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 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 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网络安全驻点服务及科研数字化管理平台中标结果公示(之江实验室2023)
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之江实验室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JLAB-JZ-CS2023021(第二次)
二、项目名称: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之科云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人工智能小镇10号楼5楼
成交金额:22797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数量:1项
总价:227976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琦、陈方、谢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差额累进):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费率,%)
100以下
0.75
100-500
0.4
收费金额:1261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之江实验室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之江实验室新园区一期西区1号楼13楼
传真:/
联系人(询问):柳老师
联系方式(询问):0571-56393505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侯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36505557/0571-58005256
质疑、投诉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方法:0571-56390603
纪检监督联系人:饶老师
联系方法:0571-58005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立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79349
质疑联系人:沈欣颐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质疑邮箱:jdkh@qszb.net
附件信息:
3.21PM ZJLAB-JZ-CS2023021(第二次) 之江实验室 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定稿].docx3.21PM ZJLAB-JZ-CS2023021(第二次) 之江实验室 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定稿].docx0.1 KB
之江实验室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项目编号:ZJLAB-JZ-CS2023021(第二次)采购人:之江实验室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微信(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LAB-JZ-CS2023021(第二次)项目名称: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名称数量简要服务要求预算金额(万元)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项目协同业务1项为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提供技术支持服务141网络安全驻点服务及科研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协同业务1项为信息化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安全驻点、科研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协同)92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4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备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依然可以获取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地点:微信方式: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文件获取申请函详见采购公告附件,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式:0571-87666112电子邮箱:bm@qszb.net。售价:¥500.0元(人民币)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银行账号:1202024609900033043财务联系方式:0571-87666113开票信息请发送邮件至caiwu@qszb.net(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3备注: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1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3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之江实验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之江实验室新园区一期西区1号楼13楼传真:/联系人(询问):柳老师联系方式(询问):0571-56393505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侯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36505557/0571-58005256质疑、投诉联系人:钟老师联系方法:0571-56390603纪检监督联系人:饶老师联系方法:0571-580050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立凯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79349质疑联系人:沈欣颐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质疑邮箱:jdkh@qszb.net第二章采购需求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不适用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3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不适用4政府采购支持创新发展不适用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时间及条件按季度付款,在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每季度的末月,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支付对应合同价款。备注:成交后各用人单位分别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无三、服务要求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无的统一执行最新相关标准、规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2.1为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服务;2.2为信息化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安全驻点、科研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协同)。3.需满足的服务要求:3.1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期内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要或未达到响应承诺的标准,经采购人指出后仍未有改进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供应商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绩效评价好,同一项目下有延续性服务需求的,可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与供应商续签合同,但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成交价格将作为续签合同价格继续执行;3.2服务地点:之江实验室(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之江实验室新园区一期西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3.3服务内容(1)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项目协同业务1)机电设备多场耦合模型降阶集成、机电设备性能退化、健康管理算法研究;2)机电系统仿真软件设计、开发;3)3D相关产品相关功能的的开发及维护。(2)网络安全驻点服务及科研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协同业务1)实验室园区网络的网络安全防护;2)实验室办公类和科研类信息化系统产品方案设计、开发并上线。(3)为之江研究团队、信息化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服务(4)服务队伍响应及时3.4人员要求(1)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项目协同业务序号岗位名称岗位描述任职要求数量1高级技术支持与建模工程师1.负责机电设备多场耦合模型降阶集成算法研究;2.负责机电设备性能退化、健康管理算法研究;3.根据不同行业建模与仿真应用特点,提出系统开发技术路线,指导软件功能需求编制并负责评审,指导软件开发和完成行业应用测试;4.负责产品技术报告和应用场景技术方案起草撰写。1.硕士及以上学历,电气工程专业,10年及以上多物理场建模及耦合算法研究相关工作经验;2.精通各类机载设备原理及建模方法,精通各类多物理场建模仿真工具,具有大型装备建模与仿真项目经验者优先;3.