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2023)
[磋商]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25450-XM001
二、项目名称: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80.3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妙思维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贾家花园15 号院7 号楼一层
中标金额:180.3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妙思维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贾家花园15 号院7 号楼一层
91110106567406220X
180.3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妙思维科技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无
1
180.3万元
180.3万元
无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岩、郝广和、刘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大谷店村西
联系方式:徐海军,56817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丰台区玉林西路45号腾飞大厦
联系方式:姜利,83916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利
电 话: 83916676
附件一: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附件一: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
附件二:BGPC-C23015投标最后报价表.pdf附件二:BGPC-C23015投标最后报价表.pdf
附件三:BGPC-C23015采购人推荐供应商.pdf附件三:BGPC-C23015采购人推荐供应商.pdf
附件五:BGPC-C23015成交人中小企业声明函 .PNG附件五:BGPC-C23015成交人中小企业声明函 .PNG
附件四:BGPC-C23015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pdf附件四:BGPC-C23015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pdf
[2023] 016.doc[2023] 016.doc
磋商文件采购编号:BGPC-C23015项目名称: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三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2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部分报价人须知1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3第五部分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30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34第七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格式49磋商邀请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合格报价人前来磋商。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项 目内 容备注采购编号BGPC-C23015项目名称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属性服务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1,805,184.00元采购内容包数: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格报价人的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和下载期限采用推荐形式邀请供应商的:获取方式: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确定的邀请供应商名单提供磋商文件及邀请函。电子招投标系统讲解1.时间:2023年01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2.方式:远程视频方式。使用腾讯会议,通过会议ID:966-621-433(手机端和PC端均可)或点击链接(https://meeting.tencent.com/dm/7ya6yMVxnVIe)加入会议。3.内容:对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讲解演示。4.要求:为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使用正确,所有参加本项目报价人须参加本次讲解演示。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解密、磋商时间及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解密时间:2023年2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解密时限:解密时限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开启报价人自行解密功能后120分钟。解密、磋商地点及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磋商方式,由报价人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参与磋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报价人到达现场。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及磋商方式,为保证解密及磋商顺利进行,请报价人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同时确保使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计算机设备及自身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进行自行解密操作,请报价人务必于解密功能开启后及时操作,并关注远程磋商流程。技术电话:010-83916632、83916633未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按程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说明。解密时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14.解密”。为保证解密、磋商环节联系方式畅通,请报价人将参与本项目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iangli@bgpc.beijing.gov.cn。邮件题目为:采购编号+磋商联系人邮件内容为: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联系信息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信息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45号腾飞大厦邮政编码:100069联系人:姜利电话:010-83916676高静丽电话:010-83916773传真:010-83916675网址:https://bgpc.bcactc.com/zfcgzx/采购人联系信息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大谷店村西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10-5681732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磋商重点说明本项目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磋商、报价及评审将配套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请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使用手册(非招标版)相关要求制作并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及开通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10-83916631、83916641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010-83916632、83916633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步骤:CA/电子签章办理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后,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特别提示:请供应商务必确认CA数字认证证书已开通电子签章功能,开通电子签章功能并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不得续费或更新该CA数字认证证书,以免影响远程解密功能。确需续费或更新的用户,需重新办理电子签章功能,并重新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为便于报价人参加本项目电子报价工作,请报价人按照下图所示对应自身CA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报价要求,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至CA数字认证证书腾飞大厦派驻办理点办理相关业务,因未及时办理造成无法报价,责任由报价人承担。更新认证证书和开通电子签章说明详见:http://bgpc.bcactc.com/news/tid/96类别图样是否可用说明第一类是北京收费系统发卡,此类证书为最新发放的且为当前使用的证书类型,须到采购中心CA认证证书办理点办理电子签章及信息绑定后可正常使用。第二类是北京收费系统发卡(北京企业持卡)。情形1:有效期为2020年4月30日之前的证书,须到采购中心CA认证证书办理点更新证书、办理电子签章及信息绑定后可正常使用。情形2:有效期为2020年4月30日之后的证书同第一类CA数字认证证书,须到采购中心CA认证证书办理点办理电子签章及信息绑定后可正常使用。第三类是外地收费系统发卡(外地企业持卡)。情形1:有效期为2020年4月30日之前的证书,须到采购中心CA认证证书办理点更新证书、办理电子签章及信息绑定后可正常使用。情形2:有效期为2020年4月30日之后的证书同第一类CA数字认证证书,须到采购中心CA认证证书办理点办理电子签章及信息绑定后可正常使用。第四类否旧版本,芯片不支持电子签章功能、不支持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参与项目报价,须重新办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与安装打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客户端下载页面(http://bgpc.bcactc.com/news/nid/7405),按照页面中“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使用手册(非招标版).doc”里的操作说明安装投标客户端到本地电脑,并根据操作手册说明进行制作。操作流程可同时下载参考教学视频。注意:安装证书应用环境安装程序V3.2版本,如果电脑上已存在证书管理工具请卸载后安装新版本(下载地址:http://bgpc.bcactc.com/upload/editor/file/20191023/1571812147376068.rar);安装北京政府采购电子签章驱动程序V1.2版本,如果电脑上已存在电子印章工具请卸载后安装新版;(下载地址:http://bgpc.bcactc.com/upload/editor/file/20220625/1624585313476958.zip)安装最新的投标客户端,如果电脑上有旧的版本则卸载后安装新版本;(下载地址:http://bgpc.bcactc.com/upload/editor/file/20220308/1615168141363898.zip)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按顺序编制生成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后,再使用投标客户端导入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内标记需要应答的评审点,并填写投标报价,自动形成投标报价表。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及加盖电子签章对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位置加盖电子签章,检查签章无误后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特别提示:请报价人务必使用开通电子签章功能的CA认证证书进行上述操作,操作同时不要插入其它认证证书。