包人以转账形式拨付,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合格工程量完成到工程总量的50%时,发包人扣回预付款的50%,当合格工程量完成到工程总量的80%时,发包人将扣回余下的预付款。3、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执行。14.2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为依据。14.2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单价子目按月计量(即按清单计量),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递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进度报表14.23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5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审查完毕报送的相关材料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且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28天内完成支付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②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③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的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已完成11合格工程量的85%;④工程完成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完成内业资料移交后(如需审核部门介入时则以审核报告为准)3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工程审核价的97%。5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14.24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4.25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并具备初验后向监理人申请初验,监理人在接到申请报告后7天内组织发包人、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初验。若经初验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监理人应初验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竣工验收所需资料。若经初验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应按初验意见进行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再重新提交验收申请报告。14.26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起1个月内提供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价款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陆份14.27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于30天内完成内部工程结算审核,发包人内部审核完成后7天内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审计时间按政府的财政或审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义务协助审计部门尽快完成本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待相关部门审计后15日内14.28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28天内。14.29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人审核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28天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12(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28天内完成支付。14.30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14.31质量保证金(1)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价款总额3%;(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4.32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4.3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2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足支付保修费用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14.34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和经监理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②除发包人同意外,本工程严禁分包、转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发包人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发包人有权采取勒令停工、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每次。经发包人同意的部分工程可以分包,但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负责分包商管理,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承包人在分包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协助发包人保证合同的履行。③对于承包人承诺的配备投入或必须配备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未能及时到场的,每缺少一项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且进场施工机械应满足工程要求。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未能满足施工质量、进度要求的,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为13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为其租赁所缺设备的费用。④承包人违约的其他约定:承包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a、承包人假借他人公司名义承接本工程,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将本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b、承包人延期开工达3日(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C、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全面停工达三日;d、承包人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或承包人违背本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时;e、承包人未能有规律和连续施工,不听从发包人的指令或拒绝改正;f、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g、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人或违法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不能将工程的任何部分予以分解):h、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出现工人到工地追讨工资现象的或到有关部门投诉拖欠工资的:i、出现承包人拒绝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j、承包人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质量不合格部位及安全不合格部位进行整改到位的:k、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上;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承包人擅自隐蔽:1、承包方的人员欧打监理方与发包方人员:n、场地交通:由发包人提供施工主干道之后,到各个施工点的施工道路由承包方保证畅通,其费用在承包方的措施费中包干,除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况外。0、施工组织计划中的进度控制应达到省、市的先进水平。周计划按班次编排,应在计划中承诺劳动力的数量与组成。D、承包人未按约定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延期达3日(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q、有其他违约行为。14.35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如因14.35条款所述情况之一而遭14发包人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负责遗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发包人全权使用。无论发包人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商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并解除合同,但发生其他赔偿事件,发包人仍依法向承包人要求赔(补)偿而不受上述约束。承包人不能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施工的(发包人的原因除外),发包人有权启用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用于促进施工进度的材料款及其它工程款,在此情况下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14.36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37以上涉及监理人的相关描述及条款,若因发包人未委托项目监理机构执行,则监理人相关权利由发包人执行。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叁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图无。口(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福建蓝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龙威经茂广场3号楼808单元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0593-251371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账号:账号:137010100100189752签订地点:年月签订日期:月日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造修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