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 配方 颗粒中标结果公示(2023)



各相关企业:
现将第二次中药配方颗粒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30日。
二、申投诉情况
(一)对公示药品提出申(投)诉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平台进入“申报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申投诉管理-申投诉”选择“问题反馈”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
(五)重新竞价的药品,在下一批中药配方颗粒挂网时报价。
电话:0311-66906539

附件:1. 第一批已挂网同通用名中药配方颗粒遴选结 果表
2. 国家和省新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遴选结果表
3.重新竞价中药配方颗粒遴选结果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3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 配方 颗粒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