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打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s://dzztb.bgpc.bcactc.com/)登录后进入系统,点击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已参与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管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打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s://dzztb.bgpc.bcactc.com/)登录后进入系统,点击“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今日开标”,找到相应项目进行操作。参与磋商开标完成后,供应商可点击“交易执行→磋商/谈判→评审中→等候大厅”等待磋商小组发起线上远程视频磋商,磋商小组会依次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注:1.采取远程磋商的方式,供应商需注意自备的电脑具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功能,可远程视频磋商;2.必须用谷歌浏览器进行登录。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磋商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电子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序号项 目内 容说明与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报价函根据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证明文件根据报价人实际主体身份,提供报价人自身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特别说明:*如报价人为分支机构的,除提供上述报价人自身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外,还须同时提供设立该报价人的上级单位(指总公司等)对报价人的授权委托书,根据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报价人不属于分支机构的,无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资格条件承诺书根据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请报价人按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的或未提供中小微企业政策证明文件的,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根据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说明:(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根据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执行规定:(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请报价人根据上述相关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理解并核对是否符合中小企业、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扶持政策,并如实提供对应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报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信用记录情况本条为资格性审查事项之一,无须报价人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小组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在评审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及审查报价人的相关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的结果网页截屏与评审资料一并保存。(1)如报价人在磋商小组评审时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中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2)如报价人在磋商小组评审时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中显示其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企业业绩及经验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对本项目重难点的理解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保洁服务方案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办公区域接待服务方案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维修服务方案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绿化服务方案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低值易耗品及垃圾清运服务方案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其他服务方案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情况(一)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情况(二)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制度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应急管理预案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人员管理方案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档案资料管理方案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投标报价表按照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生成,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客户端填写分项报价后,投标报价表自动生成在客户端内与电子投标PDF文件一同加密上传,无须额外提供其他投标报价表。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报价否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采购进口产品的有关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履行相关程序,本项采购未履行相关程序,故报价人所投货物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否是否允许转包否是否允许分包否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否响应文件有效期180个日历日(从磋商之日起计算)报价人须知总则定义:“采购人”名称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潜在报价人”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且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报价人”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文件中所述的指定媒体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cactc.com)。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对应条款。本项目电子响应各项要求、流程及注意事项已在本磋商文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使用手册(非招标版)中进行说明,如报价人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的报价无效,责任由报价人承担。评审时,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保留审核报价人相关电子响应文件原件的权利。采购中心对本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具有解释权。合格报价人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二条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采用发布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的,报价人须按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要求,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的下载时间内持报价人自身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bgpc.bcactc.com)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无效。采用推荐形式邀请供应商的,报价人须为被邀请的供应商,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报价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报价人的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报价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和采购人。报价人不得被列入相关部门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中心提供磋商文件免费下载或获取,且不收取成交服务费。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报价人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前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任何已按规定程序下载或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指定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下载或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电子响应文件报价范围、电子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报价人可以对磋商文件的其中一包或几包或全部包进行报价,但报价须包含一包中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拆开报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人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电子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内容要求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磋商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电子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分由资格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资格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报价人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二至三条规定提交资格、技术部分文件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上述的相关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电子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顺序和格式,统一编码后制作生成PDF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提交。对于磋商文件中提及的复印件要求,照片件、扫描件、影印件、截图件等与其具有同等效力。电子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真实有效,无效的文件视为未提供。