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毁修复工程 水利枢纽工程施工 水毁堤防修复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2023)



一、项目编号:ZKBHBJ23-0315C

二、项目名称: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陕西康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
420,000.00元

合同包2(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陕西弛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万路369号
318,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
工程类(陕西康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
水利枢纽工程施工
施工企业
陇县城关镇堎底下村大柳树及枣园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新修混凝土护岸280米
60日历天
王会娟
陕261151806926
420,000.00

合同包2(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
工程类(陕西弛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2
水利枢纽工程施工
施工企业
陇县温水镇花园村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新修护岸140米;修复护岸60米;加固拦水坝1座
60日历天
王雷刚
陕261151674575
318,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秋萍、麻录奇、黄翠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
0.42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
0.318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
地址:陇县北河堤5号
联系方式:18829029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701室
联系方式:15809170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09170095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3日

相关附件:

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中标(成交)明细.pdf
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中标(成交)明细.pdf

陕西康惠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陕西康惠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陕西弛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陕西弛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磋商文件一标段.docx
磋商文件一标段.docx

磋商文件二标段.docx
磋商文件二标段.docx

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中标(成交)明细复工程中标(成交)明细受受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编(项目编码:码:ZKBHBJ23-0315C)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康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成交)总价:总价:420000.00元元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康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工程类工程类序序号号品目名称品目名称标的标的名称名称施工范围施工范围施工施工工期工期项目项目经理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执业证书信息数量数量计量计量单位单位单价单价(元元)总价总价(元元)1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施工企业陇县城关镇堎底下村大柳树及枣园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新修混凝土护岸280米60日历天王会娟2611518069261.00陕项420,000.00420,000.00二、合同包2(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弛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成交)总价:总价:318200.00元元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弛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工程类工程类序序号号品目名称品目名称标的标的名称名称施工范围施工范围施工施工工期工期项目项目经理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执业证书信息数量数量计计量量单单位位单价单价(元元)总价总价(元元)1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施工企业陇县温水镇花园村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新修护岸140米;修复护岸60米;加固拦水坝1座60日历天王雷刚2611516745751.00陕项318,200.00318,200.00-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陕西康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陕西康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的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标的名称),属于水利水电工程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康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0人,营业收入为3689.1296万元,资产总额为3613.047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陕西康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3月31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陕西弛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陕西驰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的(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驰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377.77万元,资产总额为151.38万元,属于(小微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2.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陕西驰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3月31E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KBHBJ23-0315C-1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竞争性碳商文件采购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人:(盖章)032700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C盖章)二〇二三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3-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6-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7-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1-附件一工程量清单69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KBHBJ23-0315C项目名称: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2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合同包预算金额:448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422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水利枢纽工程施工 施工企业1(项)陇县城关镇堎底下村大柳树及枣园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新修混凝土护岸280米448000.0042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或总预算金额执行完为止。合同包2(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合同包预算金额:34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321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施工企业1(项)陇县温水镇花园村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新修护岸140米;修复护岸60米;加固拦水坝1座 340000.00321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或总预算金额执行完为止。合同包3(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三标段)):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17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堤坝工程施工施工企业1(项)陇县千邑大桥拦水坝水毁修复工程:加固拦水坝海漫长155米230000.00217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或总预算金额执行完为止。合同包4(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四标段)):合同包预算金额:182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71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4-1 灌溉排水工程施工施工企业1(项)陇县咸惠渠咸宜关村段干渠水毁修复工程段家峡水库灌区总干渠水毁修复工程:修复干渠桩190米;改造渠系建筑3处,其中:沉砂池1座,生产桥1座,斗门1座 182000 .00171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或总预算金额执行完为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包2(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包3(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包4(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合同包2(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合同包3(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合同包4(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方式:在线获取售价:3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32席)五、开启时间: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32席)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每日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网上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7楼701)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格式)。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4、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携带(陕西CA锁)主锁及副锁至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交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7、(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地址:陇县联系方式:188290298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701室联系方式:158091700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5809170095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3月20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要 求 与 说 明1项目名称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2采购项目编号ZKBHBJ23-0315C-13采购内容陇县城关镇堎底下村大柳树及枣园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新修混凝土护岸280米4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注:1.供应商因网上的投标信息不完善或者错误,造成投标不予通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各供应商按资格要求在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中附响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文件处理; 5采购人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6磋商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捌仟元整 )7保证金账户户  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806020001421019806050648保证金的交纳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不能出具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9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90天10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 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32席)时 间:2023年 3 月 31日9:30分前11磋商地点及截止时间地 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32席)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31 日9:30分前12实施地点陇县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4工期60日历天15质量要求合格16所属行业建筑业17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8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9备选磋商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20盖章签字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盖章、签字。