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食材 牛肉 羊肉 蔬菜 水果 鸡蛋 鱼肉 鸡肉 牛奶 酸奶 糕点中标结果公示(喀什市教育局2023)
一、项目编号: XJZRD-2023-02-01
二、项目名称: 喀什市教育局系统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喀什市教育局系统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不限
批
报价(下浮率):4.5(%)
喀什深喀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路西侧(帕哈太克里乡2村)惠农批发市场1栋1号
91653100MA775LB86U
2
喀什市教育局系统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不限
批
报价(下浮率):12(%)
新疆秋创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河.新城市广场1+2栋14层B座办公3
91650104MA791QCF37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1
喀什市教育局系统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牛肉、羊肉、馕、蔬菜、水果、鸡蛋、鱼肉、鸡肉
不限
详见招标文件
2
喀什市教育局系统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米、面、油、牛奶、酸奶、调料副食品、糕点、干果
不限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显琪,陈红杉,孔卫红,肖阿峰,贾中立,张赟,丁艳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取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6448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教育局
地 址:喀什市乔戈里大道130号
联系方式:13579072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瑞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陕西大厦2307号
联系方式:18999647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爽
电 话:18999647652
附件信息:
大宗食材招标文件 -终稿3.9.doc大宗食材招标文件 -终稿3.9.doc1.0M
附件下载:
大宗食材招标文件 -终稿3.9.doc
大宗食材招标文件 -终稿3.9.doc
喀什市教育局系统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ZRD-2023-02-01招标文件招标人:喀什市教育局代理机构:新疆泽瑞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喀什市教育局系统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喀什市教育局(签章)联系人:韩新灵联系电话:13579072888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瑞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联系人:刘爽联系电话:18999647652详细地址:喀什陕西大厦2307号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3一总则3适用法律4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投标报价6投标保证金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投标截止8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8五开标及评标9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0投标偏离11投标无效11废标12保密原则12六确定中标1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3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3采购任务取消13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3签订合同13履约保证金13代理服务费1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4廉洁自律规定14人员回避14质疑与接收14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20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1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27投标书29第3章投标邀请35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8第5章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1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64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66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货物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3.1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投标文件(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每页均由投标人盖单位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已签字盖章的复印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依照电子交易管理规范,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不存在泄密风险。(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识别、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无法解密等问题,本次投标视为无效,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5.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将被拒绝接收。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及评标开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本项目不适用)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进入评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此项目资格审查的内容为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4要求的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评标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评审得分相同,推介报价低的投标人为后选人。或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投标候选人:(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投标人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6.4、质疑的提出36.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6.6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6.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6.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4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0.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40.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0.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0.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40.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40.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40.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40.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40.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41.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41.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41.2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41.3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1.4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日期。