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 餐饮外包中标结果公示(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2023)


一、项目编号:1408022023CGK00008
二、项目名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不限


报价:654000(元)
运城市浩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272号科学技术大楼501室
91140802MA0K1KKX2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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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一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狄署光,马振东,郭建平,雷世民(采购人代表),陈晓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协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
地 址:盐湖区运风路口
联系方式:0359-2161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瑞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学府嘉园银座二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0359-6358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女士
电 话:0359-6358660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466.1K

瑞源通项目编码:1408022023CGK00008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代理机构:山西瑞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2第一章投标须知2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9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范本、供参考)29第四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2第二部分48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48第六章招标公告59第七章商务技术要求60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二部分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为无效。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授权委托5.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投标6.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6.2本章第6.1款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2款、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联合体牵头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7.采购进口产品7.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7.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的。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两部分。各部分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二部分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六章招标公告第七章商务技术要求8.2本章第11.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见招标文件前附表。8.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9.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9.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2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或者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的,遵守本章第11.1款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本章第8.3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2.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2.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本章第8.3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三、投标文件13.投标语言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计量单位14.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1)商务部分:★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企业简况(见‘投标文件格式’);近三年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用情况(见‘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投标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服务方案;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人员配备情况及承诺;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5.2供应商应按本章第15.1款要求提交商务、技术服务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为方便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15.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4投标人如有投标优惠,涉及价格的,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己包含价格折扣);涉及商务、技术内容的,应当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填写。16.投标报价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6.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或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6.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6投标人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16.7投标报价的澄清投标唱价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唱价情况向招标小组通报。招标小组须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招标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招标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解释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招标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17.备选方案17.1除本章第16.3款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17.2本章第16.3款规定接受备选方案投标时:(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标。(3)备选方案应当在开标一览表列出。18.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8.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若有需提供)19.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9.2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19.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9.4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未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20.投标保证金20.1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项目预算百分之二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0.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0.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4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本章第20.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情形之一。21.投标有效期21.1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1.