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地块场平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西昌市英达城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3)
西昌市英达城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园区大道及合营路东段项目-周边地块场平工程(北京华腾项目地块)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CPS-2023011201(招标文件编号:SCPS-2023011201)
二、项目名称: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园区大道及合营路东段项目-周边地块场平工程(北京华腾项目地块)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七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拉克乡源泉村2组10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园区大道及合营路东段项目-周边地块场平工程(北京华腾项目地块)
下浮率(%):7.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四川七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园区大道及合营路东段项目-周边地块场平工程(北京华腾项目地块)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内容
签订合同后30天
/
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庆华(磋商小组组长)、傅梅(采购人代表)黎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9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昌市英达城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昌市道沟
联系方式:唐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昌市河东大道106号10楼A区(惠民写字楼10楼)
联系方式:尚老师0834-216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老师
电 话: 0834-21667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园区大道及合营路东段项目-周边地块场平工程(北京华腾项目地块)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西昌市英达城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
西昌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2月01日 15:17
评审专家名单
廖庆华(磋商小组组长)、傅梅(采购人代表)黎敏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尚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4-2166788
采购单位
西昌市英达城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西昌市道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昌市河东大道106号10楼A区(惠民写字楼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尚老师0834-2166788
附件:
附件1
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园区大道及合营路东段项目-周边地块场平工程(北京华腾项目地块)(2).doc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园区大道及合营路东段项目-周边地块场平工程(北京华腾项目地块)(2).doc
口二口关注官方公众号及时查看项目信息采购项目编号:SCPS-2023011201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园区大道及合营路东段项目-周边地块场平工程(北京华腾项目地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西昌市英达城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一、磋商须知前附表4二、总则6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15第四章供应商和供应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1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3第六章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25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须知34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35第九章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38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9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40三、承诺函41四、供应商其他资格相关证明材料42第二部分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43一、响应函44二、承诺函45三、首轮报价函47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8五、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49六、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50七、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51八、商务应答表52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53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4十一、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55十二、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56十三、其他有关材料(格式自拟)57第三部分最终报价函58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西昌市英达城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园区大道及合营路东段项目-周边地块场平工程(北京华腾项目地块)”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下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并提出报价。一、采购项目名称: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园区大道及合营路东段项目-周边地块场平工程(北京华腾项目地块)。二、采购项目编号:SCPS-2023011201。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四、采购内容概况:本项目共1包,预算金额1196253.59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活动。(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网络报名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194947237@qq.com。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报名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公章。注:(1)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对其参加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按照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若供应商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代理机构,若因供应商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资格不得转让。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尚国源(**源)微信支付七、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八、磋商时间、地点:2023年1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西昌市河东大道106号10楼A区(惠民写字楼10楼)。九、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西昌市英达城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昌市道沟8号;联系人:唐老师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昌市河东大道106号10楼A区(惠民写字楼10楼);联系人:尚先生;联系电话:0834-216678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人民币1196253.59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196253.59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实质性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4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5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7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8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尚先生;联系电话:0834-21667889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尚先生;联系电话:0834-216678810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尚先生联系电话:0834-2166788地址:西昌市河东大道106号10楼A区(惠民写字楼10楼)11供应商询问根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应当直接向代理机构依法提出,并由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受理和回复。联 系 人:尚先生联系电话:0834-2166788地址:西昌市河东大道106号10楼A区(惠民写字楼10楼)12供应商质疑根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应当直接向代理机构依法提出,并由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受理和回复。联 系 人:尚先生联系电话:0834-2166788地址:西昌市河东大道106号10楼A区(惠民写字楼10楼)13招标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山水阳光分理处)银行账号:2263 3801 0400 0381 214信用融资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联系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政采贷”办理咨询电话:0834-2166788。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指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西昌市英达城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拟响应招标、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原件,是指原始件(即:资料生成时的原始形态,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相关人员签字笔迹等均是原始印痕、印迹和笔迹。)2.5本磋商文件所称“鲜章”,是指加盖的印章原始印痕(印迹),即把印章直接在纸页上盖出的印痕(印迹)。无特殊说明,本磋商文件凡是要求“单位(供应商)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单位的“行政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章、税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无论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加人员及要求(实质性要求)4.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对现场做出的解答需签字确认并承担法律责任。4.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5、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5.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5.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响应文件编写要求6.1总体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2语言及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6.2.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6.2.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3响应文件的组成6.3.1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承诺函;4、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文件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1、响应函;2、承诺函;3、首轮报价函;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7、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8、商务应答表;9、中小型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项目实施方案;12、售后服务方案13、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文件三:最终报价函注:最终报价函应密封提交;供应商需现场填写最后报价的,应自行准备密封袋。6.3.2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及最终报价函三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最终报价函供应商需现场填写最后报价的,应自行准备密封袋。6.3.