41.5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三证合一);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保证金银行转款证明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保函扫描件;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6、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缴费凭证;(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7、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不需要上述许可证,若是生产厂家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人员有效健康证;8、提供2022年或2021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9、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10、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人员承诺、车辆承诺、库房场地承诺及保险承诺;1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在①“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货物名称下浮率投标保证金服务期备注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说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年月日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文件格式三),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6、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缴费凭证;(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7、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不需要上述许可证,若是生产厂家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人员有效健康证;8、提供2022年或2021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说明: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9、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10、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人员承诺、车辆承诺、库房场地承诺及保险承诺;(以上承诺均为真实有效)1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在①“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2、货物说明一览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5-1中小企业声明函;5-2监狱企业声明函;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7、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8、投标文件格式范本1投标书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下浮率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2货物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参数要求数量服务期交货地点其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3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内容投标内容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4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5-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注:1、须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5-2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适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承担工程(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7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注:参照“第六章评分方法和标准”,提供有力于投标人的配送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等资料。 (正本和副本)***** *** *** *** *** 项目编号****** 标段号*****投 标 文 件投 标 单位: (公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号)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 注: 在2023年 月 日 *午 之前不得启封8、投标文件格式范本第3章投标邀请关于喀什市教育局系统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喀什市教育局系统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ZRD-2023-02-01项目名称:喀什市教育局系统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万元):29247.48万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第一包:牛肉、羊肉、馕、蔬菜、水果、鸡蛋、鱼肉、鸡肉测算数量:牛肉575351公斤、羊肉725559公斤、馕10658671个、蔬菜公斤数不限、水果274210公斤、鸡蛋33340540个、鱼肉610731公斤、鸡肉982284公斤预算金额(万元):20735.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二标项名称:第二包:米、面、油、牛奶、酸奶、调料副食品、糕点、干果测算数量:米120371袋、面170607袋、油140531桶、牛奶11803587袋、酸奶2184859盒、调料副食品公斤数不限、糕点239953.56公斤、干果34823.5公斤。预算金额(万元):8512.3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不需要上述许可证,若是生产厂家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人员有效健康证;(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在①“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缴费凭证;(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7)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人员承诺、车辆承诺、库房场地承诺及保险承诺;(以上承诺均为真实有效)(9)提供2022年或2021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12: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12: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喀什市教育局地址:喀什市乔戈里大道130号联系人:韩新灵联系方式:135790728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泽瑞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喀什陕西大厦2307号项目联系人:刘爽电话:18999647652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 购 人:喀什市教育局 地 址:喀什市乔戈里大道130号联 系 人:韩新灵联系方式:135790728881.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泽瑞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刘爽 联 系 电 话:18999647652联 系 地 址:喀什陕西大厦2307号1.3.4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不需要上述许可证,若是生产厂家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人员有效健康证;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在①“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缴费凭证;(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7)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人员承诺、车辆承诺、库房场地承诺及保险承诺;(以上承诺均为真实有效)(9)提供2022年或2021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是、否)1.3.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是、否)1.3.6本项目执行的财政政策:(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3.6本项目享受的报价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响应价格给予 10% 的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业。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是否允许分包: 否 (是、否);2.2最高限价:29247.48万元;第一包:牛肉、羊肉、馕、蔬菜、水果、鸡蛋、鱼肉、鸡肉,预算金额(万元):20735.1 第二包:第一包:米、面、油、牛奶、酸奶、调料副食品、糕点、干果,预算金额(万元):8512.38 3.1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兼投兼中,可以中标 2 包4.1保证金形式:R保函 ☑电汇 □支票 ☑对公转账 招标保证金数额:第一包:500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包:450000.00元(肆拾伍万元整);开户名称:喀什市教育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银行帐号 :301234100902640033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此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注: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从投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打款时注明招标保证金+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联系人:韩新灵 联系电话:13579072888 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6.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按照招标人需求在评标结束后,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应份数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7.