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设备 科研中标结果公示(海南省人民医院2023)
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CIT-HNZC2023010001(招标文件编号:SCIT-HNZC2023010001)
二、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口万宝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瑞路31号南海绿洲小区4栋404房
中标(成交)金额:53.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海口万宝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斌斌、于传龙、蔡俊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就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2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人民医院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898-68602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
联系方式:邓女士、吴女士0898-68520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吴女士
电 话: 0898-6852084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海南省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3年02月17日 17:3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斌斌、于传龙、蔡俊宏(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53.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女士、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20848
采购单位
海南省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先生0898-68602573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邓女士、吴女士0898-68520848
附件:
附件1
(售卖版)磋商文件-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pdf(售卖版)磋商文件-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pdf
附件2
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pdf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pdf
项目编号:SCIT-HNZC2023010001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海南省人民医院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0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21第五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方法第八章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海南省人民医院委托,拟对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CIT-HNZC20230100012.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43000.00元。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实验室科研设备一批.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若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响应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若响应产品非医疗器械的,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说明函》。3.3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交纳足额磋商保证金;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发售标书时间:2023年02月07日-2023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2、发售标书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6室)。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人员信息、办理事项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以上纸质资料均加盖鲜章留底。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3、标书售价: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包。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02月17日14时30分-2023年02月17日15时00分)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磋商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室)。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海南省人民医院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98-6860257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项目联系人:邓女士、吴女士电话:0898-68520848传真:0898-65340856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43000.00元,报价超过所投包次采购预算或单价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单价采购预算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43000.00元,报价超过所投包次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参加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参加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参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足额缴纳。2.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3.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海口国贸支行账号:460010036360530102354.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注:不满足以上1.2.3.4.5磋商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响应。5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合同金额5%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账户信息:在采购合同签订前,由采购人提供。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以转账形式交款的原账户退还;其他形式递交的均于质保期满后自动失效。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供应商提供定期运维工单等采购人要求的付款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上述全部材料的30个工作日内将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回还给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约定履行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7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898-68520848转8178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898-68520848转8179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898-68520848转819。地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财务室(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6室)。10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898-68520848转817标书售卖相关事项询问电话:0898-68520848联系地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财务室(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6室)。11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甘女士联系电话:0898-68520848转822联系地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财务室(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6室)。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海南省人民医院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89-66809051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13成交服务费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就支付。注:服务费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与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一致。15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海南省人民医院。