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护中标结果公示(上海滨江森林公园2023)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K-2023-0013(招标文件编号:LK-2023-0013)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龙湖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枫公路100号3号楼110室
中标(成交)金额:49.877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龙湖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目
对公园内月季园进行养护
详见磋商文件
2023年度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毓莉、王敏骅、杨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的收费标准不满 6000元,按照 6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48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依据综合评分办法,上海龙湖生态园林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滨江森林公园     
地址:浦东新区高桥镇凌桥崇景路10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21-58647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力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上海军弘谷科创园16楼1616室            
联系方式:冯钦钦、卢亚红 021-65889009-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钦钦、卢亚红
电 话:  021-65889009-8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4月04日 15:4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毓莉、王敏骅、杨娟

总成交金额
¥49.877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钦钦、卢亚红

项目联系电话
021-65889009-807

采购单位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

采购单位地址
浦东新区高桥镇凌桥崇景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老师 021-58647087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力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上海军弘谷科创园16楼16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钦钦、卢亚红 021-65889009-807

附件:

附件1
LK-2023-0013 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目.pdfLK-2023-0013 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目.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采购人:上海滨江森林公园代理机构:上海力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碳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附件一响应文件格式2第一部分竞争性碳商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杨浦区逸仙路205号上海军弘谷科创园16楼16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K-2023-0013项目名称: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的养护。(具体要求详见碳商文件一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养护期限:2023年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杨浦区逸仙路205号上海军弘谷科创园16楼1616室方式:被授权人携带有效报名资料现场购买售价:¥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现场报名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包含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除营业执照外)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后报名资料留存入档。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力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杨浦区逸仙路205号上海军弘谷科创园16楼1616室会议室)五、开启3时间:2023年4月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力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杨浦区逸仙路205号上海军弘谷科创园16楼1616室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滨江森林公园地址:浦东新区高桥镇凌桥崇景路10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21-586470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力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上海军弘谷科创园16楼1616室联系人:冯钦钦、卢亚红联系方式:021-65889009-8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钦钦、卢亚红电话:021-65889009-807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内容1.项目名称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目2.采购内容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的养护。(具体要求详见碳商文件一第三部分项目需求)3.采购人单位名称:上海滨江森林公园地址:浦东新区高桥镇凌桥崇景路10号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1-58647087传真: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力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上海军弘谷科创园16楼1616室联系人:冯钦钦、卢亚红电话:021-65889009-807传真:021-65889009-807E-mail:175435841@qq.com5.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各响应方响应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如项目存在分包、分项预算,则各包件、分项的报价亦不得超过对应包件分项的预算金额,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6.项目类别项目类别:服务7.疑问潜在响应方如对竞争性碳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21-65889008),原件可采用快递方式送达8质疑为保证招标的合法性、公平性,潜在响应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相关技术、服务需求指标做相应修改。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9.碳商保证金7本项目无需交纳碳商保证金。期间本项目需要交纳碳商保证金,碳商保证金金额:零元整(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由响应单位递交或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碳商保证金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从响应方基本账户转出,并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逾期不交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取得参加本项目响应的法定资格。收款单位:上海力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行上海市包头路支行帐号:435164301472汇款摘要注明项目编号"LK-2023-0013保证金”保证金查询电话:021-65889009-805杨老师10付款方式由财政直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由成交供应商交给采购人合同价5%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11.碳商有效期碳商有效期:90天12.响应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3点00分)前递交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提交。另需一份U盘存储的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件),与正本共同密封响应文件递交至:上海力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上海军弘谷科创园16楼1616室)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3点00分13.文件递交方式碳商响应文件须由专人送交,响应方式应将碳商响应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碳商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至组织方。政府采购政策:(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中小微企业:14.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若小(微)企业与其他规模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5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6)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7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5.合同转让与分包(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2)是否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N不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除确有需要由专业单位承接外,不允许分包。响应方须将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分包给相应单位的,应在响应文件中事先声明,并注明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格条件。7供应商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碳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碳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或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竞争性碳商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2.2“响应方”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卖方)。2.3“货物”系指按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全套设备、材料及其相应的包装、随供件、技术资料(包括软件、图纸、技术手册等)和(或)其他设施等。2.4“服务”系指响应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供货伴随服务,包括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试验、开通运行验收配合、相关技术服务(如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采购人技术人员的培训等)、售后服务等其他所有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响应方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3.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合格的服务4.1响应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响应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碳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5.碳商费用5.1无论碳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响应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碳商有关的全部费用。8B碳商文件说明6.碳商文件的构成6.1碳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碳商评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碳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碳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项目需求(4)合同条款(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6.2除非有特殊要求,碳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相关服务实施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碳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响应方对碳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时间前按碳商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组织方。组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碳商文件的每一响应方。7.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碳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碳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碳商文件的每一响应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7.3为使响应方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碳商文件的修改,组织方可的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评判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领取碳商文件的每一响应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碳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3碳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碳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方有约束力。7.4采购人若有召开答疑会的,所有响应方应根据碳商文件或者采购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响应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踏勘现场(若有)8.1采购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响应方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响应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响应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8.2响应方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98.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响应方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C碳商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9.1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碳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碳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碳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递交文件对碳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文件可能被拒绝。10.碳商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10.1碳商响应文件及响应方和组织方就碳商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10.2除在碳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1.碳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商务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声明、报价一览表、绿化养护投标费用汇总表、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证明文件等);(2)技术响应文件(养护方案、人员清单、成功案例等)12.碳商响应文件格式12.1响应方应按“碳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声明、报价一览表、绿化养护投标费用汇总表、技术商务索引表、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养护方案、项目经理简历表、主要养护管理人员表、人工报价明细表、主要养护机械设备表、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2.2响应方应按本“碳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项目要求进行响应13.碳商报价13.1响应方应在“碳商文件”所附的“报价一览表”、“绿化养护投标费用汇总表”上分别列出货物或服务的价格(单价及总价)的报价。响应方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种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3.2响应文件中报价汇总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3.3响应方应按上述条款的要求填写货物或服务报价。此报价作为本次碳商小组评审标准之一14.报价货币10附件十人工报价明细表工种单价(元/年)数量(人)合计(元/年)项目经理一般养护工季节临时工合计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主要养护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8附件十二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如有缺漏则资格检查不通过,响应无效。附:参加本项目政府来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保证在本项目采购全过程中,若被查实我方上述承诺不属实,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且我方将无条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章):39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40附件十三公司简介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2、业绩情况:业绩一览表(近三年)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1234注:从开标之日起倒推三年以内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项目,响应方应提供上述项目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41附件十四法人代表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响应及合同的执行、完成,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_月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方名称(盖公章):地址:日期:年月日42附件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且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及以上10人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300人服务业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及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10000营万元以下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及以上100人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及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300人业以下120000100人万元以下及以上8000万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4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46附件十六碳商最终报价表响应方名称: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包号报价内容服务期限金额(元)投标总价(元):投标总价(元):投标总价(元):投标总价(元):投标总价(元)(大写):投标总价(元)(大写):投标总价(元)(大写):投标总价(元)(大写):注:1、总价包含所有相关费用。2、响应方必须据实填写此表,应与响应文件的有关内容一致3、拟做最终报价,要随身携带此报价表一式两份以备碳商时填写,作为最终报价;4、该表无需放入响应文件内,只需在最终报价时提交。承诺内容如下: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7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且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度月季景观区养护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龙湖生态园林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6人,营业收入为1368万元,资产总额为1448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属于2.)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有限公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3年3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养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