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2023)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法律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07

一、项目编号: HBDR-Z20230102 二、项目名称: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法律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的泓晟国际中心2、3、4、20层
31110000726377413Y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区法律咨询服务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区法律咨询服务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区法律咨询服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完成即约定的被搬迁房屋全部拆迁完毕,本合同即终止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完成即约定的被搬迁房屋全部拆迁完毕,本合同即终止
2738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明明、孙景川、李立军、薛玉娟、张志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1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31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荣华道459号 联系方式: 郑明明 0315-8515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曹妃甸区幸福花园小区8区南侧底商808-6号 联系方式 : 赵晓晴 0311-6750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晓晴 电话: 0311-67501116 十、附件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区法律咨询服务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区法律咨询服务资金情况承诺函资金情况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时间:
2023-03-07       地域:
唐山市曹妃甸区荣华道459号      采购人: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编号:HBDR-Z20230102采购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区法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采购人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2月声明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特此郑重声明:本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作为招投标工作依据,对招投标各方及参与人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及实施投标行为必须按照本文件的约定进行,由于对招标文件的误解而造成的废标或其他情况,后果自负。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5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29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区法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注册后登录主体系统自行下载,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3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编号:HBDR-Z20230102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00万元采购需求: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区法律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完成即约定的被搬迁房屋全部拆迁完毕,本合同即终止。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式:其他(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3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xzspj.tangshan.gov.cn:8088/),不需到开标现场;使用CA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网站进行账号注册,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唐山市】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完成后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相应采购文件。也可到唐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自主注册一体机上进行现场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3、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6、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荣华道459号联系人:郑明明联系方式:0315-85150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曹妃甸区幸福花园小区8区南侧底商808-6号联系人:赵晓晴联系方式:0311-67501116,1853252901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赵晓晴联系方式:0311-67501116,18532529018第二部分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一、项目说明本项目主要包括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区法律咨询服务等。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00万元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一)、法律服务项目范围1、张中街居委会(原为张中村)拟征地1500余亩,涉及20余户。2、张北街居委会(原为张北村)拟征地1500余亩,涉及10余户。3、张前街居委会(原为张前村)拟征地510余亩,涉及不足10户。4、西南街村拟征地1200余亩,涉及不足10户。5、尖坨子居委会(原为尖坨子村)拟征地650余亩,涉及40余户。6、滨海公墓占地64亩,所有权归尖坨子居委会,2017年1月1日,尖坨子居委会与唐山市木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森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双方约定木森公司受尖坨子居委会委托管理公墓,协议期限为20年,至2037年1月1日止。木森园公司对滨海公墓进行了扩建,并新建了烈士陵园,有几处烈士墓,现有陵园共13个,墓穴总容量5000余穴,其他实际入住目的数额有待确定。(二)、咨询服务内容1、实地调研,全方位掌握项目有关情况,结合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起草、审查、修改甲方房屋搬迁工作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书、事务性文件,包括工作程序、补偿安置方案、疑难问题处理方案、D级危房鉴定强拆程序、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执法程序、行政强拆预案、新闻媒体应对预案、信访应对预案及报告材料等法律文件文书。2、对项目未拆除的被拆迁房屋,运用合法有效的行政强制方法,提供有针对性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该项目被拆迁房屋的解决方案。3、参与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参加的重大决策的法律事务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针对具体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法律风险提示意见。4、通过讲座、座谈会、法律意见书、书面报告等形式,提升并统一认识,为形成合力奠定基础,向搬迁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解答疑难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5、逐一撰写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向被征地人“钉子户”及违法相对人分析利害关系,运用法律宣传的威慑力遏制漫天要价、敲诈政府的行为,为妥善处理善后疑难问题奠定基础。6、参与遗留户的征迁工作,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座谈、交流、论证、书面、视频会议、口头、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在第一时间提出解决各个环节出现疑难问题的建议和方案,降低不稳定因素降。7、起草搬迁广播宣传稿;8、提供实施单位与被搬迁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文本、补偿安置清单等;9、在合同约定项目进行过程中,负责配合与有关执法部门沟通衔接;应甲方要求负责与上级单位、司法机关和媒体进行衔接沟通。10、指导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答辩应诉。附件一资格审查内容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下列资格审查的材料,采购人负责进行审查。序号内容合格条件是否合格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要求(以评审现场为准)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格式自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附件二符合性检查内容序号审查项目合格条件是否合格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2签字、盖章在要求指定的位置盖章、签字3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4投标报价报价唯一,且不超过采购预算5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采购需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评标文员会签字注: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的必须按照提供的格式填写,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附件三采购政策执行本次招标中涉及到的采购政策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并按照国家采购政策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或声明,否则视为不享受采购政策条件。未涉及采购政策的不需要提供。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上述通知规定并提供合格证明材料的企业执行此政策。4、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在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5、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查询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附件四相关规定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代表下载招标文件。3.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同品牌投标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6.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附件五、有关名词解释1.“采购人”系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采购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代理机构”是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投标文件”系指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编制的文件。5.“评标委员会”系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确定(预)中标人的组织。6.“包”系指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中按A、B、C-----序号界定的可单独响应的项目。