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12点00时(北京时间)8.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2点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9.1(详细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 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 10.1评标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 11.1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数量:三名 12.1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是、否)13.1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为预算金额中标下浮率后的金额不超过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 5 日内;14.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15.3接收部门: 招标项目部 联系电话:18999647652 地址: 喀什陕西大厦2307号中标服务费: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取费标准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形式:电汇、网银、现金。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如在使用中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应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和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注意事项:1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完整版的电子投标文件,包含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与“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合并成一册。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并以相应的格式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0)须供应商提供备份的投标文件。(11)解密时长为30分钟。(12)所有投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备案,纸质版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一册递交。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第五章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项目名称:喀什市教育局系统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ZRD-2023-02-01一、投标企业资格要求:按照须知表内要求。包号序号品目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第一包1蔬菜公斤数不限规格喀什市市场常见的时令新鲜蔬菜,无腐败、变质、参杂、异味、感官差等情况,有相应的存储、运送安全措施,供货时提供合格证明及产地证明。第一包2水果274210公斤规格常见的新鲜水果,水果必须新鲜,无腐败、变质、发霉、坏心,感官无异常、无异味等。有相应的存储、运送安全措施,供货时提供合格证明及产地证明。第一包3牛肉575351公斤规格鲜牛肉(剔骨)不带内脏、牛油,肉品必须感官好、无腐败、变质、无异味等情况,有相应的运送安全措施,供货时随货物一并提供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用包装标准,每次配送的肉,企业必须为学校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疫检验合格证,企业配有恒温冷藏车辆配送牛肉。第一包4羊肉725559公斤规格鲜羊肉,不带内脏、不带羊头和羊蹄子,不带羊尾,有相应的运送安全措施,供货时随货物一并提供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用包装标准,每次配送的肉,企业必须为学校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疫检验合格证,企业配有恒温冷藏车辆配送羊肉。第一包5鸡肉982284公斤鲜鸡肉:整只鸡胴体,所送的鸡肉不能带鸡头、鸡爪、鸡内脏,皮肤有光泽。肉品必须感官好、无腐败、变质、无异味等情况,无以次充好情况,供货时企业必须为学校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疫检验合格证,企业配有恒温冷藏车辆配送鸡肉。第一包6鱼肉610731公斤草鱼,去腮去磷去内脏,无腐败、变质、无异味等,有相应的存储、运送安全措施,供货时提供合格证明及产地证明。第一包7鸡蛋33340540个新鲜完整,无破裂、无变质,无异味、无过期、表面清洁,无临近过期变质、无以次充好情况,供货时提供合格证明及产地证明。第一包8馕10658671个规格每个馕≥100g,馕的形状为扁圆形,圆形扁馕,不得夹生、变质、发霉、以次充好,有相应的存储、运送安全措施,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用包装标准。第二包1大米120371袋优质一级大米(粳米),每袋25公斤(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为准),标准GB/T1354-2018,颗粒饱满,完整,无杂质,大小均匀,无掺杂粹米和旧米,无腐败、变质、感官异常、异味、以次充好等情况。(供货时随货物一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出厂不超过3个月)。第二包2面170607袋规格小麦粉(一等粉),每袋25㎏(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为准),标准GB/T1355-2021,无腐败、变质、感官异常、异味情况,(供货时随货物一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出厂不超过3个月)。第二包3油140531桶规格桶装一级菜籽清油GB/1536-2021,提供产品必须为非转基因一级压榨食用菜籽油,每桶5L(不得使用调和油),(供货时随货物一并提供检验合格证,出厂不超过6个月)第二包4牛奶11803587袋达到国家行业标准GB/25190,规格大于等于200g/袋,蛋白质含量大于等于2.9g每百克,纯牛奶,利乐枕包装,送达学校、幼儿园时不超过产品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三分之一,避免临期产品。第二包5酸奶2184859盒达到国家行业标准GB/19302-2010,规格大于等于120g/盒,蛋白质含量大于等于2.3g每百克,包含酸乳、风味酸乳、风味发酵乳、发酵乳,送达学校、幼儿园时不超过产品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三分之一,避免临期产品。第二包6调料副食品公斤数不限规格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本地市场上常见调味品,无腐败、变质、感官异常、异味情况,有相应的存储、运送安全措施;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散装调味品应提供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用包装标准。(供货时随货物一并提供有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送货时不超过产品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三分之一。第二包7糕点239953.56公斤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糕点(蛋糕、饼干、面包等)单个重量≥60g(负偏离值不大于2g),包装上必须有标签,无腐败、变质,感官无异常、无异味,符合国家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送达学校、幼儿园时不超过保质期三分之一,避免临期产品,有相应的存储、运送安全措施;供货时提供检验合格证。第二包8干果34823.5公斤无腐败、变质、发霉,感官无异常、无异味等有相应的存储、运送安全措施;供货时随货物一并提供有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二、投标产品要求:备注:序号名称规格计量单位蔬菜包括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种类1辣子(红)新鲜元/公斤2辣子(青)新鲜元/公斤3西红柿新鲜元/公斤4长茄子新鲜元/公斤5圆茄子新鲜元/公斤6芹菜新鲜元/公斤7菠菜新鲜元/公斤8大白菜新鲜元/公斤9白萝卜新鲜元/公斤10青萝卜新鲜元/公斤11胡萝卜新鲜元/公斤12水萝卜新鲜元/公斤13大蒜(去皮)新鲜元/公斤14大葱新鲜元/公斤15香葱新鲜元/公斤16莴笋新鲜元/公斤17洋葱(皮牙子)新鲜元/公斤18花菜新鲜元/公斤19土豆新鲜元/公斤20生菜新鲜元/公斤21香菜新鲜元/公斤22空心菜新鲜元/公斤23蒜苔新鲜元/公斤24韭菜新鲜元/公斤25豆腐新鲜元/公斤26豆腐干新鲜元/公斤27豆腐皮新鲜元/公斤28莲花白新鲜元/公斤29恰玛古新鲜元/公斤30葫芦瓜新鲜元/公斤31蘑菇(平菇)新鲜元/公斤32金针菇新鲜元/公斤33红薯新鲜元/公斤34紫薯新鲜元/公斤35豇豆新鲜元/公斤36南瓜新鲜元/公斤37西蓝花新鲜元/公斤38香菇新鲜元/公斤39金瓜新鲜元/公斤40油白菜新鲜元/公斤41黄瓜新鲜元/公斤42生姜新鲜元/公斤水果包括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种类1梨子新鲜元/公斤2香蕉新鲜元/公斤3西瓜新鲜元/公斤4红富士苹果新鲜直径达75mm以上元/公斤5桔子(沙糖桔和大蜜桔)新鲜元/公斤6甜瓜新鲜元/公斤7石榴新鲜元/公斤8木纳格葡萄新鲜元/公斤9红心火龙果新鲜元/公斤10红提新鲜元/公斤11红柚新鲜元/公斤12橙子新鲜元/公斤干果包括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种类1核桃仁散装或袋装元/公斤2葡萄干散装或袋装元/公斤3骏枣散装或袋装元/公斤4巴旦木仁散装或袋装元/公斤调料副食品包括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种类1白砂糖散装或袋装供货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元/公斤2白冰糖散装或袋装供货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元/公斤3加碘精制盐达到国家行业标准GB/T4561,符合新疆食用盐加碘标准(30碘标),氯化钠含量大于等于98.5%,500g*50包/袋,供货时需提供食盐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该批次质检报告元/袋4发酵粉500g/包元/包5醋达到国家行业标准GB/T18187,800毫升元/瓶6酱油达到国家行业标准GB/T18186,800克元/瓶7生抽(500ml/瓶)元/瓶8老抽(500ml/瓶)元/瓶9蚝油达到国家行业标准GB/T21999,(700g/瓶)元/瓶10甜面酱(500g/瓶)元/瓶11番茄酱1000克元/瓶12花椒粉散装或袋装元/kg13香油400克/瓶元/瓶14豆瓣酱1000g/桶元/桶15孜然粉散装或袋装元/公斤16孜然颗粒散装或袋装元/公斤17紫菜100克元/袋18白胡椒面散装或袋装元/公斤19黑胡椒面散装或袋装元/公斤20碱面子散装或袋装元/公斤21丁香散装或袋装元/公斤22草果散装或袋装元/公斤23淀粉散装或袋装元/公斤24桂皮散装或袋装元/公斤25八角散装或袋装元/公斤26朝天椒散装或袋装元/公斤27花椒散装或袋装元/公斤28干木耳散装或袋装元/公斤29辣皮子散装或袋装元/公斤30月饼独立包装元/个31汤圆500g/袋元/袋32粽子外包装有产品标准号元/个33葡式蛋挞皮60个/盒元/盒34馄饨皮新鲜现做元/公斤35花生米干货散装或袋装元/公斤36黄豆干货散装或袋装元/公斤37黑豆干货散装或袋装元/公斤38鹰嘴豆干货散装或袋装元/公斤39黑米干货散装或袋装元/公斤40红豆干货散装或袋装元/公斤41绿豆干货散装或袋装元/公斤42白芝麻干货散装或袋装元/公斤43黑芝麻干货散装或袋装元/公斤44玉米面散装或袋装元/公斤45红薯粉条散装或袋装元/公斤46虾米干货散装或袋装元/公斤47海带干货散装或袋装元/公斤三、要求及说明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尽快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若第一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后3个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开始供货,具体要求以实际情况为准。