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KJ2023013(GK06)
二、项目名称: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一:
供应商名称: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南通空港产业园内
中标金额:3138200.00元(单价:442元/批次)
中标供应商二:
供应商名称:浙江锐德安正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留和路16号1幢A405-410室
中标金额:2840000.00元(单价:400元/批次)
中标供应商三:
供应商名称: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89号1幢
中标金额:2982000.00元(单价:420元/批次)
中标供应商四:
供应商名称: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伟路139弄2号110室
中标金额:2982000.00元(单价:420元/批次)
中标供应商五:
供应商名称: 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汇智科技园B1栋第14、15、17层
中标金额:2982000.00元(单价:420元/批次)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委托抽检服务期为2023年全年,完成抽检总批次为7100批次,总预算不超过420万元。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次项目招标合同服务期为壹年(12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波、茅丽婷、许福涛、曹亚如、吴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执行,不足4500按4500计收;
②中标金额按所有中标人中标金额均价计取;
③由中标人分摊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23号南楼四楼
联系方式:1893699519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3楼
联系方式:0513-85110636,1391228023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惠
电 话:0513-85110636,13912280232
十、附件
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浙江锐德安正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浙江锐德安正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pdf
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doc
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pdf
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KJ2023013(GK06)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单位: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KJ2023013(GK06)。2.项目名称: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3.项目类型:服务。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预算金额:420万元。6.最高限价:420万元。7.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8.合同服务期:本项目委托抽检服务期为2023年全年,完成抽检总批次为7100批次。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承担市级及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检验任务的工作经历,提供证明材料。②至少具有与开展检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2名,且检验人员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①检验人员持有相关技能培训考核上岗证书;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17日9点30分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方式:自行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3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江苏科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特别提醒1:开标地点停车位有限,请各投标人择优选择非机动车方式前往。特别提醒2:因目前仍属于新冠疫情防控阶段,故只允许每个投标人的1名人员进入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代表做好自身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有最新规定且高于上述标准,则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的规定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其相关风险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投标模式。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5.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23号南楼联系方式:18936995191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联系方式:0513-85110636,1391228023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惠电话:0513-85110636,1391228023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解释。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招标人可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4.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5.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三、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上传(一)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人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三部分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须分别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得相互混淆,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报价文件不得出现于其他投标文件中。2.投标文件每一部分内容均须提供“一正、四副”纸质投标文件,并将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3.纸质投标文件须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当出现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文件内容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投标文件密封后应标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投标前不得启封。5.递交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即视为已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友情提醒: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无故不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故意迟到,影响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将被列作一般失信行为。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五、投标报价1.一个标的(段)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中内容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委托抽检任务完成所需的全部抽检项目、相应工作量和服务,即包括响应及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人工、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专用工具、税费、运输、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6.一次报定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同时,中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7.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六、投标费用1.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一次性支付本项目代理费:①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执行,不足4500按4500计收;②中标金额按所有中标人中标金额均价计取;③由中标人分摊支付。3.响应的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报价内的该项费用及风险并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七、评标流程简介代理机构先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拆封,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原因。代理机构对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文件进行拆封,评委会对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评审打分,汇总并公布商务技术标得分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报价文件进行唱标,最后汇总两部分得出总分,依据评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八、投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1.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供货及安装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5.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潜在投标人如有需要勘察现场,请自行现场勘察,勘察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相关提示无。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人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后投标人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一、委托抽检1.本项目委托抽检服务期为2023年全年,完成抽检总批次为7100批次,总预算不超过420万元。2.本次项目共选定最多5家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根据上级部署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而确定的项目进行委托抽检工作(根据季度考核情况确认各单位抽检批次;各单位承接项目价格为其中标综合单价)。如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则取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的前5名为中标人;如3家≤有效投标人≤5家,则根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取前“有效投标人数-1”名为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则该项目作废标(流标)处理。★3.