如项目分包,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单独递交。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产品。8.“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及“★”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9.“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附件六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1、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采购人不徇私情,不得明招暗定,杜绝不正之风。4、投标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二、评标步骤与方法2.1初步评审,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综合评审(满分100分)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技术评审标准等几个方面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总分值为100分。综合评定打分表如下:报价分值表序号评审因素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10%100分(1)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控制在最高限价以下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得分序号评审因素权重分值评分标准2业绩20%100分1、企业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项类似拆迁改造项目法律咨询服务业绩,加5分,满分5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2、项目负责人业绩:(1)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项类似拆迁改造项目法律咨询服务业绩,加5分,满分5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如证明材料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需出示业主证明文件。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不予计分。注: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可重复得分。3服务团队人员情况10%100分1、项目负责人学历:项目负责人具有法学博士学历的得30分,具有法学硕士学位或法律硕士学位的得20分;具有法学学士学位的得1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2、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的得3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3、项目服务团队(不含负责人)中,每有一名执业律师加20分,满分4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4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总体规划15%100分规划详细、合理、切合项目实际得70.01-100.00分;规划分析较合理、方案可操作性较合理得35.01-70.00分。规划分析欠合理、方案可操作性较差得0.01-35.00分。4服务方案服务内容15%100分内容细致、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得70.01-100.00分;内容较细致、合理、可操作性较强、项目需求一般满足得35.01-70.00分;内容较为粗略,可操作性较差得0.01-35.00分。4服务方案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10%100分对服务工作重点、难点理解深刻、描述详细,并给出有效的处理方法得70.01-100.00分;对服务工作重点、难点理解较深刻、描述较详细,并给出合理的处理方法得35.01-70.00分;服务工作重点、难点不清晰,未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得0.01-35.00分。4服务方案法律服务工作的流程、制度10%100分具有详细且严谨的法律服务工作的流程及规章制度,合理可行,实操性强,满足采购需求,得70.01-100.00分;具有合理的法律服务工作的流程及规章制度,合理可行,实操性较强,符合采购需求,得35.01-70.00分;流程、制度不清晰明确,可行性、实操性一般得0.01-35.00分。4服务方案服务承诺10%100分服务承诺具体、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70.01-100.00分;服务承诺较具体、可操作性较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35.01-70.00分;服务承诺内容较为粗略,可操作性一般,得0.01-35.00分。注:以上方案某一缺项的,该缺项部分得0分。服务方案中评标委员会打分保留2位小数,保留一位小数的默认为小数点第二位为0,保留整数的,默认为小数点后两位均为0。服务方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招标文件说明(一)重要提示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充分理解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并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详细的解决方案。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中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二)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招标代理将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发出。供应商未收到有关通知,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四)现场考察或答疑会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五)资金来源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资金、采购方式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六)中标服务费及投标费用代理服务费31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七)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文件涉及采购程序内容由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涉及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及合同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供应商资格(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二)供应商资格确认供应商应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方能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行为视为无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使其投标文件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文件构成、式样和编写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其所投相关参数必须是确定的,否则为无效投标。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文编写。投标文件中可能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必须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2.供应商通过“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y.xzspj.tangshan.gov.cn:8088/tangshan/)”,网站交易大厅(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唐山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凭CA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信息文件。采购文件包含两种格式,包括①格式一(.tszf);②格式二(.dpf)。供应商应使用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受潜在的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潜在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y.xzspj.tangshan.gov.cn:8088/tangshan/)网站提供的“【唐山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4.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木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5.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收。6.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用CA证书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ts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证书加密。(四)投标报价说明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代理不予受理。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不予受理。3.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供应商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供应商自行解密招标文件,无需到场。5.招标代理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6.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中不含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7.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7.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7.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7.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7.4.如因供应商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应暂停或终止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1.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2.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的。3.交易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交易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若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经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宣布项目暂停,并通知供应商,待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后,重新恢复暂停的项目。2.宣布终止该项目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运行程序,并通知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时间、地点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大会。(二)开标1.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提前进入唐山不见面开标人厅。不见面开标程序须知如下: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登录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常用下载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供应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末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音响)等;建议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正常开启的,则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补救措施:供应商无法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时,可以通过招标代理启用“密码解密”功能,启用后,供应商可通过之前设置的密码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中标及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再退回。