4、供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食材计划送货。5、付款方式:据实结算,按合同约定,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提供供货清单和开具配送货款的正规发票,再由采购单位按照发票金额通过对公账户的方式转入供货商账户。6、投标报价含:货物本身价格、保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用、搬运费、损耗、税金费用、管理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中标单位必须向业主提供发票)。7、验收单位:喀什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8、提供预购买保险公司《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协议或合同,最高赔付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一)配送要求1.每次根据采购人的订单(包含品类、数量),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成交,投标人应按照供货地点划分区域安排足够的车辆和人员配送食材,配送前按照每个单位的订单,配齐食材种类及数量,在指定地点由各单位验收食材,成交投标人每次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配送清单一式两份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货、收货、验收及结算的凭证。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载具运输,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3.成交投标人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因成交投标人原因延误交货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4.采购人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变质(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变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成交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承担相应损失,否则视为中标投标人违约不能交货。5.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1小时内响应。6.成交投标人所供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一。7.成交投标人必须负责供应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投标人负责。8.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产品出厂标准。9.成交投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产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规格和重量等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10.成交投标人所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11.成交投标人所供的商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产品出厂标准。1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食材订单,提前一天配送食材截止时间为配送当日的8:00(北京时间)。(二)售后服务售后服务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成交投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三)验收要求1.采购人按合同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材,成交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成交投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食材,采购人退货后将对该情况记录在案,并对成交投标人予以处罚,成交投标人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取消成交投标人供应资格,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检测费用由成交投标人支付。(四)其他中标单位无缝衔接原有食材管理系统,产生费用由各标段中标单位共同承担。配送地点(作配送服务方案参考):喀什市学校食堂统计表序号学校名称地址备注1喀什市第1幼儿园喀什市安江阔恰93号2喀什市第2幼儿园喀什市吾斯塘博依街道色满路148号3喀什市第3幼儿园喀什市解放南路152号4喀什市第4幼儿园喀什市吾斯塘博依街道色满花园路16号5喀什市第5幼儿园喀什市文化路153号6喀什市第6幼儿园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3号7喀什市第7幼儿园喀什市东湖街道青年北路北路029号8喀什市第8幼儿园喀什市阔纳克巴扎路250号9喀什市第9幼儿园喀什市月星路198号10喀什市第10幼儿园喀什市园丁小区11喀什市第11幼儿园喀什市亚瓦格路4号院12喀什市第12幼儿园喀什市吾斯唐博依街道花园路49号13喀什市第13幼儿园喀什市机场路398号14喀什市第14幼儿园喀什市健康路13号15喀什市第15幼儿园喀什市恰萨街道解放南路597号16喀什市第16幼儿园喀什市克孜都维路83号17喀什市第17幼儿园喀什市打馕街47号18喀什市第18幼儿园喀什市新城南路072号19喀什市阳光幼儿园喀什市南湖路阳光小区A区20喀什市阳光第二幼儿园喀什市东湖街道青年南路东一巷10号院21喀什市军民同心幼儿园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9村5组22喀什市幸福苑幼儿园喀什市阔纳机场路1号小区南侧(喀什市亚瓦格幸福苑内)23喀什市东城华电幼儿园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便民路43号24喀什市汇城小区幼儿园喀什市东湖街道汇城社区滨河路010号院25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中心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6村6组26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村七彩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村5组27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2村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2村8组28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3村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3村3组29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4村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九盘水磨社区1组34号30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5村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阔纳乃则尔巴格路206号31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6村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6村2组555号 