2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应自行考虑计入报价,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2是否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否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采购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成交供应商应保持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签章要求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可使用电子印章或其他电子磋商文件约定的方式。 其他要求: 无 。24电子投标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及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和答疑纪要等相关文件,在磋商截止前必须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开标时需使用生成(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锁(CA 锁),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要求: 无 。 25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处理措施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26数字证书认证要求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数字证书认证要求。27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磋商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28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29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注意事项:1.供应商因网上的投标信息不完善或者错误,造成投标不予通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各供应商按资格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响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文件处理.3.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 CA 锁获取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注:相关文件中相关内容可不再列明,不符的以此表为准。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名词解释1、采购人: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预算价:422000.00元(磋商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限价按无效文件处理)4、标书:磋商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的统称5、供应商:符合本次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生产厂或供应商。二、项目说明1、本项目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三、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购买:供应商须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且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磋商文件的组成:包括目录中所列全部内容。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4-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4-2、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的,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4、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根据磋商工作进展实际情况,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知各供应商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5、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6、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磋商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7、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见须知前附表。四、磋商响应文件1、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注:上述项为必备项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轮评审。2、合格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供应商,磋商无效。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1磋商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应使用中文。3-2磋商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公制单位。3-3磋商响应文件文件应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4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委托人要求、采购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供应商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或其他磋商文件约定的方式。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电子投标注意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处理措施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9磋商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格式内容编写,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内容应包括:3-9-1对磋商函格式中内容的响应。3-9-2磋商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3-9-3供应商须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保障制度。3-9-4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活动编制的实施方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相应的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财务保证、等方面具体做法和保障措施。3-9-5供应商提供类似业绩,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以及为采购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4、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磋商报价供应商磋商报价是以供应商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最终含税报价,对在磋商响应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汇率、利率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磋商报价之内。磋商报价须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人员、差旅、文件、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4-1磋商货币:人民币单位:元4-2磋商报价是完成本项目,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需的全部费用。以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一览表(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各项分类报价、投标总价、服务期限等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4-4磋商报价是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总价、服务期限等。4-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4-5磋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6磋商报价=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费用。4-7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任何服务要求进行完整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磋商拟提供服务的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5、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各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6-1、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和串通磋商。6-2、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服务。6-3、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实施,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6-4、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服务内容、质量、进度、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监督和管理。6-5、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6、采购人享有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含合法获得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6-7、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约束。否则,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供应商的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五、磋商保证金1、交纳磋商保证金是保障招标磋商活动的必要条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且确保在磋商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做为保证金交纳的唯一凭证。(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退还。)户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账号:80602000142101980605064注: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投标保证金2、供应商未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或者未按规定时限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的权利。3、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不能出具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采用银行转帐支票,电汇、银行即期票现金。5、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6、退还磋商保证金:(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2)所有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执合同予以退还。(4)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述(3)),将签订合同复印件送至代理公司,以此为据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及时办理退还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7-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7-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7-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六、磋商文件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的递交:1-1、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按要求上传;1-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3、逾期送达的必备资质文件,将被拒收;1-4、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相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供应商提出修改和撤标要求的,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字样。2-3、供应商提出撤回磋商文件要求的,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磋商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磋商的正式文件。2-4、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2-5、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磋商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损失。3、磋商有效期:3-1、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90个日历日。供应商磋商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3-2、在原磋商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但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延长磋商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磋商无效: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4-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放弃成交;4-7、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5-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5-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5-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磋商评审1、磋商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成交结果。1-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磋商会议开始,宣读会场纪律,宣布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名单。