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导助航 设施布设中标结果公示(安新县地方海事处2023)


安新县地方海事处航道导助航设施布设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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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安新县地方海事处航道导助航设施布设项目.pdf招标文件-安新县地方海事处航道导助航设施布设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XALJ20221025008
二、项目名称:安新县地方海事处航道导助航设施布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天元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宝新公路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3234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天元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范围:航道导助航设施布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月敏、李四光、谢民僧、采购人代表:王玉卿,评委推荐的谈判小组主任是:周和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新县地方海事处
地    址:安新县雁翎西路 91 号
联系方式:田鹏 0312-5321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雄安鲁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芦庄乡北边吴村宏兴大街7号A区201
联系方式:0312-7552199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菲  
电   话: 198017526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安新县地方海事处航道导助航设施布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ALJ20221025008地方招标安新县地方海事处代理机构:河北雄安鲁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二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20第四章评标办法……………………………………………………………………3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自定义)…………………………………………………3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安新县地方海事处航道导助航设施布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ALJ20221025008项目名称:安新县地方海事处航道导助航设施布设项目预算金额:3338700元最高限价:3338700元采购需求:航道导助航设施布设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安新县,具体地点按招标人要求。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的使用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的规定,(1)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应当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和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须同时完成在以上两个平台网站(缺一不可)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投标人需要在惠招标平台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惠招标平台提出。售价:0元/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1)投标人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3、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4、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以上规定的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及问题咨询联系方式:4007809998。5、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6、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安新县地方海事处地址:安新县雁翎西路91号联系方式:田鹏0312-5321340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雄安鲁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芦庄乡北边吴村宏兴大街7号A区201联系方式:0312-75521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菲电话:0312-755219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名称:安新县地方海事处地址:安新县雁翎西路91号联系人:田鹏联系电话:0312-5321340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雄安鲁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芦庄乡北边吴村宏兴大街7号A区201联系方式:0312-75521993项目名称安新县地方海事处航道导助航设施布设项目4实施地点安新县,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预算金额3338700元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9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10验收标准采购单位依照合同货物清单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11质保期限1年12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付至合同金额的30%,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1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1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5是否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16投标保证金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文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18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招标人代表1人及评标专家4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9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财务状况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4)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5)中小企业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9)质量承诺书20中标供应商的确定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名,招标人按照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2月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1)投标人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22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3338700元投标人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3签字或盖章要求1、单位签章:电子文件加盖河北CA锁中的电子公章。2、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文件加盖河北CA锁中电子手写签名章。3、法定代表人盖章:电子文件加盖河北CA锁中电子法定代表人印章。4、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委托人无电子签章的,须由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完成后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该页。5、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注:(1)目前河北CA只办理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手签章或印鉴,不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签章。(2)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惠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2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2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00点00分之前26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澄清后,即视为通知到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查看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后,即视为通知到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查看网上发出的修改内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9投标文件提交说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投标文件加密电子版必须使用惠招标电子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的.htb格式的投标文件,并经河北CA加密后上传。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word版)(U盘)1份,以便存档使用。30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编制目录标注页码,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2月9日上午9点30分投标文件开启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0时00分33开评标方式开标、评标以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准。电子招标投标具体要求:(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34投标文件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投标人需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进入惠招标“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2)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公布开标内容;(3)投标人需在招标方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使用河北CA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承认开标记录;(4)开标会议结束。注: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投标截止后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正常开启的,则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2、开标解密补救措施:投标人无法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时,可以通过招标代理启用“开标保障”功能,启用后,投标人可通过开标保障密码解密投标文件。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继续开标活动:(1)因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原因,造成“惠招标”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招标代理正常开标的事故。35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登录惠招标开标大厅,使用河北CA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36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3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38中标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9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或采购人或需方”和“承包人或供应商或供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40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补充与细化补充,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之处,以前附表中内容为准。(八)质量承诺书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做出如下承诺:本公司所提供产品质量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法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配备情况序号姓名年龄学历专业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备注十、其他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5、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6、节能产品明细表7、投标人近两年完成的业绩项目8、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一(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的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二(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格式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元)价格(元)价格(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价数量小计1234………………………合计说明: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强制节能产品按本表逐一填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表中所报产品型号必须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一致,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必须与提交的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项目名称:×××价格单位: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价小计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注: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3、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没有环保产品,应在表格中注明“无”。4、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五节能产品明细表项目名称:×××价格单位: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价小计节能产品价格合计节能产品价格合计节能产品价格合计注: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3、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没有节能产品,应在表格中注明“无”。4、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六(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格式七(四)投标人近两年完成的业绩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合同价格合同开始时间合同完成时间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需提供销售合同和发票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并加盖公章。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一、共他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安新县地方海事处(单位名称)的安新县地方海事处航道导助航设施布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滚塑浮标、滚塑顶标、一体化航标灯器(内置AIS)、锚链、混合沉石、数据监测浮标、滚塑顶标、智能影像航标灯(内置AIS)气象仪、电子罗盘、多参数水质仪、多普勒单点海流计、数据采集终端机、通信终端、供电系统、锚链、混合沉石(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天元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8人,营业收入为8947万元,资产总额为971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天津天元海科技瓦发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2月1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的数据,无上一年段数据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地址:天津市宝坪区新安镇工业园区515电话:022-82425555,传真:022-824259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航道导助航 设施布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