32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8村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8村5组33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9村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9村9组34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0村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0村2组66号35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1村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0村4组104号36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2村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3村8组37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3村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3村6组38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4村新光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4村8组39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4村月光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4村4组40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5村幼儿园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5村4组41喀什市荒地乡中心幼儿园喀什市荒地乡7村2组42喀什市荒地乡1村幼儿园喀什市荒地乡1村4组43喀什市荒地乡3村幼儿园喀什市荒地乡3村1组44喀什市荒地乡4村幼儿园喀什市荒地乡四村三组45喀什市色满乡中心幼儿园喀什市色满乡吾依拉村46喀什市色满乡1村幼儿园喀什市色满乡2村4组112号47喀什市色满乡3村幼儿园喀什市色满乡3村2组48喀什市色满乡4村幼儿园喀什市色满乡4村4组49喀什市色满乡7村幼儿园喀什市色满乡七村六组50喀什市色满乡8村幼儿园喀什市色满乡8村2组51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中心幼儿园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6村2组(西域大道)255号52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村幼儿园喀什市夏马勒巴格路东巷72号53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2村幼儿园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索喀库勒贝希村1组185号54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4村幼儿园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4村1组113号55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5村幼儿园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5村4组95号56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7村幼儿园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7村2组57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8村幼儿园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8村2组58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2村幼儿园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赛克孜塔什路6号院59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4村幼儿园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苏孜克布拉克村2组235号60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团结幼儿园喀什市索喀库勒贝希路060号61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中心幼儿园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2村5组62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1村幼儿园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一村5组63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3村幼儿园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3村3组64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4村幼儿园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4村3组09号65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6村幼儿园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6村4组66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中心幼儿园喀什市新城南路14号院67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2村幼儿园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2村1组02号68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3村幼儿园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阿克亚贝希村(3村)5组69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5村幼儿园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5村70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7村幼儿园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喀迪木加依村5组71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0村幼儿园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塔尔吾古孜村72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1村幼儿园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1村1组73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4村廊桥水岸幼儿园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阿亚克苏扎克村6组74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5村幼儿园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5村75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喀什花园南区幼儿园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3村76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喀什花园北区幼儿园喀什市喀什花园c区2标段71-1-2-66号77喀什市浩罕乡中心幼儿园喀什市浩罕乡3村3组78喀什市浩罕乡1村幼儿园喀什市浩罕乡1村7组79喀什市浩罕乡小亚郎2村幼儿园喀什市浩罕乡2村3组80喀什市浩罕乡4村幼儿园喀什市浩罕乡沙普艾日克幼儿园81喀什市浩罕乡8村幼儿园喀什市浩罕乡8村5组82喀什市浩罕乡红山村幼儿园9村喀什市浩罕乡克其克艾热克村5组83喀什市浩罕乡园丁村幼儿园10村喀什市浩罕乡10村3组1号84喀什市浩罕乡12村幼儿园喀什市浩罕乡依西强村6组51号85喀什市浩罕乡13村幼儿园喀什市浩罕乡13村6组292号86喀什市浩罕乡14村幼儿园喀什市浩罕乡14村6组3号87喀什市浩罕乡二号小区幼儿园喀什市浩罕乡艾孜热特路二号小区北区043号88喀什市浩罕乡百合苑幼儿园喀什市浩罕乡百合苑小区89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中心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1村2组105号90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村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20村2组31号91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2村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2村3组8号92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3村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3村3组100号93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4村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4村2组52号94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6村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6村8组2号95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8村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8村1组159号96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9村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9村9村100号97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2村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2村1组1号98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3村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3村2组105号99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6村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6村3组104号100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7村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热木乡17村6组101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9村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9村9组1号102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20村幼儿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村6组100号103喀什市阿瓦提乡中心幼儿园喀什市阿瓦提乡8村4组104喀什市阿瓦提乡1村幼儿园喀什市阿瓦提乡11村9组105喀什市阿瓦提乡2村幼儿园喀什市阿瓦提乡2村3组106喀什市阿瓦提乡3村幼儿园喀什市阿瓦提乡3村6组107喀什市阿瓦提乡4村幼儿园喀什市阿瓦提乡4村7组108喀什市阿瓦提乡6村幼儿园喀什市阿瓦提乡6村2组109喀什市阿瓦提乡9村幼儿园喀什市阿瓦提乡9村6组110喀什市阿瓦提乡11村幼儿园喀什市阿瓦提乡11村5组111喀什市阿瓦提乡12村幼儿园喀什市阿瓦提乡12村2组112喀什市阿瓦提乡13村幼儿园喀什市阿瓦提乡13村6组113喀什市阿瓦提