对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版)》中33大类食品,投标人需具有检测其中30类及以上能力。二、基本要求1.抽样时间: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时间。2.抽样地点: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由招标人确定具体抽样地点。★3.抽样人员:由招标人委托中标人安排每组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抽样,投标人承诺配备能同时出动2组(2人一组)或以上专业抽样人员(提供承诺函)。4.抽样办法:根据检验项目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采样方法及采样数量抽取样品。5.检验依据:依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要求一致。6.样品运输:由中标人负责,并确保样品贮存、运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7.样品检验:由中标人负责,并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8.交通工具:投标人单日能安排配套的自有或租赁抽样车辆2辆(提供行驶证或租赁协议),并配有车载冰箱(提供购买发票)等设施设备,满足有特殊要求的样品贮运。9.抽检方案:由招标人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三、工作要求1.负责提供每次抽检所需的交通工具,开展抽检工作。2.不合格食品发现率应高于上一年全省平均水平。3.实验室检验设备、检验人员充实,能满足食品检验的全部要求,能按时按质完成抽检任务,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4.投标人技术服务水平高,采样操作规范,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须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近3年无食品检验数据严重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5.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国内的相关标准进行样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工作,并且按当次抽检方案约定日期出具检验报告;在招标人与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应优先完成对招标人的抽检和监测任务。6.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遵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执行。7.对抽检程序及检验结果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抽检程序操作违法违规或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8.对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计划制定、抽检过程及数据结果,进行信息保密,不得向除招标人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作为库内供应商的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9.投标人对其承担项目抽取的样品负责,检验结果反映送检样品的真实状况。10.应针对每次任务提供承接项目的质量保障计划、措施和结果,保证原始记录规范完整,并接受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家检验及评估。11.投标人在开展抽检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招标人开展工作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四、其他事项1.必须自觉接受招标人的考核、检查、比对。2.除招标人同意外,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检资格。★3.投标人须具有与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设施(提供承诺函)。★4.投标人须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提供承诺函)。★5.投标人应当具有与抽样工作相匹配的专职抽样人员、抽样工具、设备等条件(提供承诺函)。★6.投标人应在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具有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过满意结果(提供承诺函)。五、国抽细则中33类食品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所列33类食品规定,按采购方计划实施抽样监测。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特别提醒: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在南通地区设有固定办公场所,以办公工作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证明)及中标通知书为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同时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提供检验人员的学历、资历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作投标人自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另行择定本次招标综合评分得分排序次之的投标人递补,或重新招标。六、合同服务期:本次项目招标合同服务期为壹年(12个月)。七、结算方式1.按项目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结算;2.根据现行税法对招标人征收的与项目委托服务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招标人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人征收的与项目委托服务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3.以季度(3个月)为单位计算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自中标人开始服务之日起计,至6个月后,付本项目合同年度价的50%;计至12个月后,付至本项目合同年度价的100%。4.最终的结算方式,以双方就本项目服务而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八、服务调整及结算方式如因招标人实际需求,服务量发生变化,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招标人需求,确保服务质量并及时调整;结算时按实际服务量*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一、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评标委员由招标人组建,共计5人组成,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应现场告知原因。评委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一)评审内容1.是否递交投标文件;2.投标资格是否符合(由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审查);3.投标文件是否完整;4.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相应的规定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2.未完整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单价报价或总价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应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5.报价文件出现在其他投标文件中的;6.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及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报告市财政局,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七、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经评审后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的前5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如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则取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的前5名为中标人;如3家≤有效投标人≤5家,则根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取前“有效投标数-1”名为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则该项目作废标(流标)处理】。首先由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合格的投标人由评委会评审商务技术标,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启价格标。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对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不得统一打分。(一)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合格的,评委对其投标文件继续评审。商务技术分:80分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专业类产品检测能力20分评委按照投标人的CMA或CMAF资质证书附表品种中: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目录中33大类食品(如“一、粮食加工品”、“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三十三类)自行列举的《供应商检验检测目录》(格式自拟)进行核对评审:检验检测30类的得基本分17分,每多一类加1分,最多加3分。检验检测类别低于30类的作无效标处理。提供投标人有效的的CMA或CMAF资质证书及其附表复印件。2设备18分(1)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表》(格式自拟)中的实验室仪器、抽样工具等,综合横向对比进行评价: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设备高端为10--8分,品种较齐全、数量较充足、设备较高端为7--5分,品种单一、数量一般、设备一般为4--2分,本项目最高得10分。未提供者不得分。(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表》(格式自拟)中的运输工具等进行评价:满足项目需求2辆的得基本分1分。①自有采样车的,每增加1辆得0.5分,租赁采样车得0.25分,最高3分,提供车辆行驶证(自有采样车)或车辆租赁协议(租赁采样车);②投标人具备用于食品保存的车载冰箱,每增加一台得0.5分,最高2分,提供购买发票;③自有冷藏车的,每有1辆得1分,租赁冷藏车得0.5分,最高2分,提供车辆行驶证(自有冷藏车)或车辆租赁协议(租赁冷藏车)等证明文件,本项合计共8分。提供行驶证(自有车辆)、车辆租赁协议(租赁车辆)、购买发票(车载冰箱)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者或复印不清晰难以辨认的或不满足相关要求的均不得分。3人员配备15分1.评委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派《专职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名单表》(格式自拟)进行评审:少于30人不得分;满足30人得5分,每增加3人加1分,本项最高得10分。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检验人员缴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未提供者不得分。2.拟派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者或不满足相关要求不得分。4企业实力20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2022年参与《食品检测能力验证说明表》(格式自拟)中,平均参加的能力验证数量和结果进行评审:参加省级及以上食品检测能力验证且结果满意的数量:平均每年达5(含)-10次(不含)的得1分,平均每年达10(含)-15次(不含)的得3分,15次及以上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者或不满足相关要求不得分。