报价所有报价无特殊要求的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请报价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电子投标客户端中自行编制报价,填报的分项报价和总价均不得为零、为空,否则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施工、安装、集成、测评、测试、调试、验收、培训、备品和工具、保险、售后服务、税款、质检、行政许可及相关证书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十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无效。采购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电子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征询报价人是否同意延长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报价人同意延长的须作出书面声明。在延长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报价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组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报价人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本磋商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报价人公章是指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报价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签字或名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为无效盖章。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具体说明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报价人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报价无效。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和撤销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对所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在进行撤回或重新上传。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在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撤销其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解密方式。报价人须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自身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并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对其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自行解密。注:请报价人确认已将负责解密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中心指定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如所有报价人均自行解密成功,则解密时间自动停止进入展示报价人名称环节;如有报价人未自行解密成功,则解密时间倒计时至截止时间后进入展示报价人名称环节。解密程序结束后,有效报价人数量符合法律规定的,将在系统内展示所有解密成功的报价人名称。到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如部分报价人未进行自行解密、未解密成功,该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到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如所有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自行解密成功的,该项目将暂停解密,另行通知解密时间。暂停期间,所有报价人无法修改或重新上传报价和电子响应文件。磋商和评审选取评审专家及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项目特点选取评审专家。本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认定为无效电子响应文件: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未对磋商文件中规定所有带*部分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包括其中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或无效报价处理情形的;首次报价、最后报价等各轮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电子响应文件中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的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投标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磋商文件17.2条的规定经报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报价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电子响应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报价人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报价人的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文件响应方式进行,并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报价人拒不按照要求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磋商本项目采取远程磋商的方式,报价人在远程线上参与磋商,并按磋商程序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对其磋商记录及报价进行确认、响应及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磋商小组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报价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报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形成的磋商记录或承诺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中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确认并提交。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报价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报价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报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中填写最后报价,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并提交,提交后不得修改和撤回。在规定时间内,如所有报价人均成功提交最后报价,则报价倒计时时间自动停止,结束最后报价环节,进入综合评审阶段;如规定时间截止后,报价人未提交最后报价,则该报价人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报价人均成功提交最后报价后或规定的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统一开启向磋商小组展示全部最后报价结果的功能。如磋商中出现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中的情形,则按财政部通知要求执行。报价人在磋商中形成的承诺和最后报价等是报价人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过程中,如在磋商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因报价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远程磋商及报价的,磋商小组有权将该报价人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磋商过程要求在磋商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中心或磋商小组公正性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报价,其报价无效:不同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不同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如磋商中出现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中的情形,则按财政部通知要求执行。成交通知成交通知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中心将在采购中心网站及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公示成交人的投标报价表,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未成交通知成交公告发布后,未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进入左侧“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菜单,在“已参与项目”列表中点击项目右侧的“投标结果查询”链接查询本单位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原因、评审汇总得分及排序等相关信息。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成交人应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因质疑投诉、不可抗力或成交人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磋商小组评审的推荐顺序与其他合格的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合同签订后交采购中心存档1份。质疑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涉及的采购需求、评审标准、合同等由采购人提出的内容及采购结束后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或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中心就本项目签署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中涉及采购人义务事项的,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政府采购组织程序提出质疑的、或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中心就本项目签署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中涉及采购中心义务事项的,由采购中心受理并负责答复。