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5.1.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蛋白凝胶电泳系统、核酸提取仪(痰、血、肺泡灌洗液提取)。5.1.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4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7.磋商保证金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按磋商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7.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2.3.1和2.5.3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综合评分明细表3.2.1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3.2.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30%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0%*1002技术要求响应情况43%43分1.完全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要求得43分;2.带“▲”条款(32分):每负偏离1项扣1分,带“▲”负偏离达32项的得0分;3.非“▲”条款和“★”条款(11分):每负偏离1项扣0.5分;如非“▲”条款负偏离≥22项的得0分。3类似项目业绩3%3分自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提供或缺漏均不得分)4售后服务方案24%24分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含技术支持、培训方案、应急保障方案3项,每缺少1项扣8分,满分24分;以上3项内容,每项内容缺陷扣1分,因缺陷每项最多扣8分,不提供不得分(内容缺陷指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与项目实际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凭空捏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及不可实现的夸大情形等)。合计合计100分100分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八章采购合同(草案)医疗设备购销合同(2021版)合同编号:甲方:海南省人民医院,乙方: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姜鸿彦,法定代表人:电话:0898—68642644,电话:传真:0898—68663485,传真:开户行:海口建行金鼎支行,开户行:账户:46001003736050001163,账户:税号:12460000428201452X,税号:为实现甲方与乙方各自的经济目的,并行使各自的权利和承担各自的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医疗设备的购销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包含选配件如各种插件最终报价,赠送品等):序号产品名称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国产/进口保修期(月)数量单位单价(RMB)总价(RMB)合计金额(RMB)合计金额(RMB)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备注(加配货物)备注(加配货物)注:以上设备清单价格包括主件及零部件的供应、配置、运输、设计制造及安装(甲方指定地点)、调试、培训、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整套设备的主件及零部件配置清单见本合同的附件。二、交货方式(一)乙方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发货通知后90日内交付合同标的物设备。(二)乙方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安装验收甲乙双方按照如下设备验收流程进行。(一)开箱查验。双方根据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要求,共同对设备的包装、外观、设备品牌、原厂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1、国产设备应在自合同签署之日往前推算6个月内;2、进口设备应在自合同签署之日往前推算12个月内)进行查验。如有短缺、损坏、不合格产品等或与合同、招标文件不相符的情形,乙方应7日内予以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及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二)安装调试。乙方应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设备,保证各项性能正常,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全程配合,产生的一切的人员、设备等的损伤损坏等等不良事件由乙方负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合同设备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乙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三)人员培训。乙方负责对使用、保管、日常保养、清洗消毒和甲方工程师等人员进行相应培训,保证甲方能安全正常地使用设备。(四)资料提供。乙方应按照甲方验收要求,收集好相应的验收资料,加盖公章。(五)合格验收。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根据招投标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的功能配置、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试用。试用的期限双方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试用期间如合同设备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能达到规定要求,乙方应于7日内予以更换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要求的验收资料。双方最后签署验收单并盖章,验收合格日期以甲方医学装备部签署的日期起算。四、设备使用观察期双方约定为从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90天为设备使用观察期。设备使用观察期内因设备发生的缺陷不能修补,原则上甲方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在设备使用观察期内出现设备存在的问题,按如下约定处理:(一)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符合招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不存在任何偏差。如设备的标准与约定不符,或设备存在缺陷,乙方应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进行更换或修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相应延长设备使用观察期。(二)如因设备的标准与约定不符,或设备存在缺陷,经更换或修补后仍然存在缺陷,甲方可要求退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退货发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三)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合法渠道销售的设备,并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并保证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等权利。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四)如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应由国家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售后服务(一)保修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为个月,由乙方负责联系设备生产厂家安排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负责免费维护维修(附厂家售后承诺书)。若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设备使用观察期未通过,出现退换货情形的,保修期从新提供的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二)在保修期内,及时提供软件免费升级。乙方无偿指导和培训甲方维修及使用人员,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三)在保修期内,乙方技术人员应至少每3个月上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接到甲方设备故障报修后乙方技术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检修排除故障(不可抗拒力量除外)。(四)在维修运维操作中,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负责。(五)乙方应做好每次维修运维保养内容或项目记录,并由甲方、乙方技术人员、使用科室共三方签字,交由区域分管工程师备案。六、付款方式(一)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且设备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的合同总价的正式有效全额发票。乙方出具付款申请函、发票及要求的付款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在内部付款审批流程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货款人民币XXX元整(¥XXX.XX元)。(二)设备使用观察期90天满后,经双方确认设备正常使用,乙方出具付款申请函及要求的付款资料申请付款,甲方在内部付款审批流程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货款人民币XXX元整(¥XXX.XX元)。(三)余款即合同总价的10%货款人民币XXX元整(¥XXX.XX元)作为质保金。