2.2020年以来,投标人参与过国家、行业、地方、团体等食品相关标准或检验方法标准制定、承担过市级及以上食品相关科研项目的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食品检测相关的学术文章,每有一个得2 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课题合同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评委以投标人提供的2020-2022年承担过的区级及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的,单次任务批次在50批次以上且任务阳性率≥3%,提供各项工作经历任务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进行评审:每有1个任务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未提供者或不满足相关要求不得分。5售后服务7分1.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措施及承诺,从全面性、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这4方面综合比较,服务方案内容、措施及承诺全面、完整、合理、可行得4分,服务方案内容、措施及承诺较全面、较完整、较合理、较可行得3分,服务方案内容、措施及承诺全面性一般、完整性一般、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2.应急响应承诺,投标人需具备配合招标人在南通辖区内应急处置的能力。接到招标人的应急通知后,投标人立即派遣有资质的员工前往现场,按规范协助食品安全执法、采样及现场处置,投标人承诺完成应急响应的时间:1小时(含)以内的得 3分;2小时以内的得2分;3小时以内的得1分;4小时以内的得0.5分;4小时以上及未承诺的不得分。(须提供承诺书原件,以驾车导航距离计算,投标人须提供检验地址、导航电子地图工作时间段从检验地址到招标人的导航截图作为参考依据,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标距离,不得以直线距离计算)。特别提醒:①以上1-5项设得分上限,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评分,技术标最终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②技术标评分中所涉及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评标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价格分:20分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20万元,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20分。3.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总价)×20%×100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标的产品需求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九、中标人的确定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最多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则取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的前5名为中标人;如3家≤有效投标人≤5家,则根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取前“有效投标人数-1”名为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则该项目作废标(流标)处理)。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人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号)。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最多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则取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的前5名为中标人;如3家≤有效投标人≤5家,则根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取前“有效投标人数-1”名为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则该项目作废标(流标)处理),并出具评审报告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本项目与此处矛盾的均以此处为准)评委对中标候选人报价总表和明细表进行审核,应审核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对过高过低报价的并作为中标候选人的,应重点审核报价明细表有否重大重复报价或漏项报价等情况,一经发现,现场请中标候选人予以澄清,明显过错或不能澄清的,经超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当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评委会确定中标人。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果。十、其他注意事项1.在投标、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评委会不得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4.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十一、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中标通知书发放条件和途径: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可至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招标代理部,电话:0513-85110636,13912280232。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肆份,招标人、中标人各贰份;同时,采购合同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公告。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招标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人履约,中标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招标人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专家、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支付相应款项。三、招标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人串通或要求中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中标人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招标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无效投标处理。实际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采购合同为准。款项由招标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六、合同主要条款崇川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注:本合同为草拟,采购结束后,合同项下的甲乙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修订详细条款。招标人(或称甲方):中标人(或称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结果、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的标的物1.1甲方委托乙方的抽检价格明细表详见合同附件:1.2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二、合同价格与支付2.1本合同价款为(大写)。小写(元)2.2付款方式: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项目委托服务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项目委托服务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以季度(3个月)为单位计算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自乙方开始服务之日起计,至6个月后,付本项目合同年度价的50%;计至12个月后,付至本项目合同年度价的100%。2.3乙方按期履行服务后向甲方结算款项时须提供下列单据:正式税务发票、抽检费用清单(加盖公章)、抽样检验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2.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三、质量保证3.1报价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3.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四、合同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1年(12个月)。五、标的物的检验和验收5.1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国际国内的相关标准进行样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工作,并且按当次抽检方案约定日期出具体检验报告;在甲方与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应优先完成对甲方的抽检和监测任务。5.2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遵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江苏省、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执行。5.3对抽检程序及检验结果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抽检程序操作违法违规或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抽检资格,并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5.4对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计划制定、抽检过程及数据结果,进行信息保密,不得向除甲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作为库内供应商的抽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5.5乙方对其承担项目抽取的样品负责,检验结果反映送检样品的真实状况。5.6应针对每次任务提供承接项目的质量保障计划、措施和结果,保证原始记录规范完整,并接受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家检验及评估。六、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6.1甲方违约责任6.1.1在合同生效后,非乙方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乙方偿付抽检项目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6.1.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1.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6.2乙方违约责任6.2.1乙方不能达到甲方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不良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抽检项目费用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6.2.2乙方逾期完成甲方检验任务的,应提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完成检验任务,按照逾期完成的部分每天5%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七、不可抗力7.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7.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八、索赔8.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8.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9.