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当面提交质疑函原件(由授权代表提交的,还须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得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不符合上述27.2-27.9条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供应商如果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或在质疑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如情况属实,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质疑函格式: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手机:传真: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采购编号:包号: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分类:□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采购执行程序□上述四项之外的其他事项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公章:提交日期: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备注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1项二、物业服务区域及内容名称: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类型:办公坐落位置: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大谷店村西救助总站建筑面积:16401平方米(1)门卫:应配有专职工作人员,须24小时轮流值班、巡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定岗制度,对来访人员、车辆出入、进行验证登记,收发管理各类报纸、函件、邮件、快递物品,负责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防灾害事故,做好特殊时期的安保工作,确保停车场内停车规范有序,自行车棚及充电桩的充电安全;(2)设备维护:应配有相应的水电工(24小时值守),做好配套的机电设备、供水、供电及热泵供水系统(地源热泵)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保障路灯、草坪、办公室等院区内照明线路正常运转,出现故障及时排除;(3)绿化工作:应配有专业的绿化人员,确保院区的绿化植被生长正常,做好日常养护,绿化成活率达99%,做到整齐美观,定期浇灌,及时喷洒农药,无病虫害等,重要活动接待任务场景布置工作;(4)卫生保洁:保障院区室内外公共区域环境及设施设备清洁,垃圾的清扫清运,做到室外地面无杂物、无废弃物,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水迹、无脚印,墙面、镜面、门面无灰尘手印,对院区内卫生间所需卫生纸、洗手液等低耗用品的及时保障供应;(5)垃圾清运:根据院区内所产生的垃圾(含厨余垃圾)每日进行收集和及时清运,并做好清运记录。(6)低值易耗品:保障院区内卫生间所需卫生纸、擦手纸、洗手液、洗洁精等低耗用品的及时供应保障。(7)疫情防控:应严格按照院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物资储备和公共区域的消杀工作;(8)日常维护:1000元以内(含1000元)单项单次的配件及各类临时小修、急修(办公桌椅、门窗锁、下水管道、地面瓷砖破损、楼面墙面破损、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要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处理。单项单次1001元-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维修项目需及时报告,根据维修事项的轻重缓急,维修时间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维修事项均应做好相应维修记录(包括费用支出明细);(9)高压配电室:工作人员须具有高压电工从业证,熟练操作高压配电室内各项设备,保障院区电力供应,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不得无故缺岗漏岗,严格按照配电室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及各项工作记录等。(10)建立物业档案:建立完备的物业管理相关管理制度、人员考勤、人员劳动合同、设备维修保养汇总资料,并提交总站备案;(11)应急管理:根据院区实际情况,在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期间加大安全巡视巡察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配合总站做好救灾、抢险等善后工作。主要设备的维保服务,其中包括:三、物业人员要求:(一)基本条件:1.人员管理:报价人负责各岗位人员管理和安排。2.人员信息提供:报价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人员信息。3.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从业经验,具有高度责任感及政治敏感性,聘用人员无违法乱纪记录,身体健康(提供健康证明),男士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士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4.物业服务公司派驻人员不得身兼多职或从事非救助总站使用楼的物业管理服务。(二)管理、服务人员:岗位工作内容概述人员数量项目经理负责对院区的物业人员的管理以及统筹协调各部门服务保障工作1内勤负责物业项目资料整理(维修资料、人员考勤、财务支出情况等),熟练使用办公软件,1水工服务人员应具有专业资格证件,保障院区内水电暖的日常供应以及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等24小时值守,落实院区电梯等设备安全巡视,协助专业维保机构的检测等工作对接服务。1电工服务人员应具有专业资格证件,保障院区内水电暖的日常供应以及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等24小时值守,落实院区电梯等设备安全巡视,协助专业维保机构的检测等工作对接服务。1弱电工服务人员应具有专业资格证件,保障院区内水电暖的日常供应以及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等24小时值守,落实院区电梯等设备安全巡视,协助专业维保机构的检测等工作对接服务。1电梯安全员服务人员应具有专业资格证件,保障院区内水电暖的日常供应以及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等24小时值守,落实院区电梯等设备安全巡视,协助专业维保机构的检测等工作对接服务。1土建维修人员服务人员应具有专业资格证件,保障院区内水电暖的日常供应以及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等24小时值守,落实院区电梯等设备安全巡视,协助专业维保机构的检测等工作对接服务。1室内外保洁院内及楼内公共区域、会议室的日常保洁、楼外墙体定期清洗、化粪池定期清掏、门前三包、灭虫服务、石材地面定期养护,楼内卫生间所需卫生纸、洗手液等低耗用品的供应保障等8院区绿化院内公共区域(含院区南部绿地)的绿植日常养护及杂草清理,草坪修整(一年不少于6次),以及绿地灌溉等,重要接待任务场景布置等工作。2高压配电室具有从业资格证书,熟练操作高压配电室内各项设备,保障院区电力供应,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4中央空调具有从业资格证书,确保院区内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系统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巡视巡察,24小时值班值守并做好相应记录。3门卫保安负责院区24小时人员、物品出入登记等安全保卫,以及院内停车场管理,维护道路场地使用秩序,参与治安、消防、防汛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抢险工作4合计以上人员均应配合参与总站完成各项应急、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28四、服务标准(一)保洁服务1、卫生清洁达标标准(1)楼内区域卫生各个楼层公共区域卫生:1)地面:无废杂物、纸屑和污迹。2)墙面:踢脚线、消防排烟口、警铃、安全指示灯、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水迹等。3)电梯厅:墙面、地面、门框电梯知识牌表面干净,无油痕、污迹、灰尘等。4)玻璃窗(玻璃、窗框、窗帘、窗台):明净、光洁。5)各种设施外表(如大堂前台、广告牌、信箱、消防栓箱等):外表清洁干净,无积尘、污痕。6)楼梯(所管辖区域内的楼梯,防火梯):无灰尘,无杂物。7)扶手、栏杆:光洁、无积尘,玻璃无污迹。8)门(各卫生区域内的门):干净,无灰尘、污痕。9)电梯内卫生(墙、地面、门、天花板):外表干净,无污痕、积尘、无脏杂物。(2)楼外区域卫生1)所管区域地面和道理:路面整齐,干净,无垃圾,沙土,纸屑、油痕,无积水等。2)绿化带、花草盆;无垃圾、脏杂物,花草叶无枯萎和明显积尘、花草盆无积水和异味,花草树木剪整齐,摆放美观。(二)基础设备设施日常看护与维修1、物业维修管理维护管理方式主要分为故障类维修、诊断性维护:(1)故障类维修设备由于外界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意外故障而使设备损坏,这种紧急维修称为故障性维修。在迅速诊断故障部位后,通常采用更换备品备件的方式使设备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确保各类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使用。维修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规范执行;(2)诊断性维护设备能够正常运转,但由于正常运转产生磨损或产品隐含质量问题,产生如不正常的噪音、异味等,有可能影响设备的运转效率或出现故障的情况,经过诊断更换必要的部件或进行保养使设备恢复最佳运行状态,将其列为诊断性维护。2、房屋维修施工管理的基本内容(1)落实房屋维修任务,编制房屋维修计划、维修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2)做好维修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即水、电路通,并安排好材料堆放,设置安置场地。(3)制定合理的材料消耗定额和技术革新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的材料和技术管理工作。(4)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质量控制和全面协调衔接。(5)加强对房屋维修现场的平面管理,合理利用空间。3、房屋维修范围(1)主体结构、梁、柱、楼地面、屋面、墙体、基础等损坏,或外力创击造成的损坏。(2)房屋内部:墙面抹灰、起壳、开裂、空鼓、剥落,地面起砂、空鼓、裂缝,屋面渗漏现象,卫生间墙面瓷砖脱落,屋面漏水,下水管道堵塞等。(3)外墙面:面砖缺损、掉角,涂料起皮、剥落等。(4)室外工程:坡道、散水、破损下沉,水泥路面不平整积水,裂缝破损,路牙砖损坏等。(5)外防火梯,及露天设备锈蚀严重,油漆剥落等。(三)院区树木、绿植养护、维护1、室外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按照绿化养护二级标准)(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2)园林植物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3)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8%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5)病虫害控制要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竹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只,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2不得超过8只,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6)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7)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8)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2、室内绿摆养护(1)需要放置盆栽的地方是:会议室等(2)放置的花木可以从以下品种中挑选:绿宝石、虹宝石、洒萍兰、红帝早、绿帝皇、红三角椰子、夏威夷椰子、袖珍椰子、密叶绒、锯齿万绿绒、细叶班马、绿巨人、散尾葵、巴西铁、金边巴西铁、圣诞树、龙骨、马丽安、孔雀、发财树、热带球、三色荷兰铁、琉球苏铁、圆叶蒲葵、罗汉松、银杏、帝王蔓绿绒、新红蔓绿绒、双线竹芋、彩虹竹芋、金碧变叶木、阿波罗千年木、富贵竹、文竹、杜鹃、一品红、仙客来等等。(四)门卫保安负责院区24小时人员、物品出入登记等安全保卫,以及院内停车场管理,维护道路场地使用秩序,参与治安、消防、防汛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抢险工作。(五)应急工作1、物业项目区域内安全防范管理封闭管理,24小时监控所辖管理范围的消防和安全,随时处理突发事件。(1)管理原则A.有效监控重点区域和公共秩序。B.人防、技防、群防“三防”并重。C.中央监控和属地管理相结合。(2)管理目标没有因物业服务疏漏而造成的治安事件发生。2、应急工作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五、服务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大谷店村西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六、服务期限: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七、付款方式:1.费用为固定费用,成交人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2.