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植树 广场中标结果公示(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



丹东市民广场(英雄广场)义务植树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LNLAJC202303002(招标文件编号:LNLAJC202303002)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民广场(英雄广场)义务植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丹东恩司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萌芽村萌芽村民组36号
中标(成交)金额:47.7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丹东恩司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丹东市民广场(英雄广场)义务植树项目
新城区英雄广场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前完工
于天弘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小莉、王洪月、赵海容。(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丹东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联系方式:关先生 0415-2876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太阳财富中心银座911室            
联系方式:崔女士 0415-2168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  0415-216883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丹东市民广场(英雄广场)义务植树项目

品目
工程/工程准备/其他工程准备

采购单位
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区域
振兴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3月21日 15:07

评审专家名单
贾小莉、王洪月、赵海容。(不含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47.7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5-2168833

采购单位
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丹东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关先生 0415-2876220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太阳财富中心银座9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崔女士 0415-2168833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植树.jpg中小企业声明函 植树.jpg

附件2
丹东市民广场(英雄广场)义务植树项目磋商文件.pdf丹东市民广场(英雄广场)义务植树项目磋商文件.pdf

丹东恩司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的丹东市民广场(英雄广场)义务植树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丹东市民广场(英雄广场)义务植树项目第01包,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丹东恩司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_295万元,资产总额为51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T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费。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5企业名称(盖章):丹东恩司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1日期:2023年3月16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丹东市民广场(英雄广场)义务植树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丹东市民广场(英雄广场)义务植树项目项目编号:LNLAJC202303002编制单位: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目录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项目要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丹东市民广场(英雄广场)义务植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丹东市民广场(英雄广场)义务植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LAJC202303002项目名称:丹东市民广场(英雄广场)义务植树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人民币482,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482,000.00元工程基本概况:1、块状栽植水榆花楸410株,胸径8cm-10cm。2、条状栽植东北红豆杉(灌木)363株,冠幅在1.5米左右。3、后期养护管理及病虫害防治。(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前完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7日,每天上午0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6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太阳财富中心银座911室)方式:现场领取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六、开启时间:2023年3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地址:丹东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联系方式:关先生0415-28762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太阳财富中心银座911室联系方式:崔女士0415-2168833邮箱地址:liaoninglongao@163.com开户行:丹东银行新桥支行账户名称: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011318000009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女士电话:0415-216883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目内容1.1采购人名称: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地址:丹东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联系人:关先生电话:0415-2876220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太阳财富中心银座911室联系人:崔女士电话:0415-2168833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5.1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482,000.00元最高限价:482,000.00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其它:13.1磋商保证金根据丹财采8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U盘1份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1、磋商会议时间:2023年3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磋商会议地点: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0人(须出具授权书),评审专家3人组成,共3人。28.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0.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32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6.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支票□电汇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37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单独列项。2、支付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3、支付形式:现金或电汇4、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40.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崔女士联系电话:0415-2168833通讯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太阳财富中心银座911室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注:表格中☑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施工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5.1本项目所属行业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5.1中规定的要求。★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计划细致全面,生产作业环境、生活环境、卫生标准、场容场貌、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控制等方案措施科学先进,保证措施得力可行,得6分;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计划全面,生产作业环境、生活环境、卫生标准、场容场貌、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控制等方案措施合理,保证措施完善,得4分;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不完善,得2分;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6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工程进度计划编制科学先进,关键线路清晰、完整、准确、措施控制力强,得6分;2、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合理,有计划线路,措施控制力合理,得4分;3、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不完善,关键线路不完整,得2分;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6分措施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1、资源配备计划非常合理,配备设备全面到位,得6分;2、资源配备计划合理,配备设备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3、资源配备计划不完善,配备设备不全面,得2分;4、资源配备计划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6分售后服务承诺1、售后服务方案清晰、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最短、承诺完善合理,保修措施全面、合理,得6分;2、售后服务方案阐述合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现场人员支持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3、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得2分;4、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6分季节性施工的应对措施1、针对工期内不同季节内的天气变化,提出的应对措施非常合理,可实施性非常强,得6分;2、针对工期内不同季节内的天气变化,提出的应对措施合理,有一定的可实施性,得4分;3、针对工期内不同季节内的天气变化,提出的应对措施不完善,得2分;4、季节性施工的应对措施不合理或未提供的,得0分。6分商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提供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商务部分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提供与本项目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4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分合计100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1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本相关工程,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和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项目地点:3.承包方式:4.使用材料:由乙方自行选定,但必须保证质量并经甲方认可。二、工程承包的范围和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详见工程量清单。三、服务时限四、工程造价及价款结算1.总工程量:按实际签证工程量计算。2.工程造价:3.价款结算及工程款支付:五、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1.甲方应按本协议条款的规定支付工程款。2.甲方负责下达施工指令,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及时处理,若超出时限,响应度不够,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3.甲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检查、指导、督促。4.甲方为乙方顺利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若有变更,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并负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质量。6.开工前应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派人进行监督。7.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清扫处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卫生整洁、干净。8.乙方对本工程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若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及其他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9.乙方自行处理各类涉及工程的劳资纠纷、社会关系等相关事项。10.若工程质量发生问题,甲方有权视质量情况向乙方处以1000元—5000元处罚;若工程发现严重安全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六、保修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及时、有效、充分地履行维修义务。甲方不承担材料、工钱、交通、食宿等任何费用,但非乙方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破坏的情形除外。七、不可抗力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八、争端的解决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5.3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九、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十、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十一、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十二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采购文件;20.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5成交通知书;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代理人:,法人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合同条款及格式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技术文件和磋商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本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工程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所有与本项工程施工有关的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磋商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本工程采用的标准及规范均为最新版本的国家及部颁和行业现行标准。一、工程建设标准1、有关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测量规范》(GBJ50026-9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82-2001);《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82-200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3、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B33-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4、其他: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二、工程建设技术要求(一)施工现场材料要求1、所有材料都必须使用环保材料,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产品,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都必须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审批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2、施工现场不能存放与本工程无关或不合格的材料。3、所有进入现场的原材料与提交的资料在规格、型号、品种、编号上必须一致。4、不同种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型号、不同批号的材料必须分别堆放,界限清晰,并有专人管理。避免使用时造成混乱,便于追踪工程质量。5、应用新材料前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卫生要求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0-201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规范、规定。2、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着统一服装。3、做好产品保护实施和检查工作。4、提倡文明礼貌,杜绝打架斗殴现象,一经发生将当事人立即清除出场。5、施工设备应定期维修保养,现场排列整齐美观。6、危险作业区域应用红白色小旗围起以示警戒。7、洞口、临边等危险区域张挂警示标志,以示提醒。8、施工人员一定要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不说脏话粗话,言行检点,不在楼内发生任何打斗事件。9、开展文明教育,施工人员均遵守市民文明规范。10、生活区域干净卫生,公共场所专人负责清理卫生,清除垃圾。11、施工单位须针对潜在的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所有安全隐患及危险做好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任何危险意外情况的发生。注: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义务植树 广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