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最终报价函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分别装订成册。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6.4磋商有效期(实质性要求)6.4.1磋商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响应文件中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6.4.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6.5响应文件的递交6.5.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所有外层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6.5.2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8、其他8.1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8.2磋商开始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以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第三方递交的材料。8.3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维权。9、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0、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0.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0.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0.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投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13)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单位;(14)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单位;(1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16)与以上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7)与以上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8)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20)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21)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2.1供应商准备的响应文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2.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2.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磋商。12.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装订完整。12.5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3、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14、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15、履约验收15.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15.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办理履约保证金(如涉及)的退付手续;经多次整改后验收结果仍然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如涉及)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15.3存在国家强制规定或行业标准的遵照相关规定执行。1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6.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人的主要合同义务。1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6.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1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8.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8.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0、质疑、投诉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5〕37号文)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自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相关内容)。针对磋商文件技术条款和专业商务条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磋商过程、磋商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进行回复。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1、其他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应全部满足。★1.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序号项目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2技术负责人姓名:3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4缺陷责任期终验整改合格后24个月5分包不允许6价格调整见合同条款7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8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9验收办法和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内容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工程完工时,由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如验收合格,采购人应签署《政府采购验收表》。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完工并提供竣工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10安全要求施工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须对此条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4.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采购方有权从成交供应商的余款中扣除,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垃圾清理运输、施工安全等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要求:6.1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质量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人承诺的质量、技术及其他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7.1工程缺陷修复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年,质量缺陷修复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维修或更换的费用。7.2供应商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情况下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资料,应包括:说明响应工程的质量修复期时间、质量修复期内的注意事项、服务响应时间等(提供供应商售后服务的承诺和保障措施)。合同实质性条款: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原则,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二、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注意的事项:1.1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文件、技术标准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2本工程量清单仅作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规定,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核定确认,最终发包人按工程量结算程序和审核结果为准,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2.磋商报价注意事项:2.1项目预算控制价1196253.59元,供应商可以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单报价,清单响应即可。2.1.1磋商报价应是磋商文件载明的所有工程量的总价,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磋商文件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报价按控制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报下浮率。2.1.2供应商应结合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资料等,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企业自身条件,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属于企业性质的施工方法,施工措施和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水平,取费由企业确定。2.1.3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2.1.4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4.1施工要求:按采购单位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及时到达施工现场,完成指定的搬运、清理及卫生清扫任务,并将建渣及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成交人承担与施工相关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责任,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和相关规范,并验收合格。(1)施工方需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2)施工需用所有工程机械、备品备件由成交人提供。(3)所有施工用材料、工程的质量及技术标准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范。(4)本工程所有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按相关规定规范执行。(5)按采购人要求规范标准操作,不得随意变更。4.2文明施工、环保要求(1)在施工现场周围做好维护结构,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事故隐患,做到文明施工。(2)施工车辆运输,必须有保护员统一指挥,装卸堆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3)路段保护所有清除的废土用加遮盖物的运输车运至指定弃土场,沿线不得将任何废土倒至其路旁和其它不允许的地方。(4)废弃物场应规整,禁止随意堆砌,保证不造成任何水土流失和杜绝污染自然环境事件的发生。5.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5.1工程主要内容:本项目为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园区大道及合营路东段项目-周边地块场平工程(北京华腾项目地块),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5.2本项目自成交人成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成交人将负责施工场地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人事纠纷等。因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一切安全责任问题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3其他要求(1)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情况,采购人有权从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或合同款中扣除,直接支付民工工资;(2)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排污(水)、建筑垃圾清理运输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负责配合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费用由施工方承担。(3)培训要求:为保障工程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提升施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成交人在项目实施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规范施工的系统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规范施工技术及质量达到本次服务目标。6、履约验收本项目施工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人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要求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有质量及安全隐患的以及技术指标达不到标准,由成交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及资金管理规定办理资金结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会报告本项目同级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经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经〔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7、资金结算(1)资金拨付:按合同约定。