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主材 常规照明灯中标结果公示(瑞昌市长江港务有限公司2023)
江西省壹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瑞昌市G220连接线之发展一路道路及排洪渠工程路灯主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瑞国控港招字[2023]第022号(招标文件编号:瑞国控港招字[2023]第022号)
二、项目名称:瑞昌市G220连接线之发展一路道路及排洪渠工程路灯主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星慧照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高邮市送桥镇工业集中区
中标(成交)金额:65.206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星慧照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常规照明灯等,具体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星慧智等,具体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具体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1批
具体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敏、丁德志、宗明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协议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第一名:星慧照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名:江西晨曦照明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名:江苏中正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昌市长江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滨江大道南侧
联系方式:蒋先生 0792-4885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壹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林湖苑9栋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吴女士0792-4221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792-42218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瑞昌市G220连接线之发展一路道路及排洪渠工程路灯主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采购单位
瑞昌市长江港务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瑞昌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4月04日 16:1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敏、丁德志、宗明权
总成交金额
¥65.20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792-4221819
采购单位
瑞昌市长江港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滨江大道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先生 0792-4885815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壹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林湖苑9栋2单元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女士0792-4221819
附件:
附件1
3.发展一路路灯主材采购项目磋商文件3.22(定稿)(1).docx3.发展一路路灯主材采购项目磋商文件3.22(定稿)(1).docx
政府采购(货物类)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瑞昌市G220连接线之发展一路道路及排洪渠工程路灯主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瑞国控港招字[2023]第022号联系电话: 0792-4221819 采购人: 瑞昌市长江港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江西省壹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瑞昌市G220连接线之发展一路道路及排洪渠工程路灯主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壹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瑞昌市杨林大道南侧林湖苑9栋2单元102室)获取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2023年4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瑞国控港招字[2023]第022号项目名称:瑞昌市G220连接线之发展一路道路及排洪渠工程路灯主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53741.87元人民币最高限价:653741.87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瑞国控港招字[2023]第022号瑞昌市G220连接线之发展一路道路及排洪渠工程路灯主材采购项目1批653741.87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在30日内将全部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身份证和本单位为其缴纳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证明。4、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每天09:00至12:00,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西省壹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瑞昌市杨林大道南侧林湖苑9栋2单元102室)方式:现场报名售价:0元人民币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昌市分中心(瑞昌市南环路40号国贸大厦二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瑞昌市长江港务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滨江大道南侧联系方式:蒋先生0792-48858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省壹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林湖苑9栋2单元102室电子函件:JXS_YFEC@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秀丽电话:0792-42218194.监督单位名称:瑞昌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电话:0792-3602656公告附件:采购详细清单采购清单: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 单位数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价综合合价备注1040801003001组合型成套箱式 变电站名称:预装式 变压器 2.型号:ZBW-50 KVA/10± 5,0.4 KV等级为 10KV 电压为 0.4KV箱变为一体式防水防尘、无安全绝缘距离,防护等级 IP65台12040801006001落地式控制箱1.名称:落地式 控制箱 2.型号:非标, 不锈钢箱, 3mm 厚钢板 3.规格:半周长2 m内 4.回路:四路 5.附件种类、规 格:路灯节能器台13040805001001常规照明灯1.名称:LED路灯 2.灯杆材质、高 度:优质高强度热 轧卷板结钢材一次成型、10 m 3.灯架形式及臂 长:1.5m单抱箍 4.光源数量:100 W+50WLED灯套544040805003001高杆照明灯1.名称:三火投 光灯 2.灯杆材质、高 度:优质高强度热 轧卷板结钢材一次成型、 10 m 3.灯架形式及臂 长:R850灯盘 4.光源数量:3X1 00WLED灯套4本页小计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 单位数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编码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价综合合价备注5040804001001配管材质:镀锌钢 管 规格:DN100 3.配置形式:埋 地m3746040803001001电缆型号:YJV-1KV -5x16 2.干包式电力电 缆终端头制作、 安装 1kV以下( 截面mm2以内) 3 5:21个m1783.57040804001002配管材质:波纹管 2.规格:DN1003.配置形式:埋 地m17408040804002001配线BVV-3x2 .5mm2m19029040803001002电缆规格:YJV22-1 5KV,3x70mm2 2.干包式电力电 缆终端头制作、 安装 1kV以下( 截面mm2以内) 1 20:2个m300本页小计合 计注:其中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落地式控制箱需按业主要求安装。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1采购人名称: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22.1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3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4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55.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身份证和本单位为其缴纳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证明。4.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66.1告知项:1、信用查询:项目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jxsggzy.cn/web/)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注:上述1-2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温馨提示:招投标人员参加项目开标,请佩戴好口罩,保证体温正常!77.1磋商保证金:0元88.1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 90 天99.1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 2 份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需装订成册。101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磋商时间: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磋商地点: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1111.1标准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 评审标准”)1212.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313.1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审标准”)1414.1履约保证金:0元1515.1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16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九江市“政采贷”信贷融资。信贷融资办法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息请查阅九江市财政局官司网或咨询采购代理机构。