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审计整改中标结果公示(绵阳高新区管委会2023)
根据《关于整改绵阳市主城区2020至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函》(绵审函〔2022〕68号)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我区高度重视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高新区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工作,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实时调度。管委会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审计工作迎检工作会、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对审计组反馈的各项问题进行逐一分析研究,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方面(共2项任务)
问题1:未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地区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2022年7月20日,高新区污防攻坚办印发《绵阳高新区7—8月臭氧精准管控攻坚作战方案》(绵高污防办〔2022〕13号)至区级有关部门及镇(处)并督促严格落实。2.2022年10月19日,高新区污防攻坚办印发《绵阳高新区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绵高污防办〔2022〕26号)至区级有关部门及镇(处)并督促严格落实。
问题2:生态环境党政同责工作考核不逗硬。
整改情况:2021年生态环境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已将结果运用机制纳入考核细则中。根据市区两级目标绩效办考核工作安排,2022年生态环境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准备工作已开始,有关考核机制细则已进一步完善。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方面(共1项任务)
问题3:1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应招标未招标。
整改情况:1.绵阳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9月23日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同时成立行政审批和招投标管理科,由专人负责审核招投标相关事宜。制定《绵阳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绵阳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细则,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规范。2.10月26日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已对高空除霾项目2020—2021年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10月20日已按合同完成支付固定费用。
(三)扬尘管控情况(共4项任务)
问题4: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推进不力,部分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整改情况:1.经核查,2020至2021年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69个项目土石方涉及单位未进行处置许可申请,目前项目均已施工完毕。2.对辖区在线项目进行常态化全面巡查,现场检查施工单位11家,核对建筑处置许可证10个,巡查中发现1个项目(杉金光电项目)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已责成该项目补办。3.自10月起,通过会议、QQ等方式与相关审批科室对接3次,对审批项目信息做到全面了解,并完成全面排查。4.“高新区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园区”等4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已办理完成。
问题5: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与上级指导性文件不符。
整改情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绵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导则(试行)》文件要求,重新编制并印发《高新区城市环卫、绿化和路灯维护管理检查考核实施办法》(绵高住建〔2022〕146号),增加了一二三类道路和环保攻坚月期间洒水次数与时间,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
问题6:未对承担道路清扫的环卫企业逗硬考核。
整改情况: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重新完善并制定《高新区城市环卫、绿化和路灯维护管理检查考核实施办法》(绵高住建〔2022〕146号),以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高新区所有承担道路清扫的环卫企业进行检查并考核。2.高新区市政环境绿化维护中心9月已完成对承担道路清扫任务的高新区市政公司当月考核,根据考核细则得分为93.3分,考核结论为合格,不予扣款。
问题7:1个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领地观江邸五期工程”项目基坑四周雾状固定喷淋装置已全部安装完毕并保持常态化开启,经区城市监察大队复查验收合格。
(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面(共3项任务)
问题8:2个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1.由区运管所督促“米老鼠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及“绵阳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绵达分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于9月8日及10月11日两次对“米老鼠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及“绵阳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绵达分公司”整改情况进行验收,企业存在的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2.加强对全区汽修企业监管,制定全区汽修企业环保检查办法;3.开展行业环保专题培训,强化企业环保意识,严控挥发有机物排放。
问题9:未制定本区汽修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整改情况:10月20日我区已制定并印发《高新区汽修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绵高住建〔2022〕154号)。
问题10:1户企业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整改情况:1.绵阳辉旭微粉技术有限公司已于10月14日开展排污自行监测,后期将继续督促其按照监测频次要求开展监测;活性炭已于10月21日完成更换并存入危废暂存间。2.区污防办已印发《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管理的函》(绵高污防办〔2022〕15号)函,督促属地镇(处)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的管理;2022年已按抽查比例要求对青山制漆、永兴污水处理厂等5家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均已按监测频次要求开展监测,抽查比例已达10%。
(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方面(共1项任务)
问题11:1家餐饮服务单位未按规定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
整改情况:1.高新区实验中学食堂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已完成。2.自2022年初起,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已对辖区餐饮单位油烟设备安装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3.印发宣传册至各商户,引导安装油烟在线监测,目前已安装在线监测单位540家,重点区域及单位安装工作已完成。
(六)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共1项任务)
问题12:部分地区群众长期反复投诉的现象未解决。
整改进展:1.“藤椒冒菜馆”“杨姐小吃”等单位存在的油烟问题已解决,2022年至今未收到有关投诉。2.2022高新区已处理涉及油烟污染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36件,无超期办理件,群众回访满意率100%。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污染防治审计整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