甲方分四次支付物业费,甲方付款前的物业服务由物业公司先期服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成履约保证金,甲方履行相关财政资金批复手续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50%;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务报告、总结等服务文档,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务报告、总结等服务文档,甲方向乙方支付20%;剩余10%费用合同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且经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终期考评合格、签署履约验收单后支付。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收取合同款的百分之五作为监督物业服务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时,成交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的30个工作日内,如成交人提供的服务满足合同约定及采购人要求无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约行为,退还履约保证金。八、其他相关要求:1.报价人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国家及北京市地方现行标准,并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2.采购人监督报价人履行本合同,对报价人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3.报价人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采购人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4.报价人遵守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5.报价人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6.报价人需提供管理人员详细情况及结构图,物业费用明细测算,物业服务各项工作标准。7.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物业服务内容擅自分包、转包或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完成。供应商不得将全部采购项目或者采购项目中的主体或关键性项目转让给其他供应商。8.资金使用情况的要求为加强资金监管及使用效率,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后期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评审及审计相关工作,对出具的所有数据、资料、资金支出明细及年度决算报告等,要具有合理性、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对项目评审和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内容做出详细解释并全面负责。(1).物业公司应提供详细、真实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物资采购、设备维修、房屋修缮、绿化、垃圾清运等各项支出预算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支出内容);(2).中期评审时应提供物业公司与派驻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按时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所有该项目的资金账目(明细账和相关凭证),以及年中工作报告;(3).物业公司需在终期评审提供该项目的全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中应涵盖服务内容、资金支出、人员考勤及排班安排等内容。物业管理企业应以物业管理法规和服务标准化、正规化为宗旨,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妆容整洁,文明礼貌,服从管理,积极配合救助总站完成全年的物业管理服务任务。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1、评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具体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价指标和分值1商务(10分)企业业绩及经验10分根据报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10分。(以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2服务方案(80分)对本项目重难点的理解6分综合考虑报价人对本项目服务管理的整体设想、特点及难点把握。项目特点和难点归纳准确,建议或措施得当,得6分;项目特点和难点归纳较准确,建议或措施较得当、较合理,得4分;项目特点和难点归纳不准确,建议或措施无针对性,得2分;未提供得0分。2服务方案(80分)保洁服务方案6分综合考虑报价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所提供的保洁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执行标准等。方案合理、全面,有针对性,执行标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6分;方案较合理全面,针对性性较强,执行标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4分;方案在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上存在较大瑕疵,执行标准不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分;未提供得0分。2服务方案(80分)办公区域接待服务方案6分综合考虑报价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所提供的办公区域接待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执行标准等。方案合理、全面,有针对性,执行标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6分;方案较合理全面,针对性性较强,执行标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4分;方案在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上存在较大瑕疵,执行标准不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分;未提供得0分。2服务方案(80分)维修服务方案6分综合考虑报价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所提供的维修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执行标准等。方案合理、全面,有针对性,执行标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6分;方案较合理全面,针对性性较强,执行标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4分;方案在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上存在较大瑕疵,执行标准不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分;未提供得0分。2服务方案(80分)绿化服务方案6分综合考虑报价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所提供的绿化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执行标准等。方案合理、全面,有针对性,执行标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6分;方案较合理全面,针对性性较强,执行标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4分;方案在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上存在较大瑕疵,执行标准不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分;未提供得0分。2服务方案(80分)低值易耗品及垃圾清运服务方案6分综合考虑报价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所提供的低值易耗品及垃圾清运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执行标准等。方案合理、全面,有针对性,执行标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6分;方案较合理全面,针对性性较强,执行标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4分;方案在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上存在较大瑕疵,执行标准不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分;未提供得0分。2服务方案(80分)其他服务方案6分综合考虑报价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第二、(7)项疫情防控所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执行标准等。方案合理、全面,有针对性,执行标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6分;方案较合理全面,针对性性较强,执行标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4分;方案在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上存在较大瑕疵,执行标准不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分;未提供得0分。2服务方案(80分)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情况(一)6分综合考虑报价人针对本项目岗位配备的组建情况、人员架构、工作能力等(须附团队人员名单及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团队人员经验丰富、架构清晰合理,得6分;团队人员经验较丰富,人员架构较合理得4分;团队人员经验不丰富、架构不合理,得2分;未提供得0分。2服务方案(80分)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情况(二)6分综合考虑报价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岗位制定的岗位职责。职责全面,有针对性,得6分;职责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得4分;职责不全面,没有针对性,得2分;未提供得0分。2服务方案(80分)针对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制度6分综合考虑报价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日常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可行性等。制度完善、可行性高,得6分;制度较完善、可行性较高,得4分;制度不完善、可行性,得2分;未提供得0分。2服务方案(80分)应急管理预案5分综合考虑报价人的物业服务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充分考虑项目需求特点及风险点,合理可行,且启动预案的条件措施具体、及时有效,得5分;应急预案基本考虑了项目需求特点及风险点,合理可行性较强,得3分;应急预案未能考虑项目需求特点及风险点,不具有可行性,得1分;未提供得0分。2服务方案(80分)人员管理方案9分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考核方案及评优机制。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9分;方案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得6分;方案在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上存在较大瑕疵,得3分;未提供得0分。2服务方案(80分)档案资料管理方案6分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档案资料管理方案。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6分;方案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得4分;方案在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上存在较大瑕疵,得2分;未提供得0分。