二、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有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瑞昌市长江港务有限公司。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壹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供应商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3.2联合体参加磋商3.2.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3.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3.2.3以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4.磋商费用4.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供应商代表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有关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评审办法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响应文件格式6.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jxsggzy.cn/web/)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3供应商必须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8.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身份证和本单位为其缴纳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证明。8.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8.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和采购的货物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9.1中小企业参加磋商9.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竞争性磋商(1)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6)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8)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9.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的,响应时必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9.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9.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9.2.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9.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9.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加磋商9.4.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9.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9.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9.4.4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范围的给予政府强制采购: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佐证,原件现场核查。否则视作无效投标。9.4.5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可给予政府优先采购:招标文件设置了优先采购的相关内容时,需根据招标文件实际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佐证。9.4.6对于同时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具体依据招标文件优先采购相关内容的设置。9.4.7招标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磋商享受的政策9.5.1小、微企业单位产品参加投标:9.5.1.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相关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9.5.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9.5.3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除了符合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9.5.3.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9.5.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9.5.3.3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5.3.4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9.5.4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9.5.1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8-1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9.4.5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5.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提示10.1磋商文件中注明采购国内产品的,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与详细清单中的一致)10.2磋商文件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可以参与磋商采购活动。10.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10.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结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10.5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1.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响应文件的构成12.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1)磋商响应书(2)报价表(3)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6)其他证明资料(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技术文件(9)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3.证明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3.1供应商应提交其货物和有关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货物和有关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有关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14.磋商报价14.1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14.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14.3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16.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7.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7.5本项目只接受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8.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8.2为方便磋商,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18.3封口处有磋商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18.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9.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必须在“第一章磋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20.迟交的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3符合本磋商文件25.5条款的变动。六、磋商22.磋商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3.磋商小组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磋商小组。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24.磋商程序24.1响应供应商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在磋商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供应商离开磋商地点。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件。24.2响应文件的审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①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②审查流程: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供应商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4)磋商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到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其响应无效;查询的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5)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现场告知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供应商在评标现场或能及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书面形式通知并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在评标现场或不能及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以电话通知,并做相应记录)。(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磋商内容。在有效性审查中出现下列情况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未提交磋商响应书;未提交报价表;3)未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5)磋商文件规定为国产产品,提供进口产品参加磋商的。6)磋商有效期响应不足的;7)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8)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24.