1-4、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5、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1-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文字记录,由参加磋商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2、评审2-1、磋商小组(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3)采购人派代表进入磋商小组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4)磋商小组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5)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b、符合性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c、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d、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e、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f、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g、对评审过程及各供应商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h、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i、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磋商小组)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评审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2-4、评审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办法)。2-5、评审工作程序:符合性审查、澄清、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2-6、评审工作程序2-6-1、磋商响应文件初审(1)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保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资格性审查,详见磋商公告。(4)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3)响应文件组成。4)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性。5)响应文件有效期。6)第一次磋商报价表。7)无其他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2-6-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在评审期间,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3、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a、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的计算结果为准;e、磋商响应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f、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g、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h、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内容(其中,同时出现上述a至d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2-6-4、推荐成交候选人:(1)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再进行符合性审查。(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所有磋商报价现场不对供应商公开宣读。(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其不能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其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a、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b、在磋商过程中采取二次报价的形式,即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为第一次报价。如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化,各供应商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为无效报价。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c、如果磋商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d、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期间一切费用自理。3、政策性价格优惠折扣规定3.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3.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评标小组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本省福利性企业享受我省规定的采购扶持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对福利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产品。在招标时供应商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的“品目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3.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并具有认证证书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需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依据提供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3.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8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落实以下政策:1、各级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运用好政府采购这一财政调控手段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2、各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县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3.9其他政策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知道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1.评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推荐以总得分前三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名单。资格和符合性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1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注:以上为必备资格条件,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组成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性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性评审标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符合性评审标准无其他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3.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评审项分值评审标准磋商报价得 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共计30分;其他各供应商的报价按下列公式计算:(基准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30=报价得分。技术方案50分施工方案和方法:方案合理,措施全面有针对性,赋5-7分;方案基本合理,措施较全面,针对性一般,赋2-5分;方案合理性较差,措施不全面,针对性较差,赋0-2分;不提供不得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依据提供的项目人员组成的数量、专业配置横向比较,综合赋分。项目部人员组成合理、健全,赋5-7分;项目部人员组成基本合理、基本健全,赋2-5分;项目部人员组成不合理、人员不健全,赋0-2分;不提供不得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工期计划满足要求,进度控制措施完善,赋5-7分,工期计划基本满足要求,进度控制措划保证措施基本可行,赋2-5分,工期控制措施不完善,进度计划保证措施不可行,赋0-2分,不提供不得分。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可操作性强,管理职责明确、分工清晰,质量过程控制健全,质量管理措施完善,赋5-6分;质量管理体系较全面、有可操作性,质量管理职责较明确、分工较清晰,基本满足质量要求,质量过程控制基本健全,质量管理措施基本完善,赋2-5分;质量管理体系不全面、可操作性差,质量管理职责不明确、分工不清晰材料采购不能满足质量要求,质量过程控制不健全,质量管理措施不完善,赋0-2分;不提供不得分。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管理职责明确,措施可行性强,赋5-7分;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管理职责基本明确,措施具有可行性,赋2-5分;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措施可行性差,赋0-2分;不提供不得分。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合理,措施全面有针对性,赋5-6分;方案基本合理,措施较全面,针对性一般,赋2-5分;方案合理性较差,措施不全面,针对性较差,赋0-2分;不提供不得分。施工部署和现场平面布置:现场布置合理,赋3-5分;现场布置基本合理,赋1-3分;现场布置合理性较差,赋0-1分;不提供不得分。主要机具、设备和劳动力的配备:根据施工进度需求、工作量配备合理,赋3-5分:根据施工进度需求、工作量配备较合理,赋1-3分根据施工进度需求、工作量配备不合理,赋0-1分:不提供不得分。业绩10分提供2020年03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保修服务10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生质量问题有补救措施、质保期有承诺、方案切实可行,根据其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完善性进行赋分,方案完整,针对性强,赋7-10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赋3-7分,方案不完整,针对性不强,赋0-3分,缺项不得分。注:1、以上得分,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二位。2、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有关情况的处理待磋商小组确认后,再行评定。3、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无效处理。4.对于各磋商单位的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5.磋商小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综合评分出现二个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下列顺序排列:(1)磋商价格低的(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6、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汇总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单位。磋商小组依据评审过程和结果写出评审报告。八、成交1、成交程序磋商小组依据评审办法,经过初审、澄清、比较与评价等程序后,在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以评审总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成交复函》;逾期未确定成交单位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推荐的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采购代理机构接到的《成交复函》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按《政府采购法》第52条执行。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3、成交通知书3-1、成交通知书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3-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弃成交。九、合同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成交,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评议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4、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的供货。5、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合同的履约验收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有关规定标准。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十二、废标及变更采购方式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4)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若出现磋商截止时间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经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1)磋商小组及磋商文件仍继续沿用,若有重大变动,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竞争的全体供应商;(2)在磋商过程中采取二次报价的形式,即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为第一次报价。如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化,各供应商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为无效报价。(3)定标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若出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时,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十三、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时限为:(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2、质疑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质疑函、相关证明材料。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政府采购法》第55条等有关规定执行。