3价格(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合计100分政府采购合同(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磋商文件有冲突)合同编号: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买方:卖方:签署日期: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甲方: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乙方:二〇二三年二月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甲方: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554818656F法定代表人:梁卫东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类型:办公。坐落位置: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大谷店村西北京市救助总站物业服务建筑面积:16401平方米,占地面积:75亩。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办公用房等。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45平方米。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第三条本物业服务期限自2023年月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第四条乙方提供的本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质量标准:一、服务内容1.房屋建筑及基础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看护,保障能源供应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看护与管理人员24小时值守。但不包括:房屋建筑大面积破损维修(10平米以上)、特种设备与专用设施设备(电梯、地源热泵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等的维修、保养及零部件的更换。2.门卫:应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须24小时轮流值班、巡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定岗制度,对来访人员、车辆出入、进行验证登记,收发管理各类报纸、函件、邮件、快递物品;负责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防灾害事故,做好特殊时期的安保工作;确保停车场内停车规范有序及自行车棚及充电桩的充电安全;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各类事件等。3.设备维护:应配有相应的水电工(24小时值守),做好配套的机电设备、供水、供电及热泵供水系统(地源热泵)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保障路灯、草坪、办公室等院区内照明线路正常运转,出现故障及时排除。4.绿化工作:应配有专业的绿化人员,确保院区的绿化植被生长正常,做好日常养护,做到整齐美观,定期浇灌,及时喷洒农药,无病虫害等;院内公共区域(含院区南部绿地)内的绿植养护及杂草清理,草坪修整,树木及草坪修剪(一年不少于6次),重要接待任务场景布置等工作。5.卫生保洁:保障院区室内外公共区域环境及设施设备清洁,垃圾的清扫清运,做到室外地面无杂物、无废弃物,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水迹、无脚印,墙面、镜面、门面无灰尘手印,保障会议室、院区卫生间的干净整洁。6.垃圾清运:根据院区内所产生的垃圾(含厨余垃圾)每日进行收集和及时清运,并做好清运记录。7.低值易耗品:保障院区内卫生间所需卫生纸、擦手纸、洗手液、洗洁精等低耗用品的及时供应保障。8.日常维护:1000元以内(含1000元)单项单次的配件及各类临时小修、急修(办公桌椅、门窗锁、下水管道、地面瓷砖破损、楼面墙面破损、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要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处理。单项单次1001元-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维修项目需及时报告,根据维修事项的轻重缓急,维修时间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维修事项均应做好相应维修记录(包括费用支出明细)并报行政保卫科确认。9.高压配电室:工作人员须具有高压电工从业证,熟练操作高压配电室内各项设备,保障院区电力供应,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不得无故缺岗漏岗,严格按照配电室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及各项工作记录等。10.应急管理:严格按照总站院区管理规定和要求,加强总站院区的安全巡视巡察工作,做好应急防范措施,尤其是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10.疫情防控:应严格按照院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物资储备和公共区域的消杀工作。11.建立物业档案:建立完备的物业管理相关管理制度、人员考勤、人员劳动合同、设备维修保养汇总资料,并提交总站备案。二、服务标准乙方应按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甲方根据提供的服务每季度进行考核、评分、记录,对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标准如下:1、院区内设有垃圾收集桶内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3分)2、室内公共区域卫生(12分)(1)各楼厕所(含门窗隔板设备等)及时清洁,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2)各楼楼道、大门玻璃、楼梯口、扶梯、台阶、窗户玻璃等,及时巡视清拖,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3)办公楼会议室、会客室及时保洁,会议室窗帘根据需求及时清洁,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4)各楼开水房每日进行清扫,确保干净卫生。对电烧水器安全卫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5)职工之家,每天巡视清扫发现堆积物及时处理。(6)暖心驿站每日巡视清洁,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3、室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10分)(1)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指定专职的清洁人员并明确责任范围。(2)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3)院内道路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4)房屋各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5)排水,排污管道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发现情况及时妥善处理。4、花草树木维护方面(12分)(1)花草树木及时修剪补种,做到整齐美观,定期浇灌、施肥和松土,保持观赏效果;(2)保证花草树木长势良好,及时喷洒农药,无病虫害、折损、斑秃等现象;(3)花盆内无杂物,花缸花槽底无积水,植物无缺水干旱现象;(4)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5)院内杂草及时铲除、清理;(6)确保专业人员定期提供绿化服务。5、防疫方面(6分)(1)所有公共厕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消毒;(2)各楼公共区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消毒;(3)定期开展灭鼠、灭蟑、灭蝇等工作;6、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方面(28分)(1)物业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房屋建筑等基本情况,确保院内道路平整、无洞坑;路牙直顺无残缺、路肩无坍塌、翘角;边沟齐整不淤塞、涵洞通畅无损坏;(2)确保各类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使用。维修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规范执行;(3)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确保下水管道、检查井、雨水口通畅无存泥,结构及附件物无损坏;(4)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5)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6)供电设备运行正常,路灯、楼道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7)冬季供暖室内温度不低于18±2℃;(8)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9)日常设备、电器设备、洗浴设备、厨房设备、零星维修设备、围栏及围墙等按照甲方下达的维修单,及时进行维修、维护、更换等,一般不超过三日,特殊情况及时反馈;(10)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后,10-15分钟到达维修现场;维修及时率100%,维修合格率98%以上,维修返修率小于2%。7、院区及大门岗日常管理方面(20分)(1)总站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工作人员凭证件进出,外来人员要有进出记录;(2)管理人员需熟悉院内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3)巡逻时发现火警事故或隐患、治安事故、交通事故,要及时处理,并上报甲方有关部门;(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5)机动车辆进出有登记;(6)非机动车车辆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7)管理人员统一着装,岗位标志明显,工作严谨认真。(8)服务人员态度热情友好,服务规范。(9)物业服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安全知识普及率:100%;(10)物业管理服务综合满意率:80%以上。8、其他方面(9分)(1)场内发生应急工作时,应当迅速到位高效处理;(2)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材料,做好记录;(3)乙方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责任。第五条物业人员配备要求(人员工资由乙方负担,可在物业费列支)根据救助管理总站需求,结合院区内实际情况,物业公司应当配足院区各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并达到服务质量标准。(详见人员明细)。乙方保证其派出的服务人员具有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资质和工作能力,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工作。乙方所派人员产生的劳动或劳务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三、资金使用要求乙方应遵守与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相关的财会制度,确保专款专用,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上级对该项目进行巡察、检查、审计、评审等相关工作,并对巡察、检查、审计、评审等反馈情况中涉及乙方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按要求整改。1.物业公司应提供详细真实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物资采购、设备维修、房屋修缮、绿化、垃圾清运等各项支出预算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支出内容);2.中期评审时应提供物业公司与派驻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按时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所有该项目的资金账目(明细账和相关凭证),以及年中工作报告;3.物业公司需在终期评审提供该项目的全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中应涵盖服务内容、资金支出、人员考勤及排班安排等内容。第三章物业服务收费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1.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费万元。具体物业服务费,依据为财政预算批复金额为准。乙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2.