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4.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采购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6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并作为评审依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若没有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修改或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后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最后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6)最后报价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4.7评审方法(1)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5.与磋商小组的接触(1)除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磋商有关事项与磋商小组私下接触。(2)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6.终止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27.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2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7.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按27.2或27.3条规定处理。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4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优劣均相同的,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最终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优劣、“比例”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推荐。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八、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29.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jxsggzy.cn/web/)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30.成交通知书30.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三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30.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0.3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30.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3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32.签订合同33.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相关规定的原则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3.5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1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十、询问和质疑33.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34.质疑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4.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4.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4.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递交质疑函时须同时提供下载磋商文件的凭证。34.6质疑函接收方式接收单位:江西省壹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792-4221819通讯地址:江西省瑞昌市杨林大道南侧林湖苑9栋2单元102室邮编:332200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5.采购代理服务费35.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采购合同一份。35.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十二、附则36.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以及瑞昌市国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编制,瑞昌市长江港务有限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一、采购需求一览表项目编号:瑞国控港招字[2023]第号采购名称内容采购名称内容采购名称内容采购名称内容瑞昌市G220连接线之发展一路道路及排洪渠工程路灯主材采购项目数量1批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在30日内将全部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备注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及采购人需求。二、采购要求技术规格采购清单: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 单位数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价综合合价备注1040801003001组合型成套箱式 变电站1.名称:预装式 变压器 2.型号:ZBW-50 KVA/10± 5,0.4 KV3.等级为 10KV 4.电压为 0.4KV5.箱变为一体式防水防尘、无安全绝缘距离,防护等级 IP65台12040801006001落地式控制箱1.名称:落地式 控制箱 2.型号:非标, 不锈钢箱, 3mm 厚钢板 3.规格:半周长2 m内 4.回路:四路 5.附件种类、规 格:路灯节能器台13040805001001常规照明灯1.名称:LED路灯 2.灯杆材质、高 度:优质高强度热 轧卷板结钢材一次成型、10 m 3.灯架形式及臂 长:1.5m单抱箍 4.光源数量:100 W+50WLED灯套544040805003001高杆照明灯1.名称:三火投 光灯 2.灯杆材质、高 度:优质高强度热 轧卷板结钢材一次成型、 10 m 3.灯架形式及臂 长:R850灯盘 4.光源数量:3X1 00WLED灯套4本页小计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 单位数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编码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价综合合价备注5040804001001配管1.材质:镀锌钢 管 2.规格:DN100 3.配置形式:埋 地m3746040803001001电缆1.型号:YJV-1KV -5x16 2.干包式电力电 缆终端头制作、 安装 1kV以下( 截面mm2以内) 3 5:21个m1783.57040804001002配管1.材质:波纹管 2.规格:DN1003.配置形式:埋 地m17408040804002001配线BVV-3x2 .5mm2m19029040803001002电缆1.规格:YJV22-1 5KV,3x70mm2 2.干包式电力电 缆终端头制作、 安装 1kV以下( 截面mm2以内) 1 20:2个m300本页小计合 计注:其中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落地式控制箱需按业主要求安装。(二)商务条款1、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在30日内将全部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落地式控制箱需按要求安装,逾期交货每天处以合同金额1‰的罚款。2、投标货物的制造和检验,应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3、售后服务:(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同一货物、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货物,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货物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检测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最新行业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应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2)具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4、验收方式:(1)货物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进行验收,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结果需供双方共同确认;(2)中标供应商交货时必须提供货物的全部资料,如产品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易损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出厂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产品现行完好标准、货物技术参数测试方法、标准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等。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中标供应商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中标供应商要承担商品价值20%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虚假响应采购人要求的技术参数,采购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正式签字进入质保期。(4)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待所有的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6、本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涉及安全相关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安全责任。注:以上商务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第四章评审标准一、价格评分30分评审内容得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0.30)×100注:(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于面向中小企业非预留采购份额)(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30 分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全部满足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任有一项不满足投标无效。评审依据:技术、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10分二、技术评分40分评分点评审内容基本项得分分值项目实施方案对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包括:①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落地式控制箱安装方案;②包装运输措施;③技术指导方案;④质量保证体系。