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2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和电子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22.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22.4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23.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4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4.投标文件的递交24.1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方法: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24.2逾期未上传加密或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24.3投标文件电子版的解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供应商账户对所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超过规定的解密时间将无法解密、将失去投标资格。24.4投标文件纸质版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地点。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注:供应商应确保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网上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纸质版投标文件亦不再接收。递交的投标文件仅在因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从网上获取投标文件的情况下启用。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5.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22、23、24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25.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6.串通投标行为26.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五、开标和评标27.开标27.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7.2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本章第16.3款规定的备选方案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27.3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当场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本章第16.3款规定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7.4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如果在现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7.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保密。28.3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9.评标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30.中标信息公布30.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本章第8.3款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1.投标人质疑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1.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1.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1.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31.5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1.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31.7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2.中标结果通知32.1在本章第20.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履约担保33.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3.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3.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的除外)。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特殊情形的规定36.特殊情形36.1特殊情形是指: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形。37.特殊情形规定37.1符合本章第36.1款情形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在不变更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与这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37.2符合本章第36.1款情形未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按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1款规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当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1款规定的供应商少于两家(不含两家)时,重新采购。37.3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的书面通知参加谈判、递交最终报价。37.4评审标准:(1)按满足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供应商报价时,按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关于最低评标价法的价格评审的规定评审。九、其他规定38.政策与法规38.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38.2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8.1款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9.成交服务费39.1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40.其他规定40.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1.评标委员会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评标方法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不得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因素给予加分。评标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商务2技术、服务3价格∑(1+2+3)=11二、评标程序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性审查内容: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基本账户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投标保证金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6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单位信用情况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注: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评审项目备注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的报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技术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注:以上条款在符合性审查中有一项不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或财政评审价的(若有财政评审价的以财政评审价为准);(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3.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或财政评审价的(若有财政评审价的以财政评审价为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投标人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按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确定。4.澄清有关问题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2投标人不得对下列内容其进行澄清或补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2)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4.3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投标报价评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准。