乡14村幼儿园喀什市阿瓦提乡14村4组114喀什市英吾斯坦乡中心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5村3组06号115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村幼儿园1组064号116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村幼儿园5组61号117喀什市英吾斯坦乡3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3村118喀什市英吾斯坦乡4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4村2组080号119喀什市英吾斯坦乡6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7村1组47号120喀什市英吾斯坦乡7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7村1组129号121喀什市英吾斯坦乡8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8村3组169号122喀什市英吾斯坦乡9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9村1组063号123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0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0村2组001号124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1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1村3组125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2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2村4组02号126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7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7村3组115号127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8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8村5组68号128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9村幼儿园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9村2组093号129喀什市阿克喀什乡中心幼儿园喀什市阿克喀什乡阿克喀什村1组083130喀什市阿克喀什乡1村幼儿园喀什市阿克喀什乡库勒村4组222131喀什市阿克喀什乡2村幼儿园喀什市阿克喀什乡库木麦勒斯村2组002132喀什市阿克喀什乡5村幼儿园喀什市阿克喀什乡阿克艾热克村4组011133喀什市阿克喀什乡6村幼儿园喀什市阿克喀什乡西开尔巴格村2组071号134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中心小学喀什市乃镇8村4组12号135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花园小学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1村8组136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6村小学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6村6组137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8村小学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8村4组12号138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2村小学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12村8组139喀什市荒地乡中心小学喀什市荒地乡7村2组140喀什市荒地乡1村小学喀什市荒地乡1村4组141喀什市荒地乡3村小学喀什市荒地乡3村1组142喀什市荒地乡4村小学喀什市荒地乡4村3组143喀什市色满乡中心小学喀什市色满乡5村2组144喀什市色满乡1村小学喀什市色满乡4村4组145喀什市色满乡3村小学喀什市色满乡3村4组70号146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中心小学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7村5组(托克扎克路)161号147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3村小学喀什市西域大道街道和谐社区夏马勒巴格镇3村4组014号148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城西村小学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城西村4组093号149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中心小学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3村3组150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2村小学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2村3组151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4村小学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4村3组152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6村小学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6村4组153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中心小学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新城南路71号154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3村小学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49号155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7村小学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23村4组156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0村小学(新星小学)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塔吾古孜路57号157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1村小学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1村6组1号158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5村小学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5村5组159喀什市浩罕乡中心小学喀什市浩罕乡民生路5号160喀什市浩罕乡红山小学喀什市浩罕乡9村5组255号161喀什市浩罕乡园丁小学喀什市浩罕乡园丁10村3组1号162喀什市浩罕乡13村小学喀什市浩罕乡13村29号163喀什市浩罕乡14村小学喀什市浩罕乡14村5组20号164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中心小学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1村1组001165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光明小学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村5组101166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4村小学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4村104号167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6村小学喀什市伯什克热木乡6村8组001号168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9村小学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9村8组103169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2村小学喀什市伯什克热木乡12村1组159170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3村小学喀什市伯什克热木乡13村4组105号171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6村小学喀什市伯什克热木乡16村3组4号172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7村小学喀什市伯什克热木乡17村173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8村小学喀什市伯什克热木乡18村4组61号174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9村小学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9村8组 