第四章供应商和供应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活动。(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供应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次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与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①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一年内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按照磋商文件第九章格式1-3提供承诺函原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注:按照磋商文件第九章格式1-3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九章格式1-3。(加盖供应商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注:按照磋商文件第九章格式1-3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注:按照磋商文件第九章格式1-3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9、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0、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注:按照磋商文件第九章格式1-3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说明:1.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4.本章要求按磋商文件第九章格式1-3提供承诺函原件的条款只需提供一份涵盖所有内容的承诺函,不需多份提供。第六章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文)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制定。采用先磋商、后报价、再评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资格性审查:1、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3、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4、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2、磋商小组对其他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变动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注: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6、磋商小组经与供应商磋商和对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导致磋商终止的,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8、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单独填写最后报价单,密封递交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由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最后报价单。9、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三)评审标准1、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推荐。3、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进行复核。招标采购单位评审现场发现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以及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磋商小组应当现场重新评审或者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5、除财政部规定的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在现场评审活动结束后以任何方式和理由组织原磋商小组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违规重新评审的,重新评审结果无效,并承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3、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综合评分表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失信企业报价加成2.1对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经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经〔2018〕1614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3、综合评分表:评分因素及分值评分标准说明报价(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共同评分因素施工组织设计(56分)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含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资源配置计划、环保文明措施、应急预案、施工工艺内容且响应磋商文件的得5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8分,每有一处错误或不符合实际或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扣4分,扣完为止。技术评分因素业绩(12分)供应商2019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3分,最多得12分。(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或土方清运施工项目)共同评分因素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1分)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1分;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1分;每有一项为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1分。本项共1分。说明:1、可重复计分;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3、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共同评分因素扶持少数民族地区(1分)供应商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中小企业的得1分。(指供应商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的中小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共同评分因素注: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空白页可不加盖单位公章,存在正反面的,只加盖单面的,不得作为无效处理,将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进行扣分处理),否则将不认可该项复印件材料的有效性。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五、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继续采购活动(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3)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须知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3、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4、采购人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进行司法救济。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6、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履约,保证质量,不得拖延、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7、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验收。8、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按照有关自有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合同编号:*******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支付方式:知识产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处理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第九章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正本/副本)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202年月日格式1-1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格式1-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件: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外籍人士的,则需提供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和其他法定有效证明。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该附件的内容。格式1-3三、承诺函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符合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格式1-4四、供应商其他资格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正本/副本)第二部分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202年月日格式2-1响应函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工程。2、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3、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经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经〔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5、我方同意本次磋商的磋商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7、我单位联系方式: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格式2-2承诺函四川朋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四、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经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经〔2018〕1614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如未如实反映,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五、不发生任何串通与项目有关的相关单位,损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利益的行为。六、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格式2-3首轮报价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完成时间报价下浮率:控制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下浮 %。注: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人员、设备、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格式2-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格式2-5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格式2-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委托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备注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须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格式2-7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响应文件条款偏离情况注:1、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2、偏离情况按实际填写“正偏离”、“负偏离”、“完全响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格式2-8商务应答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响应文件条款偏离情况注: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格式2-9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格式2-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格式2-1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方案。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格式2-12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格式2-13其他有关材料(格式自拟)第三部分最终报价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完成时间报价下浮率:控制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下浮 %。注:最后报价为我方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的固定不变价格,我方承诺不再要求调整合同价格。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特别提醒:最后报价表应密封提交;响应人需现场填写最后报价的,应自行准备密封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周边地块场平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