(三)评标委员会1.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A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B技术复杂。C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采购人代表需要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5向采购人、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专家回避及相关情况处理3.1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2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3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四)评审组织工作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五)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六)评标工作程序及说明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仅依赖于供应商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日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上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电子签章,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各供应商在开标、评标期间应全程关注唐山不见面开标人厅,及时回复评标委员会在线提问,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予以止确回应。规定时间内未做出相应止确回应,视为认同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七)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八)报价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九)废标及无效投标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4因重人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重新组织采购及保密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招标代理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2.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2.2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2.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2.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3.采购人、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十一)询问、质疑答复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的答复。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做出答复。供应商质疑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文件执行。3.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口。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十二)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1.开标结束后,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确认后,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如故障无法排除,由交易中心报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作出处理。2.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六、中标和合同(一)中标1.招标代理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人和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成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完成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木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二)合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合同备案时合同签字盖章完整,多页合同加盖骑缝章。备案合同承接主体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一致。合同内容与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表、招标文件及中标结果一致。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采购人、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七、终止、分包、串标规定(一)终止招标采购人、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分包规定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串标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1.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1.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1.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为了推进北扩征地项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律师法》、《招标投标法》、《民法典》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一、法律服务项目范围1、张中街居委会(原为张中村)拟征地1500余亩,涉及20余户。2、张北街居委会(原为张北村)拟征地1500余亩,涉及10余户。3、张前街居委会(原为张前村)拟征地510余亩,涉及不足10户。4、西南街村拟征地1200余亩,涉及不足10户。5、尖坨子居委会(原为尖坨子村)拟征地650余亩,涉及40余户。6、滨海公墓占地64亩,所有权归尖坨子居委会,2017年1月1日,尖坨子居委会与唐山市木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森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双方约定木森公司受尖坨子居委会委托管理公墓,协议期限为20年,至2037年1月1日止。木森园公司对滨海公墓进行了扩建,并新建了烈士陵园,有几处烈士墓,现有陵园共13个,墓穴总容量5000余穴,其他实际入住目的数额有待确定。二、咨询服务内容1、实地调研,全方位掌握项目有关情况,结合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起草、审查、修改甲方房屋搬迁工作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书、事务性文件,包括工作程序、补偿安置方案、疑难问题处理方案、D级危房鉴定强拆程序、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执法程序、行政强拆预案、新闻媒体应对预案、信访应对预案及报告材料等法律文件文书。2、对项目未拆除的被拆迁房屋,运用合法有效的行政强制方法,提供有针对性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该项目被拆迁房屋的解决方案。3、参与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参加的重大决策的法律事务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针对具体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法律风险提示意见。4、通过讲座、座谈会、法律意见书、书面报告等形式,提升并统一认识,为形成合力奠定基础,向搬迁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解答疑难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5、逐一撰写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向被征地人“钉子户”及违法相对人分析利害关系,运用法律宣传的威慑力遏制漫天要价、敲诈政府的行为,为妥善处理善后疑难问题奠定基础。6、参与遗留户的征迁工作,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座谈、交流、论证、书面、视频会议、口头、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在第一时间提出解决各个环节出现疑难问题的建议和方案,降低不稳定因素降。7、起草搬迁广播宣传稿;8、提供实施单位与被搬迁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文本、补偿安置清单等;9、在合同约定项目进行过程中,负责配合与有关执法部门沟通衔接;应甲方要求负责与上级单位、司法机关和媒体进行衔接沟通。10、指导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答辩应诉。三、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他书面材料;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利益所从事的各项服务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律师提供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项目工作要求应当明确、合理;3、按双方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咨询服务费和交通住宿费用;4、在乙方律师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出现第三方损害乙方律师合法权益时,甲方负有保护乙方律师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义务;5、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回部分或全部律师服务费:(1)甲方以单方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就本合同约定事项提供专项咨询服务为由,要求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的;(2)乙方完成本合同之委托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的;(3)其他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的。6、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超额赔偿,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7、甲方应及时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权力依法行使,推动搬迁工作。8、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应在王达律师领导之下开展工作。(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谨慎、诚实、客观地为甲方提供法律风险分析,根据法律的规定尽职做好项目服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利益;2、乙方在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工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尚未为公众知晓的甲方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甲方不愿意让外界知晓的全部信息及文件资料,乙方及乙方相关工作人员须保守秘密;3、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所委托事项违法,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隐瞒事实、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本合同,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或部分咨询服务费;4、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或未征得乙方同意,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或工作费用,或无故终止本合同,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咨询服务费和交通住宿费用,并赔偿因甲方逾期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四、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及支付1、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费为元(大写:),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法律服务费。