待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保修期至一年后,并经甲方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七、违约责任:(一)合同签订后无法定或约定事由,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构成违约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二)乙方逾期交货应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一个月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三)乙方提交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书面通知限定乙方在更换日期之内更换,而乙方逾期未更换,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四)甲方逾期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30日后,仍拒不付款的,应按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一违约金。(五)除非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不得退货,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六)若乙方在保修期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每缺少一次维护保养,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七)乙方对甲方的故障呼求不及时响应到位的,应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八、通知与送达(一)甲方双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双方之间发出的任何通知、联络或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有关司法文书的通知或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联系人:医学装备部联系电话:0898-68642644乙方送达地址为:,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如有变更须提前书面及时通知对方,在书面变更通知送达对方之前,视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没有变更;如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影响,由过错方承担责任。九、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后续履行事宜。十、合同组成:(一)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文件以及其他双方书面确定的相关招标投标文件。(二)合同附件包含:中标通知书、配置清单、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必须与《投标书》响应完全一致)、医疗器械注册证、报关单(进口设备)、公司资质证件、授权、厂家资质证件、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要求承诺的保修期与主合同一致)等,合同以及组成材料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其他条款:(一)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变换、解除、转让本合同。如因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变更或转让、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处理。(三)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条款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十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公章)(公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采购机构:,(盖章)经办人:年月日附件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品目数量单位报价总价(人民币/元)交货时间备注1亚低温治疗仪1台大写:小写: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2.以上报价必须包含完成该项目所有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3.如是进口设备,须在表格的“备注”一栏中标明“进口”。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附件二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产地产品配件数量单价总价说明123……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元,大写:注: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编号:SCIT-HNZC2023010001包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报价总价(人民币/元)交货时间备注实验拿斜研设备批大写:伍指差万伍件圆整小写:¥535000000保应市中司等购人发货谢知后f00内支丹合司标的物也名注:1.供应商须按商文件中的采购清单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2.以上报价必须包含完成该项目所有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供应商名称:海0万宝隆医生监拭术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7日期:2025年2月17日四、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包号:SCIT-HNZC2023010001/1个包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产地产品配件数量单价总价说明1基因扩增仪苏州东胜兴业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东胜)ETC811P1us型苏州/1台32960.032f6000普通PCR仪定性)2荧光计杭州奥盛仪器有限公司(奥盛)Fluo-100杭州/2台216670043334.00核酸蛋自定量仪3化学发光成像系统上海勤翔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勤翔)ChemiScope6100上海/1台135000.00135p00.00蛋白凝胶电泳系统4医用离心机湖南赫西仪器装备有限公司(赫西仪器)TDZ4长沙/2台3450.006f00.00速离心台式低机5电热恒温水浴锅上海跃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跃进)HSY-18上海/2台2950.00500.8数显电热恒温水浴锅6旋涡混合器海门市其林贝尔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其林贝尔)XW-80A海门/5台11fo.oo5150.00旋涡振荡器7医用离心机湖南赫西仪器装备有限公司(赫西仪器)1H-4K长沙15台515.002075.00掌式离心机8快速混匀器江苏新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康医疗)XK80-A江苏/2台2f40.05880.00恒温混匀仪9千式恒温器海门市其林贝尔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其林贝尔)GL-1900海门/2台268o.。5f60.00恒温加热器10超声波清洗机深圳市春霖清洗设备有限公司(春霖)CR-040S深圳/1台2feoo2feo.0o超声清洗器11医用离心机湖南赫西仪器装备有限公司(赫西仪器)ZLS-3长沙/1台34f0o.o034fo.o0真空离心浓缩机12染色机普瑞斯星(常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普瑞斯星)PRS-A型常州/1台44900.0044foo.oo玻片自动脱蜡染片机13半封闭组织脱水机普瑞斯星(常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普瑞斯星)PTS-A型常州/1台4688.8040886.00病理组织脱水机14振荡培养箱上海跃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跃进)HZP-15上海/1台18600011880.00恒温振荡培养箱15千式恒温器海门市其林贝尔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其林贝尔)GL-1600海门/1台2055.802P55.00千式恒温器(恒温加热器)16恒温恒湿培养箱上海跃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跃进)HHWS-II-150上海/1台18880011868.00恒温恒湿箱17医用离心机湖南赫西仪器装备有限公司(赫西仪器)TDZ5长沙12台1f85.8170.8台式低速大容量离心机18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普析)T6新世纪北京/1台le08o.。P6oo紫外分光光度计19医用离心机湖南赫西仪器装备有限公司(赫西仪器)TG16MW长沙/4台400.0(2660.00台式高速离心机(1.5m1)20核酸提取仪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致善生物)Lab-Aid824s厦门/1台60e30.060030.0核酸提取仪(痰、血肺泡灌洗液提取)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535000.8元,大写:伍持叁伍件圆書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535000.8元,大写:伍持叁伍件圆書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535000.8元,大写:伍持叁伍件圆書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535000.8元,大写:伍持叁伍件圆書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535000.8元,大写:伍持叁伍件圆書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535000.8元,大写:伍持叁伍件圆書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535000.8元,大写:伍持叁伍件圆書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535000.8元,大写:伍持叁伍件圆書注: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供应商名称:海0方宝隆医药器械有限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陈的打2月日期:2023年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 科研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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