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标结果公示(冕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
冕宁县应急管理局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332022000123
二、项目名称: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号
3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磋商文件全部服务范围
磋商文件全部服务标准
合同签订后 30 天
磋商文件全部服务标准
35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莉琼(采购人代表)、肖继萍、吕汉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中关于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SD2022108号。 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冕宁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834-6721556。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冕宁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冕宁县四大班子1楼
联系方式:0834-6752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城厢镇东南新区卫星西路(县残联西侧)
联系方式:6721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老师
电话:6721288
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磋商文件(2022121501).pdf
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磋商文件(2022121501).pdf
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为准项目名称: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采购人:冕宁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编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二○二二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03第二章磋商须知表………………………………………07第三章竞争性磋商文件…………………………………15第四章响应文件…………………………………………18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7第六章资格性审查内容…………………………………60第七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63第八章磋商程序…………………………………………66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78第十章附件………………………………………………82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冕宁县应急管理局委托,拟对“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内容1.采购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为准2.采购项目名称: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3.采购人:冕宁县应急管理局。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36.5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微型企业)(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1)按四川政府采购网的方式、时间在网上报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卫星西路县残联西侧)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单独提交一套以下资料以验身份:(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鲜章。(2)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未递交以上资料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磋商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卫星西路县残联西侧)。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冕宁县应急管理局地址:冕宁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834-675235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卫星西路(县残联西侧)联系人:凌老师联系电话:0834-6721288/19915524013第二章磋商须知表序号须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6.5万元;2.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36.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3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5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6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实质性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验收标准:按照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7供应商信用融资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注:相关政策文件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内容。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取消收取磋商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取消收取履约保证金10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中关于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11需递交的资料参加本次磋商需要递交的资料:资格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为U盘1份;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按川财采[2017]63号文规定1.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4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因此不再对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扣除。2、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1.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10%/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分,若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磋商直接作无效处理。15评审情况的公告1.所有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6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34-672128817供应商询问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2、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3、询问方式:询问人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询问人名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人:凌老师联系电话:0834-6721288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卫星西路(县残联西侧)。4、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效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5、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6、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可以不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18供应商质疑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由代理机构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成交结果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3.提出质疑函的时限要求: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或快递提交质疑函(注:①采用邮寄和快递形式提交的质疑函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亲自书面签收的为准;②收到质疑函后,进行质疑处理时:书面形式现场提交的以书面签收的日期为准,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准;③温馨提示:供应商提交质疑选择邮寄或快递形式时,请先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高效及时的方式。质疑供应商在质疑函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疑答复的,可主动电话询问我公司相关事宜)。联系人:凌老师联系电话:0834-6721288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卫星西路(县残联西侧)。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明确的请求是指: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想要达到的结果,如中标成交无效、废标、重新组织采购、赔偿、追究法律责任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质疑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等。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的,其所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9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冕宁县财政局地址:冕宁县四大班子综合楼2楼联系电话:0834—6721556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投诉书》范本。20关于执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第十章附件附件一: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由磋商小组发出)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更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磋商小组:(签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1)“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由磋商小组拟定书面形式作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为发出。(2)发给供应商的“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应删除“磋商小组:(签字)”一栏,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附件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小组: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更正如下:1.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注:供应商应按本“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格式回复。附件三:报价报价表(□第轮报价□最终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小写报价大写备注注:①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②最终报价不能超过初始报价,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③此表打印出来加盖企业鲜章(建议供应商准备3份以上),通过审查后的供应商在现场填写报价后单独递交。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报价日期:年月日附件四:质疑书格式及内容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被质疑人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四、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五、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质疑书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9.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10.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11.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12.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查询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jzcfg/40288687657ff75501672fd954532414.html四川省财牛川财采(2018)123号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融资概念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二、基本原则(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二)建立机制,服务银企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优惠,加强扶持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三、基本条件(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2018年12月21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服务和优惠承诺等。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政采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二)供应商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败诉的;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四、构建平台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五、财金互动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川财采[2016]35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六、基本流程(一)意向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二)正式申请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三)贷款审查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四)信息报送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五)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应当支持。七、职责要求(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支持。(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八、违规处理(一)银行违规处理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二)供应商违规处理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三)其他违规处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34332022000123,项目编号:序序号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进行价格扣除技术技术环节环节(42分分)商务商务环节环节(40分分)价格价格环节环节(10分分)附加附加分环分环节节(8分分)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得分汇总((100分)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40329.11889.11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8000(元)(叁拾伍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佳士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26000(元)(叁拾贰万陆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广利安应急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0800(元)(叁拾陆万零捌佰元整)。2四川佳士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是是/是371210665.00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8000(元)(叁拾伍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佳士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26000(元)(叁拾贰万陆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广利安应急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0800(元)(叁拾陆万零捌佰元整)。3四川广利安应急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是是/是36129.04057.04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8000(元)(叁拾伍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佳士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26000(元)(叁拾贰万陆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广利安应急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60800(元)(叁拾陆万零捌佰元整)。2022-12-28-第1页-(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0人,营业收入为5760.481659万元,资产总额为3791.16205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2年12月27日15340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②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如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协会、服务中心、农村承包经营户、学会等非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不适用此声明函,不得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1(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广利安应急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182.637723万元,资产总额为42.2632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四川广利安应急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盖章):5日期:2022年12月2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②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如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协会、服务中心、农村承包经营户、学会等非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不适用此声明函,不得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佳士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6人,营业收入为3551.257519万元,资产总额为2263.66931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四川佳士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办盖章):日期:2022年12月2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②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如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协会、服务中心、农村承包经营户、学会等非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不适用此声明函,不得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