熟悉CAE软件架构及行业应用特点,具有CAE、PLM等平台类软件需求管理及应用测试经验者优先;4.熟悉项目申报、汇报等各类文档撰写。1人2技术支持工程师1.负责软件产品的需求调研分析,参与功能设计、业务流程设计、界面设计等;2.负责客户业务场景研究,洞察其工作特点和痛点,挖掘有价值需求形成有效解决方案,提升产品竞争力;3.负责软件功能需求规格书编制,与团队成员协作进行需求讲解、需求跟踪与验收;4.参与UX交互体验设计,能提出高质量意见;5.参与产品推广及交流,参与产品使用跟踪和系统培训等。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机电工程开发、管理工作经验;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较高的独立分析、较强的逻辑思考和归纳总结能力,具有创新意识;3.善于理解、梳理、挖掘客户需求,具备需求分析、业务流程设计等方案撰写能力;4.具有电力电子、电控、或电源或机械或流体相关工程或研究背景者优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背景者优先;具有工业软件产品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CAD、CAE软件工作经验者优先。1人3三维开发工程师1.负责3D相关产品的应用功能开发和维护;2.负责3D渲染引擎相关功能的开发和维护。1.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熟悉C/C++或Web开发,具有较好的数据结构/算法基础;3.熟悉至少一款主流商业引擎(Unity3D、UE4等)的使用或Web3D,掌握Three.js、Babylon.js等相关技术;4.参与过至少一个3D应用的开发;5.熟悉图形渲染技术、具有底层图形接口开发(OpenGL、DirectX或Vulkan)经验者优先。1人(2)网络安全驻点服务及科研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协同业务序号岗位名称岗位描述任职要求数量1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负责实验室园区网络的网络安全防护,详细工作内容如下:1.负责实验室网络资产管理,包含应用系统、主机、账号、网络和安全设备等,定期完成对网络资产发现、扫描、加固;2.负责完成实验室出口安全防护工作,包括出口网络加固、攻击行为封锁、溯源等;3.负责实验室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建设、扩容、改造的方案设计和实施;4.负责实验室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文档编写、安全事件通报等。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通信相关专业,5年及以上网络安全工作相关经验,具有安全领域专利获奖优秀者可适当放宽;2.熟练掌握各类安全扫描、人工渗透技能,能够快速发现系统安全漏洞并提供修补建议;3.熟悉常见网络攻击方式及攻击行为溯源相关技术;4.具有重大活动网络安全保障经验,熟悉安全保障和应急响应流程;5.至少熟练一种脚本语言(如python/ruby等)或其他编程语言及工具;6.参加过知名CTF竞赛或在知名SRC提交过漏洞者优先。1人2信息化产品经理负责实验室办公类和科研类信息化系统产品方案设计,详细工作内容如下:1.负责办公类和科研类信息化系统的需求调研、需求分析、功能设计、负责编制产品需求设计说明文档及原型设计,包括产品功能、业务流程、非功能需求等,具有前瞻性地推进产品整体规划与实施;2.制定产品管理制度与方案,参与信息化年度规划及预算编制;3.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包括方案设计、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跨部门协调、把控范围、进度、质量等任务分解;组织内部需求评审、开发和实施,组织开发人员按时开发和上线;4.进行产品培训,跟踪上线产品的用户反馈,收集和主动挖掘改进需求,不断完善产品和改进用户体验。1.硕士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产品相关经验,具有信息化产品规划和项目0~1落地交操经验及良好的用户体验设计能力;2.了解信息化企业级相关产品的现状、信息化产品的商业模式,对信息化产品工作有热情和积极性;3.具有优秀的市场洞察与用户需求分析能力,对用户体验和易用性有敏锐的把握能力,善于总结和归纳业务核心规则;4.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文案功底、良好的项目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强;5.具有创新和专利撰写能力,具有发明专利已授权证书者优先;6.具有责任心、办事效率高及较强学习创新能力和思维逻辑能力。1人3.5合作方式(1)采购人将对上述驻点服务人员进行每个季度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以采购人认定为准。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予以更换。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采购人需要的驻点服务人员数量减少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调整驻点服务人员的数量,采购人不因服务人员数量的减少而承担额外的补偿或赔偿;(2)用人单位参与简历筛选和人员面试,面试后有权否定是否录用。3.6驻点服务管理要求(1)严格确保所提供人员的精神、身体健康,采购人认为不适宜驻点服务的,采购人一经发现,有权提出更换要求;(2)驻点服务人员确定后,严格保证给采购人提供的“驻点服务人员”的稳定性,非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的原则上不予变动,确有变动需要的,应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3)提供的驻点服务人员不得无故脱离驻点服务,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场的,应提前报备采购人主管人员,涉及关键项目节点的,应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项目交接工作;(4)对于提供的驻点服务人员,如经采购人评估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要求;(5)对于已参加开发项目的驻点服务人员,如采购人发现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要求;(6)采购人提出人员更换要求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满足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驻点服务人员;当项目组人员有流失时,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反映情况并在流失人员正式离职前补充所流失岗位人员(补充驻点服务人员上岗前需经采购人评估通过);(7)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确保驻点服务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若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赶工,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加班加点直至完成任务,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予以配合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未支付的费用,若采购人因此遭受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赔偿;(8)应对驻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驻点服务人员遵守采购人的工作流程及相关管理规定;(9)应每月对驻点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与采购人商讨改进方案;(10)采购人定期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驻点服务人员进行评价并就评价结果与成交供应商进行沟通及商讨改进方案,评价内容包括工作完成的数量、及时程度、工作完成的质量和工作态度(评价结果作为年度外包服务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3.7验收标准(1)按季度进行人员评价评价点分值评价内容评价方法任务完成时效性20分正确理解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并按时提交工作报告。提前完成:20分按期完成:15分逾期完成:0~14分文档规范性20分每季度提交的各类文档、报告的规范性(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文档、工作说明书等)存在未按要求提供设计文档、工作说明书的不得分提供的文档清晰、明确、规范:20分提供的文档较为清晰、明确、规范:9~19分提供的文档不够清晰、不够明确、不够规范:0~8分质量管理20分记录质量事故(如违反信息安全、违反采购人工作流程、用户投诉属实等)无质量事故:20分每发现一个质量事故扣2分,扣完为止。发现有腐败和欺诈行为者清退出勤率20分鼓励驻点服务人员全勤工作,统计每月未驻点天数,迟到、早退等视情况按缺勤0.2~0.5天计算,可按照季度统计汇总。全勤:20分累计缺勤小于3天:18分累计缺勤小于6天:16分累计缺勤9~18天:10分累计缺勤18天以上:0分工作态度20分鼓励驻点服务人员负责任和更积极的参与到工作中有强烈的责任心,非常积极主动认真完成工作,配合非常好:20分;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主动认真完成工作,配合良好:15分;有一定的责任心,能按需求配合完成工作:10分;工作较粗心,常应付了事,需要多次催促才能完成工作:0分。由采购人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驻点服务人员的季度评价,评价分级依据:评价分≤70分为“待改进”、70<评价分≤80分为“一般”、80<评价分≤90分为“良好”、90<评价分≤100分为“优秀”;分级评价结果的处理方式:连续2个季度评价为“待改进”的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人员更换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完成人员更换;季度评价为“一般”的人员,由成交供应商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对工作不足予以改进;连续3个季度评价为“优秀”的人员,由项目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并知会成交供应商在其人员内部评价中体现。