十四、拒绝商业贿赂1、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磋商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2、供应商必须填写一份《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与磋商文件一同提交给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应保证磋商文件正、副本中仍有且一致。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二、实施地点:陇县三、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陇县城关镇堎底下村大柳树及枣园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新修混凝土护岸280米2.工期要求:60日历天3.工程质量:合格四、付款方式:直接支付。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此合同作为参考,最终合同以采购人给出的合同定稿为准。)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承包工作内容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址:1.3工程概况(招标范围):1.4乙方单位概况:营业执照注册号、有效期:;资质证书编号、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有效期:;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1.5项目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第二条工期要求满足甲方安排的工期要求,从甲方允许施工之日起完工。第三条工程质量3.1达到合格标准,确保达到甲方要求的验收标准,且满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3.2质量标准:。3.3具体质量验收要求:1)乙方严格按照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等标准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如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及延误工期均由乙方负责。3)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用于工程。4)乙方材料进场后应做好妥善的保管工作,因保管及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5)验收标准与程序按照有关工程验收规范,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条款执行。第四条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第五条合同价款的支付:第六条安全管理6.1乙方应保证其在施工中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7.1工程质量必须按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如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和验收标准。7.2整体工程或分项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不合格的,合同价款不予支付,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合格,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的,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价款扣减%。第八条工程进度管理8.1经甲方确认的以下原因,工期相应顺延:(1)因自然灾害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2)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时,工期顺延;第九条材料机具管理9.1乙方自备的材料、机械、工具为:所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第十条劳务队伍管理10.1乙方安排进驻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当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10.2乙方进场前,应将其所有现场人员登记造册,办理人员出入证件。第十一条工程保修11.1保修期为年,防水工程保修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自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1.2保修期内,发生保修问题时,如为紧急事故,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一般问题,乙方应于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否则,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实施维修,并由乙方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但该保修事故非因乙方责任引发的除外。保修期内,乙方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发出通知之日即视为通知到达之日。供应商提供书面保修承诺书。11.3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且只收取成本费。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12.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工程款,应承担应付未付工程款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损失。12.2乙方承包的本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授权13.1乙方授权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行使以下职责权限: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甲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等。13.2未取得甲方书面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一概无效,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四条送达14.1乙方可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向有权限的甲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14.2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送达:(1)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向有权限的乙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其送达,甲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2)甲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乙方地址:邮编:收件人:收件人电话:14.3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申请仲裁;(2)向甲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合同变更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加盖双方印章,方才有效。本合同中除填写空格部分外,手写修改之处必须加盖双方印章方才有效。第十七条其他约定/。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说明1、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编写,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样本格式提供的内容,做出逐一明确的答复;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3、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为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采购项目编号:ZKBHBJ23-0315C-1正/副本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时间: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函第二部分磋商一览表(报价表)第三部分供应商承诺书第四部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资料第六部分技术部分第一部分磋商函(格式)致: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就该项目进行磋商。在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一份。2、我方所附磋商报价表中应提交和交付的工程磋商总价为人民币:(同时用人民币大写和小写分别表示的磋商总价)。该报价一次报死,不受市场因素的影响。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质疑的权力。4、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磋商文件中有关没收磋商保证金、要求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和拒绝磋商的条款。5、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有权选择质优价廉的工程。8、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9、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10、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日起90个日历日。11、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名称(公章):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手机:年月日第二部分磋商一览表(报价表)2.1初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RMB元总报价工期质量初次总报价小写:初次总报价大写:报价声明:供应商被授权人签署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2.2最终磋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RMB元最终磋商报价工期质量总报价小写:总报价大写:报价声明:供应商被授权人签署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2.3磋商报价分项价格表磋商总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一)磋商总价磋商总价采购人:项目名称:磋商总价(小写):(大写):工期:质量:项目经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项目总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组号项目分组名称金额(元)备注合计(A)备用金(暂列金) (B) 元投标总报价 C =(A + B)元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合 计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单价汇总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费用其他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价差合计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序号工程类别其他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备注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预算价格(元)备 注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单位:元/台时(班)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一类费用二类费用合计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折旧费维修费安拆费小计人工费柴油电汽油煤风水小计合计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单价计算表 工程单价编号:定额单位:施工方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供应商承诺书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承诺:1、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2、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3、参加本次磋商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四部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4.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类型:经营范围: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2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项目名称)的招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附:全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代表签名:供应商(公章):本授权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要求:本授权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不得少于90日历天)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等资料复印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注:(后附人员身份证、资格证、职称证、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施工管理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提供2020年03月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合同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电话合同项目描述备注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注:(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后附业绩复印件。)第六部分技术方案(根据评标办法,自行编写)1.施工方案和方法2.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3.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4.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措施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7.施工部署和现场平面布置8.主要机具、设备和劳动力的配备供应商概况及其性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企业性质营业收入(万元)员工总人数资产总额(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宝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中做到:一、诚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以产品(物品、工程和服务)的质量、技术、价格等优势参与正常商业竞争,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评审专家、采购监督人员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本公司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投诉、复议、诉讼或者举报。