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6.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6.3中标人的确定:本次招标采购中标人确定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三、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均须投报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投标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而未投报清单中的产品,将导致投标无效。除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满足外,本项目鼓励投报清单中不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产品,如包含的话。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1)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11、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1)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评标内容概要及分值评标过程由所有专家共同进行。评判打分,各专家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投标表现、投标过程中的所有书面承诺,独立进行评判打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一、商务部分10分 1.供应商业绩0-10供应商提供2018年至2023年3月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一个完整的业绩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结算凭证)。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0分。二、技术服务部分80分1.配餐方案(10分)有针对性的制定合理配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不同用餐对象和不同时间的配餐方案、营养配比方案等,根据配餐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评价,优的10分,良的7分,一般的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食品安全及质量控制方案(10分)A.食品安全方案,从方案制定是否详细、是否科学合理、操作性等方面,是否能最大限度满足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有定期灭鼠、灭蟑螂的实施措施,制定实施具体策略及定期时间表等),综合分析评价,优的5分,良的3分,一般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B.食品质量控制方案,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做具体的食品质量控制细则,在食品收货及食品储存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进行全面详细描述,根据其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是否能最大限度满足本项目,综合分析比较,优的5分,良的3分,一般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就餐环境卫生、操作环境管理、控制方案(10分)A.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餐具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供应商根据实施内容制定结合实际方案,方案实用可行,制定详细、计划合理的综合评价,优的5分,良的3分,一般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B.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从方案制定是否详细、是否科学合理、操作性等方面是否能最大限度满足本项目,综合分析评价,优的5分,良的3分,一般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案(8分)对食堂的设施、设备等进行维护、维修和管理,定期对维护炊事设备、更新消防器材等,供应商提出响应本项要求的思路、计划和承诺,根据其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综合分析比较评价,优的8分,良的5分,一般的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5.原材料采购、储存、保管管理、控制方案(10分)A.食堂原材料成本控制方案,从方案制定是否详细、是否科学合理、操作性等方面综合分析评价,优的5分,良的3分,一般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B.对每餐剩余饭菜的处置与储存方案,供应商针对剩余菜品提出合理、科学、经济、不浪费的可行方案,对方案综合评价,优的5分,良的3分,一般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6.安全、消防、治安管理方案(10分)A.提供安全管理方案及承诺,从方案制定及承诺是否详细、是否科学合理、操作性等方面综合分析评价,优的5分,良的3分,一般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B.消防、治安管理方案,从方案制定是否详细、是否科学合理、操作性等方面是否能最大限度满足本项目,综合分析评价,优的5分,良的3分,一般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7.人员管理、配置方案(12分)A.根据拟投入项目人员具备的相关专业相关证书等综合素质情况及实践经验丰富情况评审,优的4分,良的2分,一般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B.拟投入服务人员数量、人员素质、配置合理情况及人员职责与组织管理方案,从方案制定是否详细、是否科学合理、操作性等方面是否能最大限度满足本项目,综合分析评价,优的4分,良的2分,一般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C.能否人员统一着装、服装配置方面的综合方案,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等综合评价,优的4分,良的2分,一般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8.疫情防控、原材料波动较大的预防措施(10分)A.能够切实提出如何做好疫情防控的具体预防与管理措施,提供的方案具有实操性进行综合评价,优的5分,良的3分,一般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B.原材料波动较大的预防措施及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综合评价,优的5分,良的3分,一般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三、价格分(10分)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1×100,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范本、供参考)需方:供方:供方在山西瑞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成交,按照该项目的成交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明细)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费用支付签订合同后由需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四、服务范围及内容五、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日期:2、服务地点:六、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七、供方责任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八、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九、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作为退付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依据。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磋商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十四、未尽事宜,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四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一、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项目编码:),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电子版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1、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2、技术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服务方案及人员配备等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等。