(2)按季度进行供应商考核指标分值指标说明指标计算说明面试通过率10分供应商提供的参加面试的人员通过面试的比例面试通过率≥1/2:10分1/2﹥面试通过率≥1/3:8分1/3﹥面试通过率≥1/6:7分1/6﹥面试通过率≥1/8:5分面试通过率<1/8不得分季度中无安排面试的得满分人员到岗率15分供应商提供的已录用人员入职上岗的比例满分15分,按照线性方式,人员到岗率*15即为所得分数。团队稳定性10分根据人员的离职情况、团队整体凝聚力的评审每季度离职率:低于8%为优秀:9~10分低于12%为较优:6~8分12~16%为一般:2~5分较差:0~1分团队辅助管理15分是否配备专职团队管理人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并有效推进项目开发管理工作无配置:0分配置专职管理人员,管理规范合理:13~15分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管理较为规范合理:10~12分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一般:3~9分服务响应情况10分对采购人提出的更换人员、招聘需求、赶工、上线等的响应情况评审优秀:9~10分较优:6~8分一般:2~5分较差:0~1分整体满意度15分对于供应商的服务整体满意度评审十分满意:14~15分比较满意:9~13分一般:4~8分不满意:0~3分外包人员能力满意度25分根据人员考核情况进行评定所得分=(供应商季度提供的外包人员的考核平均分)×0.25由采购人组成的评审团队对成交供应商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满分100分,年度考核得分为连续4次季度考核的平均分,评价分级依据:评价分≤70分为“不合格”、70<评价分≤80分为“合格”、80<评价分≤90分为“良好”、90<评价分≤100分为“优秀”;考核结果应用:若季度考核“不合格”,本季度服务费结算总和=(按成交单价结算的季度服务费总和)×评价分/100;若季度考核“合格”,本季度服务费结算总和=(按成交单价结算的季度服务费总和)×0.9;若季度考核“良好”“优秀”,本季度服务费结算总和=按成交单价结算的季度服务费总和;若第一年供应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合格”或因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将淘汰出本项目。3.8分项报价要求(1)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项目协同业务序号岗位名称最高限价【年综合费用*(1+企业管理费、服务费、利润、税金、服务期内费用等其他全部费用比例】1高级技术支持与建模工程师60万元/人/年2技术支持工程师45万元/人/年3三维开发工程师36万元/人/年(2)网络安全驻点服务及科研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协同业务序号岗位名称最高限价【年综合费用*(1+企业管理费、服务费、利润、税金、服务期内费用等其他全部费用比例】1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50万元/人/年2信息化产品经理42万元/人/年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一、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之江实验室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一、4竞争性磋商委托▲4.1 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或护照)且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2022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4.2 如供应商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一、5磋商费用5.1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2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5.3 成交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4 收费标准(差额累进):成交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0.75100-5000.45.5 磋商保证金:无成交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0.75100-5000.4成交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0.75100-5000.4一、6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一、7转包与分包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六、(二)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三、2.1装订与份数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同时提供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电子文档需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完成版彩色扫描件),▲活页装订(卡条、抽杆夹、订书机、散装)的响应文件无效。三、5响应报价5.1 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5.2 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包含合同项下采购人应支付的所有款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七、1.3成交评审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七、2.1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一、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之江实验室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之江实验室;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5“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2.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4.竞争性磋商委托▲4.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或护照)且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2022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4.2如供应商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5.磋商费用5.1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5.3成交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4收费标准(差额累进):成交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0.75100-5000.45.5磋商保证金:无6.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8.质疑和投诉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8.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备注:除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企业类型以外的供应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供应商已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2.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文件为准。2.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响应文件的组成1.1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2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2.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2.1装订与份数: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同时提供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电子文档需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完成版彩色扫描件),▲活页装订(卡条、抽杆夹、订书机、散装)的响应文件无效;2.2包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包装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启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响应文件的签署3.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3.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5.响应报价5.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5.2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包含合同项下采购人应支付的所有款项。6.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四、无效响应的情形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与磋商文件中标“▲”的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4)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但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的(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6)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7)服务响应负偏离≥3项的(8)响应服务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最后报价具有选择性的特别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五、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前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采购活动确认声明书》。