四、在签约与履约过程中,恪守商业道德和机密,严格遵守磋商文件和合同,不降低标准和质量,更不为此向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其他好处。五、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签章)年月日宝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的我方(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采购项目编号)的项目(采购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宝鸡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宝鸡市有关规定。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响应后果。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成交);(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9)成交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成交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1)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员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1、磋商(响应)无效;2、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4、成交(成交)无效;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没收违法的所得;7、吊销营业执照;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9、追究民事责任;10、追究刑事责任;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传真:年月日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粘贴页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粘贴栏附件一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合同编号:ZKBHBJ23-0315C-1 工程名称: 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 (一标段)(标段名称)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新修护岸1.1清基m³841.2基础开挖m³6731.3基础回填m³3771.4筑堤m³2021.5C20 毛石砼挡墙m³6571.6伸缩缝(聚乙烯闭孔泡沫板)m²651.7模板m²177合 计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临时工程工程量清单合同编号:ZKBHBJ23-0315C-1 工程名称: 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 (一标段)(标段名称)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其他临时工程2合 计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KBHBJ23-0315C-2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竞争性碳商文件采购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盖章)人:0J0S270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三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3-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6-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7-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1-附件一工程量清单69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KBHBJ23-0315C项目名称: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2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合同包预算金额:448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422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水利枢纽工程施工 施工企业1(项)陇县城关镇堎底下村大柳树及枣园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新修混凝土护岸280米448000.0042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或总预算金额执行完为止。合同包2(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合同包预算金额:34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321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施工企业1(项)陇县温水镇花园村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新修护岸140米;修复护岸60米;加固拦水坝1座 340000.00321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或总预算金额执行完为止。合同包3(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三标段)):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17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堤坝工程施工施工企业1(项)陇县千邑大桥拦水坝水毁修复工程:加固拦水坝海漫长155米230000.00217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或总预算金额执行完为止。合同包4(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四标段)):合同包预算金额:182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71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4-1 灌溉排水工程施工施工企业1(项)陇县咸惠渠咸宜关村段干渠水毁修复工程段家峡水库灌区总干渠水毁修复工程:修复干渠桩190米;改造渠系建筑3处,其中:沉砂池1座,生产桥1座,斗门1座 182000 .00171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或总预算金额执行完为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包2(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包3(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包4(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合同包2(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合同包3(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合同包4(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方式:在线获取售价:3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32席)五、开启时间: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32席)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每日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网上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7楼701)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格式)。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4、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携带(陕西CA锁)主锁及副锁至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交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7、(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地址:陇县联系方式:188290298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701室联系方式:158091700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5809170095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3月20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要 求 与 说 明1项目名称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2采购项目编号ZKBHBJ23-0315C-23采购内容陇县温水镇花园村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新修护岸140米;修复护岸60米;加固拦水坝1座4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注:1.供应商因网上的投标信息不完善或者错误,造成投标不予通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各供应商按资格要求在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中附响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文件处理; 5采购人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6磋商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陆仟元整 )7保证金账户户  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806020001421019806050698保证金的交纳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不能出具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9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90天10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 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32席)时 间:2023年 3月31日9:30分前11磋商地点及截止时间地 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32席)截止时间:2023年3月 31日9:30分前12实施地点陇县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4工期60日历天15质量要求合格16所属行业建筑业17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8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9备选磋商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20盖章签字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盖章、签字。2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应自行考虑计入报价,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2是否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否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采购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成交供应商应保持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签章要求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可使用电子印章或其他电子磋商文件约定的方式。 其他要求: 无 。24电子投标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及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和答疑纪要等相关文件,在磋商截止前必须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开标时需使用生成(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锁(CA 锁),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要求: 无 。 25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处理措施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26数字证书认证要求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数字证书认证要求。27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磋商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28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29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注意事项:1.供应商因网上的投标信息不完善或者错误,造成投标不予通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各供应商按资格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响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文件处理.3.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 CA 锁获取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注:相关文件中相关内容可不再列明,不符的以此表为准。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名词解释1、采购人: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预算价:321000.00元(磋商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限价按无效文件处理)4、标书:磋商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的统称5、供应商:符合本次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生产厂或供应商。二、项目说明1、本项目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三、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购买:供应商须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且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磋商文件的组成:包括目录中所列全部内容。