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1)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废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期投标报价1餐饮服务劳务费用1餐饮食材采购费用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小写: 大写: (此报价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和其它相关服务等的费用)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附件1、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码)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成立或注册日期:(3)注册号码:(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总 额4.近年该货物或服务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1)(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服务商填写本公司信息)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数量:合同金额: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报价人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报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报价人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二、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报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附件7投标人信用情况1.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附件8、联合体协议(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否则无需提供)致(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四、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五、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一章 第1.1款采购项目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一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运风高速路口  联系电话:0359-2161586  第一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瑞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学府嘉园银座2单元202联系人:周先生 岳女士电话:0359-6358660 13303488885第一章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第一章第6.1款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一章第7.1款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3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第一章第9.1款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2023年3月 16 日至2023年3月23日00 时0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第一章第11.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2023年 4 月 6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一章第16.3款备选方案不接受第一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67.2万元第一章第19.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无第一章第20.1款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数额为: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缴纳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3)账户信息:开户单位:山西瑞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盐湖支行 账 号:04501101040016248(4)报价人保证金缴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交纳,必须为公司基本账户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废标。第一章第21.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一章第23.2款外包装上载明内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码: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或印鉴) 第一章第23.2款封皮上载明内容(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 投标人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印鉴)日期: 年 月 日第一章第24.1款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方式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开标时各投标人需自带笔记本电脑在规定时间段内用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解密操作。注:现场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仅在因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从网上获取投标文件的情况下启用。第一章第24.4款投标文件纸质版的递交地点、份数地点: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南路三门峡库区管理局二楼。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份(内容需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五、开标和评标第一章第27.2款其他唱标内容无第一章第28.1款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七、合同签订第一章第33.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九、其他规定第一章第38.1款政策与法规1、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2、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4、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报名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一章第39.1款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服务费9000元整,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应考虑到这一因素。第一章第40.1款其他规定无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前附表)第二章第1.2.3款权值评审因素权值第二章第1.2.3款权值商务0.1第二章第1.2.3款权值技术、服务0.8第二章第1.2.3款权值价格0.1第二章第3.2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若有最高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为准);(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第二章第3.3款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若有最高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为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二章第3.5款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投标的评审得分相同时的规定评审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做为中标候选人。第二章第6.2款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第二章第6.3款中标人的确定甲方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第六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67.2万元5.最高限价:67.2万元6.采购需求:6.1范围包括:提供餐饮服务,场所为大队两处餐厅,就餐人数平均每天约200人。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相应规定为准。6.2服务地点: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3年4月6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南路三门峡库区管理局二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地址:运城市盐湖区运风高速路口联系人:岳女士联系电话:0359-21615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瑞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学府嘉园银座2单元202室联系人:周先生岳女士联系电话:0359-635866013303488885第七章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为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主要内容:(一)餐厅服务项目一年总预算费用67.2万元(其中餐饮服务劳务费用40.2万元,餐饮食材采购费用27万元)。