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六、评审程序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资格审查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二)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四)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磋商记录,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五)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一、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六)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七)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八)排序与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出现并列第一名时由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抽签方式确认成交供应商。(九)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十)补充说明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七、成交与合同1.成交1.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2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并发出成交通知书;1.3评审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2.合同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八、验收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二、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价格分最后报价2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20%*100商务分业绩2【客观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合同:每提供1份(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得1分(最高得2分)技术分服务响应28【客观分】满足或明显优于磋商文件明确的全部服务条款要求得28分,低于服务要求(负偏离)扣2分/项(28分起扣),负偏离≥3项响应无效。项目管理3【主观分】组织架构设置(附组织架构图):科学、合理得3分,有欠缺、不足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项目管理3【主观分】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全面、高效得3分,有欠缺、不足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项目管理3【主观分】岗位职责及分工:清晰、明确得3分,有欠缺、不足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项目管理3【主观分】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健全得3分,有欠缺、不足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项目管理3【主观分】保密制度内容:全面、可行得3分,有欠缺、不足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服务方案3【主观分】对采购人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协同业务采购需求(特点、难点、解决问题的措施共3项)分析与理解:充分、全面、有针对性得1分/项,有欠缺、不足或内容缺项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1)分/项。服务方案3【主观分】人员招聘机制、渠道建设、人员储备(共3项):专业、全面、业务需求符合程度高得1分/项,有欠缺、不足或内容缺项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1)分/项。服务方案3【主观分】人员流失控制及人员及时补充方案和措施:全面、科学、可行得3分,有欠缺、不足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服务方案3【主观分】员工保障方案及措施(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职业安全共3项):全面、保障程度高得1分/项,有欠缺、不足或内容缺项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1)分/项。服务方案3【主观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3分,有欠缺、不足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服务方案3【主观分】突发情况防范及应急预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3分,有欠缺、不足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拟派人员4【主观分】高级技术支持与建模工程师(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共4项)与岗位要求匹配程度高得1分/项,有欠缺、不足或内容缺项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1)分/项。备注:提供人员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及最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拟派人员3【主观分】技术支持工程师(学历、相关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共3项)与岗位要求匹配程度高得1分/项,有欠缺、不足或内容缺项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1)分/项。备注:提供人员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及最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拟派人员3【主观分】三维开发工程师(学历、相关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共3项)与岗位要求匹配程度高得1分/项,有欠缺、不足或内容缺项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1)分/项。备注:提供人员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及最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拟派人员4【主观分】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共4项)与岗位要求匹配程度高得1分/项,有欠缺、不足或内容缺项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1)分/项。备注:提供人员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及最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拟派人员3【主观分】信息化产品经理(学历、相关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共3项)与岗位要求匹配程度高得1分/项,有欠缺、不足或内容缺项根据其偏差程度得[0,1)分/项。备注:提供人员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及最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说明: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后计算价格得分;2.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集中采购合同(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更改;签订合同时删除此行)项目编号:ZJLAB-JZ-CS2023021(第二次)甲方:之江实验室乙方:采购代理机构(鉴证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江实验室特委托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竞争性磋商确定为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的成交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采购服务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地点:第二条付款条款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包含增值税等所有税费的含税价,上述价款已包含本合同项下甲方应支付的所有款项,除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拒付本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价款、费用、金额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下列第3项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1、甲方应于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向乙方分阶段支付价款:a.自【】后【】日内,向乙方支付【】;b.自【】后【】日内,向乙方支付【】。