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4-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4-2、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的,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4、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根据磋商工作进展实际情况,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知各供应商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5、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6、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磋商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7、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见须知前附表。四、磋商响应文件1、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注:上述项为必备项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轮评审。2、合格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供应商,磋商无效。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1磋商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应使用中文。3-2磋商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公制单位。3-3磋商响应文件文件应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4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委托人要求、采购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供应商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或其他磋商文件约定的方式。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电子投标注意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处理措施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9磋商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格式内容编写,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内容应包括:3-9-1对磋商函格式中内容的响应。3-9-2磋商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3-9-3供应商须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保障制度。3-9-4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活动编制的实施方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相应的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财务保证、等方面具体做法和保障措施。3-9-5供应商提供类似业绩,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以及为采购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4、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磋商报价供应商磋商报价是以供应商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最终含税报价,对在磋商响应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汇率、利率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磋商报价之内。磋商报价须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人员、差旅、文件、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4-1磋商货币:人民币单位:元4-2磋商报价是完成本项目,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需的全部费用。以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一览表(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各项分类报价、投标总价、服务期限等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4-4磋商报价是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总价、服务期限等。4-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4-5磋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6磋商报价=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费用。4-7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任何服务要求进行完整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磋商拟提供服务的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5、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各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6-1、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和串通磋商。6-2、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服务。6-3、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实施,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6-4、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服务内容、质量、进度、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监督和管理。6-5、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6、采购人享有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含合法获得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6-7、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约束。否则,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供应商的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五、磋商保证金1、交纳磋商保证金是保障招标磋商活动的必要条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且确保在磋商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做为保证金交纳的唯一凭证。(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退还。)户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账号:80602000142101980605069注: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投标保证金2、供应商未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或者未按规定时限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的权利。3、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不能出具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采用银行转帐支票,电汇、银行即期票现金。5、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6、退还磋商保证金:(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2)所有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执合同予以退还。(4)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述(3)),将签订合同复印件送至代理公司,以此为据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及时办理退还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7-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7-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7-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六、磋商文件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的递交:1-1、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按要求上传;1-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3、逾期送达的必备资质文件,将被拒收;1-4、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相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供应商提出修改和撤标要求的,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字样。2-3、供应商提出撤回磋商文件要求的,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磋商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磋商的正式文件。2-4、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2-5、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磋商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损失。3、磋商有效期:3-1、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90个日历日。供应商磋商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3-2、在原磋商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但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延长磋商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磋商无效: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4-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放弃成交;4-7、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5-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5-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5-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磋商评审1、磋商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成交结果。1-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磋商会议开始,宣读会场纪律,宣布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名单。1-4、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5、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1-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文字记录,由参加磋商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2、评审2-1、磋商小组(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3)采购人派代表进入磋商小组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4)磋商小组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5)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b、符合性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c、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d、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e、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f、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g、对评审过程及各供应商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h、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i、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磋商小组)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评审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2-4、评审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办法)。2-5、评审工作程序:符合性审查、澄清、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2-6、评审工作程序2-6-1、磋商响应文件初审(1)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保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资格性审查,详见磋商公告。(4)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3)响应文件组成。4)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性。5)响应文件有效期。6)第一次磋商报价表。7)无其他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2-6-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在评审期间,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3、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a、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的计算结果为准;e、磋商响应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f、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g、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h、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内容(其中,同时出现上述a至d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2-6-4、推荐成交候选人:(1)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再进行符合性审查。(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所有磋商报价现场不对供应商公开宣读。