付款方式:甲方分四次支付物业费,甲方付款前的物业服务由物业公司先期服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成履约保证金,甲方履行相关财政资金批复手续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50%万元(人民币大写:);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务报告、总结等服务文档,甲方向乙方支付20%万元();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务报告、总结等服务文档,甲方向乙方支付20%万元()剩余10%万元()费用合同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且经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终期考评合格、签署履约验收单后支付。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可报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甲方付款如遇到国库财政预算支付的限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也可顺延付款期限,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将延迟付款理由通知到乙方,且在支付限制解除后立即完成对乙方的付款。乙方不得因此暂停、终止、拒绝、延迟义务的履行。4.服务期内如财政政策发生变化需双方协商解决。5.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款的百分之五作为监督物业服务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获偿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时,乙方应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在履行相关财政资金批复手续后的30个工作日内,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满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无质量、安全问题和其他违约行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内容和标准约定提供物业服务;2.有权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方案、明确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考评验收标准,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过程中有管理、考核、监督、检查的权利,并按季度对乙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考评;3.按本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4.对乙方根据本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5.提供物业工作人员的办公生活用房及住宿,办公面积154㎡,物业工作人员餐费由乙方负担;6.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和服务约定,甲方有权扣除相关服务费用的1%-100%;7.乙方所派人员需接受甲方的监督及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撤回失职或不合格人员,乙方应于3日内给予调换。乙方未及时予以调换或补充人员的,根据未能及时到岗天数,甲方有权视情予以扣减相应物业服务费。8.甲方享有与乙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有关制度和服务方案与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方案与计划报送甲方审核通过,同时接受甲方检查、监督、考核;管理乙方参与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疫情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或急迫性维修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3.按本合同和附件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含附件所列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和行业的标准及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持续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的服务资质被取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征求甲方意见并同意后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甲方决定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方应当于7日内更换。5.乙方应遵守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好甲乙双方管理服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6.接受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监督,对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的建议和督促要求及时整改,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7.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向甲方告知本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8.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9.乙方应遵守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好甲乙双方管理服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11.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甲方各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并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及本合同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2.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应自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完成物业管理的交接。乙方延迟交接的,每延迟一天,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整交接。1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物品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14.乙方必须保证每日24小时有专人值班,遇有报修时,2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维修(特殊情况除外)。乙方应当严格做好每班次值班和设备运行、维修记录,字迹要清楚、正确详细,不准伪造记录数据或补记记录。每次发生的维修工作及费用使用情况,于每次完工前将工作记录单及费用清单提交甲方确认。15.经甲方同意可以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或拆分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物业服务中的主体或关键性项目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同意后将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擅自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6.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五章合同终止第九条本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期满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通知15天内回复甲方。经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后,另行签订新的物业合同。第十条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最少3个月)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至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之日止,并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妥善办理所有事项交接工作,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下年度财政预算金额,在财政预算批复范围内支付。乙方不得中断向甲方提供服务,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第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十三条甲方按季度对乙方服务全过程进行考评。乙方在日常管理服务过程中出现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行为及季度考评不合格,应视情扣除物业服务费。扣减标准为每发生一次且扣减服务费总额5%-10%的费用,乙方应按甲方考评意见对服务不达标项目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第十四条服务期满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终期验收,乙方服务未能通过验收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当按照合同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发生此种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回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评估费用并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每逾期一日或每出现一次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物业服务期内累计逾期履行超过三(含)日,或累计出现三(含)次以上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每发生一次给甲方造成严重工作影响的事故,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原因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十六条乙方在服务期限内不得擅自停止物业服务,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按服务停止天数核减乙方服务费用。乙方擅自停止物业服务达到5天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甲方损失。第十七条乙方在日常管理服务过程中出现扰乱公序良俗秩序的行为,按事件影响范围应视情扣除物业服务费1%—100%,并承担消除影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责任。第十八条除不可抗力、政府政策及财政政策发生变化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九条甲方有权自物业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或考评不合格,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下期服务费,直至乙方整改合格。第七章通知及送达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与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电子邮件、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电子邮件、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第二十一条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变更一方承担。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相关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地址错误、无人签收或拒收、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则发送方按照上述地址以寄送方式送达的书面文件,寄送后第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书面文件,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作为通知送达时间。