101175喀什市阿瓦提乡中心小学喀什市阿瓦提乡7村3组176喀什市阿瓦提乡1村小学喀什市阿瓦提乡11村9组177喀什市阿瓦提乡4村小学喀什市阿瓦提乡4村7组178喀什市阿瓦提乡14村小学喀什市阿瓦提乡11村2组179喀什市英吾斯坦乡中心小学喀什市英吾斯坦乡巴扎村180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村小学喀什市英吾斯坦乡裁缝艾日克村1组109号181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村小学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村182喀什市英吾斯坦乡7村小学喀什市英吾斯坦乡古尼其艾日克061号183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0村小学喀什市英吾斯坦乡松古拉奇村2组001号184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2村小学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2村4组185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7村小学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7村3组186喀什市阿克喀什乡中心小学喀什市阿克喀什乡3村9组187喀什市第5小学喀什市昆仑大道381号188喀什市第14小学喀什市艾孜热特路二号小区189喀什市第17小学(廊桥小学)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9村4组190喀什市第24小学(丝路小学)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6村4组191喀什市第25小学(新光小学)喀什市乃镇15村10组192喀什市第27小学(希望小学)喀什市浩罕乡4村4组193喀什市特殊教育学校喀什市浩罕乡民生路42号194喀什市第13中学(东一)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9村3组195喀什市第12中学(东二)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9村3组196喀什市第18中学(东三)喀什市深喀大道纬十一路12号197喀什市第14中学(东四)喀什市乔戈里大道126号198喀什市第15中学(东五)喀什市学府大道441号院199喀什市第16中学(东六)喀什市深喀大道厦门路29号200喀什市第17中学(东七)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时代大道211号201喀什市第8中学(东八)喀什市融合大道299号202喀什市第9中学(东九)喀什市融合大道297号203喀什市第10中学(东十)喀什市东城大道喀什大学旁边204喀什市第21中学喀什市学府大道443号205喀什市第24中学喀什市吾斯塘博依街道开源东路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评委会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投标人的价格、技术、商务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中小企业出具的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3.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无5.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安装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评审内容投标企业名称评审内容12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不需要上述许可证,若是生产厂家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人员有效健康证;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在①“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缴费凭证;(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6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人员承诺、车辆承诺、库房场地承诺及保险承诺;(以上承诺均为真实有效)8投标保证金银行转款证明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保函扫描件9提供2022年或2021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不合格”,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检查包含下列内容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项目评审内容是否审查标准1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审查标准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审查标准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审查标准4响应文件付款方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审查标准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审查标准6投标有效期、交货期、供货范围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审查标准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审查标准8未实质性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审查标准9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注:(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及评分标准第一包:牛肉、羊肉、馕、蔬菜、水果、鸡蛋、鱼肉、鸡肉项目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报价部分(35分)投标报价35分其他投标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基准价=投标下浮率最大的报价;对于中小企业在下浮区间内进行10 %的-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商务部分(35分)业绩5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的类似项目,提供3份有效业绩资料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得1分,最多加3分。注:1.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含:首页、货物和服务内容信息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方必须是投标人自身,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2.投标人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商务部分(35分)业绩5分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的类似项目的履约反馈评价证明,以委托单位个数计算,每个委托单位按一份计,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注:提供证明资料必须含采购人盖章为标准,否则视为无效)。商务部分(35分)车辆配备15分提供保鲜车20辆和冷藏车辆17辆得10分,每增加一辆保鲜车和冷藏车加1分,最多加5分;注: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或企业自有车辆证明文件,同时提供车辆彩色图片、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用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截止时间不得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若投标单位兼投,车辆资料不可重复,需满足每包车辆条件。商务部分(35分)库房场地10分本地库房实用面积达到300㎡,冷藏库房实用面积达到300㎡,保鲜库房实用面积达到800㎡,且含有操作区,得6分,每增加100㎡加1分,最多加4分;注:提供场地照片、产权或租赁合同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租赁截止时间不得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若投标单位兼投,库房资料不可重复,需满足每包库房条件。技术部分(30分)应急保障方案5分投标人提供出现以下情况的应急保障措施:食材下单漏项、甲方要求原有配送时间临时调整、临时增加食材需求量、验收时感官无异常但加工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应急车辆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备货方案等,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技术部分(30分)配送服务方案4分配送服务方案需至少准备两条配送线路图及车辆安排,配备人员的分工、验货不合格产品的退换方案,配送途中食材安全保障措施,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技术部分(30分)过程控制6分提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查制度、食品生产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报告,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技术部分(30分)人员配备12分投标人为确保食品安全、处理食材订单、核对账目、食材配送等工作顺利开展,以保障学校(幼儿园)按时供餐,需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安排人员23人得6分,每增加5人得1分,最多可得4分。设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并确定岗位职责,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可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为工作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健康证等证明材料。技术部分(30分)食品安全保障方案3分投保人需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主要包括进货渠道选择、食品安全检测、质量保证措施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后的应急处理方案等。评审小组根据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的优劣情况,横向比较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和未提供得0分。注:上诉资料必须为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第二包:米、面、油、牛奶、酸奶、调料副食品、糕点、干果项目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报价部分(35分)投标报价35分其他投标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基准价=投标下浮率最大的报价;对于中小企业在下浮区间内进行10 %的-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商务部分(35分)业绩5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的类似项目,提供3份有效业绩资料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得1分,最多可得3分。注:1.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含:首页、货物和服务内容信息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方必须是投标人自身,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2.