支付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派驻工作人员赴甲方指定现场工作,并进行讲座、调研、座谈、拟定起草补偿安置方案、人员培训等工作,并于15个工作日提交补偿安置方案(建议稿)。其他各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要求由乙方参与研究并及时提供,按照甲方安排及时进行。2、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甲方负责撰写答辩状,需要乙方指派律师代理出庭应诉时应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乙方应优先办理、优惠收费。3、合同价款通过汇款或转账至乙方账户,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本合同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甲方应结清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交通住宿由甲方负责和安排。5、评估、测量、鉴定、专家论证、公证、媒体介入、拆除、迁移、诉讼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五、法律服务质量和目标效果1、甲方应及时协调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权力依法行使,推动搬迁工作。乙方律师以多年从事该专业的经验和勤勉敬业保证专项咨询服务优质高效开展,同时应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应甲方要求负责与有关单位和媒体进行衔接沟通。实现依法搬迁、妥善处理,搬迁工作圆满完成。2、甲方组建由管委会领导牵头担任指挥长,属地镇具体负责以及相关部门参与的拆迁工作指挥部。乙方派驻专业团队进驻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直至地上房屋、棚舍、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清表工作全部完成。3、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组织征迁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且在项目负责人王达律师全程领导之下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4、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应确定日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便于信息传递。甲方组成项目对接团队,紧密配合乙方工作。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邮箱:5、在乙方指导下,甲方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走完法律程序并下达据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后,甲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敏感时期扣除)内组织行政强制拆除,营造依法强制氛围。六、合同的约定变更和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七、合同的单方解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换负责律师的;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或与乙方结算垫付费用,且逾期达15日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八、违约条款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按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乙方专项法律服务费及交通等费用;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务费。但人为不可控因素或意外事件、不可抗力除外。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订立协议。九、保密义务双方在合作中知悉对方商业秘密和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负有严格保密之责。违反此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十、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完成即约定的被搬迁房屋全部拆迁完毕,本合同即终止。在乙方提供切实可行的强制拆除方案后,甲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强制清表,逾期不组织强制拆除的,乙方原则上不再派驻工作人员。十一、附则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各执两份,甲方财政部门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通知和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联系地址或联络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2、通过邮寄方式的,本埠的以挂号信寄出或者快递投邮次日视为送达,外埠的以挂号信寄出或者快递投邮日后第3日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送的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接收服务器时视为送达。十三、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至人民法院解决。十四、注意与提示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前,各方已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并完全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内容,充分注意到各方之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其中的免责条款、限制责任条款的含义,并听取对方就这些免责条款、限制责任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不存在有歧义或不清楚的地方,现自愿签订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中各项条款。(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约时间:代表:乙方:签约时间:代表: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按照以下内容及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封面格式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签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四、资格证明资料五、服务方案六、拟投入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七、同类项目业绩八、其他资料(如有)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委托代理人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本次投标我单位愿以:(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提供本次采购全部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为招标单位按时提供称心满意的服务。3、供应商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历天。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8、我方最近三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有):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正面、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章)时间: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我公司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正面、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联系电话:年月日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业务范围备 注四、资格证明资料附以下要求资格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承诺函见格式一)(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格式自拟)。(6)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格式一: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服务方案总体规划服务内容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法律服务工作的流程、制度服务承诺六、(一)拟投入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序号姓名学历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备注项目负责人(二)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姓名年龄职称证书专业姓名年龄年龄职称执业资格证专业职务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执业资格证等级职务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毕业学校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 (科) 学制 年经 历年-- 年参加过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备 注注:投标文件中须附有律师执业证书(如有)、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资格证书(如有)、学历证书(如有)、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管理过的业绩须附业绩合同。七、同类项目业绩项目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元)签订日期备注备注:后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表格不够可扩展)八、其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4、供应商认为可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2、财务状况、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承诺函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参加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HBDR-Z20230102(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北京市中的师事协所(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2023年3月6日八、其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的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区法律咨询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人民政府北扩区法律咨询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774人,营业收入为46547万元,资产总额为2670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市中闻健师事务所日期:2023于3月6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9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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