第八章争议解决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争议及解决争议期间,乙方应当继续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附件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交的服务方案、协议(如有)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2023年月日2023年月日电子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函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采购活动。为此,我方同意和承诺:我方承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磋商文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使用手册(非招标版)中关于本项目电子响应各项要求、流程及注意事项,如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的报价无效,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将委托授权代表持我方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代表我方参与本项目远程解密、磋商、报价等环节,并加盖我方电子签章;同时,持我方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参与本项目远程解密、磋商、报价、加盖我方电子签章等环节的人员均视为我方授权代表,其操作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产生的法律后果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相关更正补充(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我方已经完全理解了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报价人的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磋商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180天内遵守本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遵守“报价人须知”中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规定。我方承诺提供报价人须知规定的全部电子响应文件。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资格和技术要求,愿意如实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有偏差,已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显著处予以说明。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报价详见响应文件,知晓最低价不作为成交保证的规定。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订的协议和合同,并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方知晓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七十三、七十四条中对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若有相关情形的,依法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本报价函自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日起生效。报价人公章(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人相关备注信息:报价人地址参与远程磋商人员姓名参与远程磋商人员手机号参与远程磋商人员邮箱请报价人按要求填写上述备注信息,不作为评审使用。上级单位授权委托书(报价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我单位(单位名称:___________)同意我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单位名称:___________)参加(项目名称:___________)(采购编号:___________)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次磋商和签订、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出现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和该报价人共同承担。上级单位公章(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资格条件承诺书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承诺具备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对应证明材料,并接受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有权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权利,如上述承诺信息不属实或证明材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由我方承担。报价人公章(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无须提供本声明函。本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名称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声明函中企业名称(盖章)指加盖报价人公章(电子签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公章(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最后报价表投标最后报价表采购编号:BGPC-C23015项目名称: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包号:1投标人名称:北京妙思维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报价明细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品目号号序序号号标的标的名称名称服务范服务范围围服务要服务要求求服务期服务期限限服务标服务标准准标的描述或规格型号标的描述或规格型号单价单价数量数量总价总价1-11物业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BGPC-C230151,803,000.001.00(项)1,803,000.00总价合计1803000.001803000.001803000.001803000.001803000.001803000.001803000.001803000.001803000.001803000.00投标人公章:日期:2023-02-01-第1页-采购人推荐供应商意见书采购编号:BGPC-C23015项目名称: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碳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相关规定,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方式”执行相关采购程序,按照“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我单位推荐供应商情况如下: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妙思维科技有限公司推荐理由:该单位符合碳商文件的基本要求,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的意愿。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盖章):日期:2023年1月/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教助管理总站的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妙思维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0人,营业收入为823.38万元,资产总额为183.2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3年1月29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无须提供本声明函3.本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名称详见碳商文件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本声明函中企业名称(盖章)指加盖报价人公章(电子签章)。10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意见书采购编号:BGPC-C23015项目名称: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碳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相关规定,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方式”执行相关采购程序,按照“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情况如下:1、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豪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理由:该单位符合碳商文件的基本要求,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的意愿。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洁来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理由:该单位符合碳商文件的基本要求,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的意愿。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专家名单:专家姓名职称单位程岩高级工程师北京赛文斯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郝广和高级工程师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专家签字:日期:2023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2023]016号采购编号:BGPC-C23015项目名称: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大谷店村西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10-56817321采购货物或服务名称及数量:序号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1物业管理服务1项采购项目性质或用途:办公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邀请函及磋商文件发布日期:2023年1月18日确定成交日期:2023年2月1日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妙思维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贾家花园15号院7号楼一层成交金额:180.3万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程岩、郝广和、刘涛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地址:丰台区玉林西路45号腾飞大厦邮编:100069项目负责人:姜利联系电话:010-83916676传真电话:010-83916675本项目成交公告公示期限: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媒体网址:https://bgpc.bcactc.com/zfcgzx/(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1、磋商文件2、成交人投标最后报价表3、采购人推荐供应商意见书4、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意见书5、成交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2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用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