(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其不能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其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a、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b、在磋商过程中采取二次报价的形式,即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为第一次报价。如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化,各供应商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为无效报价。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c、如果磋商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d、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期间一切费用自理。3、政策性价格优惠折扣规定3.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3.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评标小组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本省福利性企业享受我省规定的采购扶持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对福利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产品。在招标时供应商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的“品目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3.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并具有认证证书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需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依据提供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3.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8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落实以下政策:1、各级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运用好政府采购这一财政调控手段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2、各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县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3.9其他政策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知道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1.评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推荐以总得分前三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名单。资格和符合性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3)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需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7)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11)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1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注:以上为必备资格条件,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组成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性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性评审标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符合性评审标准无其他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3.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评审项分值评审标准磋商报价得 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共计30分;其他各供应商的报价按下列公式计算:(基准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30=报价得分。技术方案50分施工方案和方法:方案合理,措施全面有针对性,赋5-7分;方案基本合理,措施较全面,针对性一般,赋2-5分;方案合理性较差,措施不全面,针对性较差,赋0-2分;不提供不得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依据提供的项目人员组成的数量、专业配置横向比较,综合赋分。项目部人员组成合理、健全,赋5-7分;项目部人员组成基本合理、基本健全,赋2-5分;项目部人员组成不合理、人员不健全,赋0-2分;不提供不得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工期计划满足要求,进度控制措施完善,赋5-7分,工期计划基本满足要求,进度控制措划保证措施基本可行,赋2-5分,工期控制措施不完善,进度计划保证措施不可行,赋0-2分,不提供不得分。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可操作性强,管理职责明确、分工清晰,质量过程控制健全,质量管理措施完善,赋5-6分;质量管理体系较全面、有可操作性,质量管理职责较明确、分工较清晰,基本满足质量要求,质量过程控制基本健全,质量管理措施基本完善,赋2-5分;质量管理体系不全面、可操作性差,质量管理职责不明确、分工不清晰材料采购不能满足质量要求,质量过程控制不健全,质量管理措施不完善,赋0-2分;不提供不得分。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管理职责明确,措施可行性强,赋5-7分;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管理职责基本明确,措施具有可行性,赋2-5分;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措施可行性差,赋0-2分;不提供不得分。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合理,措施全面有针对性,赋5-6分;方案基本合理,措施较全面,针对性一般,赋2-5分;方案合理性较差,措施不全面,针对性较差,赋0-2分;不提供不得分。施工部署和现场平面布置:现场布置合理,赋3-5分;现场布置基本合理,赋1-3分;现场布置合理性较差,赋0-1分;不提供不得分。主要机具、设备和劳动力的配备:根据施工进度需求、工作量配备合理,赋3-5分:根据施工进度需求、工作量配备较合理,赋1-3分根据施工进度需求、工作量配备不合理,赋0-1分:不提供不得分。业绩10分提供2020年03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保修服务10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生质量问题有补救措施、质保期有承诺、方案切实可行,根据其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完善性进行赋分,方案完整,针对性强,赋7-10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赋3-7分,方案不完整,针对性不强,赋0-3分,缺项不得分。注:1、以上得分,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二位。2、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有关情况的处理待磋商小组确认后,再行评定。3、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无效处理。4.对于各磋商单位的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5.磋商小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综合评分出现二个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下列顺序排列:(1)磋商价格低的(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6、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汇总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单位。磋商小组依据评审过程和结果写出评审报告。八、成交1、成交程序磋商小组依据评审办法,经过初审、澄清、比较与评价等程序后,在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以评审总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成交复函》;逾期未确定成交单位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推荐的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采购代理机构接到的《成交复函》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按《政府采购法》第52条执行。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3、成交通知书3-1、成交通知书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3-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弃成交。九、合同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成交,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评议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4、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的供货。5、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合同的履约验收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有关规定标准。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十二、废标及变更采购方式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4)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若出现磋商截止时间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经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1)磋商小组及磋商文件仍继续沿用,若有重大变动,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竞争的全体供应商;(2)在磋商过程中采取二次报价的形式,即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为第一次报价。如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化,各供应商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为无效报价。(3)定标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若出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时,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十三、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时限为:(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2、质疑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质疑函、相关证明材料。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政府采购法》第55条等有关规定执行。十四、拒绝商业贿赂1、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磋商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2、供应商必须填写一份《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与磋商文件一同提交给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应保证磋商文件正、副本中仍有且一致。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二、实施地点:陇县三、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陇县温水镇花园村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新修护岸140米;修复护岸60米;加固拦水坝1座2.工期要求:60日历天3.工程质量:合格四、付款方式:直接支付。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此合同作为参考,最终合同以采购人给出的合同定稿为准。)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承包工作内容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址:1.3工程概况(招标范围):1.4乙方单位概况:营业执照注册号、有效期:;资质证书编号、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有效期:;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1.5项目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第二条工期要求满足甲方安排的工期要求,从甲方允许施工之日起完工。第三条工程质量3.1达到合格标准,确保达到甲方要求的验收标准,且满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3.2质量标准:。3.3具体质量验收要求:1)乙方严格按照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等标准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如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及延误工期均由乙方负责。3)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用于工程。4)乙方材料进场后应做好妥善的保管工作,因保管及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5)验收标准与程序按照有关工程验收规范,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条款执行。第四条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第五条合同价款的支付:第六条安全管理6.1乙方应保证其在施工中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7.1工程质量必须按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如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和验收标准。7.2整体工程或分项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不合格的,合同价款不予支付,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合格,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的,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价款扣减%。