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设施自主 建设工程 水土保持 三产安置房中标结果公示(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
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告
2022 年 11月 12日,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要求,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现场对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温龙农许〔2019〕23号)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2月9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3年1月12日,向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验收资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15日
联 系 人:潘赛丹
联系电话:0577-86962018
通信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大道288号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
1、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2、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报告.pdf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报告.pdf
3、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6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项目名称_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编号2018-330303-47-03-044493-000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验收单位2022年11月12日1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行业类别房地产工程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性质新建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龙农许﹝2019﹞23号”2019年10月30日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龙农许﹝2019﹞23号”2019年10月30日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龙农许﹝2019﹞23号”2019年10月30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浙0001建【2019】-0894文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备案2019年8月15日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浙0001建【2019】-0894文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备案2019年8月15日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浙0001建【2019】-0894文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备案2019年8月15日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19年8月开工,2022年11月竣工验收2019年8月开工,2022年11月竣工验收2019年8月开工,2022年11月竣工验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浙江天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天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天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土保持施工单位嘉信建设有限公司嘉信建设有限公司嘉信建设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浙江金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金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金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永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永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永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验收意见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规定,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2年11月12日在本项目现场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永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嘉信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金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情况的介绍,以及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位于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温州市黄石山北单位02-J-22地块),地块东侧为机场大道(图纸标注为永强大道);南侧及西侧为现状空地;北侧为雷达路。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6220m2,其中红线内建设用地面积23720m2,红线外临时占地2500m2(西侧生活宿舍区1700m2,办公区800m2)。完成投资约27797.45万元。工程于2019年8月开工,2022年11月竣工验收,总工期40个月。(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2019年10月30日,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以“《关于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温龙农许﹝2019﹞23号”文对该水保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水土流失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为27%。(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工程未单独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包含水土保持相关章节。(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2019年8月,建设单位成立监测工作组,并于2019年8月至2022年11月对项目建设区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本次运行期水土保持监测表明:各项措施运行良好,土壤流失量已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合理,较好的发挥了水土保持作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到位;通过走访沿线群众,未发生土方(泥浆)侵占道路、掩埋农田等现象。建设单位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认真履行了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行,水土保持设施的管护、维护措施落实到位,符合相关要求。(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浙江永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编制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接受委托后,该公司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收集有关水土保持工作资料,并咨询了建设、施工、监理、监测单位相关人员,在分析资料的基础上,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11月编制完成了《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工程在建设期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62hm2;工程实际发生的挖方量为6.55万m3,填方量为1.50万m3,外购借方0.95万m3,弃方6.0万m3。其中借方委托温州豪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从瑶溪胜利采石场购买,弃方全部运至永强北片区黄石山北单元02-1-19、21、28地块消纳。本工程实际发生的水土保持投资383.20万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在工程建设期间能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积极落实防治责任范围内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目前项目区水土保持措施已发挥作用,基本不存在人为的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扰动土地的面积2.62hm2,水土流失治理度大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大于99%,已恢复植被面积0.71hm2,林草植被恢复率大于98%,林草覆盖率为27%,达到批复方案确定27%的防治目标。(六)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瑶溪街道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法律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质量总体合格,具备正常运行条件,运行期间的管理围护责任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工程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七)后续管护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为了保证工程运行安全,防止水土流失,由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本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理,管理单位应加强后续管护,发现隐患及时采取修补措施。运行期间应加强雨季的巡查工作,定期清理排水设施的淤积物,确保排水通畅;加强对植物措施的养护,确保正常发挥效益,避免造成水土流失。三、验收组成员签字表分工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组长章国华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浙江永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昌云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张昌云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朱家琼浙江金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李晓芬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信建设有限公司冯剑青浙江天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字备注建设单位张昌方建设单位验收服务单位张B之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李题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张建车施工单位设计单位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施自主 建设工程 水土保持 三产安置房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