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9.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9.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9.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9.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9.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十一、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采购单位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附则12.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招标人贰份、中标人贰份。12.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12.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4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招标人(或甲方):中标人(或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时间:时间: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质疑函请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下载中心→质疑函”下载。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需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3.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3)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受理质疑和答复相关咨询,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相关格式参见附件。资格审查文件(不能出现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的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3.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截图留存并归档)。5.投标人信用承诺书。6.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①投标人须具有承担市级及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检验任务的工作经历,提供证明材料。②至少具有与开展检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2名,且检验人员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①检验人员持有相关技能培训考核上岗证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7.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报价)1.投标响应函。2.投标人一般情况。3.服务承诺函。4.评审评分项技术响应评分、项目需求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5.评审评分项、项目需求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6.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报价文件1.投标响应报价表。2.报价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监狱企业的证明。(如有)附件: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对应投标文件填写:资格审查文件对应投标文件填写:商务技术文件对应投标文件填写:报价文件(资格后审)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一、资格审查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招标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附:法定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此处)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招标人):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公开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此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此处)注:如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4.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二、商务技术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1.投标响应函(招标人):依据贵单位(投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全权处理本次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我方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5.我方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任务,交付招标人验收。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投标人一般情况表企业名称总部地址分支机构当地代表处地址电话联系人传真电子邮件注册地注册年份资质等级公司具备的相关资质等级及相应的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年龄性别职务职称执业资格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载明:1. 2. 3. ………………………从事类似相关项目的经历及年数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可自行添加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服务承诺函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贵单位(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承诺如下:1.安排每组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抽样,承诺配备能同时出动2组(2人一组)或以上专业抽样人员。2.承诺近3年无食品检验数据严重质量问题。3.具有与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设施。4.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5.具有与抽样工作相匹配的专职抽样人员、抽样工具、设备等条件。6.在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具有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过满意结果。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报价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1.投标响应报价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总价大写: ;小写: 元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委托抽检任务完成所需的全部抽检项目、相应工作量和服务,即包括响应及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人工、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专用工具、税费、运输、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2.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批次)投标综合单价 (元/批次)投标报价总价(元)1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7100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20万元(人民币),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结算时按实际服务量*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2.本项目投标报价总价=数量*投标综合单价,投标时不允许修改相关数量(批次),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投标报价的总价中应包委托抽检任务完成所需的全部抽检项目、相应工作量和服务,即包括响应及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人工、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专用工具、税费、运输、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涉有,则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条的规定内容。(3)本项目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活动,针对项目需求,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监狱企业的证明(如涉有,则提供);(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全文结束……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涉有,则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服检服务项目、JSKJ2023013(GK06)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商为浙江锐德安正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6人,营业收入为1524万元,资产总额为13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上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浙江锐德安正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3月22日第3页共7页(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KJ2023013(GK06))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崇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商为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1012.27万元,资产总额为7287.6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8投标人: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司(盖章)日期:20215A22日小微企业名录W当前位置:首页2小微企业库小缴企业库说明全国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资金数额代码/注册号企业类型(万元)登记机关江苏权正验验检测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91320602MA1XQ5MIXH0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南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江苏视正金险检测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91321291MA1XJY8POX0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批局江苏权正金验检测有限公司91320600MA1M285XL3800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柱股)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上一页下一页,中市西三车关1000201特电话:014-9866057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