投标人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商务部分(35分)业绩5分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的类似项目的履约反馈评价证明,以委托单位个数计算,每个委托单位按一份计,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注:提供证明资料必须含采购人盖章为标准,否则视为无效)。商务部分(35分)车辆配备15分提供保鲜车22辆和冷藏车2辆得10分,每增加一辆保鲜车和冷藏车加1分,最多加5分。注: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或企业自有车辆证明文件,同时提供车辆彩色图片、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用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截止时间不得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若投标单位兼投,车辆资料不可重复,需满足每包车辆条件。商务部分(35分)库房场地10分本地库房实用面积达到1900㎡得6分,每增加100㎡加1分,最多加4分。 注:提供场地照片、产权或租赁合同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租赁截止时间不得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若投标单位兼投,库房资料不可重复,需满足每包库房条件。技术部分(30分)应急保障方案5分投标人提供出现以下情况的应急保障措施:食材下单漏项、甲方要求原有配送时间临时调整、临时增加食材需求量、验收时感官无异常但加工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应急车辆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备货方案等,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技术部分(30分)配送服务方案4分配送服务方案需至少准备两条配送线路图及车辆安排,配备人员的分工、验货不合格产品的退换方案,配送途中食材安全保障措施,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技术部分(30分)过程控制6分提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查制度、食品生产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报告,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技术部分(30分)人员配备12分投标人为确保食品安全、处理食材订单、核对账目、食材配送等工作顺利开展,以保障学校(幼儿园)按时供餐,需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安排人员24人得6分,每增加3人得1分,最多加4分。设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并确定岗位职责,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可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为工作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健康证等证明材料。技术部分(30分)食品安全保障方案3分投保人需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主要包括进货渠道选择、食品安全检测、质量保证措施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后的应急处理方案等。评审小组根据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的优劣情况,横向比较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和未提供得0分。注:上诉资料必须为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草案(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喀什市教育局系统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甲方:喀什市教育局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喀什市教育局以公开招标对喀什市教育局系统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定,(中标投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投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喀什市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3付款金额及方式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自合同签订起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前按食材订单将所有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学校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次月核对账目,据实结算,报上级部门审批后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提供供货清单和开具配送货款的正规发票,再由采购单位按照发票金额通过对公账户的方式转入供货商账户(营养餐和寄宿生伙食费发票需分类开票)。食材实际结算价格:按照发改委每月提供的喀什市区价格监测表(发改委无价格监测的,由政府相关部门联合询价的价格)下浮(投标报价)结算。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据实结算按合同约定,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提供供货清单和开具配送货款的正规发票,再由采购单位按照发票金额通过对公账户的方式转入供货商账户。1.4.2发票开具方式:正规普通发票。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1.5.1交付期限:;1.5.2交付地点:喀什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含村级单位);1.5.3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含东城寄宿制中学和城乡结合部享受营养餐的寄宿制学校)食材供应中应将营养餐和寄宿生生活补助食材分开下单同时配送。1.5.4乙方要保证食品配送的连续性,自然灾害,道路维修、节假日等特殊原因除外。甲方需提前三天(截止下单时间每周三北京时间16:00前,如未及时下单由甲方负责)给乙方报计划,乙方若违约,将采取相关处罚措施,若未按订单要求配送或者出现质量问题,未按时提供食材价格清单,未将营养餐和寄宿生食材分类配送等现象,第一次由教育局向中标单位向供货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二次以上再出现此类情况,按照当日供应食材价格的5陪进行罚款,以上罚金由乙方交至相关学校的银行账户,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及配送要求交付货物,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喀什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投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投标人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投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投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投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4包装和装运2.4.1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10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要保证食品配送的连续性,自然灾害,道路维修、节假日等特殊原因除外。甲方需提前三天(截止下单时间每周三北京时间16:00前,如未及时下单由甲方负责)给乙方报计划,乙方若违约,将采取相关处罚措施,若未按订单要求配送或者出现质量问题,未按时提供食材价格清单,未将营养餐和寄宿生食材分类配送等现象,第一次由教育局向中标单位向供货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二次以上再出现此类情况,按照当日供应食材价格的5倍进行罚款,以上罚金由乙方交至相关学校的银行账户,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让和分包。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1)采购人按合同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材,成交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成交投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食材,采购人退货后将对该情况记录在案,并对成交投标人予以处罚,成交投标人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取消成交投标人供应资格,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检测费用由成交投标人支付。(3)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采购清单确定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供货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清单一式两份,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各持一份,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履约保证金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约定的方式,以电汇或公对公转账等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为预算金额中标下浮率后的金额的5%;2.21.2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2合同份数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宗食材 牛肉 羊肉 蔬菜 水果 鸡蛋 鱼肉 鸡肉 牛奶 酸奶 糕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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