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物资中标结果公示(南安市人民法院2023)



南安市人民法院2023年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二次)结果公告(合同包 1 )

一、项目编号:[350583]FJSN[CS]2023001-1

二、项目名称:南安市人民法院2023年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南安市超前生鲜超市有限公司
南安市溪美街道湖美社区超前购物广场
1,49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物资):

货物类(南安市超前生鲜超市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食堂物资采购配送
超前
详见参数要求。
1

1,496,000.00
1,496,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洪昆原

评审专家:
柯超贤 、 郭玉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按照《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泉采协【2021】5号》收费标准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交纳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或现金。缴纳费用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户名:福建思诺招标有限公司账号:3505016562070000350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物资:20456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应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壹份,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注明“副本”字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安市人民法院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府前大道5号
联系方式:1586094678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思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山社区万达写字楼B座2508
联系方式:13159055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3159055005

福建思诺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0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南安市超前生鲜超市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南安市超前生鲜超市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安市人民法院2023年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南安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3月20日 16:16

评审专家名单
柯超贤,郭玉环,洪昆原

总中标金额
¥149.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159055005

采购单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府前大道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6094678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思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山社区万达写字楼B座25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159055005

超前货系千万家满意在超前CHAOQIAN七、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7.1中小企业声明函7.1.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安市人民法院的南安市人民法院2023年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食堂物资采购配送,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南安市超前生鲜超市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8人,营业收入为6879.2万元,资产总额为3036.18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南安市超前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3月16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询价通知书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602页超前货系千万家满意在超前CHAOQIAN7.1.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询价通知书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603页超前货系千万家满意在超前CHAOQIAN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供应商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供应商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第604页超前货系千万家满意在超前CHAOQIAN7.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605页超前货系千万家满意在超前CHAOQIAN7.4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最后报价单(现场)数量最后报价总价(现场)认证种类**-1*...备注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材料。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单个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上表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磋商小组可不予认定。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4、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表内容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的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60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物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