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2023)



庐江县金牛镇湖稍村农事服务中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NNZN00031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金牛镇湖稍村农事服务中心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伟工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军二西路698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贰拾伍万陆仟伍佰壹拾捌元玖角捌分(¥2256518.9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庐江县金牛镇湖稍村农事服务中心

施工范围
全部

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项目经理
余慧娟

执业证书信息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 皖 234182134704,安全考核 B 证编号:皖建安 B(2020)0223546)

(1)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曲昉,郭俊,王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8738807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庐江县金牛镇湖稍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072县道与069县道交汇处东
联系方式:15391974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7388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0551-8738826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54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2-24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2-2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

中标公示附件.doc
中标公示附件.doc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合肥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项目名称:庐江县金牛镇湖稍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编号:2023ANNZN00031采购人: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二〇二三年二月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3ANNZN000312.项目名称:庐江县金牛镇湖稍村农事服务中心3.项目地点:庐江县4.项目单位: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5.项目概况:庐江县金牛镇湖稍村农事服务中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7.项目预算:300万元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工程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二、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3年2月14日08:00至2023年2月24日9:002.获取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3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87388262。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00分2.磋商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开标室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采购人: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地址:合肥市庐江县072县道与069县道交汇处东联系人:石主任电话:15391974168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人:高工电话:0551-87388262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电话:0551-87388071七、其他事项说明,4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5.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6.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5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3.2采购代理机构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踏勘自行踏勘□集中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视同放弃现场踏勘,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17时0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3.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4.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6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9.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9.1磋商地点详见磋商邀请备注:供应商可以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磋商19.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2.4最后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4.1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1-3家24.1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7.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7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9.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1.中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时不得拒收中标人依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合法保函。中标人有权对招标人的违法行为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反映。2.如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3.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3)收取单位: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5)退还时间:竣工验收后30日历日内退还(无息)31.1成交服务费(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8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34.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8256527089通讯地址: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政务新区35其他内容/35.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35.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35.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35.4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合格35.5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资格见采购需求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2)项目经理社保形式(如要求):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①法定情形;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4)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9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35.6业绩要求说明(1)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的供应商业绩(如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名称及项目经理业绩(如要求)进行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如涉嫌造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35.7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35.8总包及分包规定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如需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35.9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35.10采购人提供的资料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5.11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35.12特别提醒(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磋商、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应为供应商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具有造价执业资格的人员。鉴于现阶段为,10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十二、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庐江县金牛镇湖稍村农事服务中心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备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98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磋商,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的(庐江县金牛镇湖稍村农事服务中心)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9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的(庐江县金牛镇湖稍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100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十五、其他材料一、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3、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4、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5、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6、劳动力安排计划;7、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二、供应商认为与磋商有关的其他资料。,101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02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103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104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105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106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范本——工程类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7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联合体参加商的,联合体效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单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购犯罪档案(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供应商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3.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应商电子签章:安徽伟工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2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