提供餐饮服务,服务期一年。场所为大队两处餐厅,就餐人数平均每天约200人。餐饮服务劳务内容:中标方需按照盐湖交警大队就餐人数要求大队食堂配备厨师2名、服务员3名,洗消员2名;公路巡警食堂厨师1名、服务员2名,洗消员1名,共11人,并承担员工工资、保险、福利、服装、管理费、税费等费用。餐饮食材采购内容:中标方负责蔬菜类、瓜果类、肉类、水产类、配料等食材的采购。早餐需提供至少2种主食和2凉2热(包含一荤和鸡蛋一枚),中餐菜肴至少2荤2素,晚餐至少2凉2热,早中晚餐提供免费汤类,各种菜肴及主副食品份量充足,确保当餐就餐人员自助选择。当餐供应不足时,菜肴及主食应于10分钟内补充适当份量,每餐饭菜、主食不限量,供餐实行“自助餐”(即饭菜品种和份量由就餐人员自行选择)。(二)餐饮费标准:按每人每天10元标准(早餐3元,午餐5元,晚餐2元)。除餐饮食材采购费外,就餐人员按正常上班天数月初每人缴纳3元/天,周六日后勤和值班人员就餐不计费用,其余不足部分由中标方承担。上班天数不影响中标总价。(三)水、电、气等能源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四)采购方为中标方提供家具、餐厅及后堂所有餐具、厨具及杂件等资产投入,并负责安装调试合格,满足中标方正常营业需要。(五)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出具发票,次月末结算上月中标费用。二、服务要求1、中标方在餐饮服务期内应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和供餐质量,确保每餐“餐量充足,服务热情”,保证服务水平和就餐质量。2、中标方应配备从事餐饮服务管理的专业人员,健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3、所有工作人员需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上岗,厨师需提供资格证,由承包方自行购买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4、有合理的管理方案,制度现场卫生及环境管理措施和各种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5、中标方在服务期间,应确保大队人员按规定时间及时就餐。一般情况早上用餐时间7:15-9:00,中午11:50-1:00,下午5:50-7:00.如遇特殊就餐时间,采购方通知中标方后,中标方应及时调整和执行。6、中标方应按餐饮服务标准进行经营和管理,食堂经营中产生的垃圾及下水管道油污清淤等由中标方自行处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7.中标方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等方面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防止厨房、餐厅、休息室防火防水防电防气防食品中毒事故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采购方由此造成的损失。8、设备在保修期间如有损坏,由采购方协助中标方联系设备厂商负责维修,保修期内人为损坏和过保修期后使用损坏,由中标方维修或原价赔偿。9、所有设施及设备日常维护及使用维修由中标方负责。餐厅及后堂所有餐具、厨具小件及低值易耗品等可移动餐饮服务用品增补均由采购方负责。10、合同终止时,所有设备必须按照物品清单于1周内移交给采购方,中标方必须保证清单物品完好。如发生设施设备丢失,中标方应原价赔偿补齐。11、正式供餐之前制定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预案。12、合同期间厨师和服务员的培训、保险由中标方承担。13、中标方在合同服务期间要规范操作服务,如发生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方承担,与采购方无关。14、中标方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得对外营业。三、其它要求1、服务地点: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2、餐饮服务外包服务期:1年3、食堂餐饮服务考核制度:采购方成立膳食领导组,下设食堂餐饮服务管理办公室,负查日常考核及管理。每月考核一次。主要是随机选择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低于70%一次,责令整改,连续两个月低于70%或一年出现三次低于70%,将自动解除合同。4、采购方因不可抗拒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方,中标方如无正当理由的,不经采购方同意、不履行合同的,采购方可拒付上月和当月的合同费用,并支付采购方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四、相关管理要求(一)餐厅管理1、建立健全餐厅管理制度,为干部、警员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2、吃够标准,减少浪费,使现有伙食标准达到最大化。3、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烹调技术,合理调整菜品结构,为职工提供质量优、味道好、花样多的饭菜,就餐人员满意率达到85%以上。(二)食品质量控制及原材料采购及食品保存1、原材料采购标准蔬菜类:无虫鼠咬伤,表皮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无异味。农药残留物不超标。瓜果类:果皮完整、色泽鲜亮、果实饱满、蒂部不干枯,成熟适度。果实坚实,水分足,皮不干缩、形态完整。表皮无斑点、腐烂,无虫咬、破伤及霉点。肉类:供货携带检疫证,肉体印有检疫章。肉质紧密,无渗无液,无异味,无寄生虫。水产类:无伤痕破体现象。鱼种熟悉,无毒无害,不熟悉、不了解的海鱼不购。2、原材料存放要求①库房内通风、防蝇、防鼠、防盗设施完善,保持库内干爽清洁,无异味,经常检查,以防漏雨、生虫、霉变、鼠爬。②做好安全防范,防火、防盗、防投毒,门窗牢固,电器安全。③取用原料时要按进货顺序,先进先出,后进后出,所有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领用。过期销毁。④库内必须通风干爽、无污物,无杂物,无异物。无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⑤每日出入库后要对库房进行彻底清扫并保洁。⑥食品卫生坚持食品卫生“五四制”。严格按“四隔离”、“四过关”、“四定”、“四勤”,杜绝发生食品中毒。⑦餐厅用具、餐碟使用前需用消毒液浸泡消毒,消毒液要经常更新。⑧所有刀、墩案板均应定期煮沸消毒,晾干,所有厨具用后均应放置在指定位置。(三)服务质量1、餐厅整体卫生标准⑴大门干净、无污渍;把手光亮;大门开启自如。⑵墙面无污渍;墙脚漆完好;无剥落,无灰尘、印迹、水印。⑶地面每餐清理干净,无食物碎屑,无废纸、杂物、污垢、积水,餐厅内各角落无浮土,无卫生死角。⑷装饰物及粘贴标语牌洁净,触摸表面无灰尘。2、桌椅卫生标准⑴餐桌上无水渍、食品残渣、杂物,员工用餐后立即清洁桌面及周围。⑵椅子上无水渍、食品残渣、杂物,用餐后码放整齐。⑶桌椅安全稳固,桌椅腿每天清洁无印迹、无浮土。3、餐厅用品卫生标准⑴调料瓶保持瓶体、瓶口清洁卫生。⑵托盘里外随时干净卫生。⑶盛装咸菜的盆每餐后清洁、消毒。4、员工操作卫生⑴员工分菜操作前需将手及操作用具进行消毒,员工无各类传染性疾病。⑵分菜间内干净、整洁,不存放其他无关杂物,定期消毒。⑶员工操作时需做到生熟、冷热分开,备有专用的擦手布使用并每餐更换洗涤。⑷操作完毕要对用具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5、员工个人卫生⑴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工作时间按要求穿着工衣戴好工帽,餐厅员工要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⑵员工头发、身体无异味,不准留指甲并保持清洁,女员工头发进帽子、不准涂彩色指甲油。男员工需每天刮胡子,保持面部清洁。⑶员工制服平整干净,工鞋保持光亮、无污渍。⑷员工上班时不准面对就餐人员抠鼻、挖耳、搔痒。⑸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经过安全卫生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获取健康证,体检不合格者或患有公司认为不适宜在食堂工作的某种疾病,不能再食堂工作。⑹如发现传染病者应及时报告,并暂停工作,不能带病上岗。⑺厨房和工作时间不准吃零食,厨房内严禁吸烟及随地吐痰。⑻不得在洗碗池内洗涤鞋、袜等物品。⑼工作时不能对着食物说笑,咳嗽,打喷嚏。⑽制作熟食前用洗洁精洗手,并戴上一次性手套,不得直接用手拿熟食物品。6、餐具消毒卫生⑴餐具按《食品卫生法》规定及相关程序每餐消毒,保证无毒、无菌、无卫生事故发生。⑵餐具定时消毒,由专人负责,并使用专门机械对餐具消毒,水温不低于80度。⑶消毒液需按有关标准和要求。五、员工餐厅菜品质量要求(一)员工餐厅菜点品种安排要求1、每餐菜点品种丰富,烹调方法和口味多样,营养搭配平衡,以满足员工不同需求。2、根据季节变化,不断更新原料搭配、菜肴色彩,给予美的享受,并降低成本。3、菜肴及面点品种视市场货源、库房能力、厨师加工能力等情况而定,保证供应。4、根据员工反馈意见调整菜品种类、口味、颜色、以求最好。(二)员工餐厅菜点品质要求1、菜点应符合营养、卫生要求,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的、变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2、加工食品原材料时,加工人员自我检查、领班厨师分类检查,保证原料加工的质量、形状、大小、厚薄、规格等符合标准,和烹调要求。3、菜点烹制过程按标准进行,不得有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现象发生。4、菜点根据员工用餐情况,随吃随制作,保证新鲜、热度、并杜绝浪费。5、厨师积极有效的展开工作,保证开餐时间食品供应。六、员工厨房服务质量要求1、每日清洁,每餐擦拭整理,地面、墙面保持清洁,各种厨柜、案板操作台整齐洁净、无污渍、无油渍。2、灶台、餐具、厨具、刀具、餐车每日用后洗涤、擦拭,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无污垢。3、各种洗菜、洗碗、泡菜用的水池每天用后洗擦,表面清洁、无污渍,下水口无虫害。4、盛菜的盆、筐、盖布每天用后清洗,抹布常洗常换,专布专用,无油渍、无异味。5、灶上使用的各种调料罐、盛器摆放整齐;每天洗换,不用时加盖布,保持卫生。6、排风、换气、排油烟的设备定期清洗,表面无严重污垢、无油渍。7、不准和就餐人员发生冲突,发生矛盾和纠纷及时向采购方反应。8、储藏食品按食品卫生法进行,生熟分开、冰箱定期清洁,专人专管。9、定期对房设备进行维护保养。10、注意节约能源,注意防火安全,并由专人负责。11、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操作间。12、不准在食堂有喝酒的行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 餐饮外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