c.···3、其他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按季度付款,在乙方提供服务的每季度的末月,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支付对应合同价款。第三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四条服务要求标准一、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有关标准和甲方提出的相关标准要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拒绝接受。二、甲方对服务的其他要求:【】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允许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目的而使用的信息、数据和资料。二、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金额。三、甲方委派一名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甲方与乙方联系和处理服务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四、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如期完成服务工作并交付服务成果。乙方应安排具有相应资质(若须)和服务能力的乙方人员从事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工作;如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相应的服务工作,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继续无条件提供服务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五、乙方应当指派能充分胜任本合同约定工作的专职服务人员【】名,乙方同时委派一名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联系并履行服务过程中的有关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人员及时进行业务联络;监督、协调、督促乙方人员工作;按合同双方商定的时间,定期与甲方代表举行会谈;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的验收。若甲方对乙方指派人员有要求的,甲乙双方将在附件3中列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七、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服务工作的全部期限、时限或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在没有甲方正式通知变更时间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该时间要求完成相应服务工作,不得擅自延后或推迟。若甲方正式通知变更时间要求的,则按照变更后的时间点相应调整服务工作时间安排。八、甲方有权指派一名或多名工作人员监督乙方服务工作具体进展情况,乙方无条件予以配合。九、其他:【】第六条验收一、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成果均须提交甲方验收。验收应当按照合同双方在本合同的验收标准及验收时间的约定进行。乙方应当在验收前做好验收的必要准备并向甲方发出可以进行验收的书面通知,并同时按约定提交拟验收的服务成果。乙方提交验收书面通知及拟验收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前述规定的,视为乙方未提交验收。乙方提交验收书面通知及拟验收的服务成果符合前述规定的,甲方应当在收到该验收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开始验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验收延误的,则验收时间应当顺延。二、验收过程中,如服务工作及服务成果存在错误、缺陷或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简称“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采取纠正、补充或甲方要求的其他补救措施,并与甲方协商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简称“重新提交验收”)。若乙方重新提交验收而导致原定的服务完成期限或验收合格期限逾期的,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三、其他:【】第七条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自担费用,知悉上述事项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合同对方;如第三方已就此对甲方或乙方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等维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自担费用,知悉上述事项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合同对方,甲方并有权:(1)暂停履行对侵权纠纷所涉服务的采购或支付义务,直至侵权纠纷完全解决至纠纷已按照生效的协议、调解书、裁决等履行完毕时再启动继续履行,就甲方作为当事人的侵权纠纷,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处理,乙方并应自担费用向甲方提供甲方与该第三方协商、诉讼、和解所需的一切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提供证明侵权不存在的各类证据、派出人员参加协商、诉讼或会谈等);且(2)甲方有权选择与该第三方达成和解,并由乙方支付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因侵权纠纷而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金、行政处罚罚款、获取该服务相应使用许可的费用、因停止使用或修改、替换侵权威胁所涉服务而遭受的损失等)。如果甲方选择继续参加侵权纠纷法律程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侵权纠纷及履行和解协议、生效法律裁判而需支付的费用或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金、行政处罚罚款、获取该服务相应使用许可的费用、因停止使用或修改、替换侵权威胁所涉服务而遭受的损失等)。二、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务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等,其中著作权包括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全部人身权以及财产权利)归甲方所有;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甲方提供服务目的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也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三、不论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四、其他:【】第八条保密条款一、乙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信息、数据和资料以及乙方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内部资料等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除非该信息是:(1)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2)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且不是因为乙方违反本保密义务而导致该信息公知公晓的;(3)乙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乙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二、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乙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乙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乙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书面保密协议,使其承担不低于本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司法、执法等机关(简称“有权机关”)或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乙方应在披露前或披露时尽最大努力为被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获取保密措施或保密待遇,并将披露范围严格限定在有权机关或法律法规所要求必须披露的范围之内。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乙方应将此事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使甲方有合理机会采取适当的申诉或保护措施。三、乙方或其雇员(无论该雇员是否已从乙方离职)在本条约定的保密期限内违反保密义务的,乙方应当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重违反保密义务,甲方同时还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四、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所有资料或物品返还甲方。五、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保密期限为:永久,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六、其他:【】第九条承诺与保证一、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的经营范围及合同签字人权限。