计划、方案科学合理、措施切实可行的每小项得2.5分;计划、方案合理、措施可行的每小项得1.5分;计划、方案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的每小项得1分。最高得10分。评审依据:项目实施方案。10分10分检测报告投标人生产的100WLED灯具效能:灯具效能≥150lm/w,得1分;灯具效能≥170lm/w,得3分;投标人生产的100WLED灯具功率因数:功率因数≥0.96,得1分;功率因数≥0.98,得3分;投标人生产的100WLED灯具防护等级:防护等级≥IP65,得1分; 防护等级≥IP67,得3分;投标人生产的100WLED灯具色温:色温4000±100,得1分;色温4800±100K,得3分投标人生产的灯具(不论瓦数)10000小时光衰:光通量维持率≥96%,得1分;光通量维持率≥99%,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CMA标志检测报告扫描件佐证, 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不得分。15分15分电缆电缆按GB/T12706.1—2020《国家标准要求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一部分:额定电压1 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检测结果:导体电阻(20℃)每km全部小于等于1.14欧姆得1分;全部小于等于1.11欧姆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CMA标志检测报告扫描件佐证, 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不得分。3分3分变压器变压器制造商提供机械操作试验:高压负荷开关在不带电状态下连续正反操作各3个循环合格,得1分;高压负荷开关再不带电状态下连续正反操作各5个循环合格检测报告,得3分;变压器制造商提供机械寿命试验:3000次,得1分;5000次,得3分;变压器制造商提供绝缘油试验计算:3次击穿电压的平均值、击穿电压值≥35kV,得1分;6次击穿电压得平均值、击穿电压值≥35kV,得3分;变压器制造商提供直流电阻不平衡率测量:高压绕组、低压绕组处三相最大不平衡率>2%,得1分;高压绕组、低压绕组处三相最大不平衡率≤2%,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CMA标志检测报告扫描件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不得分。12分12分三、商务评分20分评分点评审内容基本项得分分值企业信誉1、投标人通过5A级城市道路智慧照明服务认证,得5分。2、投标人通过5A级节能技术服务认证,得5分。3、投标人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得5分。评审依据:以上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15分15分售后服务1、出现需要维修问题,供应商在6小时内到达维修地点解决问题的,得2分,6-12小时到达维修地点解决问题的,得1分,12小时以后维修地点解决问题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售后服务措施具体完善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不适用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 评审依据:售后服务方案5分5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关于________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第一条合同货物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国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单项合计第二条合同总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即RMB________。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第三条专利权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第四条包装和装运标志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质量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2.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名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六条交货及验收1.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地点:________,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3.货物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天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第七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所有合同项下项目实施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本合同供应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2.质量保证期为:;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电话:________。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须每隔半年上门对甲方进行回访,(需由用户盖章确认)。8.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第3款处理。5.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的违约金。6.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九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按第九条第3~4款执行。第十条争议及仲裁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正本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2份,磋商代理机构1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签章)年月日格式1.磋商响应书致:xxxx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磋商采购货物及有关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二份:1.报价表2.分项报价表3.技术响应表4.商务响应表5.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2.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天。5.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接受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处罚。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日期:格式2.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供应商名称总报价报价声明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总价:(大写) ¥:(小写)注:1、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需备注注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产品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佐证,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磋商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格式3.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 单 价(元)总价(元)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是否属于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填表须知:详见注1 填表须知:详见注2合 计:(大写) ¥:(小写)注:1、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需备注注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产品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佐证,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招标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格式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响应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说明注: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注: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6.其他证明资料格式6-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址/邮箱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签章: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格式7-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格式7-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2、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格式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格式7-4.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产品所在清单页(包含页码)的复印件或网页截图(用标识标明产品所在位置),并提供证书复印件(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8.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2、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明细表3、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4、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9.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身份证和本单位为其缴纳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证明。7、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8、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9-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xxxx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签章:日期:附:全权代表姓名:职务: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授权书格式9-2.供应商的承诺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格供应商。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政府采购、税务、社会保障等监督管理部门、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格式9-3.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灯主材 常规照明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