第八条工程进度管理8.1经甲方确认的以下原因,工期相应顺延:(1)因自然灾害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2)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时,工期顺延;第九条材料机具管理9.1乙方自备的材料、机械、工具为:所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第十条劳务队伍管理10.1乙方安排进驻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当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10.2乙方进场前,应将其所有现场人员登记造册,办理人员出入证件。第十一条工程保修11.1保修期为年,防水工程保修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自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1.2保修期内,发生保修问题时,如为紧急事故,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一般问题,乙方应于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否则,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实施维修,并由乙方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但该保修事故非因乙方责任引发的除外。保修期内,乙方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发出通知之日即视为通知到达之日。供应商提供书面保修承诺书。11.3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且只收取成本费。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12.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工程款,应承担应付未付工程款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损失。12.2乙方承包的本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授权13.1乙方授权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行使以下职责权限: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甲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等。13.2未取得甲方书面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一概无效,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四条送达14.1乙方可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向有权限的甲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14.2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送达:(1)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向有权限的乙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其送达,甲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2)甲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乙方地址:邮编:收件人:收件人电话:14.3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申请仲裁;(2)向甲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合同变更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加盖双方印章,方才有效。本合同中除填写空格部分外,手写修改之处必须加盖双方印章方才有效。第十七条其他约定/。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说明1、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编写,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样本格式提供的内容,做出逐一明确的答复;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3、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为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采购项目编号:ZKBHBJ23-0315C-2正/副本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时间: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函第二部分磋商一览表(报价表)第三部分供应商承诺书第四部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资料第六部分技术部分第一部分磋商函(格式)致: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就该项目进行磋商。在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一份。2、我方所附磋商报价表中应提交和交付的工程磋商总价为人民币:(同时用人民币大写和小写分别表示的磋商总价)。该报价一次报死,不受市场因素的影响。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质疑的权力。4、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磋商文件中有关没收磋商保证金、要求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和拒绝磋商的条款。5、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有权选择质优价廉的工程。8、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9、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10、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日起90个日历日。11、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名称(公章):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手机:年月日第二部分磋商一览表(报价表)2.1初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RMB元总报价工期质量初次总报价小写:初次总报价大写:报价声明:供应商被授权人签署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2.2最终磋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RMB元最终磋商报价工期质量总报价小写:总报价大写:报价声明:供应商被授权人签署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2.3磋商报价分项价格表磋商总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一)磋商总价磋商总价采购人:项目名称:磋商总价(小写):(大写):工期:质量:项目经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项目总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组号项目分组名称金额(元)备注合计(A)备用金(暂列金) (B) 元投标总报价 C =(A + B)元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合 计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单价汇总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费用其他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价差合计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序号工程类别其他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备注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预算价格(元)备 注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单位:元/台时(班)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一类费用二类费用合计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折旧费维修费安拆费小计人工费柴油电汽油煤风水小计合计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单价计算表 工程单价编号:定额单位:施工方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供应商承诺书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承诺:1、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2、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3、参加本次磋商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四部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4.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类型:经营范围: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2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项目名称)的招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附:全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代表签名:供应商(公章):本授权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要求:本授权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不得少于90日历天)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等资料复印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注:(后附人员身份证、资格证、职称证、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施工管理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提供2020年03月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合同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电话合同项目描述备注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注:(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后附业绩复印件。)第六部分技术方案(根据评标办法,自行编写)1.施工方案和方法2.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3.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4.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措施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7.施工部署和现场平面布置8.主要机具、设备和劳动力的配备供应商概况及其性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企业性质营业收入(万元)员工总人数资产总额(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宝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中做到:一、诚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以产品(物品、工程和服务)的质量、技术、价格等优势参与正常商业竞争,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评审专家、采购监督人员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本公司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投诉、复议、诉讼或者举报。四、在签约与履约过程中,恪守商业道德和机密,严格遵守磋商文件和合同,不降低标准和质量,更不为此向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其他好处。五、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签章)年月日宝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的我方(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采购项目编号)的项目(采购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宝鸡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宝鸡市有关规定。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响应后果。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成交);(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9)成交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成交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1)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员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1、磋商(响应)无效;2、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4、成交(成交)无效;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没收违法的所得;7、吊销营业执照;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9、追究民事责任;10、追究刑事责任;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传真:年月日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粘贴页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粘贴栏附件一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合同编号:ZKBHBJ23-0315C-2 工程名称: 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 (二标段)(标段名称)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新修护岸1.1清基m³701.2基础开挖m³2521.3基础回填m³1531.4筑堤m³451.5C20 毛石砼挡墙m³3071.6伸缩缝(聚乙烯闭孔泡沫板)m²291.7模板m²882修复加固护岸2.1基础开挖m³812.2基础回填m³572.3筑堤m³132.4C20 毛石砼护坡m³102.5格宾网基础m³602.6河床整治m³192.7模板m²33加固拦水坝3.1基础开挖m³1353.2基础回填m³1123.3填筑河卵石m³563.4C20 毛石砼挡墙m³463.5C20 毛石砼坝面m³783.6C20 毛石砼渠道m³183.7模板m²43合 计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临时工程工程量清单合同编号:ZKBHBJ23-0315C-2 工程名称: 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千河千邑桥段等四处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 (二标段)(标段名称)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其他临时工程2合 计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毁修复工程 水利枢纽工程施工 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