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二、乙方保证具备签署、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能力,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违反乙方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行为符合乙方的相关规定,且已获得公司(机构、组织)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三、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全部资料、文件和信息均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的。四、乙方保证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各项服务的合法资质及服务能力,并有义务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持续保持该资质的合法有效性。五、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与乙方人员存在合法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不得委派与乙方无合法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提供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服务。六、其他:【】第十条其他约定一、乙方应当按照下列第1项约定开具并向甲方提供发票:1、在甲方支付款项前7个工作日开具并向甲方提供当次支付金额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2、其他约定:在甲方支付款项前7个工作日开具并向甲方提供当次支付金额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成功,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税额损失。如乙方依据税收法律法规无法开具(或通过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当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未来乙方登记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及时通知甲方。自乙方登记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起,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之江实验室纳税人识别号:12330000MB1478604D银行账户:3305016161270908888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818号电话:0571-56390521如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发票无效、虚假、发票类型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者乙方发生迟延开具或交付发票的情形,或者乙方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金、附加税费、罚金、滞纳金。如发生需要作废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等情形,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开具发票。因乙方未按约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二、权利保留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三、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传递给对方的通知,须按本合同所列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进行。一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于发生变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变动方承担。四、税收合同双方均同意根据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各自缴纳其应承担的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一切税收。甲方除依据本合同“支付条款”支付相应款项外,无义务向乙方额外补偿或支付任何税款。如果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甲方应当为乙方代扣代缴任何税款,甲方有权在依据本合同支付相应款项前扣除应代扣的税款;如甲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已为乙方代缴了税款,但未能在支付本合同约定款项时扣除相应数额,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提供的代缴税收证明文件后立即全额偿付甲方已代缴的税款。五、不可抗力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府行为和禁令等事件),致使合同任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负有在合理时间内尽快通知合同对方和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对方损失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履行前述义务后免除违约责任。但其合同义务不因此免除。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履行时间可合理延长,延长时间相当于因事件发生受到影响的时间。六、权利义务的转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转移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七、市场宣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甲方的合作案例,不得将甲方作为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宣传,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标志、商标等。八、合同的完整性及解释顺序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按下列优先顺序进行解释:1、本合同及附件2、磋商文件3、响应文件4、磋商记录5、供应商所作的其他书面承诺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九、合同条款的可分割性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司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宣布为无效、非法或其它形式的不可执行,本合同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均应遵照执行。十、合同使用文字及效力除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本合同项下所有文件、资料、工作说明书、产品说明书、手册、书信、电传、通知、电子邮件及其他书面文件若包含中文及其他语言文字的,均应以中文或中文含义为准。十一、廉洁规定乙方及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禁止商业贿赂,禁止不正当竞争,不得向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现金、实物、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邀请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旅游、高档宴请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乙方因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所得,应返还甲方,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未将服务成果提交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日仍未将服务成果提交甲方验收的,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全部已支付价款,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遭受的全部损失。二、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采取修改、完善或甲方要求的其他补救措施,并与甲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若因乙方重新提交验收而导致原定的服务完成期限或验收合格期限逾期的,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经过【】次验收或自开始验收之日起日内(以先届至者为准),服务成果仍不能验收合格的,视为服务工作失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全部已支付价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遭受的全部损失。三、乙方违反“承诺与保证”条款中任一约定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换服务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安排服务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任何款项,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遭受的全部损失。五、乙方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之内支付给甲方。如甲方尚有未向乙方支付的款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从未支付款项中抵扣相应数额的款项。