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容城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容城县知识产权局、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



 

容城县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21

一、项目编号: TD2023E030 二、项目名称: 容城县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02单元1307室
91130102092299950U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容城县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
按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人需求
1年
51856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彦平(采购人代表)、曹永恩(主任)、吕爱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77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

(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中招协(2015)026号】的规定,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招标代理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 : 容城县容善路 联系方式: 曹煜 0312-5613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号楼18层 联系方式 : 尹志鹏、康玉林、张明志 0312-5061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志鹏 电话: 0312-5061572 十、附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容城县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磋商文件容城县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
2023-02-21       地域:
容城县容善路      采购人:
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容城县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席。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满,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照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2月20日144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容城县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容城县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3人,营业收入为1409.79万元,资产总额为1362.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虫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石家庄市金标松验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2月20日注:(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56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容城县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满,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2月20日170项目编号:TD2023E030容城县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采购人: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二月目录第一章碳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18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25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6第一章碳商公告项目概况(容城县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D2023E030项目名称:容城县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竞争性商口询价预算金额:538800元最高限价:538800元采购需求: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是口/否口)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5)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证书(CMAF)或计量认证证书(CMA)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5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本项目施行网上自主报名(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方式:其他售价:0元/套四、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五、开启时间:2023年2月20日10点00分开启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金台西路和永贵大街交叉口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申请人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秘钥咨询电话17736285662。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供应商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商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若经开启现场查验申请人未在网上下载碳商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申请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申请人延误自行负责。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容城县容善路联系方式:曹煜、0312-56135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号楼18层3联系方式:尹志鹏、康玉林、张明志0312-506157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尹志鹏、0312-5061572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碳商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碳商公告3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碳商公告4服务期限详见第一章碳商公告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6采购需求详见第一章碳商公告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碳商公告8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详见第一章碳商公告10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11碳商保证金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12碳商报价报价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费、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13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14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bdtf格式,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政府采购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上传的,为无效响应。)15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本竞争性碳商文件要求:电子响应文件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必须是电子签章,其他盖章或签字可上传盖章或签字后的扫描件。516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bd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因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17解密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18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办理企业CA方可参加投标。2、供应商响应文件上传问题咨询电话(工作时间):4009980000。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网络及企业CA用于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其他:1)因非供应商原因导致解密失败,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使用,投标将被拒绝。4、在电子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根据情况暂停交易,并及时将情况通报财政部门。待问题解决以后,在确认没有其他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可确认恢复交易。需另行组织交易的应经财政部门同意,再重新组织开展交易活动。19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碳商公告20碳商小组组建碳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2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均在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付款方式每6个月支付一次。22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62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中招协(2015)026号】的规定,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招标代理费,按照“服务”类型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24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碳商公告,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响应处理。2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6信用记录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中有关规定。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7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信用信息查询起始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查询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8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如本碳商文件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冲突或未涉及问题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29名词解释(成交人、成交供应商)为同一意思。本项目碳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8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3.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9附件7技术方案(供应商按评分表自行编写)59附件8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委托单位、联系人、电话合同内容1234本表后附合同扫描件。60附件9人员配置序号姓名年龄学历工作年限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2345678910附: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有)。61附件10承诺投入的设备情况表机械或耗材名称型号规格品牌数量备注62附件11诚信廉洁承诺书为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以保证在采购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不以任何手段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谋取投标的不正当照顾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谋求不正当利益。3.在确定成交人前,不向评审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单位就碳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5.不与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成交。8.成交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9.成交后,与采购单位按照碳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0.主动接受并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3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虫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4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本声明函不作为响应文件格式强制要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此格式,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5附件14监狱企业证明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6附件15其他资料(如有)67附件16最后碳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最后碳商报价(元)碳商报价(大写):元人民币碳商报价(小写):元人民币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注:1、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此表须提前加盖单位公章(无需附在响应文件中,但属于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供应商需自行关注电子平台系统,碳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开始进行最后碳商报价后,供应商在“采购业务”栏目中找到“二次报价”菜单并点击,选择自己需要报价的项目,点击“操作”按钮进入二次报价页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此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后无法修改。若供应商未进行最后碳商报价,则系统默认一次报价为该单位的最后碳商报价。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