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标结果公示(盐亭县财政局2023)



盐亭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经盐亭县十九届第三次人大会议和盐亭县人民政府十九届第19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2021年、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一、资金文号:盐财农〔2023〕10号。
二、资金规模:4885099.24元。
三、资金来源:2021年、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
四、资金用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五、使用单位:盐亭县乡村振兴局(盐亭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六、实施地点:全县。
监督电话:0816-7222840
意见收集人:王 兰 兰 联系电话:0816-7222320
电子邮箱:1396761708@QQ.COM 通信地址:盐亭县财政局
附件:关于2021年、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盐亭县财政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关于2021年、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单位:元

序号
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分配资金
备注

公告比例
公告日期
分配日期

1
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含2022年结转)
4885099.24
100%
2023.1.20
2023.1.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