七、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款项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及时支付的,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八、其他违约责任约定:【】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将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合同份数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鉴证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双方补充约定的其他事项详细服务内容【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买方(盖章):之江实验室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中泰街道之江实验室新园区一期地址:邮编:310000邮编:电话:0571-56390521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建行杭州宝石支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33050161612709088888银行账号: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鉴证方(盖章):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0571-87679349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1.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一览表2)分项价格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4)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商务和技术文件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22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供应商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3)采购需求偏离表4)供应商类似合同实施情况一览表5)项目管理6)服务方案7)拟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封面(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采购人:之江实验室项目名称: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项目编号:ZJLAB-JZ-CS2023021(第二次)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自评分自评依据页码商务分技术分备注:本表仅为方便磋商小组评审使用,不作为判别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之江实验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初次报价一览表采购人:之江实验室项目名称: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项目编号:ZJLAB-JZ-CS2023021(第二次)序号构成服务费名称内容描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响应报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此表在不改变格式要求的情况下可自行增行;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分项价格表采购人:之江实验室项目名称: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项目编号:ZJLAB-JZ-CS2023021(第二次)序号岗位名称岗位要求岗位人数工资(元/月/人)五险一金费用(元/月/人)其他(可单列)(元/月/人)人员综合费用(元/人/月)服务综合费用(元/人/月)小计=(人员综合费用+服务综合费用)*人数*服务期限(月)说明:1.此表在不改变格式要求的情况下可自行拓展;2.服务综合费用包括企业管理费、商务服务费、利润、税金、质保期内费用等履行合同的其他全部费用。服务综合费用=小计之和*服务综合费用比例(固定值)。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之江实验室的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不享受价格优惠;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本项目仅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说明: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之江实验室的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商务和技术文件响应函致:之江实验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之江实验室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项目编号:ZJLAB-JZ-CS2023021(第二次)】项目,为此,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___份。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磋商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相关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关于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联系:联系人职务手机电子邮箱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之江实验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我方的名义参加之江实验室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文件开启、磋商、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身份证明:2022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供应商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人:之江实验室项目名称: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项目编号:ZJLAB-JZ-CS2023021(第二次)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规格是否偏离(提供说明)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2……服务要求12……合同条款12……说明:1.逐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2.偏离说明是指对磋商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响应风险。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类似合同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合同签订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1.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复印件;2.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3.供应商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管理根据评分细则提供和编写(格式自拟),包括但不仅限于:1.组织架构设置(附组织架构图)2.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3.岗位职责及分工4.内部管理制度5.保密制度内容服务方案根据评分细则提供和编写(格式自拟),包括但不仅限于:1.对采购人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协同业务采购需求(特点、难点、解决问题的措施)分析与理解2.人员招聘机制、渠道建设、人员储备3.人员流失控制及人员及时补充方案和措施4.员工保障方案及措施(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职业安全)5.服务质量保障措施6.突发情况防范及应急预案拟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1.高级技术支持与建模工程师人员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及最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2.技术支持工程师人员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及最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3.三维开发工程师人员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及最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4.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人员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及最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5.信息化产品经理人员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及最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附件1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之江实验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ZJLAB-JZ-CS2023021(第二次)】采购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科研协同业务 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 复杂机电系统仿真软件开发等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网络安全驻点服务及科研数字化管理平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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